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乡村振兴和和美乡村建设的决策部署,聚焦和美乡村建设中的短板、弱项,持续改善乡村环境,加快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和美乡村整治村、提升村、示范村明确建设标准,资金实施以奖代补。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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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乡村振兴和和美乡村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规划先行、分类实施、发动群众、建管并重的原则,结合脱贫攻坚补短板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以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为切入口,在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基础上,重点解决通村通组道路建设,同步推进村庄绿化、净化、亮化,补齐公共基础设施短板,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发展产业,推进和美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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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确保和美乡村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整合资源、群众支持、社会各界和工商资本广泛参与,共建共享和美乡村。
(三)坚持“一村一业、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特色鲜明、错位发展、优势互补。
(四)坚持示范引领、循序渐进、整治一批、提升一批、示范一批,不断完善和创新示范模式,相互学习,滚动发展。
(五)坚持高水平规划设计、高质量建设施工、高标准长效管理,确保村庄环境建设和管理水平一流。
(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细化量化考核评分细则,科学规范设置考核程序,使考核工作获得各方认可。
三、奖补资金来源及奖补对象、标准
*年度和美乡村建设资金来源:*年度扶贫项目整合资金,其中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奖补资金*万元,专项奖励资金 *万元,村庄规划专项补助资金 *万元,产业发展项目资金 *万元,以及党建、文明、文化、卫生、厕所革命、通村通组路道路绿化、农村水体整治等专项资金。
奖补对象: *年度和美乡村的*个整治村、*个提升村、*个示范村。
奖补标准:*年度整治村项目建设奖补*万元,提升村项目建设奖补*万元,示范村项目建设奖补*万元。
今后各年度根据各村申报的不同类别,达到整治村标准的给予项目建设奖补*万元,达到提升村标准的在整治村基础上再给予项目建设奖补 *万元,达到示范村标准的在提升村基础上再给予项目建设奖补 *万元。
四、目标任务
(一)产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打造一县一品,一村一品。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和经营体制创新,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适度规模化经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能人回乡创业,带动种养、加工、建筑、乡村旅游等产业发展。推进产业扶贫,通过产业扶持资金壮大生猪、蛋鸡、油茶、蔬菜、粮、油、花卉、经济林果等支柱产业,推进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等特色产业规模化发展。(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村庄规划。充分调动群众参与规划编制的积极性,县镇(乡)村联动,编制团队与村委会、村民互动,每个村必须有3-5名乡贤或村民代表参与规划,确保规划接地气、切实可行。各年度和美乡村整治村、提升村、示范村必须编制完成村庄建设规划。(责任单位:各乡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镇(乡)道通村通组道路建设。积极推进县镇(乡)村道干线公路网新建改建、提档升级、维护整修工程,实现县镇(乡)村道干线公路网道路畅通、美化、升级。(责任单位:各乡镇、县交通和运输局)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硬件设施全到位,长效管理机制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治理有效。(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城管执法局)
——农村“厕所革命”。按“建标厕、改户厕、灭旱厕、文明如厕的要求”,完成省市下达农村无害化厕所建改任务。(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厕所革命”,因地制宜推广乡镇污水处理厂、微动力污水处理站、单户三格式污水处理池、人工生态湿地等治理模式。(责任单位:各乡镇、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
——农村水体整治。 *年底前,完成主要支流、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人口聚集区、农村黑臭水体等环境敏感区域以及纳入河湖长制管理的农村水体整治任务,做到农村水体无淤积、无污水直排、水面无漂浮物、岸边无垃圾。(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水利和湖泊局)
——村庄绿化。结合“绿满*”提升行动,开展通村通组公路绿化、村内公共区域绿化和农户庭院绿化,以绿治脏,以绿净村,以绿美村。全县1/3的村庄达到省级绿色乡村标准,其余村庄全部建成市级绿色乡村;村前屋后因地制宜发展小菜园、小花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茶园、小药园等,实现庭院绿化美化。(责任单位:各乡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村庄亮化。村庄公共区域和农户集中居住区实现亮化、视频监控设施齐全。(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委政法委、县供电公司)
(三)基本公共服务
——硬件建设。按照设施配齐、集成、共享的原则,实现农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村卫生室、公共法律服务室、农村幼儿园、农村公益性公墓硬件设施全健全、全达标。(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委组织部、县文化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
——软件建设。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建立健全基层组织、乡村治理、精神文明、农村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险、农村养老、社会救助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
五、重点工作
(一)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1.编制村庄规划
(1)以县为主导,乡镇为主体, *年要编制完成全县村庄布局规划。明确中心村、保留村、撤并村,确定优先建设村庄和建设项目的时序。
(2)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突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产业发展,确定为年度的和美乡村要在半年内编制完成村庄规划,做好重点湾组人居环境节点设计。
2.推进县镇(乡)道通村通组道路建设
(1)按照路面宽度不低于6米、路基宽度不低于8米的标准,推进县镇(乡)道新改扩建和路面加宽改造,优先实施通客运班车和校车路段。
(2)按照路面宽度不低于5米、路基宽度不低于7米的标准,推进村道路面加宽改造,优先实施通客运班车和校车路段。对于交通量小、地形地质条件复杂、拓宽难度较大的特殊路段,可适当降低标准,但路面宽度不得低于5米。
(3)推动农村公路向进村入户延伸,完成通20户以上自然村、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点等公路建设任务,且路面宽度原则上应达到4米以上。
(4)维修路面,完善路肩、边沟,建设必要的服务设施,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和绿化美化,按照“实、安、绿、美”和“建成一条、绿化一条、美化一条”的标准,创建美丽农村路,鼓励连网成片、产业融合,助推美丽农村路经济带建设。
(5)山区因地制宜可适当降低标准,宽窄适当。
3.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
(1)硬件设施达标。每个村民小组配置一处可回收物、有机可堆肥垃圾、有害垃圾、其它垃圾等四类垃圾集中收集点;每户自备或由村(社区)统一配置、标识为可沤肥、不可沤肥两个垃圾桶;国省道等主要干道两边的集中居住村庄实现每5户(或50米内)配置、标识为可沤肥、不可沤肥两个标准式垃圾桶,其他人口集中的村庄每10户配置两个标准式垃圾桶,彻底废止公共场所的敞口式垃圾池;每个自然村配1个转运箱;每个乡镇配备相应数量的转运车,建成1个以上垃圾中转站,撤并的或镇域面积较大的乡镇要有2个或2个以上的垃圾中转站;有条件的地方配备吸粪车。
(2)垃圾分类达标。建设垃圾分类终端处理设施,每个小组建设1个堆肥池。引导农民定点弃置废旧农膜。引导有需求的自然村建设建筑垃圾消纳池。
(3)保洁人员达标。原则上每个村民小组配备1名保洁员,每名保洁员配置1辆手推转运车,负责村内公共区域、公厕的卫生保洁和堆肥池的管护等。
(4)建立农户房前屋后“三保”责任制。划分每个农户责任区边界,农户对责任区清洁卫生、花草树木和人行过道管护实行包保。
(5)建立村庄保洁长效机制。设立保洁员岗位,优先安排经济困难家庭的劳动力从事村庄保洁工作,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标准和保洁员工资水平。
(6)建立县镇(乡)村三级干部包保交通干道和沟塘卫生责任制。县、镇(乡)、村各明确一名领导干部,对辖区内铁路、高速、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等交通干道和排灌沟渠沿线、堰塘的环境卫生实行包保。县直有关部门参与城区、开发区主要交通干道环境卫生包保。
(7)建立严查严管追究机制。建立问题倒查机制,对垃圾乱丢乱弃、物品乱堆乱放的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1)到 *年底,完成 *年度所有和美乡村的农户无害化厕所建改任务,做到整村推进。
(2)2021年,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完成农村厕所建改任务。
5.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对分散居住的农户,以农户厕所三格式化污池建设为基础,突出自然净化和粪污资源化循环利用进行处理;
(2)对分散居住、距离较近的农户居民点,建设三格式预处理池+小湿地(小池)处理设施;
(3)对相对集中居住的农户,建设“收集管网+格栅井+三格厌氧池+人工湿地”处理设施;
(4)对人口密集区,建设“收集管网+格栅井+调节池+微动力预处理+人工湿地”处理设施;
(5)对纳入城镇规划范围内的或各类园区周边的村庄,统一接入城镇污水管网或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6)结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优化村庄水系建设。
6.推进农村水体整治
(1) *年底前,农村水体治理体系基本建立,主要支流、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人口聚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域水体无淤积,无污水直排等现象。
(2)到 *年底前,完成纳入河湖长制管理的农村水体整治任务,做到不漏一处,建立整治工作台账。
(3)农村水体整治达到塘堰无淤积,塘堰坚固,进出水管通畅,水质有明显改善;河溪渠道灌排通畅,岸线整洁,无杂树、杂草。
(4)落实管护责任,科学设置农村水体“一长两员”(河溪塘长、保洁员、监督员),明确职责,加强日常巡查,并设立公示牌。
7.推进村庄绿化
(1)实施“和美乡村路”建设工程,做到通村通组及组内道路应绿尽绿。
(2)实施“绿满村庄”工程,以村内公共区域为重点,全面开展绿化建设,建设一批绿色乡村、森林村庄。
(3)引导农户利用房前屋后空闲场地建设小菜园、小花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茶园、小药园等,压缩垃圾杂物堆放空间,发展庭院经济,助力村庄绿化。
8.推进村庄亮化
(1)每个村(社区)进出口、公共区域配置5盏左右的电力或太阳能路灯,解决村庄进出口和公共区域亮化问题。
(2)以农户集中居住区域为重点,每20户配置1盏电力或太阳能路灯。山区不足20户的可根据实际配置1-2盏电力或太阳能路灯。
(3)结合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在村庄进出口、居民集聚区安装不少于5个的视频监控探头,并接入县级视频共享平台。
(二)基本公共服务建设
1.硬件建设全覆盖、全达标
(1)加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以党群服务中心为依托,在内容和功能上做“加法”,统筹整合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村卫生室、公共法律服务室等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功能,提高使用效益,避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
(2)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整合村文化大院、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村史馆、文化广场、公开栏等现有农村基层阵地,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构建“实践中心- -实践所-实践站”三级组织体系,形成新时代文明实践合力。
(3)加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每个行政村(社区)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
(4)加强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严格村(社区)卫生室设施建设标准,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实现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全达标。
(5)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每个村(社区)设立一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通过参与当地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和调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律师(法律工作者)有约等方式,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
(6)加强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办好一所独立建制、财政拨款、园合独立的公办幼儿园,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联合办园,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到 *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
(7)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倡导一村或多村联建一处公益性墓地或骨灰堂,引导群众逐步从散埋、土葬向火化、集中安葬、绿色生态安葬转变。
(8)加强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建设,集中活动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床位不少于4张,具备日间互助、生活照料、娱乐保健、精神慰藉等功能。
2.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建立、全提升
(1)抓实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持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体系建设。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
(2)提升乡村治理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所有村制定或修订完善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并采取以一定的形式公布、实施。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供给。加强平安乡村建设,健全农村网格化管理服务设施,每村(社区)明确一名专职网格信息员,协调开展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3)提升农村精神文明水平。加强基层文化产品供给、文化阵地建设、文化活动开展和文化人才培养,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开展好家风建设,传承传播优良家训。全面推行移风易俗,整治农村婚丧大操大办、高额彩礼、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大力开展文明村镇、十星级文明户等创建活动。
(4)建立城乡教育均衡资源配置机制。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建立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均衡发展。
(5)健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乡村医生健康“守门人”作用,建立健全网络化服务运行机制和分级诊疗制度,创建融预防、治疗、康复、保健为一体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6)完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9.8%,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6%。
(7)探索农村养老模式。支持农村福利院在满足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改善设施条件并向社会开放,增强护理功能,逐步成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充分整合资源,加快建设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鼓励有条件的村建设日托或全托功能的农村幸福院。组织老年人开展邻里互助、志愿服务、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活动。
(8)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城乡社会救助兜底工作,推进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全面实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六、资金补助和奖励办法
县和美乡村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美丽办)对年度的和美乡村建设资金实行以奖代补,对规划编制、项目建设、考核评比等设立奖补奖励。具体如下:
(一)规划编制奖补
各村要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导下,科学编制村庄规划。村庄规划要与已有规划相衔接,体现“多规合一”,避免重复规划、多头规划。同时要接地气,通俗易懂,操作可行,体现地方特色。县政府将按照规划编制价格的90%给予补助,补助资金每个村不超过30万元。
(二)项目建设奖补
和美乡村的建设必须按规划实施,全县建立项目建设库,建设项目经审批后动工建设。各村不得随意变更设计,规划编制单位必须全程指导、监督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必须按图施工。造价、审计、监理单位要严格把关,建设行业主管单位要对五方责任主体加强监管。提倡和美乡村建设中使用老物件,鼓励群众主动拆违拆旧、参与乡土建设。
(三)考核评比奖励
和美乡村创建周期18个月(从申报成功后算起),根据县美丽办制定的整治村、提升村、示范村评价标准考核评分,依据分值三个档次村分别给予10—30万的奖励,用于和美乡村项目建设。
(1)整治村、提升村、示范村建设成效评价基础指标加上加分项得分,满分均为105分。
(2)按照好(98含-105分)、中(90含-97分)、差(85含-90分)三个档次制定分区间段,对各类村建设成效进行评价打分。评价的各类村建设成效指标分值在85分以下的,视为不达标,要在半年内完成整改任务,并要视相应情况进行追责。整治村评分前10名的(且考核在98分及以上)可作为下一年度的提升村打造,提升村评分前5名的(且考核在98分及以上)可作为下一年度的示范村打造。
(3)整治村考核指标围绕建设规划编制及执行、垃圾处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卫生改厕、污水处理、房前屋后环境整治、农村水体整治、道路畅通、重点湾组打造、产业发展、农村社会文明建设、群众参与度、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群众满意度设置14类考核指标,共计100分,另外加分项5分(详见附件2)。
提升村围绕建设规划编制及执行、重点建设任务(垃圾处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卫生改厕、污水处理、重点湾组打造、道路畅通、农村水体整治、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村庄照明、清洁能源与改善住房)、产业发展、农村社会文明建设、群众参与度、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群众满意度设置7类考核指标,共计100分,另外加分项5分(详见附件3)。
示范村围绕建设规划编制及执行、产业发展、生态宜居(垃圾处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卫生改厕、污水处理、重点湾组打造、道路畅通、农村水体整治、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村庄照明、清洁能源与改善住房)、农村社会文明建设、群众参与度、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群众满意度设置7类考核指标,共计100分,另外加分项5分(详见附件4)。
(4)和美乡村建设中,新建或提档升级的通组路、沟渠路、农村水体等经村级申请,乡镇同意,县交通运输局和县水利和湖泊局审核,县美丽办审批同意的,可由以上县直单位给予通组路指标或专项资金支持。
七、申报、审核及验收程序
严格申报制度,确保建设的时序和质量。由乡镇按照县美丽办通知要求,做好整治村、提升村、示范村申报工作。县美丽办会同组织、发改、财政、审计、自然资源、住建、城管执法等部门对提出申报的村进行严格初审,提出初审意见报县和美乡村建设协调小组研究通过后,报县政府常务会确定。
确定的当年整治村、提升村、示范村,按要求向县美丽办报送建设工作计划。建设中期由县美丽办会同住建、自然资源、城管执法等部门对重要土建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考核结果占相关指标年终考核的份额不少于30%。年底由县美丽办会同有关部门,对要求考核验收的整治村、提升村、示范村进行考核验收。
要求考核验收的村,需由所在乡镇提出申请。考核验收时,整治村、提升村、示范村应向考核验收组报告创建工作情况、提供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考核结果经县和美乡村建设协调小组审定,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予以表彰和奖励。
八、附则
考核验收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当年发生严重危害国家安全事件、重特大群体性事件、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严重影响经济秩序案件、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的;
2.考核验收中发现弄虚作假现象的;
3.创建过程中非法占用耕地的;
4.建设期,复评期内因对毁林开山、大拆大建等制止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经县和美乡村建设协调小组研究决定,可以直接取消创建资格,降低奖补等次或取消和美乡村称号;
5.经审计存在资金问题,被电视、网络等媒体负面曝光,被上级进行负面通报,发生群体事件等负面清单情况的村取消考核评比资格,直接一票否决。
本办法由县和美乡村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