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习心得体会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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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习心得体会 篇一 稿子汇 www.gaozihui.com
我学习完<<新义务教育法>>后,觉得<<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是教师进行教书育人的指南,是学生接受良好教育的保证,是学校实施教育的准则,同时也是社会对教育关注的体现.下面我就<<新义务教育法>>谈几点自己粗浅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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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义务教育法>>是教师进行教书育人的指南. 稿子汇,范文学习文库
<<新义务教育法>>的第六章中重点谈到了"教师"这一部分,它涉及面较宽,不仅谈到了教师所应该具备的职业道德规范,教师录取办法,教师享有的权利,而且谈到了教师所应尽到的义务等方面.
我觉得<<新义务教育法>>给我们广大教师提供了教书育人的指南.作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就应该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教师要把职业责任变成自觉的道德义务,为培养和造就新人而无私奉献.那么,教师怎样才能做到这一条呢? 第一, 教师必须自觉地做到对学生负责.第二,对学生家长负责. 第三, 对教师集体负责. 第四, 对社会负责. 在社会,教师职业态度的基本要求,就是树立积极主动的劳动态度,努力培养新人.教师怎样才能做到树立积极主动的劳动态度,努力培养新人呢?首先,教师必须有主人翁的责任感.第二,具有从事教育劳动的光荣感与自豪感. 第三,要有肯于吃苦的精神.
二、 <<义务教育法>>是学生接受良好教育的保证.
<<新义务教育法>>的第七章重点谈到了"学生",它规定了学生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基本义务教育;谈到了学生享有的权利及学生应当履行的义务等方面.
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的基本义务.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法,正是国家和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对于广大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和的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不容推辞的责任和义务.
三、 <<义务教育法>>是学校实施教育的准则
<<新义务教育法>>的第五章重点谈到"学校",它是学校实施教育的准则,不仅规定学校所应该尽到的义务,而且提供了如何进行管理的方法等方面,真正体现了新时期教育的先进性.
作为学校,应该以<<新义务教育法>>作为行动的准绳,必须承担该有的职责和任务.在条件下,学校的根本职责,就是培养新人,换句话也可以说,就是培养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 <<义务教育法>>是社会对教育关注的体现
同样,<<新义务教育法>>也明确了社会对教育的权利与义务等方面.
多方面研究表明,国民的高水平教育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都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在这个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上,责无旁贷.
真心希望<<新义务教育法>>能够真正落到实处,社会各界能团结一致,为了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高全民族的整体素质、综合素质、生存能力,营造活泼、健康、向上的学习氛围,培养德、智、体全方面发展的人才.
新学习心得体会 篇二
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目前,整个社会对考学、对分数越来越重视.前几年当校长,考分只是家长关心,社会关心,近几年,和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也十分关注,将一些考分指标压到中学校长身上;指标逐级分担,任课老师也承担着很大的压力.
提高教育质量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要提高教师质量.教师专业化的问题也正影响到学校的教育质量."素质教育必须由高素质的教师来实现,但是农村初中校面对很多教师自身素质不高的现实问题.不能否认,素质教育在实施过程中阻力很多,困难重重.尽管如此,并不是说素质教育一定要等到教育均衡以后才能实现,在现有条件下学校也应该有所作为.我相信,不管在什么样的办学条件下,开展好德、智、体、美、劳、心理等多方面行为素质评价,是实施素质教育一个有效途径.
素质教育不是一种运动,也不是一阵风.素质教育的落实需要细致的工作,落实在每一个孩子在学校中的每一天,体现在学校各项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当中.素质教育不应该是难以作为,只要能静下心来,仔细地去思考如何在一些细节上、在各个学科上下功夫,脚踏实地去研究教育教学、课程以及学校活动设计,就能够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
贯彻实施新<<义务教育法>>,教育工作者首先要感悟法律条文背后的基本的价值取向是什么.其二是按照法律要求,依法办学,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折不扣地执行法律.第三要不断发展法律条文的内涵.针对学校现在面临的一些热点问题和瓶颈问题,必须用发展的眼光,创新的方法执行法律条文,根据各地方的不同情况来处理.将只要学业分数的评价向多元化评价推进,将终结性监控向过程性监控推进,都是确保素质教育稳步实施的基础.者提供了广阔的学习空间和执行空间.我们在追求一种教育理想,一种发展的理想,这种理想我们并不强求最后百分之百地实现,事实上,在追求的过程中,每个人、每所学校都会得到真正的成长,而每个人、每个学校真正得到发展了,才是实实在在的素质教育目标实现.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提出缩小办学差距,不分重点校、重点班,非常人性化,体现了对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么样的家庭背景和经济实力,每个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新学习心得体会 篇三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务必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
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走上了法治化轨道.20多年来,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然而,由于社会转型等诸多因素,义务教育推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是此次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时代背景.
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的基本义务.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法,正是国家和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对于广大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职责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和的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理解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不容推辞的职责和义务.
制定并实施义务教育法,也是切实提高国民文化素质的客观需要.在现代社会,透过实施义务教育,普遍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已经成为各国的共识.据教科文组织统计,全世界有170多个国家宣布实施义务教育制度.多方面研究证明,国民的高水平教育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都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务必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在这个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上,责无旁贷.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好处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用心的作用.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为学校办学带给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期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作为一所普通小学学校老师,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不因为家庭条件的差异和学校条件的差距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从这个好处上说,我们是新<<义务教育法>>的最大受益者.农村蕴含着超多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未来,国家和民族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十分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资料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务必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职责.
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教师应当热爱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我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的教育事业.
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新义务教育法>>的学习让我深深感受到:一、德育是我们工作的首位.身为教师务必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我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我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但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十分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务必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已经成为学校教师势在必行的工作.打破传统教育模式,让学生在更为广阔、宽松的学习和生活空间里,理解全面的培养,获得真正的全面发展才是一切为了学生,那么除了针对课堂教学加以改革之外,我对学生的作业布置中也就应丢掉了以前的简单重复的资料,改为根据学生的水平差异分层次设置不一样的作业.
导致师德失范现象的因素很多,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教师教育理念陈旧,其理念还停留在应试教育的框框里,只注重学生的智育发展,忽视了学生人格培养,没有注意心灵的沟通.二是教师缺乏良好的心理品质,而教育学生需要良好的心理品质,心理品质的缺乏轻者对学生恶语中伤,重者对学生体罚.三是在利益的驱使下急功近利,缺少爱心,不会关爱学生.四是教育评估机制,仍以应试成绩为核心,教师应对各方面的压力,延缓了师德建设的进程.师德构成决非一种表面的具体行为.任何一种师德表现都能折射出深层的东西,它包含着人才观、学生观、质量观、管理观、学习观、评价观等一系列相关理念在内的综合观念.一句话,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师德表现.
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我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因作我们是直接应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但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个性是被称作"知识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这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我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资料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透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务必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我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贴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务必不断地在思想上、上、文化上充实自我.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潜力完备的教师.期望我能在自我的努力后,早日成为这样一名高素质的、合格的教师.
新学习心得体会 篇四
<<新义务教育法>>颁布后,学校就组织全体教师进行学习了,我认真学习了<<中华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学习新的义务教育法后,我的体会很深,这次新的义务教育法,比以前提高了一个层次,大大地提高了我们教师的地位,也增加了我们教师的难度,这让我更加认识到自己肩上责任的重大.我发现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讲到启发式教育、学生要保持主动性,要注意学生能力的培养,我认为这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中最本质的内容,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从另一方面来理解,这也是对应试教育的抨击.
新的义务教育法还明确规定了我们教师的各种权利,但是,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经过这次的学习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也有的老师说: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同时我还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经过这次的学习,我懂得了:作为一名教师,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作到既教书又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新<<义务教育法>>的培训结束了,通过三天的集中培训和暑期的自学,我们对新<<义务教育法>>的一些新精神、新特点、新要求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增强了我们知法守法的意识,树立了依法维权的观念,懂得了用新<<义务教育法>>来时刻规范和鞭策自己,的确受益匪浅.其中有两点让我感触颇深:
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理念贯穿在整部教育法之中,明确不准把学校分成重点校非重点校,不准办重点班和非重点班.这对目前人为拉大学校差距的做法是一个非常有力的法律约束,体现了教育的公平.义务教育是惠普性教育,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应当享有平等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解决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问题,新义务教育法还详细的规定了有效的措施.这是新的<<义务教育法>>体现出来的一大亮点,它反映了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阶段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二、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这是我国立法中第一次将"实施素质教育"写入法律的规定,以前是以教育政策的形式加以贯彻,现在是履行法律责任,依法实施素质教育加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第3条规定:"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这条规定明确了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四个方面:一是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二是要提高教育质量,三是要学生全面发展,四是要为培养合格人才奠定基础.这也是义务教育的质量标准和培养目标.
那么,作为一名教师我又该如何履行权利和义务呢?我想在今后的工作中,首先要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守法,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其次,要转变教育观念,脚踏实地去研究教育教学,更好地促进学生的主体发展,将素质教育落实每一个孩子的身上,落实在每一个孩子在学校中的每一天中!
通过这段时间对学习义务教育法学习,我发现,<<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并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我认为这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中最本质的内容,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
我更加清楚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对实施素质教育提出的明确的法律要求.新<<义务教育法>>在总则第3条中明确规定着:"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在第34条还规定:"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义务教育法>>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符合教育规律和身心发展"、"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还明确提出了培养学生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阅读<<义务教育法>>后我感到它注重了学生的素质培养、全面发展;注重了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如果每一位教师都遵循它,在教育工作中注意让学生更快乐更全面地发展,一定能培养出更出色的学生.
通过学习,再联系实际,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总之,我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本人将站在民族复兴的高度上来认识党的教育事业,忠心于党的教育事业,勤勤恳恳,把毕生的所学贡献给国家的教育事业中,在平凡的岗位上争创不平凡的业绩.
新修订的法律充分体现了义务教育是国家行为和各级的责任,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了财政保障的范围,为促进义务教育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法律还明确了义务教育的目标和教育教学的新要求,充分体现了教育均衡的理念,通篇贯穿着以学生为本,促进教育公平的思想,体现了新时期义务教育的发展方向.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新学习心得体会 篇五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
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走上了法治化轨道.20多年来,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然而,由于社会转型等诸多因素,义务教育推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是此次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时代背景.
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的基本义务.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法,正是国家和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对于广大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和的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不容推辞的责任和义务.
制定并实施义务教育法,也是切实提高国民文化素质的客观需要.在现代社会,通过实施义务教育,普遍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已经成为各国的共识.据教科文组织统计,全世界有170多个国家宣布实施义务教育制度.多方面研究表明,国民的高水平教育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都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在这个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上,责无旁贷.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作为一所普通小学学校老师,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不因为家庭条件的差异和学校条件的差距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是新<<义务教育法>>的最大受益者.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未来,国家和民族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
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教师应当热爱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的教育事业.
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新义务教育法>>的学习让我深深感受到:一、德育是我们工作的首位.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已经成为学校教师势在必行的工作.打破传统教育模式,让学生在更为广阔、宽松的学习和生活空间里,接受全面的培养,获得真正的全面发展才是一切为了学生,那么除了针对课堂教学加以改革之外,我对学生的作业布置中也应该丢掉了以前的简单重复的内容,改为根据学生的水平差异分层次设置不同的作业.
导致师德失范现象的因素很多,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教师教育理念陈旧,其理念还停留在应试教育的框框里,只注重学生的智育发展,忽视了学生人格培养,没有注意心灵的沟通.二是教师缺乏良好的心理品质,而教育学生需要良好的心理品质,心理品质的缺乏轻者对学生恶语中伤,重者对学生体罚.三是在利益的驱使下急功近利,缺少爱心,不会关爱学生.四是教育评估机制,仍以应试成绩为核心,教师面对各方面的压力,延缓了师德建设的进程.师德形成决非一种表面的具体行为.任何一种师德表现都能折射出深层的东西,它包含着人才观、学生观、质量观、管理观、学习观、评价观等一系列相关理念在内的综合观念.一句话,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师德表现.
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因作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但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别是被称作"知识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后,早日成为这样一名高素质的、合格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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