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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衔接工作总结六篇

时间:2024-03-19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工作总结(JobSummary/WorkSummary),以年终总结、半年总结和季度总结最为常见和多用。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行刑衔接工作总结六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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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行刑衔接工作总结

  我院侦查监督工作在上级侦查监督部门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省、市刑检会议精神,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建立科学、高效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加强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律监督。 公文汇 www.gongwenhui.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公文汇 www.gongwenhui.com

  至20**县各行政机关受理行政案件2344件2352人,作出行政处罚2320件2315人,移送公安机关24件37人,我院派人阅卷1868件1896人。年,我院共受理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2件4人,审查备案2件4人,建议移送2件4人,移送案件2件4人,立案2件4人,报捕1件1人,批准逮捕1件1人。其中,国土资源局移送的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1件3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移送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案件1件1人。我科移送本院自侦部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县人民法院已对9人作出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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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工作中的做法 公文汇 www.gongwenhui.com

  1、领导重视,统一布署。从“两法”衔接机制建立至今,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主动与上级单位、县人大、县委、县政府、18家相关县直行政执法机关沟通协调,召开了“专项监督活动”动员会。会议上邝黎明副检察长宣读了此次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及活动重点,唐国林副县长做了重要讲话,要求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做好及时移送工作,严厉查处、打击一批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涉嫌犯罪案件,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同时,我科承担了联席会议常设机构下设办公室的工作任务,负责收集整理信息、对外情况通报、与成员单位联系沟通等日常工作。2011年8月12日,我院还召集各行政机关开了例会,总结了之前的工作情况及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2、积极走访调查,加强沟通协调。我们非常注重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主管副检察长定期带头走访工商、税务等单位,查询案件查处情况,同时密切掌握各单位落实衔接机制的情况。通过走访,及时发现行政执法单位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协调或建议纠正;对于发现“两法”衔接机制、程序出现的问题,及时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协商,促成各方达成共识,不断完善“两法”。

  3、监督引导并举,提高衔接工作质效。一是发挥检察职能,加强案件移送和侦查监督。拓宽监督渠道,从立案、移送、侦查和报备等程序中无缝跟踪衔接,确保案件当移得移、当立得立,同时还要继续监督公安机关对该移送案件的侦查活动。如我院在调查走访中了解到国土局正在办理的`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立即要求县国土局向公安机关移送立案。二是加强引导,提高办案质量。通过座谈、走访调研等形式,为行政机关讲解有关刑事立案标准、刑事证据收集等法律知识,增强行政执法机关对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涉罪案件的预判能力。对于一些重大或复杂疑难案件,我院则积极做好提前介入工作,确保证据能够及时收集、固定。三是对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符合立案标准的,在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环节安排业务骨干从先、从快办理,有效发挥出“两法”衔接机制的高效性。

  三、工作成果

  我院立足检察职能,以协调、引导和监督为手段,树立起检察机关在衔接机制中的主导地位,初步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相衔接的常态化、制度化、有效化。在工作实践中积极带头,与各成员单位密切协作,认真落实衔接工作机制的相关规定,形成了三大制度。(一)联席会议制度。所有成员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也可根据需要临时提议召开。(二)相互协作制度。各成员单位在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过程中密切配合,相互协作。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对重大案件可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的要求提前介入或参加案件讨论,提供法律意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嫌犯罪案件时,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三)案件移送报备制度。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或其他犯罪都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报送检察机关备案。据统计,今年行政机关向我院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4人,备案2件4人。例如,蒋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以来,犯罪嫌疑人蒋某未办理任何合法手续,在**县同益乡同益村开设加工食品的黑作坊,蒋某将收购的新鲜辣椒用硫磺、聚乙烯等非法添加剂熏制过后,拿到太阳下晒干做成干辣椒,色泽鲜艳好看又可延长保持期。蒋某每年加工3000公斤左右在当地市场销售。**县技术监督局发现该案后,立即将相关材料移送**县公安局,并将相关材料报送我院。我院对该案材料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蒋某的行为已涉嫌犯罪,将建议移送的意见通报了**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及时对本案进行立案,并将案件报送我院审查,我院现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对犯罪嫌疑人蒋某批准逮捕。

  四、开展“两法”衔接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机关主动移送案件意识不强。例如20至2011年**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受理案件2344件,由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仅24件。

  (二)行政执法机关接受监督观念不强。有的以无法律依据为由,抵触甚至拒绝检察机关的监督,对检察机关了解情况、查阅案卷材料设置重重障碍。

  (三)“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还未全面铺开。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需要各级政府主导,提出明确要求并给予一定财力支持。由于全国整规办撤销,目前这项工作缺少牵头部门,单靠检察机关一家推动困难重重。在已经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的地方,如何更好地管理、维护和使用,使效果充分发挥出来,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加强。

  五、开展“两法”衔接工作的若干建议

  (一)增强行政法规和刑事法律的衔接性。一是明确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获取的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二是从立法和具体操作程序两个层面完善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监督权;三是对两法衔接的运行机制进行立法保障,从其严肃性和强制性保证衔接工作的顺畅执行;四是正确解决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竞合问题。

  (二)拓宽监督渠道,加强检察监督职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寻求上级部门支持。加强与县委、县人大和县政府的联系,通过出台重大行政执法活动报告制度,举行行政执法联合检查等,及时了解行政执法机关办案情况;二是进一步明确拒不移交刑事案件的法律责任。对于拒不移交的,可向渎职侵权检察部门移送线索,依法追究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的刑事责任;三是加强对公安机关的立案监督,防止当立不立,不当立而立的情形。

  (三)加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积极构建新型网络共享平台,实行信息多方横行和纵向通报制度,即县级各成员单位以及相互对应的市级与县级单位定期互相通报案件办理、机构、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变动情况。加快该信息共享平台有利于整合案件信息资源、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也有利于增强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遏制腐败,并推动“两法”衔接工作快速发展。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不执行联席会议决议、监督建议等或者对该移送案件不移送的、以罚代刑的、该立案案件不立案的、渎职徇私的,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或更换案件承办人,对于经警告后拒不改正、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有利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之间形成合力,共同发挥出全面打击刑事犯罪,维护正常社会、经济秩序的作用。今后,我院将结合当前实际,充分利用现有的职能和资源,积极、稳妥地推进衔接机制的完善发展,继续为我县经济建设发展大局服务。

第2篇: 行刑衔接工作总结

  过去的20xx年,我们昌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北孟药店在市医保中心的正确领导和广大参保人员的监督评议中,较好地完成了医保服务协议的各项指标,倾情关注,悉心关怀;深入理解,行动到位;执行有力,务求完美,过去的一年,我们秉承着对全体参保人员负责的精神,为这些顾客提供了质优价廉的产品以及我们更加优质的服务,具体工作如下:

  一,昌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北孟药店始终把医保服务工作作为本店各项工作的最高着眼点之一,经常开展医保相关知识的各项学习。

  通过有条不紊的系统培训让我们都能认识到医保工作的平等性、安全性原则,从而保证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水平,强化管理作用。我们昌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北孟药店建立了完善的医保组织管理体系。服务细化到每一次医保咨询和购买行为。我们认为只有这样才是较好的履行了与市医保中心签定的协议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应履行的义务我们现在和今后都必须要继续千方百计的落实执行好,这点可以请广大参保群众共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二,按医保协议的相关要求,昌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北孟药店将各项管理服务新举措都陆续进行了上墙公示。

  制度上了墙大家随时学习就更加方便了。医药零售制度的公示就是要求每一名店面工作人员自觉学习,自我监督,

  三、药品的.验收、入库、销售我们一直是电脑票据的实时录入,严禁串货现象。

  四.医保根本目的是让广大参保对象真正买到质优价廉、安全有效的药品。

  当然我们在工作中难免会有顾客要求多开药,代开药,甚至要求以药换药,出门交易药品的违法行为,对此我们依然是坚持原则,同时为其提供方便,全力去做解释、说服、引导,让参保人员能理解,让绝大多数人愿意支持。

  新朋与旧友是一个样;消费高和消费低一个样;无论老人与年轻人谁来划卡都是一个样;售前与售后一个样。昌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北孟药店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竭尽所能满足医保人群所需。开展了用药指导、健康咨询、免费体检的利民服务。“地道药材货真价实,公平交易童叟无欺”,不忘使命,我们给顾客关怀,顾客自然也会给我们信赖!

  在未来的20xx年,我们将继续立定信念,为大家继续努力为群众服好务,守护好群众健康。按照协议目标严格要求,规范实施,为医保事业的大发展大进步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第3篇: 行刑衔接工作总结

  根据县府办《关于开展20xx年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屏府办函〔20xx〕16号文件精神,结合《县20xx年档案行政执法检查评分细则》,我乡对档案组织管理和机构建立健全等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现简要总结于后:

  一、组织管理

  1、有分管领导,进行了关心、支持、督促、检查档案工作,但无相关记录。

  2、成立了档案管理机构

  3、档案工作纳入了乡村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4、兼职档案员稳定,调动或调整时办理了移交手续;积极参加了市、县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

  6、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档案局8号令、9号令、10号令和30号令,记录不全。

  二、规章制度

  建立了档案收集归档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统计移交制度、档案利用制度、资料收集制度、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制度、档案保密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

  三、档案保管

  1、实行档案员办公室、档案室“二分开”。

  2、设置了适宜安全保存档案的专用库房。

  3、库房配备有一定数量的“六防”设施。

  4、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档案装具。

  5、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形成了文书、会计、项目、业务等档案。

  6、制定本单位档案防火防盗应急预案。

  四、专项档案管理

  1、涉民档案按相应涉民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接收,规范归档

  2、其他专项档案:按各单位专项档案管理规范进行科学化、规范化操作;

  五、档案移交

  向县档案馆移交了保存期满的部份档案

  六、整改问题

  1、档案整理、立卷、归档不规范,近年档案未整理、立卷、归档,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制度落实不彻底。

  2、档案资料、图片、实物整理、立卷、归档不充分。

  3、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六防”设施不够。

  4、档案管理未实现专人、专管、制度化。

  5、档案员办公室、档案查阅室、档案室硬件实施须进一步完善。

第4篇: 行刑衔接工作总结

  建立“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有利于整合执法资源,强化法律监督,形成打击合力。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不仅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还加强了与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协调配合,对打击水事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我局2020年以来“两法衔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两法衔接”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保障机制

  一是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认真做好“两法衔接”工作,我局成立推进全面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由水政监察大队具体负责我局“两法衔接”相关工作。二是建立重大水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重大水事案件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成立水事案件法制审核小组和水行政处罚会审委员会,形成涉嫌犯罪案件的集体审议和专项审查机制。通过建章立制,不断规范“两法衔接”工作。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四川茂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日常协助参与重大案件决策的讨论工作,提供相关法律意见和服务。

  (二)合力打击违法行为,履行案件移送制度

  围绕河道采砂“清零行动”、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水资源管理专项行动等,与各乡镇(街道)、公安机关等形成合力,积极开展水政网格化巡查。2020年以来,我局共开展河道巡查400余次,其中联合执法30余次,出动人员800余人次,查处河道非法采砂(石)案3起,未按规定足额下泄生态流量案1起,未批先建案1起,违法弃置渣土案7起。根据职能职责,移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案件线索5起,移交公安机关案件线索4起,其中通过“行刑衔接”平台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线索1起。

  (三)践行会商工作机制,把控案件办理质效

  为提高水事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我局针对有分歧的水事案件积极践行会商工作机制,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存在疑难问题的水事案件进行集体研究讨论,认真把好每起案件的证据关、事实关、法律适用关。2020年以来,我局共组织召开案件会商会议3次,对顺利侦办案件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增强执法人员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020年以来,我局共开展水行政执法专题培训会3次,并邀请到县司法局经验丰富的专家主讲,围绕水行政执法的规范流程、业务知识等进行详细解读,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文明执法水平,营造了依法治水的浓厚氛围。同时我局还积极主动与县检察院沟通联系,安排执法人员到检察院学习“两法衔接”平台使用方法及案件移交相关程序。

  二、“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运行情况

  2020年我局在调查处理1起水事案件过程中,发现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涉嫌盗窃罪。我局赓即和公安机关沟通联系,及时通过“行刑衔接”平台向公安机关移交该案件线索,并按照要求将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平台系统。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该移交线索立案侦查。

  三、“两法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衔接沟通不够,工作效率不高

  相关部门对案件线索移交沟通衔接的时间偏长、程序繁琐,导致效率不高

  (二)业务能力较低,操作实践欠缺

  由于人员变动工作交接不到位等原因,新的工作人员对“行刑衔接”平台操作流程、案件录入、适用法律条款等不熟悉,导致录入的案件信息不全面、不规范,司法机关难以掌握案件情况,难以给予及时的指导。

  四、建议和意见

  (一)加强沟通联系,进一步抓实案件录入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检察院的联系沟通,积极主动抓好平台建设、管理,抓实案件的录入,确保本部门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及时、全面、规范录入,便于监督部门的监督和指导,避免以罚代刑情况的发生,确保依法行政。

  (二)找准短板,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

  一是通过专题会、视频会等方式,邀请专家定期开展“两法衔接”培训工作,大力提升工作人员平台操作水平。二是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使相关人员能准确把握具体案件违纪违法行为界限,提高分析研判能力,提升工作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三是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交流学习,借鉴成功经验,破解实践应用中存在的难题,实现行刑无缝衔接,达到监督无死角,助力“两法衔接”工作深入推进。

第5篇: 行刑衔接工作总结

  今年我所行政执法工作,在市交通局和市运管处的领导下,在政府法制部门和广大道路运输业户的监督下,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运输管理相关规定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全面完成了年初制定的行政执法工作目标任务,无一起行政复议案件,无“公路三乱”行为发生,违法违纪投诉案件为零。

  一、加强领导,强化执法监督

  为了把“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运政执法队伍,年初我所就成立了专门的法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了以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所长为直接责任人,科室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体制。日常监督由分管所长具体组织;行政一把手定期抽查。通过这种监督机制,及时了解、发现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防止行政执法工作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过失,维护广大车主、驾乘人员的合法权益,塑造“依法行政,秉公执法”的运政形象。

  二、强化宣传教育,努力提高运政执法水平

  今年我所借法制宣传日契机,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活动。在客运站站前广场进行了广泛宣传,并印制《条例》宣传传单xxxx份,分发给相关部门和广大经营户。同时,我所还组织执法人员到车站、客运企业开展道路运输法律法规现场咨询活动,要求各客运企业、车站运用广播、板报、座谈会等形式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条例》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在开展广泛宣传的同时,为全面提高我所职工的执法水平,我所着重从运政人员自身素质和法制意识入手,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的法制培训活动。一是积极参加市处组织的法律专家和从事法律工作的领导讲授法制课活动,对职工开展系统的《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教育;二是积极组织全所职工参加市处组织的法制培训考试,普法知识考试。通过学习使职工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和正确执法;三是利用各种会议和文件对职工进行法律知识和警示教育。通过这些宣传教育,全所职工的法制意识、法律观念、政策水平、业务能力普遍提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为依法管理道路运输市场奠定了基础。从年初到目前我所没有一起行政诉讼案件,更没有行政赔偿案件发生。

  三、完善执法监督制度

  健全的组织机构,广泛的宣传教育是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要使运管队伍真正成为一支高效、廉洁、执法公正的队伍,仅靠宣传教育是不够的。为此,我所一方面在职工中开展“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争创行业标兵”的活动。另一方面从业务管理、行为准则、执法监督等各方面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结合《交通行政执法规范》和《运管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认真贯彻执行运政人员“十不准”规定。根据《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要求,为使我们的运政管理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方便群众,维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我所今年将违章案件在运政大厅统一办理,实现了行政处罚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有效的防范了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保证了执法过程中认定事实准确、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保护了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市场管理

  保护合法经营,打击非法运输,培育一个健康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是道路运输管理的目的。为了保护合法,打击违法经营,维护广大驾乘人员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我所一方面加大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市场管理。另一方面又加大了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和打击“黑车”的力度。按照年初目标考核办法,我所负责辖区内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在稽查过程中,不论何种车辆,只要违章事实一经认定,即当场给予纠正,并填写违章行为通知书,收录相关现场笔录和影像资料,按照执法程序告知当事人的权力义务;对于严重超载的客运车辆,及时安排车辆转运旅客;对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和驾乘人员从事运输的,一经发现,则当场中止运行。并及时通知有资格运输的企业和驾乘人员进行运输,以便消除隐患,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

  五、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一是开展府河客运市场整顿活动。为了保护合法经营,打击非法,我所稽查人员积极配合曾都分局组织力量开展府河客运市场整顿,进行专项检查。查处黑车5台,有效的维护辖区内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二是积极开展“进站场,达标准,除隐患”客运站整顿活动。曾都运管所精心选派素质高、业务精、责任心强的运管机构工作人员与各客运站抽调人员组成3个工作组进驻客运站开展“进站场、除隐患、达标准”工作。督促客运站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缺陷、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安全生产的各项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建议,督促客运站履行好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职责。在整顿活动中共清理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进站车辆22台。查处客运站安全隐患起,下达整改通知书6份。

  三是积极开展卧铺客车专项整顿活动,我所工作专班于9月20日起逐车逐线对辖区卧铺客车隐患开展了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卧铺客车安全性能,凌晨2-5点停车休息制度落实情况,车辆技术档案是否齐全、驾驶人员是否准驾相符、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车辆强制二级维护是否超期,车载GPS监控设备及消防安全防护设备是否配备到位,确保卧铺客车安全出行符合标准。在检查中发现,汉正街线路卧铺客车由于深夜发班,存在未经安检擅自上路营运情况,检查人员立即责令该线路车辆必须提前进行安全例检后方可营运,并针对这一情况对所属湖北通宇运业有限公司、中心客运站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同时我所还督促辖区内客运站加强站内管理力度,落实“三不进站”和“五不出站”制度,全面实行检票口和车辆出(进)站口的封闭管理,“三品”检查仪要正常投入使用,做到每包必检,杜绝“三品”上车的隐患发生。

  今年全年我所共出动稽查人员1000多人次,查处违章车辆余车次,处罚起,批评教育余起,罚款元。受理投诉起,处理起,回复率100%。排除各种隐患起。全年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赔偿案件,无公路三乱行为发生。通过以上工作,我所今年的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着许多不足。有待我们在来年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和解决,不断强化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第6篇: 行刑衔接工作总结

  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事关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自《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施行以来,南明分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南明区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至我局均得到妥善处理,避免了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现将南明分局办理行刑衔接案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机关移送案件基本情况

  2019年以来南明区行政部门移送我局案件*起,其中*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起假药案,*起涉旅案件,*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起假冒伪劣产品案,*起污染环境案。公安机关办理案件共计*起,侦破*起,*起正在办理中。

  在行政部门移送案件中有*起欠薪案件未受案,其中有*起欠薪案件未达到立案条件将卷宗退回劳动监察部门,*起欠薪案在公安机关未受案前将所拖欠的工资全额支付,农民工谅解后将该卷宗退回劳动监察部门,*起欠薪案在公安机关未受案前欠薪人死亡,将该卷宗退回劳动监察部门。

  二、工作成效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通过办理行政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案件,我局帮助农民工51人共计追回60万元劳动报酬。会同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特别是针对欠薪案件中农民工的特殊性,提前化解矛盾纠纷50余次。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相关企业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主动开展教育引导和化解工作,主动解决欠薪问题。在公安机关提前介入的情况下,成功督促拖欠企业或人员并发放拖欠农民工工资2000余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工主体身份难查。大部分农民工都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也没有用人单位出具的欠条之类的书证。更有一小部份农民工不能提供相关工程名称、负责人和施工单位名称,造成公安机关办理欠薪案件难度增大。

  (二)欠薪主体难查明。大部分的建筑行业,都是转包给私人老板或让私人老板挂靠投标,建筑企业坐收管理费。经过层层分包、转包,到最后,究竟是谁欠了农民工工资往往变得十分复杂,确认责任主体十分困难,造成公安机关无法查清事实。

  (三)线索少办案难公安机关侦办的食药环和知识产权案件线索,多数为公安机关自行排查走访的过程中主动发现。而群众投诉举报的内容多数较小,因群众对涉及知识产权危害感觉并不大,就算遇到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心态去处理,造成案件办理困难,加大了案件办理难度。

  (四)鉴定难办案难公安机关在收集的有些证据时,不具备取证主体,相关部门无法给予相应鉴定结果,影响了案件的进度形成案件无法办理或起诉。

  (五)鉴于食药环和知识产权数量庞大,类目繁多,涉及方方面面的专业知识,在侦察知识产权案件过程中,每一起案件,都面临一个新的行业,面临一个新的难点与课题,加大了案件办理难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强与其他行政部门的联系沟通,加大打击力度,深挖线索,形成信息互通、工作协同、执法联动的一体化执法办案衔接机制。加强与市生态分局和区农水局的沟通。针对南明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时处理破坏生态的问题。

  (二)按照“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总体要求,坚持关口前移、源头化解、综合施策、有效稳控,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靠前一步,会同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紧紧围绕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等重点领域,不断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教育和疏导化解工作。

  (文中涉密部分已用*代替,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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