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统计工作减负情况自查报告(精选5篇) 公文汇 www.gongwenhui.com
基层统计工作减负情况自查报告 篇1
基层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是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为更好地服务“三农”,做好基层农村档案工作更是刻不容缓。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公文汇,办公文档之家
一、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现状 稿子汇,范文学习文库
基层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措施,有业务指导工作班子。近几年来,县、镇、村坚持每年对农村医保、社保、农村低保、计生、户籍及新农村建设等档案进行上门指导。以双路村为例,20__年双路村办理农民自愿转让土地协议书及经营权证16户,填补资料64份,合作医疗,参合人数3591人,参合比例达到97.72%,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合人数1746人,参合比例达95%。办理全村房屋确权登记1084户,提供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填报工作及211名低保、五保、优抚、残疾人农合免费服务工作,为已满60岁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共计48人次。但资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滞后,很多之前收集过的资料由于缺乏系统的管理而遗失。基层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相对于档案工作的其他领域而言,仍然显得较为薄弱,尤其是村级建档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 公文汇,办公文档之家
基层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点多、线长、面广,还存在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因而要搞好这一工作,任务异常艰巨。如何做好基层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三农”,服务民生,促进农村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我认为,最关键的是要解决好人员、经费以及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只有这样,基层农村档案工作才能巩固成果,稳步发展。 稿子汇 www.gaozihui.com
二、基层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基层农村档案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总的来讲,就是没有形成一个较完整的档案管理工作体系和业务规范,概括起来,大体上有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忽视对档案工作的管理。部分村没有明确分管档案工作的专员,有的即使有分管专员,也是挂名。心里不想档案工作,眼里没有档案工作,嘴里不讲档案工作,更谈不上把档案工作列入工作议程、写入发展规划,没有专职人员管理,没有可靠的管护设备设施,不能发挥对村级档案的规范化管护。
2、硬件不齐,管理欠规范。当前,尽管加大了档案工作重要性的宣传,部分基层干部和农民的档案意识有了一定提高,开始收集、保管一些重要资料。然而,由于多种因素,档案工作还是相当滞后,无论硬性设施还是软性条件都缺乏标准化、规范化。具体表现在,一是档案管理不集中,文件材料往往是谁办理谁留存。二是档案收集不齐全,整理欠规范。三是档案保管条件差,保管保护基础设施不齐全。四是人员变动不交接,造成责任不明,档案处于一种“断片”的状态。
3、档案形成难,留存少,利用率低。当前,部分村干部一是把工作“化简”,会议上作“口头报告”,矛盾调处搞“口说为凭”,书面材料和记录不齐全或是没有,影像资料更是少至又少;二是形成的文字材料不归档或是归档不及时,如一些上报材料、村务公开材料、工程建设材料等,工作一完,档案不管,使得村里各类档案存留相对较少,而且缺乏规范;三是虽然保存有部分档案资料,但是能够有效利用或是长效践行的不多,档案利用率偏低。
4、村级档案人员多为身兼多职,业务素质不高又斢动频繁。一方面,村一级的档案工作人员一般都是身兼数职,很少进行岗位培训和系统的业务学习,缺乏基本的档案业务知识。如村委会一般是副书记或是会计担任。一般情况下,他们都只能完成本职工作,完全无暇顾及档案工作,履行的只是一个资料保管员的职责。另一方面,档案专员斢动频繁,交接程序不规范,使得新手想整理档案也无从下手,都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这是造成档案工作“断片”、滞后的重要原因。
从调查中看到,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三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村级建档用档意识不强。当前,对于基层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重要性,不仅广大农民认识不够,就连一部分基层干部也没有高度重视。村干部和有关人员缺乏基本的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知识,不能做到有序科学地收集、管护和利用。
二是没有专项档案管理资金。现阶段,农村经济有了快速发展,村级收入逐年提高,但是,其财力主要用于发展、致富,真正用于档案工作的不多。这是造成一些行政村没有档案管理必要的设备设施,没有培训档案工作人员的重要原因。
三是制度不落实,监管难到位。一方面,村级档案工作制度不完善,村级干部大多年长,不熟悉电脑,靠的仅仅是手写口传,造成即使有很完善的制度也不能督促落实的局面。
三、加强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对策,请保为切实解决基层农业农村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用好档案服务“三农”,我认为,要努努力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工作机构:明确村书记或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并落实专人专职负责村级档案的收集、整理以及日常管理工作。二是制定工作措施:把档案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工作计划之中,并将年度考核与工资绩效挂钩,使档案工作与基层的各项事业同步发展。三是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对上争取项目、资金,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开展村级档案工作,保证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管护以及办公、培训、购置相应设施设备等所需资金。
第二,积极作为,多管齐下。宣传是农村档案工作的薄弱环节。可以通过开会、发放宣传资料、宣讲典型事例等形式开展生动形象的宣传教育。同时也可以充分发挥农村离任老村干部、退休老职工、老退伍军人、老党员、老模范或致富能手的作用,让他们成为档案工作义务宣传员。多管齐下,多种形式,有目的地宣传档案的作用、档案工作的意义和档案有关知识,达到增强档案意识的目的。
第三,完善机制,加强监管。要健全制度,做到基层农村档案的形成、收集、整理、保管、档案人员变动后的交接等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第四,加大投入,改善档案保管保护条件。基层农业农村档案是国家全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保护好这部分档案利于国家,惠及子孙。行政村在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基层档案工作,相应增加档案工作的投入,逐步配置、改善档案设备设施,使档案处于安全、良好的环境之中。
基层统计工作减负情况自查报告 篇2
商品价格与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使市场保持合理的物价,是物价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近年来,临潼区从物价监督工作中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同时针对问题,总结经验提出意见建议,做好新形势下基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一、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手段滞后。一直以来,价格监督检查仍停留在翻翻账本、查查凭证、看看报表的老方法上,过分依赖人的自然智力,而对于医疗卫生、电力、电信等实行了智能化办公、财务电算化行业和部门的价格监督检查有时还不得不求助于第三方,这样一来,调查取证难以深入细致,容易被表象所迷惑,在一些案子的关键环节上难以取得重大的突破。另一方面,当前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还存在执法水平不高的问题。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还停留于表面,没有深入细致地进行调查研究,少数执法队员只满足于检查处罚了事,不注重经常性的价格监督,平时对被管理对象的价格行为很少过问,导致有些本可避免的价格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及时制止和纠正。
(二)职能交叉,相关执法部门互相扯皮。由于现行的部门法律法规间不协调甚至互相矛盾,造成了部门之间存在职能交叉、责任不清的问题。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的价格主管部门有依法行使价格监督检查和处理价格违法行为的职权,但一些部门由于涉及自身利益不予配合甚至经常干扰办理价格违法案件工作。
(三)三难现象制约检查。
1、检查难。一是价格违法和乱收费行为的手段更加隐蔽。一些单位通过高科技手段和复杂的收费系统,采用各种手段侵害消费者权益和逃避检查。比如一些超市等都有较为完备的收费系统软件,财务处理也采取了电算化,其交易记录、收费记录有的甚至可以更改,这样一来,价格监督检查取证和检查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二是价格违法行为日趋隐蔽。随着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逐步深入和检查力度的不断加大,一些不法经营者千方百计出招来对付检查,设置种种障碍,加大了检查的难度。
2、处罚难。一是抵制、拖延检查。虽然有些价格违法单位勉强接受了检查,但对检查出来的材料不予签字认定,或者采取拖延的办法来抗拒处罚,有的甚至通过寻找关系网给检查部门予以施压,以逃避处罚。二是干预价格处罚。目前价格执法的行政管理模式是块块管理,如果被检查单位是同级政府的其他部门、或是有价格行为的与当地经济发展关系密切的企事业单位,涉及单位常常从自身利益出发,违法设立各种收费项目来增收,给检查工作造成很大的困难,往往从本单位利益考虑,对价格部门的处罚进行干预,造成价格执法不能依法行政,处罚困难。
3、收缴难。一是很多被检查单位虽然承认了价格违法的错误事实,但在执行处罚收缴违法所得的时候,这些单位或以其经营亏损无力缴纳,或以单位经费困难等理由拖欠罚没款,以求最终能不了了之。收缴问题亦普遍困难。二是按照现行的价格法律,价格执法缺乏强硬手段,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于法院执行周期长,还要支付执行费用,使得价格执法成本明显增大。
二、新形势下做好基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建议
(一)完善价格法律法规和配套措施。建议要加大立法力度,进一步完善、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法律法规,理顺现行法律法规之间的矛盾冲突,增强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要加快制定和完善与《价格法》相配套的各项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或具体的实施意见,增加价格行政执法行之有效的行政措施,在立法上赋予价格主管部门在执法上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从根本上解决价格行政执法三难的问题。
(二)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一是要吸收具有专业知识,学历高,富有年轻活力的复合型人才充实到基层价格监督检查队伍。二是要经常性地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和调研,让他们开阔视野,创新思想,开拓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思路。三是加强对价格监督检查人员的法纪和廉政教育,坚持机制保廉,保持价格执法队伍的廉洁形象,打造一支能经得起考验,抵得住诱惑的高素质执法队伍。
(三)创新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方式。一是要创新价格监督检查组织方式。如实行纵向联合检查、交叉检查,在检查中可以采取由上级统一抽调下级业务骨干开展交叉检查的办法,上下结合,统一行动,有效地防止地方政府进行行政干预,保证检查的成果。二是要创新价格监督检查方式。应对价格违法形式多元化、行为复杂化、手段隐蔽化、部门利益化的严峻形势,价格监督检查要不断推陈出新,将账面检查与外围调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举报投诉与全面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力求检查深、细、透。
(四)完善事前监管制度。价格监督检查的目的不是为了处罚制裁,而是对行为进行规范。要从根本上防止、减少、避免价格违法行为发生。这就需要在价格监督检查中把工作重心前移,建立健全通报会、告诫会、告诫书、提醒函等各类制度,做好事前防范。通报会、告诫书等作为价格监督检查事前监督的重要手段,对于引导经营者自查自律,及时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苗头,阻止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有着重要的作用。
基层统计工作减负情况自查报告 篇3
发展是第一要务,维稳是第一责任。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为基层解决民间纠纷的重要方式,在建立完善解决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XX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为信访分流、为公安减压、为法院减负、为群众解忧”的作用,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当前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如何适应改革发展大局的需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做出新的贡献,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XX市矛盾纠纷主要特点
(一)以三类基本案件为主体,多种类型并存。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的案件为例(XX年1-7月份,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X件),因土地确权涉及到土地权属纠纷X件,占比X%;婚姻家庭类纠纷X件,占比X%;邻里纠纷X件,占比X%;其他纠纷案件共X件,占比X%。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辖区内纠纷由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发展为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土地权属、征地搬迁等,类型越来越多样性。
(二)婚姻纠纷呈现“三多”现象。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的案件为例,主要表现为:一是离婚案件逐年增多。二是女方起诉离婚的居多。近两年来,女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占婚姻案件的70%以上,占比较大,说明女性独立意识增强。三是年轻人离婚的趋多。
(三)不同类型纠纷出现的时段性不一致。人身损害赔偿、意外伤亡主要发生在5、6、7、8、9等月份,赡养、分家析产等家庭类纠纷主要案发在重大节日或老人生病、丧失劳动能力时,群体性的农民工工资等纠纷主要集中在枸杞采摘期间(每年7、8月)和年底,医患纠纷突发性比较强,交通事故赔偿以春节前后居多。
(四)各种纠纷处理的复杂性不相同。邻里、婚姻家庭、债务等方面的纠纷,虽然占比较大,有的达到80%,但此类纠纷诱因相对简单,只要花费20%精力及时调处,都能化解平息,对社会危害不大;而另外20%矛盾纠纷的调处则需花费80%的精力,主要表现为与政府重点工作有关,涉及征地拆迁、医患纠纷、人身损害、土地权属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加,入党志愿书而且很多矛盾由于纠纷主体利益一致,要求相似,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易造成群体性的事件,有的当事人为了实现自身利益,往往通过越级上访或故意将矛盾纠纷社会化、公开化,甚至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想法,试图通过“闹事”来引起政府的重视,以求问题的解决,矛盾对抗性加剧。
(五)部分纠纷发生的反复性区别较大。目前有些因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矛盾,按照当时政策已经解决,由于新出台的政策较以往政策对当事群众更为有利,某些当事人往往通过越级上访的形式要求重新解决,还有些群体性纠纷与少数人行为偏激纠缠在一起,在有关部门处理之后,由于个别有用心的人从中唆使,导致纷争再起,反复无常。
二、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人民调解作为基层维稳的“第一道防线”对于全市的政治社会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XX市人民调解工作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基本形成,但基础不牢,困难重重。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基本上不是经过专门选举产生的,多半由村居指定设立,随意性较强。二是调委会主任及其组成人员大多数由村干部和单位职工兼任,没有专职的人民调解员,由于身兼多职加上没有专门的调解报酬,导致个别调委会形同虚设,一年不调解一起纠纷的情况时有出现。三是调解员作用发挥不明显,部分调解员不履职,不干事。四是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普遍不足,大部分纠纷按照经验调解,对调解工作马虎了事,调解的纠纷基本没有卷宗材料反映,开展了工作但是没有材料体现的调委会占绝大多数。五是部分调委会和调解人员遇到矛盾纠纷就躲和推,根本就没有调解而以无法调解把矛盾上交了事,遇到矛盾就躲,遇到好处就上。
(二)司法所对调委会的管理指导难度大。从行政管理体制上看,司法所对农村“两委”没有任何隶属关系,部分村根本没有把司法所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当一回事,认为司法所没有解决其人员待遇等问题,导致了村级调解工作陷入困局。
(三)案卷补贴机制有待完善。由于广大的农村调委会和调解员没有办公经费,调解员的工作责任心就受到了影响,认为自己是在义务的为社会作贡献,能干多少就多少,甚至不想干也是应该的。虽然实行了“以案定补”的资金保障措施,但所补的钱与调解成本相比差距太大,只能是杯水车薪,加之调解卷宗文字资料要求较高,许多调委会就是调解了纠纷都不愿意做卷宗,不愿上报纠纷数据,怕麻烦,加上案件补贴非常少,调解积极性无法提高,这样就导致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往上移交。
(四)大调解格局尚未形成。目前部分单位在接到纠纷反映后就推,不是推给领导就是推给司法所和村,导致一些纠纷如土地权属纠纷发生有确权职能的单位不积极进行确权而是打太极拳推来推去,另外,纠纷发生后,人民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不够,部分单位认为发生纠纷就是司法所的事情,能推则推,对属于自己调解和职责范围内处理的事情不管不问,导致群众多次往返跑路。
(五)人民调解指导经费和工作经费完全没有落实。调解组织和业务指导部门开展工作非常困难,经费没有任何保障。
(六)人民调解组织和人员普遍能力不足。调解工作简单粗放,稍复杂的纠纷就无法调解,另外对新型矛盾纠纷基本没有调解能力。
三、当前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主要对策
(一)深化认识,着力构建“大调解”体系。在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中,要本着“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在工作实践中,应着重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要抓好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充分调动人民调解优势,发挥司法调解的后盾作用。二是抓好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衔接,发扬人民调解的亲和力优势,发挥行政力保障。
(二)夯实基础,全面加强调委会建设。在新形势下,特别要注重如下几点: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要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重点的学习、例会、排查、回访、信息报告、档案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利用村居换届选举,配齐配强调解员,有条件的地方要尽量选聘一些威望高、懂法律、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士成为专职调解员。同时,定期开展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促使调解队伍素质普遍提高,增强新型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解决人民调解能力不足问题。三是加强业务建设。要建立健全辖区基本情况和调解业务的各种统计台帐和工作记录,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同时督促各调解组织完善卷宗,提高卷宗质量,充分反映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增加案件经费补贴力度。
(三)落实经费,保障人民调解工作长效运转。为充分调动调解人员积极性,必须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一是调解组织的设立单位必须将调解人员的误工报酬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列入开支计划,按时拨付,真正解决人民调解“老大难”问题。二是乡镇财政可以按调委会调解案件数量和调解难易程度据实给予办案补贴,作为调委会工作经费的有效补充。通过形成保障体系,满足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经费需要,有效地激励和保证人民调解工作的长效运转。三是市级财政必须把调解工作经费和司法所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切实保障,避免以往出现的有预算确不落实的问题,保障各调解组织的调解工作正常开支。
(四)整合人民调解资源。由于新时期的矛盾纠纷牵涉面广、复杂性强,单靠镇、村调委会已远远不能适应现阶段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需要。充分发挥已建成的社会治理中心对矛盾纠纷调处协调指挥作用,整合乡镇综治办、信访办、民政办、司法所、派出所及基层人民法庭等调解资源,形成高效、联动、便捷的综合调处机制,真正地实现“实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
(五)落实奖惩,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各村居目标考核的内容加以考核好量化。在乡镇落实对各村居年终目标考核时,建议乡镇党委政府把矛盾纠纷的化解数量,调解卷宗数量和质量、报表信息报送、人员队伍建设等内容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每年组织司法所、信访办、综治办等单位进行考核,对因重点矛盾纠纷调解不及时引起群体性上访和械斗事件的村(居)落实问责制度,对有关人员进行问责,增加村(居)调解组织对干好调解工作责任心。
(六)实行逐级调解制度。凡是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一律实行逐级调解,凡事纠纷必须先由村(居)调解组织先调解处理,对于村(居)调解后调解不成功疑难纠纷由乡镇调解组织调解。
(七)建议乡镇一级聘请专门的人民调解员。充实乡镇调解组织力量,解决人员报酬和待遇问题,确保出现矛盾纠纷时乡镇一级有人调解,纠纷处理得了。
(八)分清人民调解受理纠纷的范畴。一是对不属于人民调解范畴的纠纷不要与人民调解混为一谈,改变部分领导和人员片面认为只要是矛盾纠纷就是司法行政部门或人民调解的事情,如土地权属纠纷等就应该由政府的农业部门或国土部门进行确权,推到司法行政部门一是人员不够,二是没有确权的权利和责任,三是就是确权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导致矛盾纠纷久拖不决。又如政府行为如政府拆除“两违”建筑等引起的矛盾纠纷就不是人民调解的范畴。
(九)下大力气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各种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干部的法律意识,二是利用政府聘请的法律顾问,实现镇和村(居)两级法律顾问全覆盖,在各级作出重点决策前必须咨询咨询法律意见,避免出现违法问题引起纠纷,三是在“三变”改革当中,做好风险管控,凡是政府和村(居)与投资商等签订的合同,必须由法律顾问审查,避免出现因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四是规范政府人员尤其是领导的言行,杜绝出现对群众乱表态等引起纠纷。
基层统计工作减负情况自查报告 篇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将20xx年作为“基层减负年”。
《通知》在各地干部群众中引起了热烈反响。湖南长沙市的一位基层工作人员刘女士说,“很期待基层减负的落实,大家坐会议室的时间少了,实地落实的时间就多了。毕竟坐在会议室是‘坐’不出实效的,只有贴近群众、切实行动才能解决问题。”
轻装上阵“减负”“松绑”
《通知》围绕为基层减负,从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思想教育、整治文山会海、改变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现象、完善问责制度和激励关怀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务实管用的举措。
为着力解决文山会海反弹回潮的问题,《通知》划出了“硬杠杠”:确保发给县级以下的文件、召开的会议减少30%-50%;中央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10页;少开会、开短会,开管用的会。
对此,云南省社科院马列主义研究所所长黄小军认为,评价干部工作,不在于总结写得好不好、汇报得好不好,而在于是否真担当、干实事、见实效。改进会风文风,党中央带头示范、以上率下;基层也要做好探索试点,进一步树立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的实干导向。
《通知》发布时正值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委员纷纷表示,《通知》回应广大基层干部关切,措施精准,温暖给力,有利于促进干部群体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中释放更多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
“千千万万的基层工作者对《通知》的印发鼓掌叫好!”湖南省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国海感慨地说,《通知》明确提出将20xx年作为“基层减负年”,给种种形式主义敲响警钟,将进一步激发广大基层干部奋发有为、真抓实干的热情和信心。
各地落实频出实招
近期,各地政府纷纷推出为基层减负的务实举措,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未来的实施方案。
在北京,自北京市街道工作会议结束后,丰台区立即开展区级部门社区填报表格清理规范工作,把社区从填报各类表格中解放出来,更好地聚焦主责主业。丰台区将区级部门要求社区填报表格事项由79项精简为4项。
在湖南,常德市将工信局的全市工业经济工作会议,与市发改委的推进项目建设工作会议、市商务局的推进开放型经济工作会议“三会合一”,会期半天;益阳市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坚持加强归口管理、实行计划管理、严格控制总量的原则,确保20xx年全市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同比减少50%以上。
在河南,平顶山市出台了《精简会议文件减少督查活动十项措施》等,严格控制会议和调研的数量、规格、规模、时间。同时,严格执行发文计划,确保年度发文数量只减不增。
在宁夏,自治区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将对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进行大排查,着重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领导方法上找根源、抓整改。自治区体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不再召开全区性体育工作会议,重点突出专项工作,针对问题实质专项解决,更多地将解决问题、谋划工作从会议室挪到工作一线,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
“在基层工作确实比较辛苦,需要有更多时间和精力为民办实事。”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的一位基层工作人员说,随着群众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很多工作的开展面临着时效性的问题。“面对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我们需要做到部门之间清晰畅通,及时给群众反馈。”因此,这位工作人员认为,今年提出“基层减负”,将有助于把干部从文山会海和过多过频的督查检查中解脱出来,腾出更多的时间干工作。
一、在改进“文风”方面。一是提高办文效率。收文做到随收随登记,及时拟注转办,从班子成员做起,加快公文阅处速度。二把减少发文数量。对上级党委、政府、部门的普发性文件,采用复印或者其他便捷方式布置,已开会部署并明确工作任务的,一搬不再发文;可以通过电话、微信沟通传递的,尽量不制发纸质文件。确需发文的,严格履行文件签发相关程序,保证文件质量。三是提高文稿质量。各类公文,必须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把关;发文要求任务明确目标清晰,短小精悍内容实在,不发照抄照搬的文件,不发脱离实际的文件,文件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二、在改进“会风”方面。一是减少会议数量。我街道坚持每周二例会制度,把相关会议本着几会合一的形式召开,着力提高会议质量、注重成效,真正做到为基层减负。二是控制会议规模,开小会。尽量少开大会,多开小会,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尽量减少参会人数。三是提高会议效率,开短会。召开会议要求主题明确、准备充分,议程具体、规范,领导讲话紧扣主题,突出重点,言简意赅。
三、在减少“责任状”签订方面。街道坚决防止通过签“责任状”、搞“一票否决”转嫁责任的做法,通过进一步改进完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改进方法手段,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时效性。街道没有与下级社区、部门签订过责任状。
四、在减少督查检查考核方面。街道严格履行督查检查考核名目繁多、不求实效、过度留痕问题,没有对下级社区、部门督查检查过。
五、取得的成效及进展情况,目前我街道文风会风得到有效整治,与去年同期相比,下发文件共减少11%,召开会议减少45%,督查检查考核减少100%,机关效能建设取得了新成效。
基层统计工作减负情况自查报告 篇5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减负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会议精神,扎实安排,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1、种粮补贴、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补贴等惠农政策得到落实,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了农户,无截留、挪用现象。
2、村级补助资金及时落实到位,村级组织能正常运转,无村组另行向农民收取现象。
3、征、占用农民土地补偿政策落实到位,无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4、认真落实农村中小学收费“一费制”,没有随意增加收费项目和分解项目、分段收费及代收费用、摊派课辅资料等现象,没有截留、挪用教育经费和“两免一补”资金。
5、在新农村建设和“一事一议”项目中,按照量力而行和群众自愿的原则,不搞形式主义,不盲目攀比,没有发生下达违规任务指标和达标升级的现象。
二、镇群防群治协会收取群防群治协会治会费及会费使用情况
镇群防群治协会经县委批准,于9月22日成立。县委具体批文(宁党复〔〕13号)《关于镇成立群防群治协会有关问题的批复》。
协会的性质和任务是:在县综治委、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开展群防群治工作,辖区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个体工商户纳入会员,是一个群众性自治组织。其主要任务是组织、发动镇辖区内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人民群众积极投身于社会治安安全防范工作,协助政法部门维护全镇的治安秩序,协助党委、政府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负责筹集必要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开展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宣传教育辖区内居民遵守社会主义法制,增强法制观念,使广大群众知法、懂法、护法、守法,自觉依法办事,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文明社区、无毒社区等活动。开展各种安全防范工作。组织广大干部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治安全灾害事故的“四防”工作。配合党委、政府和和有关总站及时疏导、调解矛盾纠纷,协助管理流动人口、重点人口,并适时开展群防群治调调研,推广典型经验,为有关部门提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协会成立组建了由20人组成的“镇治安巡防大队”,它是一支群防群治协会的专业队伍,在县政法委的主管下,由镇党委、政府领导,具体由派出所直接领导、管理指挥和使用。协助派出所开展治安巡逻、防范,加强对社会面的控制,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检查和督促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安全防范工作。其经费由镇群防群治协会筹集。
自镇群防群治协会成立以来,充分发挥了其积极作用,社会治安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为筹集群防群治经费,根据中共中共、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中“谁受益、谁出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精神,所有会员都有义务缴纳会费。经县委批复,会员收费标准为:在辖区内所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全部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1元;个体工商户每户每月3元。单位团体会费每年10人以下的200元、11—50人的300元、51—100人的400元、101人以上的500元。
镇群防群治协会每年收取单位团体及个人会费5万元,主要用于治安巡防队员的部分补贴支出,交纳意外伤害保险、购置服装和日常工作经费支出,年终召开会员单位总结表彰会议经费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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