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以下是网络勤劳的编辑为大伙儿整编的安全生产管理心得体会优秀8篇,欢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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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心得体会 篇一
xx年xx月xx日,我公司xxx部组织学习了公司安全条例。并通过对xxxxx各类事故真实案例的学习,使我对安全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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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少次警钟长鸣,就有多少个血泪辛酸的。白发苍苍老母的悲痛欲绝、弱妻幼子的孤苦无助、社会的无形损失众多的事故统计表明,除客观的社会缘由和自然灾害外,主要的责任者事故源于人们的安全意识淡薄,违章违纪。每一次触目惊心的交通事故,都有当事人侥幸心理下的严重违章行为。如此淡薄的安全意识,如此淡薄的自我保护意识,不仅直接伤害了自己,更对家庭、亲人造成了伤害。 稿子汇,范文学习文库
安全常记心中就是要做到人人事事保安全。人人事事保安全,关键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人人事事保安全,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只有每个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安全技术能力提高了,才能在生产劳动过程中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从要我安全转向我要安全、我应安全、我能安全、我懂安全,这是安全意识的飞跃,这种飞跃只有通过经常的反复的安全再教育,再学习才能实现。而端正自己的思想作风,熟练掌握安全专业知识,以及崇高的敬业精神则是实现这个飞跃的必备前提。 稿子汇,范文学习文库
作为公司的一员,在对安全生产方面我认识到:我们应当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正常生产组织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不断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消除侥幸心理,了解掌握必备的应急安全防护。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因该积极面对各级安全单位的的各项检查规定和考试,做到时时自查、整改,时时学习,刻刻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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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1、管控目的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系统各生产车间、行政系统各职能部室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生规定的情形,应予以职业资格“一票否决”的。
3、管控对象
安全生产责任人,指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公司制度规定赋予安全生产责任的人员。
4、管控内容
4.1、职业资格“一票否决”是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必须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出现下列规定的情形时,安全具有否决权,被否决的责任人,终身不得担任本公司的正处级以上的管理人员。
4.1.1、各生产车间、各职能部室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在各项职能决策过程中,要切实落实“安全优先”的原则,没有安全保障或存在尚不能解决的安全问题时暂不决策。
4.1.2、公司内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或者验收的,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
4.1.3、公司内的各新改扩建设项目,未做到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的,不得开工建设,不得投入使用。
4.1.4、公司内所有的生产经营活动,一切生产都要服从于安全,出现生产与安全矛盾时,应优先解决安全问题,不安全不得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车间,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给予其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职业资格否决处理。
4.2.1、所辖生产车间或职能部室发生责任性1人死亡以上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4.2.2、所辖生产车间或职能部室1个目标计划年内发生二次(含二次)以上重伤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4.2.3、公司生产安全系统重点督办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
4.2.4、瞒报、谍报、漏报事故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4.3、出现4.2项中任何情形的,相关安全生产责任人职业资格发生否决的,终身不得担任公司内领导干部。
4.4、本制度中所称事故划分标准,按照《安全事故上报及责任追究管理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三
一、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公司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安全生产会议包括公司级安全生产例会(公司例会)、车间级安全生产例会、班组例会。
三、例会的召开
(一)公司例会
1、公司确定每月召开公司级安全生产例会,会议由企业安全委员会主持,各部门主管人员及分管人员必须参加。
2、例会的主题
(1)安全生产会议主题为本月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总结和汇报,针对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事项,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研究解决办法,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2)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最新文件精神。
(3)表彰安全生产工作做得好的部门和个人,批评安全生产工作有待改善的部门及个人。
(二)车间级例会
车间级例会每三周召开一次。例会主题:
1、上周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下周安全生产工作注意事项。
2、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
3、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等。
(三)班组级例会
班组级例会每周一次,主讲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及部门安全生产规章。
(四)季度全员安全知识教育
公司每季度举行一次全员安全知识讨论会或培训活动,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讲座、安全生产知识问答及消防演练等,以加强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四、建档事项
对公司级的安全生产例会、知识讲座等企业安全委员会必须做好会议、讲座记录,进行归类存档及发送相关部门,用以进一步学习和对有关事项的追踪。
五、相关记录
《安全生产会议签到表》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篇四
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为培养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的业务、技能、确保职工和我场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所有人员必须积极主动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的意识和素质。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觉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和考核。
三、单位从业人员应服从单位的统一安排,自觉参加本场组织的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新认识、新技术;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四、凡新进场的从业人员,应进行本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五、新进场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危险性较大岗位,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
六、从业人员调查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七、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均不得上岗作业。
八、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纪录由培训单位保存。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一、要建立确保林场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重点抓好林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的落实。要搞好防范事故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提高林场应变能力。
二、要严格执行重大安全生产施工上报制度,一旦发生安全生产施工要及时上报,绝不允许瞒报。对隐瞒不报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要认真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重大损失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坚决“以查促防”的原则,组织开展好林场安全大检查,检查工作要深入细致,大规范、大密度、不留死角、不出空档。
五、要建立安全检查责任制。检查人员要对检查内容、检查项目签字。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敦促及时整改。一旦出现问题要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真正使检查工作达到查清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的目的。
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单位一把手要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单位要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切实做到常抓不懈,防隐患于未燃,确保林场安全稳定。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为及时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部署和坚持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会议的主要议题:
1、检查上级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级的安全生产工作。
2、对员工提出的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
3、根据需要,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进行修订。
4、讨论决定有关安全生产设施方面的技术改造、经费投入事项。
5、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出处理。
6、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
7、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在本企业贯彻落实的措施。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为了更好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使安全生产检查起到应有的作用,成为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特制定本规定。
二、安全生产检查每年至少开展4次。基层单位每月组织一次全面大检查。
三、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方案由安全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情况稳定。
四、安全检查组应由单位负责人,安全及时人员组成,检查组成人员必须是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担任。
五、安全检查前要制定好安全检查表,按照表上内容逐条进行对照检查,防止走过场。
六、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逐项登记,发出整改通知书,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当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并采取有效的`临时措施。
七、安全检查中发现有严重威胁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责令停工,并立即报告领导,及时研究、予以解决。
八、安全检查结束后,应督促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的,要加重处罚,直到停产整顿。
九、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研究总结,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并以此为据,安排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
劳动保护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吉林省劳动保护条例》坚持,观察“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确保广大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2、严格控制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不随意扩大发放范围和提高标准,不准消减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种类和缩短使用年限。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现场员必须学习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参加劳动保护知识的培训,提高劳动保护工作的业务能力。
4、单位必须为老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5、对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和《吉林省劳动保护条例》造成职工伤亡责任事故的按规定交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劳动行政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6、单位应安排用予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不得以货币或其它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7、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
8、从业人员在作用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原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教育制度
为保证安全生产,使职工熟悉和自觉遵守安全生产中的各项章程,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凡新吸收或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特殊工作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办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要结合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四、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
5、执行入队教育、现场教育、岗位及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一、单位档案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由专人负责,确保其完整和安全。
二、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
三、定期检查档案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四、积极地为单位各项工作提供服务。
五、借用档案必须经管理人员批准,并填写借用登记表,定期归还、确保档案完好无损。
事故报告制度
一、无论什么事故都要上报。
二、上报必须及时,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里上报有关人员。
三、报告必须准确。关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况必须如实准确上报,以便采取恰当的处理措施。
四、报告后必须保护好现场。事故发生后立即对现场进行保护,便于事故的有效处理。
五、事故的报告应有记载。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一、被上级机关评委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场长,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安全员每人奖励200.00元。
二、被评为先进个人的每人奖100.00元。
三、造成重伤以上事故,对责任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罚款100.00元。
四、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轻伤事故,对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
五、造成伤亡、火灾事故,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或留用查看,直至开除单位,如触犯刑法、要追究刑事责任。
六、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擅自动用设备等,而造成设备损坏等或人参伤亡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加重处罚。
七、车辆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者按重伤事故处理,次要责任者按轻伤事故处理。
八、发生各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扣发当效益工资:100.00-500.00元;500.00元以上的,视情节停发3-6个月效益工资,重大经济损失、加重处罚。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单位法人代表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资负全责,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第一责任人。
2、单位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场长对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具体责任,主管生产的副场长对生产上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全责,专职安全员(或现场员)对本生产场所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及时汇报责任。
3、主要生产的副场长,伐区现场员对生产上的事故隐患要从安全培训教育,生产人员持证上岗,杜绝违章作业,检查指导、排查事故隐患入手。开展全面有效的工作,并对以上工作负全面责任。
4、单位主要领导及其他班子成员和生产管理人员,所有生产从业人员均有权向上级报告所发现的事故隐患。
5、主管生产的场长和生产作业现场员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进行整改,对以是解决不了的要立即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或停止作业并马上逐级向领导汇报。
6、单位要从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专项资金,用于事故隐患的整改,以确保事故隐患的及时整改。
7、单位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每月最少开展两次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季度上报一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8、木材生产期间,主管生产的副场长和现场员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上的隐患排查治理负全责。
9、对危害较大的事故隐患要由主管生产领导共同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一般事故隐患由安全员(或现场员)组织立即整改。
10、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制度,奖励和发动广大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举报事故隐患有功人员,单位要予以物质奖励和表彰。
电工制度
1、电工工作前,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仔细检查各种工具,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
2、绝缘手套使用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和空气实验,如发现有裂纹或漏气,不得使用。
3、绝缘鞋不准裸足使用。
4、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总闸必须挂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或者拆除熔断丝,以防止误合闸。
5、尽可能不要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工作时,应遵守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要有专人监护。
6、在带电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时,不准用湿手或带油湿手套触摸电气设备。
7、在危险场所或危险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8、电工必须熟悉练掌握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以备急用。
锅炉房制度
1、非锅炉房操作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2、当班人员应遵守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脱岗、睡岗或误操作。
3、锅炉运行时,锅炉房出入口和通道保持畅通,大门不准上锁或闩死;易燃等危险品不得摆放在锅炉房内。
4、锅炉要经常检查、保养,发现问题请有关部门维修,并做好检修纪录。
5、要经常检查油料输送管的静电跨接是否定好。
6、锅炉房内电线不能乱接乱拉,在高温处和接触油品处的电线应加套管,经常检查燃料供应系统,不得有泄漏现象。
7、保持消防器材设施齐全完好。
油锯手安全生产制度
一、油锯手负责伐、打、造作业期间的安全。
二、油锯手必须戴安全帽及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
三、严禁酒后作业。
四、油锯手必须严格遵守采伐技术规程及采伐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控制好树倒方向,保留好非采伐目的树种。
五、严格遵照采伐设计作业,不得乱伐、漏伐。
六、造材时,根据原条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造材。
七、“上弦”和别亮子的树,要站在弓弦一侧造材,不准站在弓背方向造材。
八、禁止在搭挂树下进行造材。
装车工安全生产制度
一、装车工头必须保证装车安全,禁止酒后装车。
二、装车时,跳板、木马必须搭设平稳,不准搭阴阳跳,跳板的坡度应不小于3:1,禁止用原木代替跳板装车。
三、跳板面上有霜雪时应扫除,并撒防滑料,采取防滑措施。
四、抬木时卡钩要挂牢,遇有外层腐朽,厚皮原木,应将挂钩部分的厚皮或腐朽层去掉。
五、装车工要听从喊号人员指挥,动作一致,并要以食、中指握住杠子。
六、装车时必须装顺装实,不偏重,不漏件子,不超载,不负载,不超高。
七、遇大风、大雨、大雪、大雾天气或辨别不清信号时不准装车。
畜力集材安全生产制度
一、赶爬犁工必须熟悉牲畜习性。
二、经常检查爬犁上的工具和牲畜的掌钉,如有破损,要及时修理更换。
三、无论空、重爬犁,严禁坐人,更不准骑着牛、马行走。
四、坡度集运材道要撒防滑料。
五、赶爬犁集材工必须站在前套马的侧面,禁止抢前或落后;赶牛爬犁集材工要紧跟爬犁后面或在拉杆一侧指挥,不得在木头和爬犁两侧行走。
六、集材作业时,前后爬犁距离不得小于10米。
七、装爬犁时,须将牛、马、拴好,集材工应站在上坡作业,绞杠时要闪开身子,在爬犁侧面进行。
八、装爬犁不准站在爬犁上和爬犁杠中间,放绞杠时要躲开身子。
安全生产管理 篇五
1、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伴君一生
2、安全连着你我他,平安幸福靠大家
3、你对违章讲人情,事故对你不留情
4、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源于瞬间麻痹
5、生产再忙,安全不忘
6、安全生产,人人有责,遵章守纪,保障安全
7、事故不难防,重在守规章
8、多看一眼,安全保险,多防一步,少出事故
9、危险物品,隔离放置,标识清晰,注意防火
10、消防设施,常做检查,消除隐患,预防事故
11、化学物品很危险,存储使用要小心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命宝贵,安全第一。
2.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遵章守纪,保障安全。
3. 安全是幸福的保障,治理隐患保障安全。
4. 安全创造幸福,疏忽带来痛苦。安全就是效益,安全技就是幸福。
5. 安全在你脚下,安全在你手中。安全伴着幸福,安全创造财富。
6. 安全、舒适、长寿是当代人民的追求。重视安全、关心安全、为安全献力。
7. 积极行动起来,开展“安全生产周”活动。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8. 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树立企业安全形象。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安全文明生产。
9. 为了您全家幸福,请注意安全生产。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处处时时注意安全。
10. 安全是关系社会安定、经济发展的大事。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11. 反违章、除隐患、保安全、促生产。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12. 严格规章制度,确保施工安全。治理事故隐患,监督危险作业。
13. 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养成遵章守纪美德。宣传安全文化知识,推动安全文明生产。
14. 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劳动者的义务和职责。
15. 安全生产常抓不懈,抓而不紧,等于不抓。
16. 加强劳动人员保护工作就是保护生产力。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是企业的。头等大事。
17. 安全生产“五同时”,各级领导要落实。全国人民奔小康,安全文明第一桩。
18. 安全与减灾关系到全民的幸福和安宁。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必须从娃娃抓起。
19. 人命关天,安全第一。安全第一,防灾防损。力保安全,促进安全。
20. 执行劳动安全法规,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职工劳动保护,人人学会保护自己。
21. 安全规程系生命,自觉遵守是保障。
22. 普及消防知识,增强防火观念。注意安全用电,防止触电事故。
23. 提高青少年的安全文化素质是具有战略意义的举措,繁荣我国安全文化艺术是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
24. 安全生产必须依靠安全科学技术,安全科学技术也是第一生产力。
25. 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建设的基础,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组成部分。
26. 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必须从娃娃抓起,积极开展中小学安全日活动。
27. 倡导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全民安全素质以及安全文化知识,提高人民安康水平。
28. 严是爱,松是害,疏忽大意事故来。严是爱,松是害,保障安全利三代。
29. 树立城市忧患意识,学会防灾避险应急逃生本领。加强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坚持工人持
证上岗。
30. 安全帽必须戴,防止坠物掉下来。安全带是个宝,高空保险不能少。
31. 防止火灾,消除隐患。公共场所,严防火灾。
32. 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安全在你脚下,安全在你手中。
33. 注意机械伤害,提防行车伤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安全生产。
34. 消防、消防,重在预防。加强防火管理,不准违章动火。
甘肃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篇六
第五十九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属地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和部门职责,明确部门监管范围,并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对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第六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 综合分析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布安全生产信息;
(二)编制安全生产规划;
(三)依法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实施审查批准、行政处罚;
(四)组织实施本级人民政府对本级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综合考核;
(五)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和专项检查;
(六)依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本行业、本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 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并指导、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情况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三)依法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实施审查批准、行政处罚;
(四)依法查处本行业、本领域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时,应当履行前款规定的有关职责。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国有资产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同时,对其安全生产工作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省、市、县三级监督管理。
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县级以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
第六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具有下列情形的下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含中央在甘、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一)不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
(二)未及时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的;
(三)发生较大、重大或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
(五)其他需要约谈的情形。
第六十四条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在城镇人口密集区批准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工厂、仓库;已在城镇人口密集区建成的上述项目,应当纳入改造规划,逐步迁出或者转产。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重大危险源、铁路、高压输电线路和危险物品输送管道等场所和设施的安全距离范围内,不得批准建设建(构)筑物。
对已建成的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的建(构)筑物,应当依法拆除或者采取其他保障安全的措施。
第六十五条尾矿库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者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应当在一年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闭库程序,完成闭库。闭库工程验收合格后,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告,由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土地复垦和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管工作。
第六十六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暂时收回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经营单位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期间,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认真进行自查和整改。
县级以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在生产经营单位整改结束并按有关规定验收合格、提供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后进行核查,形成核查报告。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收到核查报告后,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核,并对确认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发还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对经复核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生产经营单位原因,并继续给予暂扣。
第四章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
第六十七条省和市(州)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急救援装备水平,完善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并组织、协调和督促本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定期与生产经营单位共同开展应急演练。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上报事故情况。
第六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和风险等因素制定并及时修订事故应急预案,依法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
(二)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三)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
(四)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领域和环节进行监控;
(五)在作业区域设置紧急避险救生设施;
(六)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使有关人员掌握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六十九条矿山、建筑施工、冶炼、城市地下经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个人防护装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前款规定中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从业人员少于一百人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应急救援人员;可以委托临近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提供救援服务。
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每年应当至少组织两次应急演练。
第七十条 发生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救援;当地公安、司法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关责任人员逃逸或者转移、隐匿财产。
第七十一条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关于事故等级和管辖权限的有关规定开展事故调查。
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委托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监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在法定期限内,因事故伤亡人数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事故等级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第七十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并及时全面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十三条因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破坏事故现场,导致事故经过、原因和责任无法查明的,认定为该单位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第七十四条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的费用,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承担,事故涉及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的,由事故调查组按责任认定划分承担份额。
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害需要抢救的,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到医疗机构,并垫付医疗费用。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七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制定或者未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的;
(二)未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的;
(三)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入不足,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效开展的;
(四)对依法应当予以取缔关闭的生产经营单位,未予取缔关闭的;
(五)未能有效组织事故救援致使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加重的;
(六)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阻挠、干涉事故调查处理或者事故责任追究的;
(七)泄露生产经营单位商业秘密的;
(八)为生产经营单位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的;
(九)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七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危险作业和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作业未按照要求实施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造成三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一百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负有责任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条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八十一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决定,并在作出安全生产执法决定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
第六章附则
第八十二条本条例自 年7月1日起施行。3月29日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同时废止。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包括哪些 篇七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是安全生产领域内的基本概念和原理、安全生产管理方法和手段、安全生产技术和工艺、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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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 篇八
谈如何加强水利工程施工管理
摘 要:
水利工程施工,是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阶段,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能否达到工程建设的目的,能否发挥理想的工程效益。因此,如何加强水利工程施工质理管理至关重要。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到整个项目建设的质量、成本与进度。本文就如何加强水利工程施工管理进行浅述。
关键词: 水利工程 施工管理 成本 进度 质量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具有组成多样化,影响因素多变的特性。而施工管理的目标是在有限的时间里,组织高效益的施工,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尽可能地以最小的投入,建成使建设方满意的合格产品,并使自己获得合理的回报。作为施工企业要想不断发展,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唯有通过加强管理,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从而获得更高的利益。由于水利工程施工管理自身的特性,其施工管理的主要方法是通过施工成本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信息管理等一系列管理手段来实现的,而各种管理手段又是相辅相成,相互关联的,如施工质量差而导致返工,从而造成人工、材料、机械的二次支出,施工成本的增加及工期的拖延等。下面从以下几点来谈加强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方法。
1施工成本控制 水利工程施工成本控制是很多施工企业已经意识的重要问题,而且实施低成本控制战略的口号喊了许多年,但目标成本制定了不知多少个,可工程成本始终没有降下来,究其原因,不外乎是光喊低成本战略,而缺乏低成本战术。总制定成本管理目标,而缺乏可操作性,使目标始终无法实现,概括起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1按照计划成本目标值来控制材料、设备的采购价格,采购前根据图纸要求选择多种符合条件的材料,并从价格、质量、发货速度和数量等多方面进行比较,选择价廉物美的产品,并认真做好材料、设备进场数量和质量的检查、验收与保管。
1.2要控制材料的利用效率和消耗,如任务单管理、限额领料、验工报告审核等。同时要做好不可预见成本风险的分析和预控,包括编制相应的应急措施等。
1.3控制由工程变更或其他因素所引起的效率影响和消耗量增加,并做好由工程变更造成的工期延长的索赔。
1.4加强管理人员的成本意识和控制能力,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落实成本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明确各级施工成本管理人员的任务和职能分工、权利和责任。
1.5承包人必须有一套健全的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和费用的结算支付进行审核、审批,使其成为施工成本控制的一个重要手段。
1.6施工过程中采用有效的降低成本的技术措施,如结合施工方法,进行材料使用的比选,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通过代用、改变配合比、使用添加剂等方法降低材料消耗。
2施工质量控制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是一个大型的系统工程,具有复杂度高,多功能性的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对其工程质量造成影响的因素来源是多方面的,主要来源有:
2.1人的因素
工程质量取决于工序质量和工作质量,工序质量又取决于工作质量,而工作质量取决于工程建设的直接参与者人,参与建设的人员的技术水平、文化修养、心理行为、职业道德、身体条件等因素,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的好坏。人作为控制的对象,要避免产生失误,要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以发挥“人是第一因素”的主导作用。首先,要有合格的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施工管理工作具有专业交叉渗透、覆盖面宽的特点,施工管理人员不仅要有一定深度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水平,还要有一定的法律、经济、行政管理的知识和经验,更需要具备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和遇到突发事件的应急经验。
2.2材料因素
工程项目是由各种建筑材料、辅助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构成的实体,这些构成物本身的质量及其质量控制工作,对工程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由此可见,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工程质量也就不符合标准。所以加强材料的质量控制,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因此,建筑材料到达现场后,应按国家规范的要求对到场的材料和产品,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并且正确合理的使用,建立管理台帐,做好收、发、储、运等各个环节的技术管理,不得使用无出厂证明和质量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等,并防止因运输路途的保管不正确而出现质量问题的材料和设备进入现场。许多材料只有制造单位的有关资料,还不能确定其是否适用的,必须进行试验。施工企业应填写好建筑材料报验单,详细说明材料来源、产地、材料规格、用途以及施工承包商的试验情况。还要说明材料预计到货日期。上述材料报验单应连同材料出厂质量保证书和材料自检试验报告,一并送监理审核。
2.3机械的因素
施工机械设备是工程项目实施的重要物质基础,合理选择和正确使用施工机械设备是保证施工质量的重要措施。因而,必须对工程项目设备和施工机械设备的购置、检查验收、安装质量加以控制,确保工程项目质量。
施工机械设备的选型,应根据设备的施工适用性、技术先进、操作方便、使用安全、保证施工质量的可靠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如疏浚工程应根据地质条件、疏浚面积、深度等因素,分别选择抓斗式、链斗式、吸扬式等不同形式的挖泥船。施工机械设备主要性能参数的选择,可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条件和已确定的机械设备形式,来选定具体的机械。如堆石坝施工所采用的振动碾,其性能参数主要是压实功能和生产能力,在已选定牵引式振动碾的情况下,应选择能够在规定的铺筑厚度下,振动碾压6~8遍以后,就能使填筑坝料的密度达到设计要求的振动碾。 2.4施工方法或施工工艺的因素
施工方案合理与否、施工方法和工艺先进与否, 均会对施工质量产生极大的影响,是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三大目标能否顺利完成的关键。在施工实践中,由于施工方案考虑得不周、施工工艺落后而造成施工进度迟缓, 质量下降,增加投资等情况时有发生。为此,在制定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从技术、管理、经济、组织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考虑,采取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确保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在技术上可行,在经济上合理,且有利于提高施工质量。对施工方法的控制,可从以下几点着手:首先施工方案应随工程的进展而不断细化和深化;其次在施工方案选择时,对主要的施工项目要事先拟订几个可行的方案,找出主要矛盾,明确各方案的优缺点,通过反复论证和比较,选出最佳方案;另外对主要项目的关键部位和难度较大的项目,如新工艺、大跨度、高大结构部位等,制定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到可能发生的施工质量问题及处理的方法。
2.5环境因素
环境因素的控制,主要有技术环境、施工管理环境及自然环境。技术环境因素包括施工所用的规程、规范、设计图纸及质量评定标准。施工管理环境因素包括质量保证体系、三检制、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签证制度、质量奖惩制度等。自然环境因素包括工程地质、水文、气象、温度等。这些因素对施工质量的影响具有复杂而多变的特点,尤其是某些环境因素更是如此。因此,加强环境控制,改进作业条件,把握好技术环境,辅以必要措施,是控制环境对质量影响的重要保证。
3进度控制
进度控制作为工程项目建设的三大控制目标,是十分重要的。工程进度失控,必然导致人力、物力的增加,甚至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拖延工期后赶进度,建设的直接费用将会增加,工程质量也容易出现问题。在关键时刻(如截流、下闸蓄水)赶不上工期,错过有利的施工机会,将会造成重大损失。如果工期大幅度拖延,工程不能按期投产受益,这种损失将是巨大的,直接影响工程的投资效益。延误工期固然会导致经济损失,盲目地、不协调地加快工程进度,同样也是片面的,也会增加大量的非生产性支出。工程建设各部位的施工进度统一步调,与资金投入、设备供应、材料供应以及移民征地等方面协调一致,并适应现场气候、水文、气象等自然规律,才能取得良好的经济效果。因此,进度控制就是以周密、合理的进度计划为指导,对工程施工进度进行跟踪检查、分析、调整与控制。进度控制的主要文件有合同文件、进度计划、现场的管理性文件(如现场指令)等。施工企业在投标阶段就应拟订确实可行的进度计划,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合同文件和进度计划进行施工,根据工程项目建设的特点,可把整个施工过程分为若干个施工阶段,逐阶段加以控制,从而保证总工期按期或提前实现;按分包单位分解,确定各分标的阶段性进度目标,严格审核各分包单位的进度计划,各分包单位协调作业,保证工期的顺利完成;按专业工种分解,确定不同专业或不同工种相互之间的交接日期,为了下一道工序按时作业、保证工程进度,应不在本工序造成延误。工序的管理是项目各项管理的基础,通过掌握各道工序的完成质量及时间,能够控制各分部工程的进度计划。按工程工期及进度目标,将施工总进度分解成逐年、逐季、逐月进度计划,短期进度计划是长期进度计划的具体落实与保证。
4安全管理
在工程建设阶段,安全问题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与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如近年来,有许多工地因施工人员的一小小的烟头而引起大火,导致工程质量大受影响;因施工人员不系安全带而发生坠落事件等。加强安全管理是施工企业的第一头等大事。
4.1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督网络,坚持以项目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安全委员会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制定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4.2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贯穿整个施工生产全过程,覆盖工程项目部的所有人员。因施工人员的流动性大的特点,特别要对新进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3安全检查
施工企业根据工程特点选择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等方式,通过检查,发现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 5结 语
综合来说,施工管理的好与坏直接影响到工程建设的多方面,施工企业应不断深化体制改革,借鉴国内外成功的管理实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企业的施工管理水平,从而达到提高工程建设质量,获得更多利润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