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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心得体会篇1
交警部门作为公安机关与社会接触面最广的窗口单位,执法形象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公安机关乃至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近年来,通过开展“学济南交警”、“三项教育”、“公正执法树形象”等活动,交警的执法形象虽然有了很大改观,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随意等问题仍然存在,与依法治国、立党为公、执法为民、以人为本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当前,全国政法系统正在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治活动。本人试从当前公安交警部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存在问题的原因,谈谈如何实现规范执法。 公文汇,办公文档之家
一、当前公安交警部门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文汇,办公文档之家
一是执法主观随意性较大,执法不公。主要表现在,对同一种交通违法的处罚不一样,削弱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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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执法不严。对一些严重违法,该拘留的不拘留,该注销驾驶证的不注销,甚至有的明明发现交通违法,不纠正、不不处罚,做老好人。对事故责任人处罚不严,有的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追究,“以罚代刑”。 稿子汇 www.gaozihui.com
三是不按规定程序办案。很多民警都存在重证据轻程序的思想,对办案程序和规定不注重,不学习,仍凭老经验办事。有的不履行告知程序,应当向当事人告的不告知,忽视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有的对违法人的处罚不按规定审批或者先处罚后审批;有的对交通违章暂扣机动车、滞留证件等不及时开暂扣凭证,不按规定移交;有的为方便处理,不符合扣车扣证而扣车扣证,甚至超期扣车扣证。
四是个别民警特权思想严重,执法不文明。有的民警执勤不注意自身的形象,着装不整齐,工作方式方法简单,往往以管人者自居,对违章当事人态度冷、硬,要么经常训斥当事人,少数民警在执法时缺乏艺术性,不会做详细和耐心解释说服工作,言语不文明、不规范,不会或不愿做群众工作。
五是部分民警工作责任心不强,执法水平和业务技能不高。不及时收集物证和作询问笔录,导致丢失有效证据,有的调查不仔细,制作文书材料不规范,证据不全面,该收集的证据不收集,引用的法律条款错误。造成当事人对执法工作产生了怀疑,心理上增加负担。
六是执法公开透明度不够。主要表现在,对交通违法者处罚前,不详细讲清楚其违反什么,根据什么法律依据处理,也不讲清楚当事人享有的权力,一些法律法规和规定公开不够,有的办案搞暗箱操作,办案透明度不强。
二、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法制观念淡薄。随着法律的完善,对执法要求高,而个别民警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办案重证据轻程序,仍凭老经验办事。
二是个别领导依法行政意识差,为亲戚或朋友说情,给民警施加压力,造成民警难以严格执法。
三是目前警力不足、任务重、工作量大、许多民警超负荷工作,造成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个别民警工作马虎,不负责任,事业心不强,思想上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交通管理执法工作要求,执法中出现偏差难免。
四是民警的业务水平差,不注意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和交通管理业务知识。
五是监督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对群众的监督举报查处不力,对执法过错追究不力。
六是个别民警特权思想严重,宗旨观念淡薄,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不强。
三、公安交警部门如何做到规范执法。
(一)深入持久开展大练兵活动,不断提高民警业务素质。
规范公正执法,关键在于提高全体民警的业务素质,去年在全国公安队伍中开展的大练兵活动成效显著,要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制定统一的公安民警法制教育培训制度,形成民警长期受教育的机制,把大练兵活动深入开展下去。通过对民警进行经常性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业务技能的教育培训,重点解决少数民警法制观念淡薄,法律素质偏低,执法水平不高的问题,不断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转变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
(二)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带头依法行政,不用打招呼等方式给民警施加压力,干预民警依法办案。
(三)加强执法监督。完善内部执法监督制度,落实警务公开,提高办案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特别是服务对象的监督。
(四)建立统一的执法过错追究办法。明确各级领导、办案人、审核人、审批人对执法过错承担的责任,提高民警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
(五)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加强民警的权力观教育,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教育,加强宗旨教育、法制教育,提高民警依法行政意识和服务意识。
(六)加强公安交警法制建设。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园,要完善各项执法工作制度,认真调查研究新形势下交通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尽快完善相关的公安交管法规、规章体系,着力解决立法滞后的问题。使民警在依法执法的过程中时刻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统一规范执法提供保障。
(七)加强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建立执法质量定期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民警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作为推荐使用干部的一个标准,提高民警依法行政的积极性、主动性。
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心得体会篇2
今天我们一起学习了央视关于路政执法的一系列报道,使我对路政执法有了一个更加深入、更全面的认识,当前一些地方的执法者将执法权与执法处罚赔偿与经济利益挂上钩,严重影响了路政执法人员的形象,造了极大的负面影响。通过视频学习,我决定以后从以下方面要求自己:
一、努力加强自身业务素质的学习。
及时向过往司乘人员宣传《大桥管理154号令》、《公路、桥梁安全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将管护大桥安全,确保畅通作为第一任务,心中牢记自己的责任落实到行动中来,规范执法行为,做到公开、文明、按程序执,确保执法过程中,政策法规清楚、有法可依、依法执行,通过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己随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及协调能力。
二、坚持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大桥最强有力的执行者和守护者。
执法的权力来自于人民,执法的最终目的是确保国有资产不被损坏,大桥的安全畅通,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增强文明服务意识,秉公执法,热情服务;做到按照规定着装,佩载行政执法证件,亮证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执法程序实行阳光操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必须做到严格执法。
做到公开、文明、按程序执法;要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坚决防止越权执法、粗暴执法和不廉洁执法;应规范执法队伍,严格执法程序;依法严
厉打击各种不法行为,努力营造出大桥优良的通行环境。
四、执法过程中尽最大限度的寻求最恰当的处理方式,执法程序实行阳光操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避免执法过程中矛盾扩大化,多进行换位思考,微笑服务,处理好执法者与被执法者之间的关系。
就本人的岗位与工作实际来说,要求我们必须以微笑服务的方式对待同事和过往司乘朋友,为营造大桥良好的通行环境而共同奋斗。
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心得体会篇3
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年度活动的重要保证,是执法工作的前提。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也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一些民警仍然存在执法不严、不文明、不作为、不作为等影响执法公信力的现象,执法思想、执法理念不正确是根本原因。在新时期、新形势下,要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所有民警明确权利来自哪里、为谁执法、如何规范等问题,切实牢牢把执法作为民众的思想基础,真正实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实现劳动教育工作规范化管理年度活动的目标。
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保证,也是执法团队建设的基础。
1、以规范年度活动年度管理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我们的警察管理。
2、进一步规范我的各项规章制度,使我规范的管理年活动有章可循。
3、深入执法,抓住民警训练,切实进行民警执法教育。
劳教执法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严格制定奖惩措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合理执法,使许多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抓住执法质量评价工作,明确执法质量评价标准、评价范围、质量定义、结果运用等问题,将日常评价与季度评价、年度评价相结合,将实地检查与往上评价相结合,将规范化管理与执法警察自身利益的束缚和统一。
也就是说,自开展规范化管理年度活动以来,我一直以民警的做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为开展规范化管理年度活动的起点和立足点,完善措施,取得了显着的效果。
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心得体会篇4
最近单位邀请市监督局领导就行政执法案卷文书进行现场讲座,并提供几本优秀案卷文书给大家参考学习,受益匪浅。这次培训学习是卫生计生工作新形势下非常难得、系统的一次学习。我在这次学习后,经过认真思考得出以下几点心得。
一、卫生计生执法的核心是以法为纲,依法行政。
“法无授权不可为”。卫生计生领域牵扯着是广大人民群众民生的问题,民生无小事,在卫生计生执法过程中,任何一点瑕疵就可能会被无限放大,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我们卫生计生执法必须坚持以法为纲,依法行政,有作为,不乱为。对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违反计生国策的违法案件必须坚决依法打击,并做到案件在法律条款适用上无漏洞,处罚依据上无误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二、卫生计生执法的过程讲究的是细节,是逻辑,是方法。
有句话说细节决定成败。卫生计生执法讲究的是证据,证据的构成在于细节,细节要经得起逻辑的推敲,获取证据更要注意方法。在医疗执法中,要制定计划,明确好分工。对违规的医疗机构查处过程中,前期环节尤其要做好现场检查,取证,问询笔录,调取收入证明,证人证言,狠抓细节上的关联;中期做好内部审批流程,严格执行合议制度,串联逻辑上的完整;后期依法依规对违规医疗机构或当事人按程序下达处罚告知书等文书,注重“最后一公里”方法上的灵活。
以上两点是我心得体会的深思总结,卫生计生事业事关人民群众的民生福祉,卫生计生执法事关民生的最后防线。学无止境,今后我将把学习汇成经验,严格要求自己,用精湛的业务知识武装自己,做一名有责任,有信心,有担当的卫计事业人。
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心得体会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要求,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于近日作出安排部署,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司法能力,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一、抓好学习教育,着眼于提高法官遵守职业道德的自觉性,打牢思想基础
这次教育整改,首先反映出的是认识不足的问题。部分同志认为,近两年,既搞集中教育整顿,又搞了“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现在再搞“规范司法行为,整顿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改活动还是那么回事,有厌战情绪。有的人认
二、突出重点、认真剖析,切实找准队伍建设上存在的问题
一是发动全体干警认真搞好自查自纠。要求全体干警,对照职业道德和审判纪律,以先进典型为镜子,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自觉揭摆问题,深挖思想根源,触及思想灵魂,提出整改措施。院党组向全体干警通报了全区政法工作会议上被区委领导点名批评的几起事件,印发了近三个月来各业务庭、各审判人员被评为二、三类案件的通报和向社会各界所征求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明确了自查的重点,开展了“五个对照检查”活动。即对照“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查本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对照人民群众的要求,查工作作风;对照工作标准,查业务水平和办案质量;对照党纪、政纪和审判纪律,查有无影响法院形象的现象;对照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标准,查文明司法的效果。在此基础上,要求每个同志写出自查材料,自查材料应有真实内容,力求使查找的问题符合个人实际,既不能遮掩问题,也不能搞假、重、大,要具体、有深度。自查材料在小组评议的基础上,分层次严格把关,即班子成员的自查材料由院长审核,庭到负责人的自查材料由分管副院长审核,其他同志的自查材料由庭室负责人审核。会后,统一交到整顿办公室备查。大部分同志的自查材料质量比较高。为了解开工作中、思想上的疙瘩,增进团结,该院广泛开展了班子成员之间、院领导与中层干部、中层干部与一般干部谈心诫勉活动,促进了问题的解决。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着力在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构建起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制度规范体系,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强化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促进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同时,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更加牢固树立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更加严格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在履行检察工作职责中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积极贡献。
篇三: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
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20xx年1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高检院、省市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我认真学习了最高检、省、市检察院的活动方案,结合我分管的实际工作,谈一下自己的心得体会。
这次专项活动的目的就是通过开展集中整治,牢固树立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纠正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使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重点围绕我分管的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部门,突出整治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对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态度蛮横,对案件存在问题推脱逃避,不注重释法说理,不注重矛盾化解。
2.特权思想严重,执法言行强势,作风霸道强硬,压制和妨害诉讼参与人正当权利行使。
3.执法办案不讲策略效果,不注重维护发案单位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不尊重当事人人格尊严。
4.对告状求助群众态度冷漠,置之不理,缺乏应有的同情心和责任感。
5、落实未成年人特别程序的各项规定不到位,图简单,怕麻烦;不尊重涉案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公开或者传播涉案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6、不按规定程序办理案件,该请示汇报不请示汇报,擅自决定处理案件。办案制度执行不严格,丢失卷宗材料和证据。
7、出席法庭不按规定着检察制服,法庭用语不规范,不遵守法庭纪律,不尊重审判人员、被告人和辩护人,指派不具有检察员或者代理检察员身份的人员出庭,没有受检察长指派擅自出席法庭。
8、民行部门不经过检察委员会研究或不经检察长决定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滥用检察建议,对法院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不规范、不严谨,一些通过口头或其他书面方式即可纠正的错误,不适当使用检察建议,一份检察建议多头发放,重复统计,影响检察建议的权威性和说服力;超期办案。
9、刑事诉讼中,不依法履行相关告知义务,侵犯律师和当事人依法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
10、不依法听取或不注重听取律师和当事人意见,律师和当事人所提意见不按规定附卷或在相关文书中予以体现,对律师合法要求不能依法及时办理,造成律师、当事人和办案人员沟通交流不畅,有意见不能及时有效反映和表达。
11、办案数据造假,把有利于考评计分的数据多报,不利于考评计分的数据不报、少报或者迟报。在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各个环节,为争取多得考评计分弄虚作假、凑监督数量。在公诉等环节,职务犯罪共同犯罪案件人为分人分案起诉,虚报案件审结率,等等。
12、不认真履行流程监控职责,重办案期限监督,轻办案活动监督,发现和纠正浅层次问题多、重大问题少,在违法违规办案监督方面存在空白和“盲区”。
13、不认真履行案件质量评查职责,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式轻实质,对特定种类案件的评查不及时,导致案件质量问题没有被及时发现、纠正,造成负面后果。执行不到位,监督的刚性不足,责任追究不落实,不敢担当、不敢较真碰硬,对扩大解释“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等违法违规办案情形疏于监督。
14、组织、监督案件信息公开不力,选择性公开、延迟性公开、不规范公开比较普遍,没有形成以公开倒逼规范司法行为的态势。
15、超越职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
16、利用职权,违法办案、徇私舞弊。
17、充当诉讼掮客,与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勾连,利用自己或者他人的职务便利,帮忙打探案情,协调关系,捞取个人好处。
18、受人之托,违反原则和规定,过问、干预相关部门正常办案工作,利用检察权获取个人好处.
下一步我要结合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围绕上述重点环节和问题,结合本部门实际,逐一对照检查,逐项整改纠正。注重问题导向,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心得体会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要求,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于近日作出安排部署,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司法能力,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一、抓好学习教育,着眼于提高法官遵守职业道德的自觉性,打牢思想基础
这次教育整改,首先反映出的是认识不足的问题。部分同志认为,近两年,既搞集中教育整顿,又搞了“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现在再搞“规范司法行为,整顿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改活动还是那么回事,有厌战情绪。有的人认
二、突出重点、认真剖析,切实找准队伍建设上存在的问题
一是发动全体干警认真搞好自查自纠。要求全体干警,对照职业道德和审判纪律,以先进典型为镜子,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自觉揭摆问题,深挖思想根源,触及思想灵魂,提出整改措施。院党组向全体干警通报了全区政法工作会议上被区委领导点名批评的几起事件,印发了近三个月来各业务庭、各审判人员被评为二、三类案件的通报和向社会各界所征求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明确了自查的重点,开展了“五个对照检查”活动。即对照“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查本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对照人民群众的要求,查工作作风;对照工作标准,查业务水平和办案质量;对照党纪、政纪和审判纪律,查有无影响法院形象的现象;对照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标准,查文明司法的效果。在此基础上,要求每个同志写出自查材料,自查材料应有真实内容,力求使查找的问题符合个人实际,既不能遮掩问题,也不能搞假、重、大,要具体、有深度。自查材料在小组评议的基础上,分层次严格把关,即班子成员的自查材料由院长审核,庭到负责人的自查材料由分管副院长审核,其他同志的自查材料由庭室负责人审核。会后,统一交到整顿办公室备查。大部分同志的自查材料质量比较高。为了解开工作中、思想上的疙瘩,增进团结,该院广泛开展了班子成员之间、院领导与中层干部、中层干部与一般干部谈心诫勉活动,促进了问题的解决。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着力在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构建起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制度规范体系,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强化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促进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同时,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更加牢固树立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更加严格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在履行检察工作职责中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积极贡献。
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心得体会篇7
1、对案件存在问题推脱逃避,不注重释法说理,不注重矛盾化解。
2、特权思想严重,执法言行强势,作风霸道强硬,压制和妨害诉讼参与人正当权利行使。
3、执法办案不讲策略效果,不注重维护发案单位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不尊重当事人人格尊严。
4、对告状求助群众态度冷漠,置之不理,缺乏应有的同情心和责任感。
5、落实未成年人特别程序的`各项规定不到位,图简单,怕麻烦;不尊重涉案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公开或者传播涉案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6、不按规定程序办理案件,该请示汇报不请示汇报,擅自决定处理案件。办案制度执行不严格,丢失卷宗材料和证据。
7、出席法庭不按规定着检察制服,法庭用语不规范,不遵守法庭纪律,不尊重审判人员、被告人和辩护人,指派不具有检察员或者代理检察员身份的人员出庭,没有受检察长指派擅自出席法庭。
8、民行部门不经过检察委员会研究或不经检察长决定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滥用检察建议,对法院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不规范、不严谨,一些通过口头或其他书面方式即可纠正的错误,不适当使用检察建议,一份检察建议多头发放,重复统计,影响检察建议的权威性和说服力;超期办案。
9、刑事诉讼中,不依法履行相关告知义务,侵犯律师和当事人依法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
10、不依法听取或不注重听取律师和当事人意见,律师和当事人所提意见不按规定附卷或在相关文书中予以体现,对律师合法要求不能依法及时办理,造成律师、当事人和办案人员沟通交流不畅,有意见不能及时有效反映和表达。
11、办案数据造假,把有利于考评计分的数据多报,不利于考评计分的数据不报、少报或者迟报。在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各个环节,为争取多得考评计分弄虚作假、凑监督数量。在公诉等环节,职务犯罪共同犯罪案件人为分人分案起诉,虚报案件审结率,等等。
12、不认真履行流程监控职责,重办案期限监督,轻办案活动监督,发现和纠正浅层次问题多、重大问题少,在违法违规办案监督方面存在空白和“盲区”。
13、不认真履行案件质量评查职责,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式轻实质,对特定种类案件的评查不及时,导致案件质量问题没有被及时发现、纠正,造成负面后果。执行不到位,监督的刚性不足,责任追究不落实,不敢担当、不敢较真碰硬,对扩大解释“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等违法违规办案情形疏于监督。
14、组织、监督案件信息公开不力,选择性公开、延迟性公开、不规范公开比较普遍,没有形成以公开倒逼规范司法行为的态势。
15、超越职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
16、利用职权,违法办案、徇私舞弊。
17、充当诉讼掮客,与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勾连,利用自己或者他人的职务便利,帮忙打探案情,协调关系,捞取个人好处。
18、受人之托,违反原则和规定,过问、干预相关部门正常办案工作,利用检察权获取个人好处、下一步我要结合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围绕上述重点环节和问题,结合本部门实际,逐一对照检查,逐项整改纠正。注重问题导向,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心得体会篇8
12月26日,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一结束,内蒙古、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河南、广东、贵州、云南等省、自治区检察院立即召开党组会或三级检察院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落实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作出部署。
各省、自治区检察院纷纷要求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并深入贯彻会议精神,自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最高检的部署上来,在抓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要深刻认识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高度重视并坚决纠正自身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真正把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抓紧抓好。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指出,要抓好学习教育,筑牢规范司法行为的思想根基。要突出专项整治的重点,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改什么问题的原则,既要重点解决共性问题,还要结合实际,从司法办案和履行监督职责两方面入手,认真梳理自身司法行为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徐明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以狠抓制度执行促规范,真正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使规范司法行为的措施在基层落地生根、施行见效;要以深化检务公开促规范,增强外部监督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效能;要以落实“两个责任”促规范,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违法办案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强调,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紧扣江苏检察工作实际,从自身司法办案和履行监督职责两个方面入手,深入排查剖析、勇于正视问题,下大力气整治在侦查取证、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处置涉案款物、开展法律监督等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的突出问题。
“在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方面,要重点在提升规范意识、推进建章立制、强化案件管理和严格督促检查等四个方面下功夫、见实效。”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要求。她指出,要在推进建章立制上、在严格督促检查上下功夫、见实效,推动建立行之有效的司法规范制度体系,真正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强调,要转变作风,落实制度,治理源头。要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坚持从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抓起,以好的作风、严的态度抓落实。要依靠改革,用好平台,以改革促规范、以管理促规范、以科技促规范、以公开促规范。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强调,要扎扎实实地抓好对照检查、整改落实和总结验收等各项工作,既集中清理纠正查摆发现的问题,又要注重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防止问题反弹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检察权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对违法违纪问题“零容忍”,以专项整治活动为新契机,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打造一支铁的检察队伍。
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省院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办事机构,抓好各阶段工作落实;二要认真研究会议部署的要重点整治的八个方面问题,对照各自工作,找准问题所在;三要认真研究考核考评问题,案件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加大对案件规范管理;四要边学边整、边学边改。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强调,要高度重视并坚决纠正自身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在开展整治工作过程中将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搞“一刀切”,动真格、敢碰硬、出重拳整治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同时,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层层抓落实,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相关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就全面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贵州省检察院检察长袁本朴提出,要严格行使法律监督权,推进严格司法;要进一步完善规范司法行为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管理;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要以推进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建设为着力点,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云南省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强调,云南检察机关要坚持眼睛向内,正视自身存在的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围绕重点部门和环节,从自身司法办案和履行监督责任两个方面查找问题,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个环节薄弱就重点强化哪个环节,扎扎实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热潮还在继续。各地检察机关正严格对照最高检确定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逐一对照排查自身司法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纠正司法不公正、不文明行为,全面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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