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以上。
三、宽严相济,关爱帮扶,真心力挽浪子回头
今年区司法局多方协调为特殊人群办实事赢得了广泛赞誉和好评。2月15日,是全区中小学生报到注册的日子。然而,家住新都镇紫瑞街9号附100号的刑释人员史良建、范凤群夫妇却为女儿的转学读书问题急得一筹莫展时,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及时与区教育局、新都四中等多方协调,不仅让其女儿如愿转学,而且还特意给予规费优惠,一家人对党和政府的关爱万分感谢。
5月24日,区司法局安帮科人员会同新繁镇拆迁办及新庞村相关人员,专程到本区籍服刑人员冯德华所在的川西监狱协调其拆迁安置补偿问题,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在押犯人的心坎里,让囚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妥善的解决。由于**第二绕城高速建设需要,其家中房屋、林园地被依法征用。其父冯志诚两年前因车祸身亡,其母与其父离婚后早已在20年前再婚远嫁他乡,家中仅有被纳入低保且已85岁高龄的祖母一人。为了充分尊重服刑人员的民主权利,拆迁办人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耐心地宣讲有关拆迁安置政策,使其依法应当享有的12万余元既得利益和合法权益有了保障,并自愿地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其收益和建房等相关事宜书面委托其生母全权负责办理,打消其他亲友想趁机占有补偿款的念头。冯德华表示感谢党和政府的关爱,一定痛改前非,彻底悔罪,早获新生,用实际行动回报所有关心帮助他的人。
5月29日,区司法局会同区关工委、团区委等部门,组成两个关爱帮扶活动小组,分别由区人民政府副巡视员、区关工委常务副主任陈玉芳、区人大原副主任、区关工委副主任先心中等领导带领“五老”志愿者和相关工作人员,冒雨先后前往泰兴镇、新都镇和清流镇、新繁镇走访慰问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给14名特殊家庭的少年儿童赠送书包、文具盒、法律书籍、日常生活用品等节日礼物,还给每个家庭发放了慰问金。
为认真落实区关工委工作会精神,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司法行政系统“警民亲”活动。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先后深入到军屯、新都、新繁、石板滩、泰兴、大丰等镇(街道),指导辖区司法所和镇(街道)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同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对口关爱帮扶活动。建立了有关工委“五老”志愿者、社区民警、司法所人员、村(社区)基层干部和家属亲友参加的对口关爱帮扶小组14个,人员多达104人,其中“五老”志愿者人员达42人。
9月21日,由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新都区司法局、教育局、法建办、综治安帮办、团区委、关工委联合主办,** 未成年犯管教所、新都区职业技术学校、金都中学共同承办的“警民亲”暨“普法进校区”法制警示教育活动在我区隆重举行。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赵敏、副处长边疆、**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处长张德华、新都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曾刚强、四川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所长邓素宽、副所长张利宁等领导莅临指导,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赵敏和新都区政法委书记曾刚强先后讲话。
**未成年犯管教所“新苗”艺术团学员自编自演、有内涵、有质量的精彩演出和干警以案讲法,博得2500余名在场师生的阵阵掌声。省司法厅法宣处领导高度评价这次演出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区教育局希望警示教育活动要形成长效机制;区关工委老领导赞扬为了明天——筑牢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根基意义十分重大;广大师生十分感慨这是入学教育中最生动形象的一课!
四、创新管理,借力造势,全力促进社会和谐
今年来,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的牵头作用,注重借力造势,千方百计做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针对新都镇刑释解教及社区矫正等特殊人群众多、情况复杂的实际,在综治宣传月活动期间,于3月30日在新都镇召开了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座谈会。4月19日,区社区矫正(监外执行罪犯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综治办召开2011年度工作座谈会。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综治办分管领导、主要业务承办科室负责人和区社矫办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维稳办主任袁国千出席会议并讲话。与会人员分别就各自开展的相关工作情况、面临的困难、问题及今后工作的打算等作了交流发言。
5月9日至19日,由刑罚执行监督机关区人民检察院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对全区社区矫正(监外执行罪犯教育管理)工作开展联合检查。还召开矫正对象(监外执行罪犯)座谈会,依法告知他们在接受矫正期间的权利和义务。检查组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单 位提出了整改建议和意见,并达成了资源共享、相互配合、优势互补、季度核对相关数据和半年联合例行检查等共识,为提升特殊人群教育管理质量,创新社会管理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8月11日,我区隆重召开社区矫正(监外执行罪犯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体(扩大)会。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综治委主任曾刚强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敏、区政协副主席刘建玲出席会议。会议由区政府副区长冯静主持。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综治办分管负责人及主要业务承办科室负责人、公安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区财政局等14个相关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根据会议安排,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分管负责人先后在会上作交流发言;区司法局局长、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玉霖组织学习中央四部门关于推行社区矫正、“禁止令”等相关文件精神,安排了近期社区矫正工作;区人大副主任向敏和区政协副主席刘建玲先后在会上宣读表彰2010年度安帮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的决定。 公文汇,办公文档之家
年内,区综治安帮办还及时办理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冯静批转的《冯祥福反映出狱人员申请拆迁补偿房》的信访件,协调木兰镇党委政府本着既要严格执行政策,又要注重人文关怀的原则,对其反映的相关问题给予妥善处理,并要求假释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冯祥福要平和心态,明确身份,摆正位置,遵纪守法,从头再来,争取早日融入和谐社会大家庭之中。办理区委群工局转来的区长信箱《一个囚犯的自述》——关于班竹园镇服刑人员周明福来信处理的情况汇报。还协助邛崃等10余家监狱发放本区籍服刑人员年度改造情况告知书368份;为崇州监狱服刑人员赵军、新源监狱服刑人员刘刚等提供家庭经济状况证明,为申报减刑提供依据;为德阳监狱服人员冯昌明专利申请提供政策、法律咨询。先后接待刑释解教人员来访24人次。
五、2012年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思路
(一)以改革统揽全局,以创新提升形象,全面拓展司法行政基层各项业务工作,积极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品牌”司法所创建等工作,为服务“三区”(产业强区、宜居新区和文化名区)建设和创建“世界生态田园城市示范区”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牵头作用,扎实开展“特殊人群共帮扶”行动。特别是健全协同联动、有机衔接的“一条龙”教育管控模式,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机制,大力推进自强创业和帮扶工作,实现帮教工作向监所、社会和家庭延伸。
(三)借势造力,整合资源,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年内要力争完成重点矫正对象手机定位系统安装,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深化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特别是要学习借鉴武侯、双流等区、县的成功经验,力争得到区委、区政府的重视支持,完成组建新都区社区矫正法警大队立户、立编和人员招聘工作。
(四)加强指导,严格奖惩,全力管好用好专职法律服务社工队伍。要坚持培训、轮训制度,不断提高社工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尽快适应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需求 2011年基层司法所年终工作总结
今年来,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从创新社会管理,关注特殊群体,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高度出发,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司法所对外形象,大力推进社会建设,全方位、多层次寻找司法行政工作新突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争取领导,注重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2009〕7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建设的通知》(川委厅〔2011〕10号)和**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司法所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司发〔2011〕71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司法所建设工作实际,年内我们组织专门力量,由局领导带队,相关业务科室参加,对全区13个镇(街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逐一逐项督查,对照品牌司法所、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认真找差距,添措施,以积极的姿态做好迎接市局督查组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9月27日,由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王印波,机关党委副书记唐嘉带领的督察组一行四人,冒雨先后到我区石板滩、泰兴、马家、新繁等司法所实地督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冯静,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玉霖及各分片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各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负责人、司法所所长和专、兼职司法助理员参加了督查汇报会。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我区在年初已投入3.2万元集中打造了龙桥、军屯、泰兴等司法所外,近期又拨出7.6万元司法所日常工作经费,还将投入2.4万元,集中打造新民、清流、新都等镇司法所,为全面提升我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对外形象打下基础。特别是本着精简上层,充实基层和全方位夯实基层基础的原则,除已下派19名机关干部到13个司法所工作外,还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方式,招聘26名专职法律服务社会工作者(司法所辅助工作人员)分配到各司法所,使每个司法所专职人员都能达到3人以上,确保了司法所九项职能工作落到实处。10月10日—12日,区司法局对新招聘的26名专职法律服务社工进行为期3天的集中系统教育和培训。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冯静,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处处长唐洪春、司法鉴定工作处处长王玉兰等领导莅临指导并作重要讲话。我区率先在全市招聘组建的法律服务社工队伍,是创新社会管理,推进社会建设的重大举措,是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向基层延伸的一个重大突破,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涉及相关费用全部列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范围。
二、整合资源,齐抓共管,真情唤醒囚子良知
今年来,区司法局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先后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敏、区政府副区长冯静、区政协副主席刘建玲、区政府副巡视员陈玉芳等领导带队,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就业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区法制办、区综治办、区防邪办以及新都、清流、新繁、木兰、斑竹园、新民、马家等镇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家属代表先后赴德阳监狱、邛崃监狱、崇州监狱、金堂监狱、达州监狱和**监狱慰问干警,对新都籍484名在押犯人开展帮教活动8场次,还对部份押犯,进行一对一的帮教和交流,并给每一名新都籍服刑人员赠送了学习生活用品。各级领导在帮教会上对本区籍服刑人员分别提出具体要求,希望他们一是要彻底悔罪,踏实改造,把记功减刑之路作为唯一选择;二是要摆正位子,努力学习,力争掌握好谋生的技能和手段;三是要告别自我,从头再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在集中帮教的同时,还分别对有法律服务需求的部分押犯代表开展个别帮教,还专题对“法轮功”押犯开展座谈交流。相关部门领导和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分别解答了他们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
年内还先后在木兰、石板滩、马家、新民等镇召开服刑在教人员家属和社会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座谈会4场次,各级领导同200余名与会人员直接对话,向他们传递了党的不歧视、不株连政策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希望共同携手,做好其家人的帮教工作,力争取得早日回归、合家团圆的最佳效果。今年共有回归刑释解教人员326人,其中农业人口260人,非农人口66人;落实帮教326人,帮教率100%;落实安置310人,安置率达95.1%;重新违法犯罪4人,重新犯罪率1.23%。现有社区矫正人员304人,其中假释14人,暂予监外执行8人,剥夺政治权利85人,缓刑197人,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现实表现均在 手机移动版
2011年基层司法所年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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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宽严相济,关爱帮扶,真心力挽浪子回头
今年区司法局多方协调为特殊人群办实事赢得了广泛赞誉和好评。2月15日,是全区中小学生报到注册的日子。然而,家住新都镇紫瑞街9号附100号的刑释人员史良建、范凤群夫妇却为女儿的转学读书问题急得一筹莫展时,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及时与区教育局、新都四中等多方协调,不仅让其女儿如愿转学,而且还特意给予规费优惠,一家人对党和政府的关爱万分感谢。
5月24日,区司法局安帮科人员会同新繁镇拆迁办及新庞村相关人员,专程到本区籍服刑人员冯德华所在的川西监狱协调其拆迁安置补偿问题,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在押犯人的心坎里,让囚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妥善的解决。由于**第二绕城高速建设需要,其家中房屋、林园地被依法征用。其父冯志诚两年前因车祸身亡,其母与其父离婚后早已在20年前再婚远嫁他乡,家中仅有被纳入低保且已85岁高龄的祖母一人。为了充分尊重服刑人员的民主权利,拆迁办人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耐心地宣讲有关拆迁安置政策,使其依法应当享有的12万余元既得利益和合法权益有了保障,并自愿地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其收益和建房等相关事宜书面委托其生母全权负责办理,打消其他亲友想趁机占有补偿款的念头。冯德华表示感谢党和政府的关爱,一定痛改前非,彻底悔罪,早获新生,用实际行动回报所有关心帮助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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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区司法局会同区关工委、团区委等部门,组成两个关爱帮扶活动小组,分别由区人民政府副巡视员、区关工委常务副主任陈玉芳、区人大原副主任、区关工委副主任先心中等领导带领“五老”志愿者和相关工作人员,冒雨先后前往泰兴镇、新都镇和清流镇、新繁镇走访慰问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给14名特殊家庭的少年儿童赠送书包、文具盒、法律书籍、日常生活用品等节日礼物,还给每个家庭发放了慰问金。
为认真落实区关工委工作会精神,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司法行政系统“警民亲”活动。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先后深入到军屯、新都、新繁、石板滩、泰兴、大丰等镇(街道),指导辖区司法所和镇(街道)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同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对口关爱帮扶活动。建立了有关工委“五老”志愿者、社区民警、司法所人员、村(社区)基层干部和家属亲友参加的对口关爱帮扶小组14个,人员多达104人,其中“五老”志愿者人员达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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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由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新都区司法局、教育局、法建办、综治安帮办、团区委、关工委联合主办,** 未成年犯管教所、新都区职业技术学校、金都中学共同承办的“警民亲”暨“普法进校区”法制警示教育活动在我区隆重举行。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赵敏、副处长边疆、**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处长张德华、新都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曾刚强、四川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所长邓素宽、副所长张利宁等领导莅临指导,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赵敏和新都区政法委书记曾刚强先后讲话。
**未成年犯管教所“新苗”艺术团学员自编自演、有内涵、有质量的精彩演出和干警以案讲法,博得2500余名在场师生的阵阵掌声。省司法厅法宣处领导高度评价这次演出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区教育局希望警示教育活动要形成长效机制;区关工委老领导赞扬为了明天——筑牢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根基意义十分重大;广大师生十分感慨这是入学教育中最生动形象的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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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新管理,借力造势,全力促进社会和谐
今年来,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的牵头作用,注重借力造势,千方百计做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针对新都镇刑释解教及社区矫正等特殊人群众多、情况复杂的实际,在综治宣传月活动期间,于3月30日在新都镇召开了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座谈会。4月19日,区社区矫正(监外执行罪犯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综治办召开2011年度工作座谈会。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综治办分管领导、主要业务承办科室负责人和区社矫办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维稳办主任袁国千出席会议并讲话。与会人员分别就各自开展的相关工作情况、面临的困难、问题及今后工作的打算等作了交流发言。
5月9日至19日,由刑罚执行监督机关区人民检察院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对全区社区矫正(监外执行罪犯教育管理)工作开展联合检查。还召开矫正对象(监外执行罪犯)座谈会,依法告知他们在接受矫正期间的权利和义务。检查组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单 位提出了整改建议和意见,并达成了资源共享、相互配合、优势互补、季度核对相关数据和半年联合例行检查等共识,为提升特殊人群教育管理质量,创新社会管理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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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8月11日,我区隆重召开社区矫正(监外执行罪犯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体(扩大)会。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综治委主任曾刚强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敏、区政协副主席刘建玲出席会议。会议由区政府副区长冯静主持。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综治办分管负责人及主要业务承办科室负责人、公安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区财政局等14个相关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根据会议安排,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分管负责人先后在会上作交流发言;区司法局局长、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玉霖组织学习中央四部门关于推行社区矫正、“禁止令”等相关文件精神,安排了近期社区矫正工作;区人大副主任向敏和区政协副主席刘建玲先后在会上宣读表彰2010年度安帮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的决定。 公文汇,办公文档之家
年内,区综治安帮办还及时办理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冯静批转的《冯祥福反映出狱人员申请拆迁补偿房》的信访件,协调木兰镇党委政府本着既要严格执行政策,又要注重人文关怀的原则,对其反映的相关问题给予妥善处理,并要求假释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冯祥福要平和心态,明确身份,摆正位置,遵纪守法,从头再来,争取早日融入和谐社会大家庭之中。办理区委群工局转来的区长信箱《一个囚犯的自述》——关于班竹园镇服刑人员周明福来信处理的情况汇报。还协助邛崃等10余家监狱发放本区籍服刑人员年度改造情况告知书368份;为崇州监狱服刑人员赵军、新源监狱服刑人员刘刚等提供家庭经济状况证明,为申报减刑提供依据;为德阳监狱服人员冯昌明专利申请提供政策、法律咨询。先后接待刑释解教人员来访24人次。
五、2012年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思路
(一)以改革统揽全局,以创新提升形象,全面拓展司法行政基层各项业务工作,积极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品牌”司法所创建等工作,为服务“三区”(产业强区、宜居新区和文化名区)建设和创建“世界生态田园城市示范区”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牵头作用,扎实开展“特殊人群共帮扶”行动。特别是健全协同联动、有机衔接的“一条龙”教育管控模式,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机制,大力推进自强创业和帮扶工作,实现帮教工作向监所、社会和家庭延伸。
(三)借势造力,整合资源,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年内要力争完成重点矫正对象手机定位系统安装,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深化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特别是要学习借鉴武侯、双流等区、县的成功经验,力争得到区委、区政府的重视支持,完成组建新都区社区矫正法警大队立户、立编和人员招聘工作。
(四)加强指导,严格奖惩,全力管好用好专职法律服务社工队伍。要坚持培训、轮训制度,不断提高社工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尽快适应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需求 2011年基层司法所年终工作总结
今年来,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从创新社会管理,关注特殊群体,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高度出发,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司法所对外形象,大力推进社会建设,全方位、多层次寻找司法行政工作新突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争取领导,注重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2009〕7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建设的通知》(川委厅〔2011〕10号)和**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司法所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司发〔2011〕71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司法所建设工作实际,年内我们组织专门力量,由局领导带队,相关业务科室参加,对全区13个镇(街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逐一逐项督查,对照品牌司法所、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认真找差距,添措施,以积极的姿态做好迎接市局督查组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9月27日,由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王印波,机关党委副书记唐嘉带领的督察组一行四人,冒雨先后到我区石板滩、泰兴、马家、新繁等司法所实地督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冯静,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玉霖及各分片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各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负责人、司法所所长和专、兼职司法助理员参加了督查汇报会。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我区在年初已投入3.2万元集中打造了龙桥、军屯、泰兴等司法所外,近期又拨出7.6万元司法所日常工作经费,还将投入2.4万元,集中打造新民、清流、新都等镇司法所,为全面提升我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对外形象打下基础。特别是本着精简上层,充实基层和全方位夯实基层基础的原则,除已下派19名机关干部到13个司法所工作外,还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方式,招聘26名专职法律服务社会工作者(司法所辅助工作人员)分配到各司法所,使每个司法所专职人员都能达到3人以上,确保了司法所九项职能工作落到实处。10月10日—12日,区司法局对新招聘的26名专职法律服务社工进行为期3天的集中系统教育和培训。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冯静,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处处长唐洪春、司法鉴定工作处处长王玉兰等领导莅临指导并作重要讲话。我区率先在全市招聘组建的法律服务社工队伍,是创新社会管理,推进社会建设的重大举措,是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向基层延伸的一个重大突破,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涉及相关费用全部列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范围。
二、整合资源,齐抓共管,真情唤醒囚子良知
今年来,区司法局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先后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敏、区政府副区长冯静、区政协副主席刘建玲、区政府副巡视员陈玉芳等领导带队,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就业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区法制办、区综治办、区防邪办以及新都、清流、新繁、木兰、斑竹园、新民、马家等镇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家属代表先后赴德阳监狱、邛崃监狱、崇州监狱、金堂监狱、达州监狱和**监狱慰问干警,对新都籍484名在押犯人开展帮教活动8场次,还对部份押犯,进行一对一的帮教和交流,并给每一名新都籍服刑人员赠送了学习生活用品。各级领导在帮教会上对本区籍服刑人员分别提出具体要求,希望他们一是要彻底悔罪,踏实改造,把记功减刑之路作为唯一选择;二是要摆正位子,努力学习,力争掌握好谋生的技能和手段;三是要告别自我,从头再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在集中帮教的同时,还分别对有法律服务需求的部分押犯代表开展个别帮教,还专题对“法轮功”押犯开展座谈交流。相关部门领导和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分别解答了他们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
年内还先后在木兰、石板滩、马家、新民等镇召开服刑在教人员家属和社会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座谈会4场次,各级领导同200余名与会人员直接对话,向他们传递了党的不歧视、不株连政策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希望共同携手,做好其家人的帮教工作,力争取得早日回归、合家团圆的最佳效果。今年共有回归刑释解教人员326人,其中农业人口260人,非农人口66人;落实帮教326人,帮教率100%;落实安置310人,安置率达95.1%;重新违法犯罪4人,重新犯罪率1.23%。现有社区矫正人员304人,其中假释14人,暂予监外执行8人,剥夺政治权利85人,缓刑197人,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现实表现均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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