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信部、公安部和工商总局经过认真研究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前,联合印发了《开展打击网上非法售药行动工作方案》,决定从今年8月到12月,用近五个月的时间,联合整治网上违法售药行为,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的违法犯罪活动。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对该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这也是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在深入开展药品“两打两建”专项整治期间组织的又一场重点战役。下面,我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如何贯彻落实工作方案,谈几点意见。
一、认清危害,坚定打击网上非法售药的决心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快速发展。据统计,全国网民多达XX亿人,手机网民约XX亿人,其中微博用户达到X亿多人。网络发展改变生活,它促进了群众消费观念、市场主体营销方式和产品宣传手段的巨大变化,这些使得网购成为了全新、便捷和发展最快的交易方式。当前,我国网上交易不断激发新的消费需求,已呈现出一个新兴市场,随着互联网日益普及,它将持续快速增长。与此同时,我国互联网药品交易尚处起步阶段,方兴未艾。20XX年互联网药品交易规模超过XX亿元,是20XX年的X倍,虽然总体规模不算大,但发展速度惊人。目前,全国有XX家具备合法资质的网站,它们向个人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和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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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看到网络给消费者带来便捷消费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网络也给虚假医药信息发布和假劣药品销售提供了空间。近年来,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大力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取得显著成效,实体市场不断净化的同时,不法分子把视线转向更为隐蔽的互联网,网上虚拟市场非法售药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呈现出以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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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宣传欺骗性强,群众辨别难。虚假广告信息充斥网络,有的冒用科研机构、医疗单位甚至是政府部门名义;有的编造进口药、特效药的信息和神奇疗效;有的专门设计了针对老年病、慢性病的骗术。这些信息往往披上专业的外衣,诱骗群众上当。
二是网上渠道多样、灵活易变,产品追责难。网上药品非法销售把汇款、快递、第三方物流等作为主要售假方式,规避日常检查、产品抽验等监管措施,让群众在受骗上当后,难以投诉,难以索赔。
三是窝点隐蔽性强,案件查处难。有的通过注册虚假网站、提供虚假身份、宣传虚拟产品等进行伪装;有的把服务器设在境外;有的组织跨区域作案,和监管部门打游击战,致使网上售假问题屡打不绝、屡禁不止。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已经严重扰乱了药品市场秩序、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毒害了社会环境,坑害群众、图财害命,社会对此反映十分强烈,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下大决心、花大力气予以解决。
二、明确目标,形成打击网上非法售药的高压态势
这次行动的总体目标是:以查办案件为突破,采取打击、规范和宣传相结合的办法,严厉打击网上非法售药行为。打击,就是要通过侦破一批在网上销售假药的大案要案,惩治一批利用网络进行药品制假售假活动的组织和个人,整顿、关闭和曝光一批违法售药的网站,有效遏制网上销售假药与违法售药活动的高发势头。规范,就是要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探索建立打击网上销售假药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有效措施,完善网上售药的监管制度,尽快提升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健全配套政策,逐步解决体制机制不适应问题,强化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对网上售药的联合监管和执法效能。宣传,就是要大力宣传网上售药监管政策、行动取得的成果,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增强群众对药品安全的信心。加大网上安全购药的宣传、引导和警示力度,告诉群众如何去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形成自觉抵制非法网站的社会氛围。
这次行动主要针对三类违法网站:第一类是销售假药涉嫌犯罪的网站。发现这类问题,无论其有无资质,无论其涉假金额多少,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配合公安部门追根溯源,打击藏匿于网络背后的制假售假窝点,务求彻底捣毁非法营销网络。第二类是没有取得资质,非法从事药品销售业务的网站。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强网络药品信息监测和甄别,将非法网站一律移送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第三类是有合法资质,但存在发布虚假药品信息、违法销售药品的网站。一经发现,一律责令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如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取缔其网上售药或药品信息服务资格,并移送通信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关闭。
这次行动以当前网上非法销售问题最突出的肿瘤、性功能障碍、糖尿病、高血压等病症的治疗药品为重点。这些慢性病,具有病因复杂、治疗难度大、长期服药、治疗费用高等特点,部分群众容易轻信网上发布的虚假治疗信息,给非法售药以可乘之机。在这次行动中,要以主流搜索引擎为重点监测对象,以实名投诉举报为重点线索,加强对网上非法销售此类药品案件线索的排查,坚决打击用绝对化、承诺性语言,冒用医疗机构、医生形象,假冒进口药、特效药等进行虚假宣传,诱骗消费者购买假劣产品的行为。
三、通力配合,确保打击网上非法售药行动取得实效
这次行动的最大优势和主要特点是,部门联动、综合施治。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信部、公安部和工商总局等五个部门攥成一个拳头,共同打击网上非法售药行为。五个部门工作职责、工作方式不同,大家团结协作、运转高效,一定能赢得这场战役的胜利。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积极主动,树立全局意识、协作意识和主动意识,与有关部门通力配合,力争在打击网上非法售药的工作思路、治理方式、协作机制等方面取得突破。
第一,要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多部门协调机制。解决网上假劣药品辨别难、追责难、查处难的顽疾,必须依靠多部门联合治理。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互联网信息管理、公安、通信管理、工商行政等部门的配合,及时互通情况,统一行动,建立健全形势分析、信息通报、案件协查、行刑衔接等工作机制,加大打击力度。在这次行动中,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承担好三项职责:一是切实履行药品监管职责,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增强责任感,主动开展工作,自己能够查处的坚决处理好;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及时移交,并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二是网络监测,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调动网络监测资源,及时收集线索和信息,认真进行研判甄别,及时发现违法售药网站。三是案件协查,发现具有合法资质网站存在违法违规售药行为的,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律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立案查处;发现不具备合法资质网站存在售药行为的,一律移送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查处;发现网络背后存在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一律将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和相关证据移送公安机关,并全力配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第二,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惩违法违规行为。行动要有声势,整治要出效果,关键是要关闭一批违法网站,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对于取得资质违法售药拒不改正的,以及未取得资质非法设立的网站,要坚决与相关部门配合予以关闭。对于行动中发现的涉案金额巨大、性质恶劣、危害严重,以及跨省级行政区的网上销售假药案件,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上报,并加强组织协调,增加专门力量,全力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对于涉及多个省份的特别重大案件,总局将和公安部联合进行督导查办。对于行动中发现的其他重大情况,各地要随时报告。总局将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工信部、工商总局共同研究推进工作,适时对各地的行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第三,要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感受到网络净化的成效。当前的网络如同一块阵地。我们不去占领,就会有人去占领。没有科学准确的声音、不传递正能量,那么虚假信息、歪风邪气就会抬头,其结果往往是人民群众利益受到伤害。打击网上非法售药,必须把宣传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在这次行动中,要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政策宣讲。要尽快发布消息,对行动目标、任务进行解读,对网上售药的规范予以重申,表明政府有关部门共同打击网上非法售药的坚决态度。二是案件曝光。要大张旗鼓地揭露不法行为,对查实的案件要及时予以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可以邀请主流媒体跟踪报道,深度解读,揭露违法犯罪分子的欺骗手段,形成有效震慑。三是公众互动。根据工作进展组织网络访谈,对群众网上购药行为进行引导和建议;邀请主流网站、大型搜索引擎和电商平台座谈,对网站提出自查自纠和严格自律的要求;同时鼓励社会各界举报不法行为,参与打击行动。四是信用惩戒。要开设“互联网购药安全警示”专栏,定期发布警示公告,公开非法售药网站名单,提醒消费者谨慎网上购药。要严格实行“黑名单”制度,对于查实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网站和个人,一律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第四,要完善监管制度,提升网上药品交易规范化水平。在坚决打击网上非法售药行为的同时,要深入研究互联网药品交易发展状况、经营模式、存在的困难和监管难点等问题,尽快建立起更加科学、严格的网上药品交易监管制度,净化网上售药环境,促进互联网药品交易市场健康规范发展。要抓紧修订完善《互联网药品销售管理办法》等网上售药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合理设置网上售药的管理标准和适用范围,构筑一道坚实而严密的制度网。要进一步规范网上售药行为,让有资质的企业依法依规放心大胆地经营,创新服务群众健康的新方式,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购药。要进一步明确网站的责任和义务,发布药品信息的网站作为责任主体,必须承担药品信息的审查责任和监控责任,履行依法处置非法和虚假信息的义务,配合政府部门为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购药环境。
同志们,打击网上非法售药行为,净化网上药品交易环境,事关群众的利益,也是群众的呼声,更是政府监管部门的责任。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积极主动,认真落实部署,注重打击和规范并重、短期目标和长效机制并重。我们相信,通过各部门的通力配合和不懈努力,这次专项行动一定会取得成果,促进网上售药的健康发展,有力地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