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某发改局涉农收费检查情况工作总结
根据,按根据德阳市发改委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全国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德市发改物价〔2011〕2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2011年2至8月期间,我局成立了专项检查小组,针对我县2011年各种涉农收费项目进行了检查规范。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这次检查工作引起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为了搞好这次检查工作,县发改局专门召开了局务会,成立了以副局长陈珂为组长的专项检查工作组,要求检查组在监督检查的同时,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在工作中形成合力。认真落实责任、周密部署,拟定详尽方案,确保检查不走过场,切实达到巩固减轻农民负担成果和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目标。
(二)突出重点,深入细致开展检查
针对我县实际情况,检查组以农民关心的收费项目和规范收费为重点内容,采取重点抽查,普遍检查的方式开展检查工作。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我们在检查中通过采取价格政策宣传与规范治理相结合,教育整改与处罚规范相结合等方式,加强政策指导,规范定价行为,促使检查顺利进行,达到检查和规范治理的效果。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 农村义务教育收费
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的收费行为。督促学校严格按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在春季开学之际, 2月21日,由县发改局牵头,联合县教育局组成检查组,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2011年春季开学的教育收费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组通过查看收费许可证、收费公示、收费票据、调查学生等方式进行了认真检查,检查中发现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都严格按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即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只收取作业本费、对寄宿生不再收取住宿费。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等公示栏位置都比较醒目,也比较规范,上墙率达100%。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对教育收费行为的督促检查, 进一步规范其收费行为。
(二)农民建房相关收费
重点检查对农民建房收取除证照工本费以外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农民接受咨询、设计、评估等服务并收取费用,以保证金、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三)农产品市场流通收费
重点检查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多收费用,不执行农民出售自产农副产品、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相关收费优惠减免政策等违规收费行为,以及2008年9月1日后未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的行为。
(四)严格检查种子价格,切实维护种子市场价格秩序
为进一步规范杂交水稻种子销售价格行为,抑制杂交水稻种子价格过快上涨的势头,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促进我县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从2011年3月18日至3月21日期间,由县物价局牵头,联合县农业局组织价格执法人员对全县杂交水稻种子批发代理商家及种子零售经营点进行了价格检查。
从检查情况来看,种子价格普遍上涨,全县水稻种子制种高产组合的Ⅱ优、中优类品种种子,市场零售价格超过我省规定的各系列杂交水稻种子最高零售价格规定限价35元/公斤,实际平均零售价格为50元/公斤,制种中、低产量的冈优、香优及其它类品种种子,市场零售价格超过我省规定的各系列杂交水稻种子最高零售价格规定限价45元/公斤,实际平均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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