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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社区民政工作总结

时间:2017-10-15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网络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2016年社区民政工作总结》的范文,觉得应该跟大家分享,重新整理了一下发到这里[http://]。 公文汇,办公文档之家

篇一:在2016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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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国部长在2016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稿子汇,范文学习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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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部署,总结民政工作成绩,分析面临的形势要求,确定明年工作任务,加快民政标准化建设,推进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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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政事业发展取得新成就

2015年,全国民政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深化改革,加强法治,破解难题,推进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基本民生持续改善。国务院作出了全面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部署,明确了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政策措施;出台了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转发了九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意见。民政部协商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思想汇报专题开展社会救助家庭存款等金融资产信息查询、申请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等政策措施,出台了养老服务金融支持与创新,养老服务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机构服务收费,中央企业支持公益慈善,慈善表彰奖励宣传,鼓励募用分离等政策文件。全面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各地民政部门着力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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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短板、兜底线,提高了保障标准与水平。截至11月底,全国城市、农村低保月人均标准分别达到439元、255元,同比增长

9.5%、14.7%,比“十一五”末增长了74.9%、117.9%;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298元、139元,同比增长12%、15.8%,比“十一五”末增长了57.7%、87.8%。前三季度全国共实施医疗救助4550万人次;有442.7万户次家庭获得临时救助,每户次平均救助水平867.4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年人均标准分别达到5883元、4388元,同比增长14%、14.1%,比“十一五”期末增长了99.3%、108.8%。启动5次救灾预警响应和20次应急响应,转移安臵受灾群众637.2万人次,高效应对了波及我国西藏地区的尼泊尔特大地震、云南沧源地震、新疆皮山地震等重特大自然灾害。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河北、湖北、海南、陕西、甘肃等地出台了社会救助法规规章。广东出台了《社会力量参与救灾促进条例》,安徽、贵州出台了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实施办法。北京、天津、浙江、江苏、湖南、陕西、甘肃等地出台了老年人服务保障法规规章。

二是相关社会治理不断创新。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提供政策建议,报请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办、国办先后印发了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文件,中办印发了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会同中组部印发了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联合国家档案局出台了《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大力推广政社互动、“三社联动”,促进了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不断增强。联合卫生计生委推动建立了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协调建立了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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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审计、评估等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了规范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指导意见,发布了《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行业标准,推进了全国志愿服务信息互联互通。有8个省份依法有序完成了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有47,429人取得社工师、网络助理社工师证书,全国持证社工突破20万人。福建出台了行业协会发展促进办法。湖北、重庆出台了志愿服务条例。

三是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坚定有力。围绕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组织抗战老战士、英烈子女代表参加纪念活动,走访慰问境内外部分抗战老战士、老烈属,给5万多名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突出了崇尚、捍卫、学习、关爱英雄的主旋律和伟大民族精神、抗战精神。公布了第二批600名著名抗日英烈、英雄群体和100处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隆重举行第二批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迎接安葬仪式,会同朝方举办开城、安州志愿军烈士陵园修缮工程竣工仪式。协助开展国家公祭烈士活动。推动了我在俄罗斯、老挝、缅甸烈士纪念设施修建。出台军休干部医疗保障等政策,统一了待遇标准。出台了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办法。会同国资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接收安臵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工作的意见》,会同总参谋部制定《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完善了退役士兵安臵政策。加强了优抚安臵事业单位能力建设,组织了军供区域保障演练。残疾军人、“三红”、“三属”等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同比平均提高20%,比“十一五”末增长了110%;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经费同比增长48%、41%,比“十一五”末增长了110%、160%;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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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安臵对象达到908万人,比“十一五”末增长了44%。联合举办军民迎新春茶话会,范文写作增强了双拥工作氛围。修订了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考评办法,对各地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浙江、山东、贵州、大连等地出台了优抚安臵法规规章。

四是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审核上报国务院批准了35件县级以上行政区划调整事项。有序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各地领导协调机制逐步健全。开展了“地名的故事〃那些历史那些乡愁”系列报道和“寻找最美地名”活动,规范了千年古县地名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完成了津冀线等14条省界联检任务。协调做好澳门特别行政区陆地界线有关工作。明确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照料安臵工作要求,规范了滞留人员机构托养工作,加强了受助人员专用车票管理和救助管理机构风险防范。制定了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救助措施,积极开展受监护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规范了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条件,范文TOP100印发了《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基本完成了对1994年以后纸质婚姻登记历史数据的补录工作。印发了《收养能力评估工作指引》,畅通了长期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的收养渠道。开展了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各地清明节祭扫工作文明有序。稳妥做好“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及天津港火灾爆炸事故相关善后工作,湖北、湖南、天津等地紧急动员、快速反应,加强服务保障,有序进行善后处理工作。辽宁出台了公墓管理规章。

今年是“十二五”时期收官之年。今年的成绩,建立在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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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懈努力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各级民政部门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民政事业取得一系列历史性成就。

这是民政改革不断深化的五年。我们协助召开了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明确了民政在社会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一统四分”的职能定位。施行了退役士兵安臵制度改革,实现了退役士兵安臵工作由城乡有别到城乡一体、由计划安臵到扶持就业的历史性变革。推进了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探索了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启动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促进了社会组织政社分开、依法自治。推进了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和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加快了养老服务业发展。开展了“救急难”综合试点、农村住房灾害保险试点、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百县千村—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地名地址库试点,推进了部省合作和民政改革创新观察点建设,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拓展了路径、提供了示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了4项部本级审批事项和1项中央设定地方实施的审批事项,调整烈士评定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为其他权力事项,实施了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和经营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先照后证”改革,取消假肢和矫形器制作师准入类职业资格限制,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管,释放了发展活力。

这是民政法治建设成效显著的五年。我们配合修订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制定修订了《退役士兵安臵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设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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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民政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民政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民政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亲切关怀和指导下,我区民政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紧密结合“优环境、提效能、保开局、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工作宗旨,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和夯实基层基础,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按照年初工作部署,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根据要求,现将有关总结和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社会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来自:WWw. 网络:2016年社区民政工作总结)

1、城乡低保规范运行

(1)全面开展低保对象复核工作。根据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皖民社救函[2016]17号)精神,我局按照工作要求,对低保对象复核工作进行了具体布置。要求各镇街在一季度迅速开展低保对象年检工作,对所有低保对象全面进行复核认定,根据不同类别对象的家庭情况开展定期核查、动态管理,重点做好就业年龄段及刚达退休年龄的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至6月底,全区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已基本结束,1-6月以来,全区城市低保共新增对象117户141人,月补金额41430元;取消116户139人,月减金额47121元;调整37户,净减4人,月净增金额4205元。农村低保共新增对象444户721人,月补金额121300元;取消364户503人,月减金额88175元;调整170户,净减32人,月净增金额955元。

(2)对低保标准进行了调整。按照市民政局、财政局、统计局、物价局《关于调整2016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将2016年城市低保标准由每月490元提高到51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年3432元提高到3775元。新标准从2016年1月起执行。

(3)及时发放低保资金。截止6月底,全区现有5601户7416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发金额251.3万元,1-6月份共发放城市低保金1509.3万余元,全区月人均补差金额达339元;有10954户、18189人享受农村低保,月发放金额333.9万元,上半年已发放补助资金1995.5万元,全区月人均补差金额184元。

(4)成立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5月底,经区编委会议研究,同意设立“池州市xx区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4名,隶属区民政局管理,股级建制。

2、城乡医疗救助予民实惠

进一步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5月份,区政府出台了《xx区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将今年救助比例全部提高到70%,三类病种封顶金额分别调整到15000元、6000元和3000元。

及时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6月份,全区城乡医疗救助共2731人次,发放救助资金867.57

万元(含资助城乡困难居民参保32119人,资助参保资金321.28万元)。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活困难,开展临时救助300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27.92万元。

3、救灾救济及时有效

做好冬、春荒救济工作。把冬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作为最现实最紧迫的民生工作抓紧抓好,全区冬春困难群众生活得到切实保障。一是摸清底数,制定方案。组织各镇街反复摸排核实,建立冬春困难群众花名册,并制定全区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济实施方案;二是落实资金,开展捐助并及时下拨冬令款和春荒款,秉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将衣被口粮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下拔冬春救灾款326万元,救济灾民3.2万人;三是及时救助,加强督查。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四是 “两节”期间,组织开展慰问和送温暖活动,确保困难群众过个和谐年、安详年。深入开展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农房保险工作在过去两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做好我区山区库区农房保险工作,截止四月底,已完成全区135959户的农房信息采集核对任务,并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池州分公司签订了合同,本次保险期限从2016年4月1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止。目前此项民生工程正按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推进。

4、五保供养保障到位

目前,全区现有农村五保户3645人,其中分散供养五保户1788人,集中供养五保户1857人。对集中供养人员,我局严格按照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安徽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实施办法》(皖民福函〔2015〕471号)要求,实施农村敬老院等级评定工作。根据供养服务质量、内部管理水平、基础设施条件和组织保障力度,由低至高将全区20所农村敬老院划分为一星、二星、三星三个等级。服务等级经申报、评定和公示,被评为一星级的1家、二星级13家、三星级6家。通过星级评定,全面落实了我区农村五保供养机构以奖代补政策,健全了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管养制度,改善了集中供养条件,提高了服务水平。对分散供养人员,通过进一步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来改善他们的生活。全区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生活补助标准从去年的3480元/年.人提高到今年的3800元/年.人,提高了9.2%。

5、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有序开展

根据《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池民福【2016】64号)要求,为做好我区农村留守儿童的摸底排查工作,我局牵头组织开展了此项工作,并制定了实施方案,要求各镇街全面排查因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十六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目前排查工作正按照实施步骤稳步推进。

6、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稳步推进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我市今年33项民生工程之一,为此市里出台了“池州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池民福【2016】49号),根据该文件精神,凡具有池州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护理补贴(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目前各镇街已完成了对本地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的摸底,现正处在复核、评议、公示阶段。

7、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有效开展

按照《xx区孤儿救助办法》,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全部实行救助。截止6月底,全区有救助对象203人,其中分散抚养128人,集中抚养75人。分散抚养孤儿生活费救助标准为790 元/人.月,集中抚养孤儿生活费救助标准为1190 元/人.月。分散抚养

生活补助费全部实行按月打卡发放,集中抚养孤儿生活费打到区儿童福利院帐户。目前,已发放1-- 6月生活救助资金114.2万元。

根据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及时、有效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今年以来,共救助446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6.5万元。

(二)基层政权建设不断推进

1、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一是开展调查摸底,在去年选择70个村试点的基础上,对今年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进行了摸排,确定了里山街道白洋等70 个村开展试点工作;二是结合实际,制定全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三是加强指导检查,根据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方案要求,及时加强业务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完善。

2、城市社区“三社联动”试点工作。一是赴上海考察“三社联动”工作,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结合我区社区实际,制定出台了《xx区主城区“三社联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动员会议,全面部署今年4个街道、10个社区“三社联动”工作;二是根据“三社联动”试点工作要求,对4个街道、10个社区试点工作用房进行调查摸底并协调解决;三是加强业务工作的指导,根据居民需求,编制社区服务项目计划书。

3、xx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一是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要求,认真制定全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方案,召开了全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动员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地名普查工作;二是协调相关单位收集地名普查相关资料;三是开展地名普查内业相关工作,整理录入地名普查相关属性信息。

(三)双拥优抚安置政策有效落实

1、双拥工作

(1)加强双拥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巩固我区己取得的双拥工作成果,努力发展我区双拥工作新局面。区委、区政府、驻池部队根据我区双拥工作的基础及现状,及时提出了争创新目标,各地、各部门积极响应,调整、健全双拥组织,拟定本地、本部门双拥工作计划,全面落实双拥工作责任制。区双拥工委部署了全区2015年度双拥合格单位申报考核工作,区双拥办不定时地组织双拥委成员单位督查各地、各部门双拥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健全的组织、周密的计划、严格的考核、激励的机制,有力地保证了双拥各项工作在基层的落实,新的争创热潮在全区形成。

(2)深入开展双拥宣传工作。加强双拥宣传,增强全区双拥意识,营造浓厚双拥氛围是做好双拥工作的基础。半年来,我们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活动。一是加强宣传设施建设。沿318国道镇、街新设置了固定双拥宣传标语14条。遍布城乡的双拥宣传设施,对营造双拥氛围,提高宣传效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由于宣传工作扎实,国防教育深入人心,近年来,未发生一起损坏军事设施和军民纠纷事件。适龄青年踊跃参军,兵源质量大大提高;二是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区直单位及镇街利用展板和宣传栏,开展了国防教育宣传活动,并散发宣传材料3000多份,到现场咨询国防知识和优抚安置政策的群众达600多人次。

(3)加强双拥合作共建工作。一是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春节期间,区六大家领导、区直单位热情走访慰问部队,采购慰问品、发放慰问金近13万元;二是热情为部队办实事。各单位根据自身职能和优势积极为部队办实事,教育、交通、粮食、供水、供电、公安、民政、劳动、人事等部门在解决部队子女入学、户口落迁、军事设施保护、军属就业、安置、军粮供应等方面尽已所能地帮助部队办实事、办好事。区检察院还在军营开办了法律知识讲座,区直许多单位与驻军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联欢活动;三是驻池部队热情参与“第二故乡”建设。在创建文明城市和维护社会治安活动中,部队多次出人出车帮助地方运垃圾、挖淤泥、疏河道。武警中队抽调80多人次在重要节日期间对城区进行昼夜巡逻。

2、优抚工作

全区借助双拥创建平台,努力推进优抚工作上水平。全区烈属、军属、复员军人100%享受优待,现正拟订2016年优待评定计划,力争“八一”前后完成优待兑现任务。全区共有享受定补定恤的优抚对象3724人(含“两参”人员),上半年发放定补定恤款1074万元,切实保障了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群众生活水平。

3、退伍安置工作

2015年秋冬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正在进行中。国务院、中央军委新修订出台《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后,近两年的退伍安置工作因一次性安置补助金标准需省确定而有所延迟,现待市出台2015年秋冬退役人员安置的指导性文件后,区安置办将及时拟定出安置意见并将上报区政府批准实施。已组织当年度部分退役士兵参加技能培训。2015年秋冬全区共接收退伍军人265人。

(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进一步规范

1、社会组织育管并重

(1)规范流程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及收养登记工作。目前,在我局登记的社会团体共计11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共计113个。今年以来我局依法登记新的社团组织1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8个,办理社团登记法人变更1个。收养登记 11例。在登记新成立的社会组织中,我们按照省委办公厅{皖办发[2013]9号}《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简化登记程序,实行直接登记。今年5月,我局安排了南馨园、府学、古舜、翠微、九华、城西和月亮湖7个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负责人参加了全省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

(2)加强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为开展好这项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和省市民政部门的具体要求,我们下发《通知》,对年检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要求各社会组织接到通知后集中时间精力认真填写年检报告书,按时报送年检材料。在检查过程中,我们重点检查了社团按照章程开展活动、财务规章制度、党建及换届等情况,对检查出的问题,我们及时指出并督促他们进行整改。

(3)切实做好全区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实施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5]48号)及池州市民政局《关于我市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紧急通知》精神,我局于2016年4月起,已正式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对新成立及办理变更业务的社会组织,赋予统一代码,发放新版登记证书。对2016年4月前在区民政部门成立登记的社会组织,我局将于2017年底前逐步完成新版登记证书换发和赋码工作。

2、社区服务中心工作管理规范

(1)加强婚姻登记档案规范化建设。以争创全国3A级婚姻登记机关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程序和档案管理的规范,不断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2016年上半年截止6月20日共办理结婚登记2858对,离婚登记735对,补发681对,为当事人查档557人次。为让今年特殊日期婚姻登记工作在安全、祥和氛围中度过,积极启动应急预案,顺利应对春节前后及“520”等婚姻登记高峰,获得广大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积极倡导和提高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水平。着力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切实提高民政工作专业化服务水平。以区社区服务中心名义成立了xx区首家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以“社会组织+社工+社区服务”三社联动模式,积极开展各项服务活动,秉承平等、尊重、助人自助的社工理念,为有需求的个人、家庭、单位和社区提供优质的社会工作服务;建立了服务热线、开辟了社会工作网站版块,采取“社工+义工”的模式,组织社工及志愿者(义工)多次深入街道社区开展城市文明创建活

动及专业社工服务,深入市福利院、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开展义务家教、心理疏导等专业社工服务和志愿者活动,深入失能老人家庭开展调研、精神慰藉和赠送轮椅等帮扶活动,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半年多来,利用休息时间开展专业社工服务20余次。

(3)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有关工作。积极配合区计生部门做好新婚登记夫妇的统计工作;主动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婚前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共宣传引导2766对婚姻当事人参加了婚前免费健康体检;与市妇联、市爱婴堡早教中心举办了“关爱孩子,放飞梦想”池州市第四届五项全能明星宝宝大赛。

3、老龄事业持续发展

为促进全区老龄事业发展,我局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全力推动各项工作发展。一是加强宣传。通过发放普法宣传材料、悬挂标语以及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等手段宣传《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让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二是认真做好池州市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和安徽省第七届“孝星”、“福星”的评选申报工作。区老龄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认真推荐,经严格审核,推荐了池州市中医院等5家单位参加“敬老文明号”评选,推荐了吴月华等3人参加“孝星”、“福星”评选;三是积极开展《安徽省老龄信息系统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安排专人对老年人基本信息进行录入,特别是做好55-59周岁的老年人信息录入,截止目前,系统已录入老年人信息共计12.4万人,已全部完成信息录入任务;四是组织开展高龄津贴的申报审核工作。开展了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的调查摸底工作。据统计,今年全区80周岁以上的老人有1.42万人,其中百岁老人8人;五是积极开展为老年人服务工作。今年已为老年人办理《老年人优待证》1660张,市公交公司发放老年人优惠乘车卡1430张;六是继续开展了“银龄安康行动”。上半年区老龄办一直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公司保持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工作进度,不定期的到各镇街督促指导,推动工作开展。目前,全区共收取保费24.6万元,覆盖率为4.18%;七是大力推动基层老年人协会工作。已上报xx区基层老年协会组建工作规划表,根据规划2016年共组建67个村(社区)老年协会。

4、福利事业步伐进一步加快

区福利院优化服务环境,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一是加强档案管理。针对儿童个人资料、收送养及寄养业务、医疗等档案逐步实行规范管理;二是常态化抓好安全工作。区福利院始终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加强值班管理和门卫管理以及外出登记请销假管理。消防、安全做到勤检查、勤整改,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制定各种应急预案,未雨绸缪。平时做到对职工和服务对象的安全警示教育,用火用电用气严格控制,确保安全;三是抓好孤儿集中养育工作。在孤残儿童的养教上,区福利院多方面给予关心体贴,在生活起居上为孩子们提供优质服务,加大对孩子们心理健康的关注和引导。通过联系池州市妇幼儿童保健中心相关领域的专家,来福利院对管理服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提高管理服务人员对孩子心理状况的关注。同时福利院又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的相关培训,增强管理服务人员发现孩子心理问题的能力,掌握和应用心理疏导的基本手段。

5、民政群体局面稳定

1-6月份,我局共受理群众来信11件,接待来访179人次,热线电话513个,处结率达100%。来信来访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城市低保、大病求助、生活救助、提高优抚对象待遇、退伍安置和五保供养待遇等问题。按照创建平安xx的要求,我局加强了信访工作领导,落实了相关责任制,完善每周一到周五领导接待日制度,进一步完善民政信访网络建设,对重点信访案件实行包案制度。坚持和区有关部门互通信息,对一些重大集

篇三:2012年社区民政工作总结范文

香樟路社区2012年度民政工作总结2012年香樟路社区在各级政府民政机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为重要指导思想,根据社区实际情况总体规划,切实履行各项民政工作职能,为提升文明城市、文明社区作出了应尽的贡献。现将今年的民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慈善及义工活动:1、春节慰问了8户残疾人家庭和27户困难家庭;今年以来给78户次家庭进行了困难慰问物质发放;2、以社区工作人员为主体,积极开展“天天慈善一元捐”活动和义工服务活动,组织有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辖区内贫困人群提供经济救助(经济及物质慰问104户次)、上门为老弱病残义务提供生活帮助服务;3、每季度组织一次医疗单位,为辖区内老弱病残群体提供免费健康体检及义诊活动;为困难户李月鲜申请了特困救助项目并开展专题募捐活动,募得专项帮助资金近2万元。4、开展志愿者工作站活动取得良好的果效,特别是在残联和居家养老工作中凸显成效,志愿者工作站联络辖区内民政学院及普亲养老机构等单位志愿者,长期开展敬老助残志愿活动,把志愿者工作深入到贫困群体的生活实处。殡葬改革工作:3-4月份开展了以“绿色殡葬、平安清明”为主题的殡改宣传月活动;建立健全了香樟路红白理事会,社区红白理事会在开展今年死亡了人口的10个家庭殡改工作中发挥了有效的作用;通过加强殡葬改革宣传力度,提升了社区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识,有利于我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我们的殡葬改革工作积极主动、细致到位,使社区死亡人口的火化率保持了100%。老龄工作:完全落实了社区61位高龄老人即80岁以上老人的高龄津贴的发放到位和动态管理;为一位70岁生活困难低保老人周桂芝申请了居家养老政府买单服务,居家养老工作开展顺利;完善了**市居家养老管理系统;为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活动4次;在10月份全面开展了以“关爱老人,促进健康”为主题的敬老月系列活动,组织了老年人座谈、走访慰问困难老人及老年群体文艺活动等活动;居家养老工作验收合格;残联工作:为6名符合条件的重残对象申请了重残特殊生活补助及节日慰问金;阳光家园计划救助了柳秋琴和方树旗家庭;为肢残二级的困难户冯建粮家庭申请了临时困难救助金4000元;为丧失听力的老人钱**申办了助听器;为肢残4级的黄国立申请了假肢安装资助;组织部分残疾人参加了各医疗单位来我社区开展的免费医疗和体检;在5月份开展了以“改善残疾人民生,保障残疾人权益”为主题的助残宣传活动月;完善了本社区54位残疾人在全国残疾人信息系统的录入工作。低保及低收入工作:今年以来受理居民低保申请25户(其中符合政策经审批准予享受的3户,不予批准不合政策的5户),在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中,取消7户不符合政策享受的,变更了1户家庭情况有变化的低保待遇,确保了本社区低保工作救助政策和程序实现了应保尽保;完成了本社区全国低保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为9低保户申请了特困医疗救助,为4户申请住房保障的居民家庭办理了低收入认证。做好了住房保障工作的日常宣传。拥军优属工作: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5周年节庆之日,召集辖区内的退伍军人、各单位代表和现役军人家属座谈,社区主任代表组织表达了党和国家对军人们的特别关爱,对曾经为国家做出保家卫国贡献的军人及家庭致以崇高的敬意,并特别发放了小小的纪念品以示慰问;会后,还与有关单位一起上门慰问了家庭贫困的军属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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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社区民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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