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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科学发展观个人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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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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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价格工作职能的论述 公文汇,办公文档之家
---浅议“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 公文汇,办公文档之家
物价局 毕仲勋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价格改革的不断深化,基层物价部门越来越发挥着重要的职能作用。原国家计委汪洋同志曾经把新时期价格工作的职能,形象地比喻为“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这的确是对价格工作实践经验的高度概括。作为基层价格部门,其工作职能应该主要定位在当好裁判,搞好服务上,要紧紧围绕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这个主题,发挥好我们的职能作用,真正做到安民生、保改革、促发展,为我县经济发展创造优良的价格服务环境。
一、深刻理解基层价格工作职能作用
要发挥好基层价格工作职能作用,首先我们要真正弄清楚“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的涵义。所谓“定规则”就是抓管理,包括研究制定各种价格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各项价格政策,制定各种价格、服务收费的行为规范。所谓“当裁判”就是对价格违法行为案件依法做出处理的决定(这是《价格法》赋予价格主管部门的职责),是对市场价格行为依法实施监督,是物价部门具有价格行政执法的主体地位。所谓“搞服务”就是为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了价格事业从事的工作,就是借助于一定的工作平台,开
展的面向政府、经营者、消费者的一系列价格服务活动,包括成本调查、成本监审、价格监测、信息咨询、价格认证等工作。
范文写作应该说,“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三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当裁判”以“定规则”为前提,“定规则”以“当裁判”为保障,“定规则、当裁判”都是以“搞服务”为目的。“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是解决新时期价格工作目的的关键,是价格工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必然选择。当前,在市场配置资源发挥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政府定价的范围和内容愈来愈少,物价部门开展价格宏观管理的职能作用是有限的。与此同时,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如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低价倾销、无序竞争等,使企业和社会深受其害,在基层的表现更加直接、更加突出,社会各方面对加强价格执法的要求十分迫切,价格监督检查的任务愈来愈重。作为基层物价部门,既存在价格管理上的“越位”问题,又存在价格服务上的“缺位”问题。如果还把工作职能停留在定调价管理上,不仅在当前不合时宜,着眼长远也站不住脚。长期下去,就会失去自身存在的价值,极不利于机构和队伍的稳定。所以,只有通过“定规则”来强化自身的职能;通过“当裁判”来赢得党和政府及人民群众的支持;通过“搞服务”来稳固物价部门的地位和权威,才能为稳定机构和队伍、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创造条件。
作为基层物价部门,就要做到在转变职能中完善职能,在发挥职能中巩固职能。当前,临颍正处于聚集优势、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范文TOP100县委提出了“推动科学发展,加快建设充满活力的新型工业化城市”的目标要求,大力实施路网工程建设、新城建设、新农村建设以及和谐社会建设。在这种新形势下,我们更应进一步增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服务力度,积极创新,不断推动价格工作上水平,服务全区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深化“当裁判,搞服务”职能作用
基层物价部门对于国家各项价格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肩负着面向农民清费治乱减负的重要职责,价格工作职能定位在了“当裁判、搞服务”上,那么如何当好裁判、搞好服务,这是我们基层物价部门需要认真研究的课题。
(一)当好裁判。“当裁判”是对价格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地位的描述,其本质是赋予了价格主管部门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经济警察”的角色。“当裁判”,也就是要开展价格监督
检查、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对违反价格法规政策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总的来说,监督检查是管理价格的主要内容,也是“当裁判”的重要任务。曾有人形象地比喻说,价格检查与管理是“车之
网络两轮”、“鸟之两翼”。应该说,这个比喻恰如其分。因为价格监督检查是维护价格政策严肃性、规范价格秩序、提升物价部门地位与形象的直接有效手段。尽管这个手段目前还不是十分完善,但离开这个手段,就使价格管理失去了有效抓手。正因为如此,我们就更应该认真、严肃、客观、公正地执法。在执法中,除坚持法律法规规定的一些工作原则外,还应该把握住以下几点:一是要坚持科学治价,把握监管规律;二是要坚持民主治价,加大公众参与;三是要坚持依法治价,规范执法行为;四是要坚持综合治价,注重事前防范。一定要充分认识到价格监督检查只是手段,不是目的。
(二)搞好服务。价格工作搞服务的本质,就是履行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这里既有为价格决策服务的内部职责,也有为当地政府、企业和消费者服务的公共职能。作为基层价格主管部门,应该从强化价格形势分析、成本监审、成本调查、价格监测、咨询服务、价格认证等方面加强和改进。一是要强化价格形势分析工作。这是直接为党委、政府及其管理部门和面向社会服务的基础工作。二是要强化价格调查研究工作。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价格调查研究工作是深化价格改革、强化价格监管、拓展价格服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开展价格工作中,我们要切实加强对价格调查研究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紧抓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如“三农”问题、教育收费、物业收费管理以及价格诚信活动、药价和市场价格监管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要不断改进调查研究的方式方法。
三、充分发挥基层价格职能作用,努力开创物价工作新局面
新的形势赋予了基层物价部门重要的职责,我们在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和维护群众利益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可以说,价格工作在保护群众利益、协调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日益受到县委和政府的重视。因此,我们的价格工作要顺应科学发展的需要,在依法行政、依法治价中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观念,变管理为服务、变监督为服务,摆正自己的位置,发挥好“当裁判、搞服务”的职能作用,真正为企业的经营者、为广大消费者服好务,以服务促管理、以管理促服务,努力开创物价工作新局面,力求在工作中实现新的突破。
(一)、清理收费项目、规范收费行为,认真做好收费管理工作,从源头上治理乱收费,为企业发展创造优良的服务环境。首先加强对全县所有收费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对照上级的收费文件,逐项核对、清理和审核,该取消的取消;其次加强对收费许可证的管理,思想汇报专题要求各收费单位必须亮证收费。同时加大对各收费单位收费人员的管理,搞好学习培训工作,提高收费人员的内部监督作用。
(二)、转变价格监督职能,寓价格执法于服务之中,深化价格服务理念。在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中,真正树立起监督就是服务,寓价格执法于服务之中的价格工作新理念。首先在检查方式上由过去单一的督查转变为督查与服务并举,篇二:物价局工作总结
物价局2011年工作总结
区发展和改革局:
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及区发改局的正确领导和市物价局的大力指导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策、重点治理、保障民生、稳定预期”的原则,把稳定价格总水平作为首要任务,围绕“促生产、畅流通、建机制、抓监管”,全面加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紧紧围绕区上的中心工作,努力发挥物价部门职能,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区的要求,狠抓市场价格诚信体系建设,普及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依法严厉打击和遏制价格欺诈行为,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价费问题,受到区政府及上级物价部门的肯定和社会的好评,被国家发改委评为全国农
产
品成本调查工作先进集体,被省物价局评为全省物价系统价格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一、多措并举,确保稳定物价政策措施得到落实
一是坚持继续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和省、市、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采取各种措施努力做好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区政府稳物价保民生的八条措施,减少流通环节,促进蔬菜直销,目前全区蔬菜直销点达到8个,猪肉直销点2个,稳定了蔬菜价格。配合有关部门落实了各项支农补贴政策,宣传了价格补贴政策,保障了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
二是强化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引导经营者正确认识价格形势,自觉抵制跟风涨价。特别是强化对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管理,严厉查处乱涨价。春节前对客运价格进行了检查,对出租车、公路客运服务企业和司乘人员进行了政策告诫,向群众发放了客运票价宣传资料2000余份,有效地扼制了个别车辆借春节乱涨价现象的发生。3月17日,受外地传言影响,我区也出现食盐抢购现象,我们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当晚就在城区张贴通告,告诫经营者不得违反政府定价、不得囤积和哄抬食盐价格,同时周末加班,连续三天组织检查组广泛开展食盐价格大检查,依法查处食盐乱涨价违法行为两起,依法收缴违法收入和罚款528元,有效地稳定了食盐市场价格,维护了市场秩序。
三是加强价格监测。继续对面粉、蔬菜、大肉、食用油、鸡蛋等市(转载于: 在点 网)场销售价格实行周监测,及时掌握食品价格的变动情况,深入
分析食品价格变动的原因。后期的走势,为有关部门组织生产供应提供指导,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真实资料。
二、强化价格收费管理,着力解决民生价格问题
为了切实加强收费管理工作,加大工作力度,防止乱收费问题的发生,下大气力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水、电、气及物业服务、教育、医疗等收费和价格问题。一是坚持抓源头治理,落实收费许可证制度,及时开会研究《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共审验《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236份,审验取消收费项目8个,降低收费标准10个,年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20多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换证和年度审验率达到了98%以上。二是加强收费的日常许可管理。秋季开学前,省上公布的教育收费项目中取消了高中学生取暖费,增加了初中代收的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考务费,我们及时通过教育部门通知学校执行,并对学校收费许可证上的项目进行了更改。及时对新成立的陈仓高中核定了学费和服务性收费标准,办理了收费许可证。经过成本审核,确定了宝鸡教师进修学校住宿费标准。向市物价局上报了城市公办初中服务性收费标准。三是及时规范了一些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同区卫生局联合转发了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新增和规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检查指导医院严格执行省上的规定,并做好公示和解释工作,切实减轻了患者的负担。
三、加大价格执法力度,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乱收费和价格违法行为,是保证国家有关政策落实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全年共检查行政事业性收
费和商品经营单位120多个,查出乱收费和价格违法案件70多起,核实违法金额12.746万元,其中:退还消费者8万多元;依法收回并上缴财政罚没款4.6万元,结案率达到100%,无错案,没有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一是对公共交通、出租车、客运班线票价进行了检查,查处乱涨价违法行为1起,收缴罚款200元,有效地扼制了乘“春节”期间哄抬客运票价问题的发生。
二是开展了春季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和个人38户,纠正轻微价格违法行为2起。
三是结合落实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按照上级的安排,认真组织实施了医药卫
生服务价格专项检查工作,共检查区、镇和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6个,查出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违法行为36起,收缴罚没款1.4元;
四是组织实施了中小学校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共检查高中(含职业中学)5所,查出补课费、辅导资料费等乱收费违法行为8起,收缴罚没款1.2万元;检查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38所,查出作业本费、辅导资料费、学生保险代办费等乱收费违法行为15起,收缴罚没款8000元。
五是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和价格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定专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接听“12358”价格举报电话。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群众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咨询156人/次,受理价格举报案件8起,纠正轻微价格违法行为一起,查处价格违
法案件2起,收缴罚没款300元,。所有投诉举报案件都得到合理、合法圆满解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四、打击价格欺诈,全面部署明码标价工作
一是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区”活动,按照区创文办的要求,与工商等部门积极配合在虢镇城区开展“文明经营示范一条街”和积极参与“五小”门店整顿,开展“美食一条街”活动,创建活动,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平抑市场价格。
二是贯彻国家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落实商品房销售各项政策措施,规范商品房销售收费行为,保护购房人利益,打击房地产开发领域价格欺诈违法行为,稳定商品房价格。
三是以群众最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为基点,结合“创文”活动的开展,积极与住建、财政、教育、卫生和工商、商务等有关部门密切沟通和联系,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优势,共同努力,全面落实服务收费公示制度和商品明码标价制度,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和服务收费行为。与区住建局密切配合,进一步完善了物业服务收费公示制度,督促、指导各住宅小区设立了物业服务收费公示牌,及时公布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水、电费代收情况,促进了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和谐沟通;与区财政局、教育和体育局共同努力,相互配合,全面落实了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促进了教育收费公开、透明;与区卫生局配合全面落实了医疗卫生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与区工商分局、区商务局共同努力,全面落实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制度,分区段落实责任制,开展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政策专题宣传活动5次,发放宣传材料25000多份,集中开展市场检查活动6次,篇三:2016县物价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2016县物价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2016年已经过去,这一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发改委(物价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年初确定的物价工作目标任务,认真履行物价管理职责,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较好地保持了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为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创造了良好的价格环境。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做了这几方面的事情:
一、2016年工作回顾
1、运用价格杠杆职能,强化价格监测调控,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和重要商品价格监控。围绕这个目标,我们将任务逐层分解,明确专人负责,开展价格监测工作,安排专人对粮食、食用油、肉、大众蔬菜等农副产品和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进行监测。坚持上市场采价,对所取得的各种价格信息进行、对比、汇总。每周一次上报市局和县政府领导。截止目前,我局的价格监测,覆盖了县城各主要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并形成价格分析报告,为县委、县政府及时准确把握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及时协调和疏导价格矛盾提供了依据。
搞好成本调查分析。着力开展了各项农产品成本常规及直报调查、农户存粮、购买农资、种粮意向等专项调查,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为农民增收提供信息。2016年上半年,针对市场生猪价格波动较大,群
众反映强烈的情况,我局积极主动,通过深入农户、经销商、生猪定点屠宰场走访等形式,及时了解生猪存栏及价格波动原因,作出可行性分析,加强正面宣传报道,较好地缓解了群众的恐慌情绪,维护了市场物价的稳定。
2、履行价格监管职责,规范市场价费行为,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为稳定市场价格,我局在做好平时价格监管的同时,重点加强了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及民生价格的监管。今年4月,有群众反应“食盐价格是不是涨价了,
1.30元1斤的食盐都没有卖”,我局接到举报后,积极与县盐业公司协调,增强食盐供应,稳定市场,另一方面,组织人员深入各大超市各食盐批发店巡查,及时对借机涨价的行为实行快动作、严处理,使普通食盐供应正常。
审慎把握政府定价项目,规范市场价费行为。对少数与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服务价格如水、电、气、经济适用房、交通等由政府制定的价格,从费用、成本上严格把关,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统筹协调,审慎出台。积极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涉农、涉企收费管理。及时落实上级《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精神,大力清理教育收费,规范中小学代收费行为,取消了上机费等多项代收费项目,减轻学生负担200多万元。3月底,我局对县幼儿园收取“兴趣班活动费”,作出了“取消项目、停止收费、退还用户、消除影响、深刻反思”的安排,至3月30日,已退还兴趣班活动费40986元。认真开展一年一度收费年审,加强对收费单位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票据使用情况和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纠正了一些单位的乱收费行为。
3、突出价格服务职能,切实搞好统筹兼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全力支持小水电事业发展。严格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小水电上网电价测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省发改委《关于理顺县级电价规范电价规范电价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小水电上网电价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我县部分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测算和审核,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疏导了上网电价偏低的矛盾,促进了小水电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分析测算,审核了2016年经济适用房价格。
深入推进“规范价格工作行为深化年”活动。认真制定活动实施意见,制订《县物价局 办事指南及审批流程》,召开定调价、检查、认证等3个条线工作办事指南及审批流程,进一步梳理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服务效能。
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以县政府网站为平台,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以网络问政为督导,公布网络问政工作流程,明确各处室职责,不断提高价格工作的公信力。
根据物价指数上涨情况,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及特殊困难人群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南丰、黎川等周边县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一般劳务服务业价格、商品房价格、店面租金、餐饮业价格及相应的生产、供求情况进行了一次解剖麻雀式的全面调查,形成了《物价水平的调查及对策》、开展了物流领域乱收费专项治理、当前我县砂石市场价格调查、当前我县房屋建筑造价调查等,并形成调查报告。切实把稳控物价工作落到实处。
倾力搞好价格认证服务。去年全县共受理价格认证业务136件,标的额1亿3000多万元。其中刑事案件42件,标的额210万元;民事案件21件,标的额1100万元;行政案件15件,标的额1600万元;其他68件,标的额1亿元,为价格鉴证服务司法提供了客观依据,较好地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建设。同时,为确保刑事案件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经我局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获得30000元的刑事案件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经费,为有效开展刑事案件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
4、加强价格法制建设,强化价格监督检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深入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按照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的部署,重点组织开展了涉农价格、汽
下页 余下全文物价局科学发展观个人工作总结 车客运票价、医药卫生服务价格、教育收费、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商品房价格、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等专项检查。上半年我县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2件,查处价格违法金额9.86万元。其中:退还用户7.3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52万元,罚款 2.3万元。 切实搞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关于贯彻实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精神。4月,我局与县纪检委、县建设局、县房管局联合开展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巡查,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大力推进价格公共服务活动。印发了《推进明码标价倡议书》《省规范商品零售经营者价格行为指南》、等宣传材料1000份。 开展物流领域乱收费专项治理。从6月份开始,由我局牵头,县政府纠风办、县商行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物流局制定了我县《开展物流领域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了县级协调领导小组,有计划地推行物流领域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印发了《在全县开展物流领域乱收费专项整治联合检查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规定了检查目的、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的方法和工作步骤、以及检查工作要求,使我县物流领域乱收费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明码标价工作进一步提升,监管部门的行政行为得到切实规范,物流发展环境明显好转。建立了物流企业(市场经营管理单位或企业)自我约束乱收费的机制,建立主要经营货主(或入场经营摊主)自我保护机制,进一步推动县物流领域持续健康发展。 5、夯实价格工作基础,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塑造物价部门良好形象。 加强价格宣传调研。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栏、上街宣讲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价格法律法规知识,取得了群众对价格工作的进一步理解和支持。充分发挥“12358”举报电话作用。强化学习教育培训及机构建设。结合全县“效能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做学习型干部”活动、深入开展“怎么办、怎么干”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提高了物价队伍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各项主题活动也取得了明显效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撰写了《对物价消费水平的调查》、《县物价局 关于整治机关工作作风的意见》、《县物价局关于价格管理情况的汇报》、《对我县餐饮业价格过高的情况调查》、《县物价局关于对第十六届县人大六次会议代表第48号“关于要求政府用行政手段调控市场菜价,降低物价水平的建议”的答复》。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当前影响物价水平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还比较多,部分群众的价格心理预期与实际有一定距离,对群众的价格宣传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是对市场价格趋势性研究的深度不够,起点不高,前瞻性不足,对基础性工作的推进力度不够。政府定价前的成本监审工作还未全面展开,在反欺诈、反垄断、反暴利等方面还有大量的工作有待于我们去做进一步的探索,在平抑物价、保持价格稳定、发挥参谋作用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二、2016年价格工作安排 为更好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及胡锦涛、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围绕建设富裕和谐秀美的奋斗目标,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作基本稳定,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既要保护农民利益,又要保障城镇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健全全市范围内社会保障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清费治乱减负,规范学前教育、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殡葬服务、加强有线电视收费监管,切实减轻群众生活负担。 2、健全完善价格调控监管手段,健全价格调控预案,防止价格异常波动,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提升价格应急监测预警能力,认真落实价格监测巡视、预警应急值班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价格正面宣传、正确舆论引导,严厉查处恶性炒作和价格欺诈。 3、坚决整顿市场价格秩序。切实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维护市场秩序,开展交通运输价格、垄断行业收费、医药价格、教育收费检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减轻群众负担。 4、推进价格改革,适当调整水电上网电价,促进水电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完善农业用水价格政策,推进农业用水综合政策,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 5、继续夯实基础工作。加强加强对公用事业、垄断性行业的成本监审;做好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工作。继续推进“价格公共服务”活动,开展价格公共服务“进学校”、“进商场”工作;发挥“12358”价格维权电话的作用;大力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规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行为;进一步加强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涉案财物价格鉴定,交通事故车物定损工作,服务司法、服务政府、服务社会。做好价格宣传和理论研究,进一步发挥《价格月刊》和价格视窗网站在价格宣传中的作用,正确引导社会心理预期。
以上是《物价局科学发展观个人工作总结》的范文参考详细内容,涉及到价格、工作、服务、收费、部门、行为、裁判、物价等范文相关内容,看完如果觉得有用请记得(CTRL+D)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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