1、创新意识不够强。解放思想、创新思想的步子还不大。在深化社会治理方面,围绕“*”体系,创新形成的举措少,对基层一些社会矛盾和问题,不能通过“末端发力”,从源头上发现和解决。
2、系统思维存在一定欠缺。不能更好地立足全局、着眼大局来系统谋划和推进重点工作任务。比如,政法工作融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全局不够,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措施不多。
3、攻坚克难的韧劲有欠缺。针对部分信访积案特别是“钉子案、骨头案”,盯紧靠上抓化解、破难题的力度不大,案件没有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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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优化营商环境的思路举措不多。带领政法单位服务市场主体的措施办法不充分,为企业保驾护航、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机制不健全。
5、抓工作不够精准细致。在落实*重点工作任务中,重点人员还存在漏管失控的问题,反映出在精细化管控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
6、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欠缺。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不到位,引导群众树立法治理念还不到位,信访不信法的问题仍然突出。
7、理论阐释和宣讲不到位。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临清实际开展的系统阐释还不够,不能将理论转化为推动*政法工作发展的生动实践。
8、服务群众的主动性不强。对群众通过*、“一站式”矛调中心、网格化平台等渠道反映的诉求,解决不到位,特别是对一些多次反映的诉求,带领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共性问题的措施不实不细。
9、在传导工作执行力上有差距。对照“*”的工作标准,对基层同志们的要求还不够高、不够严、不够细,在基层执行落实过程中出现走样、跑偏等问题。
10、工作标杆还不高。对表对标先进的举措还不实。学习先进地区的社会治理、社会稳定、法治建设的做法还比较少,结合*实际拓展的思路办法不多。
11、抓政法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短板弱项。在政法系统干部队伍的能力提升上,下得功夫不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政法单位还不同程度存在专业人才队伍欠缺的问题。
12、聚集民智、听取民意还不充分。在开展基层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听取群众意见的渠道还不畅通,对基层社会治理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挖掘提炼不够。
1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还有差距。监督指导政法单位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还有不到位的地方,常态化抓作风纪律还有差距。
14、警示教育力度不够。对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执法不当、执法不严的问题,开展专题的警示教育比较少,没有形成强大震慑作用。
15、与时俱进、锐意进取的劲头不足。用新思维、新理念推动工作的力度较小。在推进网格化与信息化社会治理上的成效不突出,雪亮工程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和突显。
16、司法为民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抓*工作时理念不够新,群众反映诉求、矛盾化解、权益保障方面,还没有形成更有效的司法保护机制。
17、对社会治理政策体系的研读不精准。对上级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政策,开展的系统梳理少、精准研读少,政策落实的系统性、精准性有欠缺。
18、谋划的亮点和示范做法不多。在安排部署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等重点任务时,开展重点村、重点镇创建的力度不足,研究具体典型,提炼经验做法上做得不够。
19、抓工作落实和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不够。对照上级和我市在督导检查过程中指出的平安创建重点问题,督导镇街抓整改时没有注重举一反三,导致同类问题多次发生。
20、对基层开展“面对面”指导不够。工作开展时没有“一竿子插到底”,在推进乡村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帮助同志们研究制定的具体办法较少。
21、落实*工作责任制有短板。在推进*过程中,工作责任压得不实,没有形成宣传、防范、处置、打击等多方面的工作体系。
22、弘扬法治文化的氛围不浓厚。充分利用互联网思维,运用融媒体平台,开展法治宣传的力度不够,还不能很好地将法治文化植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