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委、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及中央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坚定扛起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积极作为,率先垂范,较好完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就履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履职尽责,法治基础不断夯实。作为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我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牢固树立“抓法治就是抓发展、抓稳定、抓民生”的法治思维,始终将依法治区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适时组织召开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依法治区工作,制定印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指导性文件,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措施;牵头健全完善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认真学习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同时,积极落实依法治区工作任务,科学设置依法治区考核指标体系,将各乡镇各部门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单位考核指标,督促各项工作落实。
二、持续执法改革,司法形象不断改善。充分发挥法治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在改革的轨道上促进法治。一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化建设活动,在制定并公布部门责任清单的同时,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推进司法公开,让审判权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重点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强监督,强化司法为民,提升群众满意度。三是认真组织开展执法评查工作,完善案卷评查标准,畅通审查渠道,做到每一起案件必须事实清楚、证据扎实,依法提高案件质量。四是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确保行政执法的公开透明和可回溯管理,防止错案发生,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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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突出综合施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把法治建设放到经济社会大局中谋划,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普法力度,通过送法入企、法治讲座、司法建议等多种形式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积极打造了区乡两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及时准确帮助企业解决矛盾纠纷,防范化解法律风险,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行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等新平台新机制。积极整合部门涉企证照事项,实行证照合一,大幅精简证照办理环节,不断提高政府部门办事效率。同时,大力推动全区“互联网+政府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管理,加快市场主体准入进程,使全区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四、依法依规用权,决策水平不断提升。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遵守决策规则和程序,全面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规合法。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对规范性文件制发全过程加强管理,对区级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把关,确保全区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制度建设的合法性。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率先在全市实现一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未经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的重大决策坚决不予实施,该项工作得到省、市司法行部门的充分肯定。
五、运用法治导向,队伍素养不断提升。把依法办事作为选拔干部的硬性指标,对考察对象依法办事的情况进行重点考察,坚持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着力将依法依规履职,既能干成事,又不出事的干部选拔上来。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坚持责权一致,使干部依法办事和推进改革发展成效相配套,健全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责要追究的普遍共识。
一年来,虽然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专业从事法治工作的人员较匮乏,制约法治建设工作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坚决扛起法治建设的重大政治责任,带领区委一班人,以更高站位、更严要求、更实措施,聚焦干部队伍法治能力建设、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法制教育宣传等重点工作,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