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环境整治效果显著。为巩固去年专项整治成果,今年我们仍把整治殡葬环境、推行文明祭祀作为工作重点,提早谋划,周密部署。通过专题动员会、新闻通气会、在繁华地段设置集中宣传点、向市民散发市政府《通告》和《致全体市民的一封公开信》、电视滚动字幕等全方位宣传,通过“文明祭祀送鲜花”、“鲜花换鞭炮”、“执法劝导队”等大规模活动,在小蜀山墓园、市殡仪馆、烈士陵园等重点部位集中整治,通过民政、公安、交通、市容等部门联合行动,全市清明期间祭祀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未发生一起责任事故,乱燃乱放现象基本杜绝,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广大市民的充分肯定。
老龄工作丰富多彩。组织开展了合肥市第二届十大美丽老人评选活动;全面推进银发无忧爱心工程;在全省率先建立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合议庭,为全市老年人维护合法权益开辟了“绿色通道”。筹备成立合肥市老年协会;积极开展老龄调研、老龄维权、老龄宣传,社区为老服务形式多样,包河区推行“黄丝带”助老工程,庐阳区建立空巢老人日访制。瑶海区成为全国首批养老示范点。
四、着力提位提效,为民政事业健康发展奠定了新基础
以开展效能建设和“查摆找补创”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民政自身能力建设,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得明显加强。通过开展效能建设,出台了聘请义务监督员、修订机关考勤制度、局领导和机关处室负责人轮流接访、机关中层干部查岗、优化精简审批业务流程等八项措施。扎实开展了“查摆找补创”活动,对梳理出的10个方面问题一一制定整改措
2011年市民政局全市民政工作总结 稿子汇 www.gaozihui.com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指导下,全市民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深入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的战略部署和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主题,努力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深化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全市民政事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的良好态势,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狠抓重点难点,为民政事业和谐发展注入了新活力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全面实施。根据省政府统一安排,我市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工作。出台了《合肥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对全市家庭年人均收入市区在1000元以下、三县683元以下的困难群众人数进行了摸底统计和资金测算,根据市政府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步骤安排,稳步推进,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各项指标任务。农村低保实行一户一档、一乡一柜,村级初审、乡镇(街道)审核和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目前全市保障人数为81772人,在省控指标基础上扩面37625人,居全省17个市之首,全市农村低保金全部打卡发放到人,受到省政府十二项民生工程检查组表扬。
城乡医疗救助全面开展。根据《安徽省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意见》,结合试点区医疗救助成功经验,出台了《合肥市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意见》(合政办〔2011〕20号),将医疗救助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同时提倡有条件的县区将城乡低保边缘人群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城乡医疗救助层层把关,逐级公示,医疗救助金采取社会化发放,实行医前、医中、医后救助和一次性定额救助相结合。全市累计救助73889人次(含资助参合、参保),发放医疗救助金1071.5万元。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明显提升。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的意见》,出台了《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管理实施意见》。提高五保供养标准,落实供养经费渠道,三县散居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每年不低于1460元,市区散居五保户供养标准每年不低于150 施,并督查落实;同时,制定了《领导干部谈心制度》、《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机关效能督查评价办法》、《车辆管理办法》、《办文办会制度》、《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办法》等十项制度。我局“查摆找补创”活动顺利通过市考核验收组的检查验收,满意度测评率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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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票发行再创佳绩。福利彩票销售积极应对市场挑战,整合内部资源,完善内设机构,加快中福在线销售厅建设,新增开业中福在线销售厅3个,建立县级服务站,延伸销售网络,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截止到12月21日,福利彩票销售总额为4.88亿元,共筹集公益金1.7亿元,超额完成省福彩中心下达的3.5亿元考核任务和4.5亿元的奋斗任务,实现了跨越式的增长,同时解决就业岗位1400余人。
重点工程稳步推进。新建市殡仪馆、社会福利中心、烈士陵园三期工程和救助站是我局“十一五”期间社会事业的四大基建项目。其中市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占地190.5亩,用地已获省政府批准。项目总体规划设计已完成,涉及到消防、环保、土地等部门的审批工作均获通过,该项目作为公益性项目,按市发改委要求初步设计后,将于明年1月移交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新建市殡仪馆、烈士陵园三期工程、市救助管理站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扎实推进。
二 、彰显民生民权,为民政事业快速发展搭建了新平台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稳步开展。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大力推进“诚信低保”。2011年全年全市共有133.51万人次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6612万元,人均月补差124.4元。
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平稳有序。截止2011年11月底,共实施救助4194人次,其中未成年人452人次,占总数的11%。对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实行“先救治后结算”,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使多年来困扰救助管理工作的棘手问题得到有效破解。
慈善事业发展加快。成功开展了“送温暖·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市本级共认捐善款554.3万元。打造福彩公益金“救助品牌”,2011年在福彩公益金特困家庭救助项目上的资金投入比2006年增长了300%以上,发放救助款108万元,451户城乡特困家庭直接受惠,资助贫困大学生、高中生(含职业教育)学生374人,救助金额70万元。救助资金总量和特困家庭受助户数均列全省前矛,并成为率先完成全年福彩公益金特困家庭救助工作的唯一地级市。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不断深化。以争创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市为目标,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召开了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议,表彰了首批示范乡镇、示范村。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加强监督检查,全市村务公开基本实现了内容、时间、程序、形式、制度、档案“六统一”。全市已有1110个村建立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占98.6%;建立村务公开栏1000多个,90%以上的村定期公开村务财务,群众对村务公开满意率达到85%以上。
和谐社区建设扎实推进。全面贯彻全省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围绕如何创新社区管理体制、整合社区资源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在瑶海区和平路街道开展了社区公共服务、商业服务、志愿者服务三位一体的社区服务试点。继续开展万家图书援建和建设学习型社区工作,全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三个县各确定了一个农村社区建设试点乡镇、四个区各确定了一个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肥西县桃花镇是我市唯一省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镇。
三、推进创新创优,为民政事业良性发展厚积了新优势
双拥工作特色明显。我市“六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已由 国家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在人民日报公示,命名表彰大会即将在北京召开。出台了《合肥市人民政府、合肥警备区关于进一步做好驻肥部队随军家属子女就业就学工作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进一步推进双拥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开展了“英雄丁晓兵故乡行”等系列宣传活动,在全市掀起了向英雄模范学习的高潮。表彰了2006年度双拥合格单位,启动了随军家属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建立“国防林”80亩,植树1.6万余棵。
优抚政策全面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法规文件,认真抓好优待、抚恤和定补工作。2011年,全市今年优待各类优抚对象9034户(人),优待金总款为2579万元,其中,城镇义务兵2372户,农村义务兵2282户,三属355人,残疾军人488人,在乡复员军人2485人。积极推进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努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困难。根据中央联席会议复员退伍军人问题工作小组的部署,积极开展了对1954年11月1日以后军队退役人员的调查摸底和核实工作。
两兵安置圆满完成。2011年接收退役士兵1981人(含中央驻肥、省直单位),其中需要安排的工作的城镇义务兵963人。目前我市已安置城镇退役士兵210人,自谋职业745人,全市安置率为99.1%。全市发放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偿金3931.4万元。2011年接收军队离退休人员95人。军休干部政治和生活“两个待遇”得到有效落实,社会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积极引导军休干部走出庭院,服务社会,融入社区,为社会再作贡献。
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显著加强。认真贯彻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注重发展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社区民间组织,切实加强民间组织监督管理,加强和规范行业协会建设,开展民办学校“诚信建设年”活动。截至目前,全市依法登记社会团体513个,其中市级社会团体235个,县区级社会团体27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727个,其中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360个,县区级民办非企业单位367个。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工作快速发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从福彩公益金中拿出100万元,对社会养老机构进行补贴。截至目前,全市各类社会养老机构(老年公寓)已发展至27家,设置床位数3309张、实际入住老人1992名,分别比2006年增长52%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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