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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区长在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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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和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区委、区政府决定召开这次会议,对我区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村房屋所有权(以下简称“四权”)确权登记试点进行动员和部署。根据会议安排,我讲几点工作意见。 稿子汇 www.gaozihui.com

一、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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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村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试点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农村土地流转,促进产业化、规模化发展的基础,对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现实问题、促进农村生产要素流动,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实现我区率先全面小康具有重大意义。 稿子汇,范文学习文库

(一)开展登记试点,是中央的明确要求。2008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加强农村土地承包规范管理,加快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2009年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要求“稳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把承包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证书落实到农户”。2010年中央1号文件再次强调“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范围,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2011年中央“三农”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要求 “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落实工作经费”。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明确要求。

 (二)开展确权登记,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是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作出了专门规定,确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的基本框架。2003年农业部发布实施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土地承包合同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依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是确权的法律凭证,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记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明确了承包合同、证书、登记簿三者的关系,细化了权证申请程序,为登记工作提供了可资参照的规范。

(三)开展确权登记,是完善承包管理制度的需要。以前,土地承包管理侧重于土地承包合同、档案管理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这些静态的、单一的管理活动,已不能适应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需要。按照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用益物权的要求,土地承包管理工作要逐步向合同管理、登记管理、流转服务和纠纷仲裁四位一体管理并重转变。据调查,截止2011年底,全区5.9万农户,仅签订土地承包合同4.33万份,建立承包台账3.2万份,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3.8万份。受第二轮土地延包时历史条件制约和相关制度不完善等多种因素影响,范文写作我区部分村组还存在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没有落实到户,确权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全等问题。开展登记试点,将为探索全区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制度、确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及农村房屋所有权全面落实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实现依法赋权拓能和全面开展确权登记工作,提供基本经验。

二、明确内容,确保试点质量

根据我区经济发展状况和试点代表性要求,按照“先点后面”的原则,选定在龙潭乡整乡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在三堆镇飞龙村和上西街道办事处吴家浩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四权”确权登记试点,为2013年全面推开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一)查清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承包耕地块数、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宗数,农村房屋宗数及其空间位置。在试点乡镇(街道)全面组织清理耕地承包档案,以已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开展承包土地权属调查勘测,查清其地块数、面积、四至及其空间位置。在试点村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已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四权”权属证书为依据,开展权属调查勘测。

(二)建立健全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土地、宅基地及农村房屋权属登记簿。依据“四权”确权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原则,建立健全我区农村土地及房屋权属登记簿。已建立的,要进一步核实完善地块数(地宗数)、面积、四至、地类和空间位置;未建立的,要在现有承包合同、证书的基础上,根据依法确认的地块(地宗)、面积和空间位置等登记信息,及时建立。在建立登记薄时,根据区国土资源分局提供的基本农田信息,网络TOP100范文排行将基本农田落实到户并标注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

(三)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土地、宅基地及农村房屋确权登记颁证。在建立健全农村“四权”权属登记薄的基础上,要适时开展权属证书的补换发工作;对原已颁发的证书,统一收回,以旧换新。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交回权属证书的,由原发证机关依法注销,并予以公告。

(四)其他承包方式的确权登记颁证。要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集体土地,当事人申请确权登记的,经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符合登记有关规定的,及时报区政府依法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予以确认。自留地登记到承包户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其他土地栏内,并要注明为“自留地”。

(五)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土地、宅基地及农村房屋权属登记资料归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管理法》相关规定,坚持分级管理、集中保管的原则,建立健全整理立卷、分类归档、安全保管、公开查阅等制度。确权登记档案由区级主管部门负责集中保管,并依法按期移交区档案局;不具备保管条件的,可提前移交。

三、有序推进,保证工作进度

我区农村“四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从2012年9月开始,2012年底基本结束,到2013年3月全面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2年9月1日至9月30日)。心得体会主要任务是:成立机构,宣传发动,培训骨干,制定方案,编制预算,确定作业单位,收集二轮承包、户籍、国土“二调”成果和影像数字资料。

(二)试点实施阶段(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2月28日)。主要任务是:入户调查、影像调绘、外业实测、内业处理、张榜公布、公示审核、登记发证、归档总结,试点工作基本结束。

(三)试点总结阶段(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主要任务是:认真解决试点中的矛盾纠纷,总结试点经验,试点工作全面结束,为全面推开打下坚实基础。

四、明确要求,保证工作实效

开展确权登记试点,直接涉及每个农户的切身利益,工作量浩大、涉及面极广、政策性极强、敏感度极高,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实做好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四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常委和**任副组长,区农业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财政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区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四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承担综合协调、文件制作、方案制定、督促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了工作督导组、技术指导组、咨询维稳组、宣传报道组,具体负责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督查督办、技术指导、法律法规政策解释和宣传等工作。网络各乡镇、涉农街道分管农村工作的负责人要参与试点工作,为全面展开奠定基础,相关乡镇(街道)要对照成立确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实施办法。各乡镇(街道)要指导村委会成立工作组和监督小组,村工作组组长由村支部书记担任,各组负责人和村民代表为成员,指导各组工作小组开展确权登记工作。监督小组由3至5名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组成,村支部书记任负责人,主要负责本村农村土地及农房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民主监督。各村民小组要成立工作小组和议事小组,工作小组组长由各组组长担任,成员由3至5名村民代表组成,负责入户调查、野外调绘,支持配合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土地及农房确权登记的其他具体工作。议事小组由5至7名德高望重、熟悉情况、知晓政策的村民代表组成,主要负责收集、分析本组的主要情况和各种问题,调处各类纠纷。

(二)密切部门沟通协作。做好登记试点工作,需要多部门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合力推进。区农业局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牵头和组织协调,并承担登记试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区财政局负责协调登记试点工作经费;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提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有关影像资料、基本农田有关信息,范文内容地图负责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试点工作的牵头实施和组织协调及土地测绘业务指导监管;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负责农村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牵头实施和组织协调工作及;区农村工作综合部门负责研究新时期农村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加强政策指导;区委区政府督查督办室负责督查督办试点乡镇(街道)、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和各乡镇(街道)支持配合情况;区法制工作部门负责参与研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四权”登记试点中的法律问题;区档案局负责指导登记试点文件资料及电子信息档案归档建档。

(三)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四权”确权登记试点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工作,工作中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和管理工作不规范的,依法予以纠正;对存在争议和纠纷的,先依法解决,再予以确权登记。

(四)抓紧落实工作人员。各乡镇(街道)要尽快就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四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的相关政策、确权登记程序、入户调查表格填写方法等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通过培训,力求使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程序,深入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强化责任意识,为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农村“四权”确权登记试点任务打下坚实基础,热门思想汇报确保试点工作严谨、规范、准确、高效地完成。

(五)大力加强工作宣传。此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四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涉及千家万户,需要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配合。各乡镇(街道)、区级宣传部门要依据区农业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提供的宣传提纲和宣传内容认真制定宣传方案,采取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标语、公开信等形式,大力开展确权登记的目的、意义、内容和相关政策等方面的宣传;同时,试点乡镇(街道)要依据统一的宣传内容、宣传提纲,采取各种会议、宣传标语、宣传(公开)栏、坝坝会、公开信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开展确权登记的重大意义,增强广大农民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全区顺利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四权“确权登记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严格保密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四权”确权登记有关基础资料管理的重要性,明确岗位责任,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资料的安全和依法使用。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国家测绘局、个人简历国家保密局下发的《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四权”确权登记相关资料,特别是地籍信息资料的保密工作,确保不失密、不泄密。对基础资料都应及时登记,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存放有关基础资料的条件与设施要符合国家保密、消防及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贮存土地调查和测绘数据的电脑要专机专用,严禁与互联网连接,防止网上泄密。

(七)强化技术保障。开展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四权“登记试点工作主要技术方法是采取公开招投标,责任单位确定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公司,通过航拍确定四至、空间位置,利用计算机软件系统逐块计算地块(地宗)面积,建立空间位置清晰、地块(地宗)面积准确、图片文字综合、登记成本低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四权”权属管理系统。

同志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四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迫,质量要求高,任务艰巨。目前任务已经明确,关键在于抓落实。各试点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试点村组务必按照省、市、区的统一部署,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四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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