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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召开省法学会直属研究会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有关决策部署要求,交流研究会工作经验,谋划推动今后工作,为全面建设现代化中国提供有力的法治智慧支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王会长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专门作出重要指示。刚才,各研究会会长作了很好的发言,既有深刻的学习感悟,丰富的经验总结,也有前瞻的谋划思考,务实的工作举措,听了很受启发。下面,我就今后研究会如何创造性谋划、布局和开展工作,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稿子汇 www.gaozihui.com
一、肯定成绩,正视短板,充分展现锐意进取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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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各研究会共同努力下,我省研究会工作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绩。在规模发展上,另有多个单位提出成立研究会意向,我省法学理论研究体系加快布局完善,为专业性研究进一步夯实了基础。在工作推进上,各研究会通过课题、研讨会、建言献策等形式积极开展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成果丰硕,有目共睹。大家针对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实施《民法典》等重大工作和法治建设重点热点问题,聚焦双城经济圈建设、“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部署、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方面提出很多有价值的对策建议,为依法治省提供重要智力支持,有的得到了中央、省委等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有的有效应用转化。在工作成效上,一些研究会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切中问题关键,主动有为,融合发展,彰显了法治的重大效能。特别是去年以来破产法学研究会、企业法商融合研究会、地区双城经济圈法治研究会、法治文化研究会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大局开展研讨献策活动,质量高,效果好。其中企业法商融合研究会在依托单位央企五冶的支持下,举办的企业合规法治论坛,通过视频开到各市(州)国资委、工商联和部分企业,深受各方欢迎,为我们如何服务大局、凝聚力量、创新作为,提供重要借鉴。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连续举办四届破产法治天府论坛,今年论坛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房地产领域破产制度的理论、立法及实务,意义重大,广受好评。 公文汇,办公文档之家
取得的成绩值得充分肯定,但我们更要看清在当前世界秩序全面重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关键时期的大背景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很多时代新课题,也对依法治省提出了很多新要求。各研究会必须作为、也大有可为,但也毫不避讳,我们的工作不完全适应,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短板和问题:一是发展不够平衡。全省目前10个直属研究会,数量在全国居中,但和一些发展水平较高、创新活力较强的先进省份比较,我省直属研究会的工作总体成效呈纺锤式发展:一部分研究会党建抓得实、发展速度快、管理规范,在服务保障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步子跟得紧,方法新颖,成效显著,影响力越来越广。一部分研究会按部就班,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缺乏敢拼敢打、善思善为、开拓创新的进取心和责任感。也有少数研究会党建虚化、凝聚无力、运行不畅,多年没有高质量成果产出,基本处于停摆状态,远远没有发挥出研究会应有的作用和价值。二是影响力不够。一些研究会在打造品牌方面意识不强、努力不够、方法不多,常常自陷于眼前问题、局限于现有条件去开展工作,奋勇争先、走在全国前列的决心和信心还不够强,站高谋远、把握趋势的前瞻性思考和探索还不够多,因此很难在全国范围内形成有影响的品牌和重磅学术研究成果。有些研究会缺乏实事求是的精神和躬身实干的态度,研究能力、活动质量、研究成果差强人意。从我们近两年研究会成果转化情况来看,能在全省立法、执法、司法等领域形成推动作用的成果还比较有限,能在全国法治建设中产生影响力的成果较少,还没有在全国形成真正的领先优势。三是管理不够规范。一些研究会在班子配置和职责分工上还不够规范,副会长作用发挥不充分,秘书处职能履行不够到位,对省法学会工作部署落实不积极主动,不善于利用法学会平台优势推进工作,或者推动工作“雷声大、雨点小”;一些研究会机制不畅,内部管理不灵,几年不召开年会、从不请示报告的也不是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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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其原因,客观上,省法学会直属研究会不具备独立实体性质,影响工作运行;有的研究会专业相对较“冷”,研究领域比较受限。主观上,我认为还是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足。事实上,我们成立的所有研究会都是经过必要性、可行性的论证,各个研究会集中了本学科、本行业省内甚至国内顶尖学术人才,只要方向正确、积极主动、勇于破难、团结齐心,研究会的工作前途无限。也希望各研究会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要坚定信心决心,继续发挥优势,认真总结经验,切实补齐短板,凝聚各方力量,推动研究会工作有新的起色、新的质变、新的突破。
二、锚定目标,守正创新,有力助推法治作出新贡献
省法学会各研究会要主动对标新时代法学实践研究的新战略、新任务、新要求,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给我们法治建设带来的巨大空间,重新审视和调整定位研究会的核心任务和奋斗目标,开拓创新,在三个方面重点着力,努力在新起点上建设更高水平的研究会,在法治建设征程上作出新成绩。
一是紧紧围绕新时代法治建设战略目标,着力做好研究的规划布局。党的二十大报告为民族复兴、强国建设擘画了蓝图,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为新时代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了基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能,也对法学会及研究会工作提出了新的使命和挑战。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今年大运会期间来川视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陈文清同志在第五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给今后我省法学研究指明了方向和主题。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的《法治建设规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面建成“西部法治新高地”,为我们法治研究确定了目标。各研究会要沉心静气,学思践悟其中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观点和战略布局、重大任务、关键举措,结合实际、研究领域的实际、研究人员的实际,在紧贴大局中找准、调整研究的契合点、切入点,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为多出成果出好成果找到一条康庄大道。下一步,我们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创性贡献和实践成效、中国式现代化与全面依法治国、挖掘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法治助力保障我省“四个发力”(同步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上同时发力、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上精准发力、在推进乡村振兴上全面发力、在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上持续发力)等方面,集中资源、集中精力,缜密研究,做常做深,形成更多走在全国前列的研究成果,为现代化国家、现代化建设护航保驾。其实,这也是我省法学会这些年有所建树的一条重要经验,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比如,我们找准方向,主动作为,成为全国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实践研究的第一批试点省份,同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申报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实践研究基地将在中央法务区挂牌建设,得到中国法学会充分肯定。)
二是紧紧围绕服务法治实践,着力促进成果转化运用。成果转化是法学研究的重要环节,也是法学研究的归宿和落脚点。各研究会要坚持问题导向和鲜明服务法治实践的研究路径,将重心放在“出成果”“出效果”上,既要有基础性的理论阐释研究,也要在严谨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关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环节的对策建议,扩大研究成果落地率、影响力,以理论创新推动实践创新。各研究会要发挥联系协调作用,对研究会、青年学者加强指导,积极推荐他们撰写成果要报,通过省法学会向中国法学会、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有关部门及有关领导报送。中国法学会专报可直送中央领导,并对获得重要领导批示的成果给予丰厚的奖励。(前年中国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的研究成果得到总书记批示,获得丰厚物质奖励)需要强调的是,成果要报要体现针对性、前瞻性、说服力、可应用性,有数据、案例等实证支撑,提出具体办法措施。省法学会也将不断完善研究机制,建立完善研究成果评价考核办法,促进研究成果刊用发表和转化利用。在具体指标上,将充分考虑研究成果被引用借鉴、重要领导批示、相关部门或系统采用以及在法治实践环节实际利用情况,等等。我们下步会研究借鉴中国法学会激励机制,申请相关经费,对推荐专报的研究会、撰写专报的作者给予相关激励。
三是紧紧围绕汇聚工作合力,着力用好用灵各类载体。各研究会是省法学会法治研究的关键支撑和一体化力量,要充分利用省法学会的研究平台,积极参与、扎实开展法治研究,形成工作合力。一是课题。课题是研究的基本盘。要把握“年度课题”“委托课题”“合作课题”三类课题研究特点,紧紧盯住国际国内、省域省内法治实践理论研究的重点、焦点、难点,找准方向,早做准备,深入论证,及时、缜密、高效做好选题、投标、研究、结题等各环节工作,既在增强课题命中率的前提下实现课题的价值和功能,反过来,关键是要以保障课题的高质量、高价值来提升课题的命中率。今年以来省法学会多次专门赴省社科联联系研究合作事宜,其对我们的专项课题和金融维稳专项课题的设立给予高度肯定,将省法学会作为标杆会员单位发展培育。我们将继续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策划法学研究重点项目,与省社科联共同培育形成重大成果,并向省委和中国法学会报送。希望大家全力参与。当然,在学术委员会上,我们也强调了评审工作的科学、严肃和公正,让真正有实力、有水平的研究者和其优秀成果脱颖而出。二是期刊。我省是法学研究大省。经反复协调争取,年初我会获批创办《法学》内部刊物。这不仅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构筑中国制度建设理论的学术体系、理论体系、话语体系”和中办、国办“推动法学学术期刊多样化、差异化、高质量发展”等系列要求的重大举措,也是我们多形式繁荣法学理论研究、更好服务法治实践和中心大局工作的有效方式,我们一定要发挥后发优势,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持续办好这份刊物。靳磊同志非常肯定我们这项有挑战性但很有意义的举措,专门作了重要批示。各研究会是办好刊物的“基石”和“底盘”。希望各研究会主动思考谋划,广提办刊意见,积极组织参与撰稿、投稿,按通知要求每月向刊物报送一篇优质论文,参与细分领域的特邀审稿。同时,运用自身影响力大力宣介,请全国法学大咖和省内外各界人士投稿、知晓、认可和推荐,并推进所在单位、系统将成果发表与学生、工作者相关考评激励挂钩。我们的长期目标是办成核心期刊,决不半途而废,我委、我会也将倾尽全力支持,研究解决各种难题和困扰。希望大家坚定决心和信心。除期刊外,我们还随时推出高质量的研究专刊简报,上报应用成果,也请大家及时研究报送。三是论坛。论坛在精而不在多。我们要坚持论坛与时代共振,服务于大局,精准化选题,高水平筹备,高质量举办,高效益溢出。我省法治论坛已成功举办八届,探索联合设立了双城经济圈法治论坛,积极参加主办中国法学会的西部法治论坛、泛珠三角法治论坛。以后,还将在天府中央法务区举办“全球中央法务区论坛”等系列高端法治论坛。希望各学会千帆竞流,全力参与以上论坛,当然也全力支持大家办成办好更多高能级、影响大、有实效的高端法治论坛,为展示交流法学研究成果、培养法治青年人才、服务中心工作创造更大平台。四是宣传。建设法治国家,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素养,绝非一时之功。各研究会及法学法律工作者有天然的弘法普法责任和优势。要无缝对接最现实、最迫切的法治需求,灵活应用融媒体平台,创新方式方法宣传法治思想,弘扬法治精神,提升法治素养,推动全民和“关键少数”守法。要积极融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服务”“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提升宣传服务功效,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提升能力,夯基固本,奋力开启研究会工作新局面
我们要主动适应国家战略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建设生力军作用,以高素质队伍、高水平研究支撑高质量法治建设。
一是强化政治建设。法学是治国理政之学,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和意识形态属性,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体系中,法学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法学界、法律界的全国性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和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这一根本属性与西方那种所谓价值中立、非政治化、非意识形态化的社会组织具有本质区别。作为省法学会的组成部分,各研究会必须要坚持政治首位,自觉担当政治责任,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政治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启迪思维、增强素养,努力建设成为思想政治坚定过硬、学术引领功能彰显、协同创新优势突出、智库作用充分发挥、人才活力竞相迸发、治理体系科学先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法学团体。必须要履行好意识形态责任,研究会党组织负责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主体责任。要密切关注、准确把握本研究会、本学科、本领域的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想动态,在举办年会和各种学术活动、组织课题研究、开展评优评奖、主办网站刊物等工作中,做到既鼓励学术百家争鸣,又时刻在原则问题上保持底线,旗帜鲜明地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和思潮。
二是强化组织建设。要持续优化研究会体系。在目前已有的10个研究会基础上进行充分论证、精心设计,围绕当前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需求重点、焦点,在条件成熟、确有必要的前提下,以科学审慎的态度对空白研究领域研究会鼓励增设,紧跟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趋势对个别研究会方向进行适配性调整,对一些不能适应当前需求、活跃度低的研究会进行并销,确保全省研究会资源适配、精简高效。要高度重视研究会领导班子建设。在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这“三长”的配备上,坚持选配政治坚定、长期从事相关理论研究或法律实务、学界或行业公认、善于组织协调,又有工作热情、敢于担当的人选进入领导班子。要充分考虑履职能力,原则上最好在依托单位产生,以免人事变动导致研究会发展受阻。要调动每一位副会长主观能动性,赋予相应职责任务,充分体现其价值,并辐射所在的单位,提升研究会组织能力和社会影响力。要不断加强党组织建设。按照中央关于加强研究会党组织建设的明确要求,以及中国法学会提出的研究会党建全覆盖的目标,各研究会要把党组织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按功能型党支部要求推进研究会党支部建设工作,把党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落实到最小单元。要持续推动规范化建设。省法学会近年来相继制定了《研究会管理办法》《研究会考评试行办法》《研究会换届工作细则》《研究会年会指引》等多项制度。各研究会要全面落实省法学会制度,进一步完善研究会内部制度、规范工作运行机制,确保工作有序有力。
三是强化品牌建设。要深入探索差异化发展道路,塑造和擦亮特色品牌。各研究会要树立特色品牌意识,找准定位,运用优势,突出重点,确保下步能推出1到2个与本研究会优势特点相匹配的品牌和精品活动,有效供给法治实践需求。多以研究会名义举办各类学术活动、开辟交流平台,扩大影响力。要确保“研究型”发展方向,避免研究会“联谊型”“活动型”发展,以开短平快的小型学术研讨会、搞深度研究为主要工作形式,围绕法治建设中的重点、前沿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各研究会要善于挖潜和借势,加快形成协同工作机制。在横向上加强省内外及本级各研究会之间的力量整合和创新协同,汇聚提升研究能力;在纵向上,加强与中国法学会、市州法学会所属研究会之间的联系,把省法学会直属研究会人才密集、决策影响力强的优势和市州研究会接近基层一线、熟悉区域法治实践特点的优势相结合,形成更强法治建设合力。
省法学会也将大力支持各研究会工作,各研究会召开年会,与各市州法学会以及省外相关法学会、研究会、政法单位等开展活动等,省法学会都将主动指导、统筹协调。对各研究会举办的年会、重大学术活动,省法学会将给予经费支持,同时也可协调中央、省级政法新媒体和传统媒介,以及运用自有融媒体中心进行宣传。在课题研究中如需课题组身份、参加相关会议、获取相关资料的,省法学会将尽力协助,为大家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与此同时,按照中国法学会和省委领导要求,省法学会也将加强研究会考核管理,完善科学、全面、客观、可操作的考评指标体系,按照优秀、良好、一般等不同等级实现分类管理。将重点支持运行规范、发展快速、作用明显的优秀研究会,在经费、资源上予以倾斜,把有限的资源用好用活;联系帮助一批运转基本正常、通过改进能取得明显成效的研究会;逐步探索建立淘汰、退出、整合机制,整改个别存在严重问题、工作状态差、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休眠研究会”,形成强者更强、奋勇争先的良性发展格局。请大家认真对照今年12月底印发的直属研究会考核通知,针对性改进或强化有关工作。四季度,我们还将盘点各研究会年度重要成果,召开直属研究会会长述职会议,听取工作情况和问题建议,一起推动工作走深走实。
同志们!让我们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满怀信心,乘势而起,锐意创新,攻坚克难,不懈抓好研究会建设和工作,为法治中国、法治建设再立新功、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