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是指根据或组织的需要,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计划和方法,以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提供决策的参考依据。编写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目标和原则、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考核周期、结果分析和反馈、改进措施等。下面是一个关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范文,供参考: 公文汇,办公文档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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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和原则 稿子汇 www.gaozihui.com
1.1 目标:全面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为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稿子汇 www.gaozihui.com
1.2 原则:公平、客观、科学、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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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核内容
2.1 工作目标: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指标。
2.2 工作态度:考察员工对工作的积极性、责任心和合作精神。
2.3 专业知识和技能:评估员工在工作中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
2.4 工作质量:评价员工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和准确性。
2.5 工作效率:衡量员工在单位时间内完成任务的效率和速度。
2.6 创新能力:考察员工在工作中的创新思维和解决问题能力。
2.7 团队合作:评估员工与同事合作的能力和表现。
三、考核方法
3.1 组织考核:由直接上级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进行考核。
3.2 定量评估:采用量化指标和评分标准进行评估,以减少主观性。
3.3 综合考评:综合考虑员工的绩效评定、自评和同事评估等因素。
3.4 现场观察:定期进行现场观察,直观了解员工的工作表现。
四、考核周期
4.1 年度考核:每年一次,对全年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
4.2 季度考核:每季度一次,及时监控和总结员工的工作表现。
五、结果分析和反馈
5.1 分析结果: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形成绩效评估报告。
5.2 反馈结果:将绩效评估报告反馈给员工,共同讨论工作中的不足和改进方案。
六、改进措施
6.1 培训机会: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
6.2 激励机制: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6.3 职业规划:根据员工的发展需求和的战略需要,制定个性化的职业规划。
综上所述,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是一个有效管理人力资源的工具。通过明确的目标和原则、细致的考核内容、科学的考核方法、合理的考核周期、及时的结果分析和反馈以及有效的改进措施,可以实现对员工绩效的全面评估,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推动企业的发展。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篇】根据《xxx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及《xx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考核评价项目》、《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实xx法》精神,现就做好全省基层党建工作集中考评提出如下方案。
一、考评内容
以《xx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考核评价项目》为依据,由市(州)、县(市、区)委、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党委分别制定相应的《考评细则》。省委组织部在过程考评、专项督办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项目,制定《复查考评细则》和相关《登记表》(附后)。
二、责任分工
考评工作在省委领导下进行,由省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分级负责。考评工作责任分工如下:
(一)县(市、区)委
依据《考评细则》,负责组织本县(市、区)所有基层党组织实施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全面自查和考评。
(二)市(州)委
负责对本级和所属县(市、区)实施基层党建工作的全面考评。依据《考评细则》,对县(市、区)进行普查和重点抽查。每个县(市、区)抽查3个乡镇(街道)及所属村(社区);抽查县(市、区)直属的5家党政机关、5家事业单位、5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重点抽查的单位名单在考评前由市(州)委组织部确定。
(三)省委省直机关工委
负责省直机关党建工作的全面考评。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依据《考评细则》,考评各单位党组(党委)自身建设情况、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抽查2个机关直属单位或处室,抽查名单在考评前由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确定。
(四)省委高校工委
负责高等学校党建工作的全面考评。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依据《考评细则》,考评各学校党委自身建设情况、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抽查3个院系,抽查名单在考评前由省委高校工委确定。
注:党组织关系在市(州)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纳入省委统一考评,由市(州)考评组负责考评。
(五)省党委
负责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全面考评。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依据《考评细则》,考评各国有企业党委自身建设情况、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抽查3家二级单位,抽查名单在考评前由省党委确定。
三、考评方式
根据责任分工,由县(市、区)委、市(州)委和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党委分别派出考评组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进行考评,省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复查考评。考评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查阅资料。考评组对照相应的《考评细则》,查阅被考评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文件、制度、台账、记录、名册、档案等资料原件,并采取随机询问等方式,核实工作的真实性。
(二)查看现场。考评组对照相应的《考评细则》和项目要求,查看被考评单位基层党建工作的现场。
(三)问卷调查。向被考评单位的党员群众发放调查问卷,并按一定比例计入被考评单位“社会调查考评”分值。
(四)量化评分。考评组对照相应的《考评细则》,对所抽查的基层单位进行评分。县(市、区)和市(州)的综合计分和排序办法由各实施单位研究确定(可参照全省计分办法)。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党委对各考评单位按照《考评细则》直接评分、计分排序。
(五)建立台账。集中考评结束后,各实施考评的单位分级、分类建立考评工作台账,省委复查考评工作组在复查过程中对考评台账进行抽查。
(六)汇总上报。考评结束后,以市(州)委、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党委为单位对考评情况进行汇总,形成考评工作报告和相关报表报送省委组织部。考评报告内容包括:考评简要情况、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各单位综合得分及排序。同时附各被考评单位需要整改的项目及建议等。
各县(市、区)的自查考评报告(考评简要情况、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自查得分及扣分原因、整改项目及建议等)由市(州)委组织部收集汇总后一并上报。
四、复查考评
省委组织部组派省委复查考评工作组,重点对基层党建工作重点项目进行复查考评。
(一)复查单位
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全省所有的县(市、区)。
(二)复查内容
依据《复查考评细则》进行。复查考评重点项目:
1、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五务合一”建设情况;
2、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情况;
3、村“两委”换届工作情况;
4、开发区(园区)非公企业党建情况;
5、基层党建工作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三)复查方式
省委复查考评工作组深入县、乡、村和开发区(园区),采取查阅资料(台账)、查看现场、社会调查(问卷测评)等方式进行。其中:
1、关于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五务合一”建设情况。调阅县(市、区)、乡镇(街道)有关资料、台账。由各县(市、区)提供建制村、社区全名单登记表和达到“五务合一”要求的村、社区认定名单,依据县(市、区)提供的所有达标村和社区名单,逐一实地查看(“五务合一”建设标准分别见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五务合一”建设复查考评登记表》,附后)。
2、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情况。调阅县(市、区)、乡镇(街道)有关资料、台账;由各县(市、区)提供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上村的名单,结合“五务合一”验收村安排抽查。
3、关于村“两委”换届工作情况。调阅县(市、区)、乡镇(街道)有关文件资料、台账;结合“五务合一”验收村安排抽查。
4、关于开发区(园区)非公企业党建情况。调阅县(市、区)有关资料、台账;深入开发区(园区)随机抽查5家企业。
5、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调阅县(市、区)、乡镇(街道)有关文件资料、账目;结合“五务合一”验收村、社区安排抽查。
(四)计分办法
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百分制计分、排序。
1、县(市、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五务合一”建设项目,单独计分排序。同时作为综合项目之一计分。
2、县(市、区)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实行百分制计分,按照过程管理考评占20%,专项督办考评占15%,社会调查考评占15%,年度复查考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其中复查考评实行百分制计分,按照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五务合一”建设项目占30%、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占25%、村“两委”换届工作项目占20%,开发区(园区)非公企业党建占10%、基层党建工作保障措施落实项目占15%的比例计分。
3、市(州)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实行百分制计分,按照复查县(市、区)基层党建综合考评实际得分累加平均,计算市(州)得分和排序。对市(州)没有组织实施集中考评工作的,将通报批评,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计零分。
五、时间安排
全省考评工作从11月下旬开始到3月底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县(市、区)和省直机关、高校、国有企业自查考评工作12月15日前完成,并按要求分别向市(州)委组织部和所归口管理单位报送自查考评情况报告和相关报表。县(市、区)同时报建制村(社区)全名单登记表(A4纸张装订成册)。
(二)市(州)对县(市、区)的普查考评工作在县(市、区)自查结束后进行,1月15前完成,并按照要求向省委组织部报送考评情况报告和相关报表。同时报送各县(市、区)建制村(社区)全名单登记表(册)。
(三)省直机关、高校、国有企业考评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并向省委组织部报送考评情况报告和相关报表。
(四)全省复查考评工作在2月15日至3月15日期间进行。3月底前完成考评工作综合报告,分别向省委组织部部办公会和省委会汇报。
六、结果运用
(一)以省委名义下发考评工作通报;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发出《基层党建工作整改通知书》,部署开展集中整改工作;对县(市、区)核定上报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五务合一”建设达标村、社区和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上村名单,数量不实、经复查考评出入较大的,将通报批评。
(二)根据全省市、厅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办法,将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得分按一定比例计入其年度考核总分。
(三)根据年度综合考评情况,结合全省“七一”创先争优活动总结会议,对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第三篇】为确保全县农村社会安定稳定,促进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富裕,牢固树立xx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群众意识和法律意识,把保证农村社会安定、稳定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解决好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全县农村社会安定稳定。
二、考核办法
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具体的工作原则,全面评价各乡镇安定稳定工作成果,考核实行百分制,由县农委负责考核。
三、考核标准
(一)农村工作(50分)
1.认真处理土地(20分)
(1)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土地政策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对于农民群众因土地提出的诉求问题,做到不搪塞、不推诿,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10分)。对于农民提出的诉求问题,按办结程序应该办理而不办理的,每发生一件(次)扣1分,扣完为止。
(2)对于农民提出的共性诉求问题已经解决但群众不满意,易激化矛盾的,乡(镇)村两级领导应与诉求代表人一同到县级主管部门共同协商,妥善解决(10分)。由于乡(镇)村两级对诉求的共性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到县级以上重复,县级每发生一件(次)扣1分,市级每发生一件(次)扣2分,扣完为止。
2.严格控制发生率(15分)。按照《条例》的规定,对农民诉求的案件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措施、有效果,严格执行按时限办结制,及时查处上级交办、督办的案件,有效控制来县、到市、去省、进京案件的发生,从源头上减少复查、复核案件的发生,确保案件质量。发生率是指到县级以上件数占总件数的百分比,每高于或低于1个百分点分别加减1分,不得负分。
3.提高案件的办结(15分)。对和省、市、县交办事项在规定的办结时限内办结。办结是指在规定的办结时限内对和省市县交办的事项,进行认真调查和处理,调查情况真实的,处理意见正确的并书面答复人,人基本满意的,无理要求的除外,不再继续,同时以正式文件上报办结报告。对于未办结的,每发生1件次扣1分,扣完为止。
(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50分)
1.严格禁止截留、平调、挪用村集体资金(10分)。乡镇农经管理机构负责审核和管理村集体资金,实行乡管村用,专款专用得5分,达不到不得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平调和挪用村集体资金,不发生得5分,发生不得分。
2.严格执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筹资筹劳程序、范围、对象、标准得10分,不按程序办结扣2.5分,超范围扣2.5分,超标准扣2.5分,对象不准确扣2.5分。
3.在粮食直补、粮种补贴、农机具补贴和退耕还林补贴等资金发放的关键期要加强督查,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防止截留、挪用;对村级的`转移支付补助要实行单列,控制到乡镇、落实到村,切实足额落实到位,确保村干部报酬和村级办公经费,不得以抵扣陈欠名义截留对村补助资金,全面落实党的各项减负惠农政策,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10分)。每发生挪用1项惠农资金的扣10分。
4.认真制定、落实和执行“一把手”负责制、一票否决制、农民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涉农收费公示制、涉农收费登记制度、农民负担卡制度、农民负担和农村财物专项审计制度、乡镇政务和村务“两公开”制度、村财民理乡代管制度、理财制度、筹资筹劳预决算制度、农村报刊订阅限额制(10分)。每少落实1项制度扣1分,扣完为止。
5.认真搞好农民负担的自查,并及时上报自查报告得5分,未按要求搞自查扣2.5分,未上报自查报告的扣2.5分。接受上级检查,不能以各种理由拒绝、搪塞或阻挠检查(5分)。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农村安定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成立由副县长王喜山同志任组长,县农委主任姜昆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和考核。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第四篇】为及时检查、客观评价一个学期来全镇小学及全体教职工的工作情况,为下学年教职工评聘及各类评优提供可靠的依据,进一步调动教干、教职工的积极性,中心校拟于期末对学校、教职工进行全面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中心校成立考核小组,研究制定分类考核的实施意见,安排考核工作日程,同时,成立业务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工作的具体操作。
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业务考核小组
组长:
成员:
各完小成立完小的考核小组,成员由校长、主任,辅导员等3—5人组成。
二、考核对象
全镇小学及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及量化方法
(一)学校
学校整体工作成绩共100分,其中开学检查权重为0.10,期初、期中视导权重为0.20,期末考核权重为0.20,期末复习检查权重为0.05,各项师生竞赛活动成绩权重为0.10,各种xxx上交情况权重为0.05,教学检测成绩权重为0.30。
(二)学校负责人
总分为100分,根据学校整体工作成绩和个人工作成绩(评价指标同教师)量化出该负责人得分。其中学校整体工作成绩权重为0.6,个人工作成绩权重为0.4。
(三)小学、成教校教职工(含临代教师)
基本分为100分,评价指标共7项,其中师德表现权重为0.05(由各中心小学组织测评)班级管理权重为0.10(先由各校按3:2:1的比例评出优、良、中、三个等次上报中心校,与中心校检查成绩合并使用);备课权重为0.15(由中心校和完小考评,各校按4:3:3的比例评出优、良、中三个等次上报中心校,非班主任权重为0.25,音体专职教师权重为0.40,在县备课检查被点名批评的一律下降一个等次);作业权重为0.15(由各校按3:2:1的比例评出优、良、中三个等次上报中心校,与中心校检查结果合并使用);各种学习记录、会议记录及学习效果权重为0.10(由中心校组织考评);出勤权重为0.20(由各校按4:3:3的比例评出优、良、中三个等次上报中心校,凡参加中心校活动迟到,下降一个等次,未经批假者不参加的下降两个等次,重大活动迟到、旷工的一律为差(出勤抽查被点名的`参照执行);教师工作量权重为0.10(由各校按4:3:3的比例依据临时工作、日常工作的执行情况评出优、良、中三个等次上报中心校)教学检测成绩权重为0.15(无教学检测成绩的由中心校考评)。
(四)、其他情况
行政后勤、成教等有关人员,根据本人承担的实际工作,进行述职打分和量化考核结合进行。
附加部分:教职工本人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比赛,获国家、省、市、县一等奖每人次分别加1分、0.7分、0.5分、0.3分,每下降一个等次少加0.1分;教师辅导学生参加镇级比赛,获一等奖每人次分别加0.2分,每下降一个等次少加0.05分,加满5分为止。本学期加分范围为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月20日所获奖励,以获奖证书或简报上的时间为准。
四、有关要求
为了使考评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让教职工放心,各校要按要求做好有关的工作,特别是各考核小组对每一位教职工的考核量化打分一定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严格按要求执行。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第五篇】为切实做好我校教师20xx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德惠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德惠市教育局《20xx年度考核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二、考核时间和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考核以截至20xx年12月31日前编制与工资关系为准;截至20xx年12月31日前已经办理完退休手续的教师不参加考核;20xx年学校返聘人员参加考核。
年度考核工作从20xx年2月28日开始,至20xx年3月4日前结束。
考核对象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
三、考核内容、方法和程序
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具体内容:
德(25分):即思想品德。包括爱岗敬业、热爱学生、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家长、为人师表等。
能(15分):即工作能力。包括教学组织、掌握教材,驾驭课堂、语言表达、组织开展活动课.实际操作、教育科研和完成临时任务等。
勤(15分):即工作态度。出满勤,干满点。包括对工作的敬业、感激(拥有这份工作心怀感激)、认真、主动、及时(完成工作及时)和执行(无条件完成工作)。全年请假7天(含7天)以上,不能评为优秀。
绩(30分):即工作业绩。包括教学、教研、活动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廉(15分):即工作廉洁。在本职工作岗位上,维护大局,廉洁自律。包括不收受礼物、不乱收费、不乱办班等。
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在具体工作中应按照以下方法和程序进行。
程序及方法:
(一)开好教职工大会。3月3日召开全校(含村小校长)年度考核大会,解读考核方案、明确考核内容、严肃考核纪律。当天,对我校教职工进行考核打分,并计算考核结果。
(二)3月4日,被考核人员需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进行个人总结或述职;
(三)考核小组根据测评(占40%)和领导小组测评(60%)得分情况,综合评价被考核人的绩效分析,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并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
(四)确定考核等次后,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3月4日——3月8日);
(五)3月9日,上报我校考核结果。
四、优秀等次名额核定
根据德惠市教育局《20xx年度考核的要求》,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数不超过我校本年度考核人员总数的15%。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待遇以及聘用、奖惩、培训的主要依据。
(一)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1、按照有关规定增加薪级工资;
2、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绩效工资;
3、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发放奖金,奖金标准可参照优秀奖励标准执行。
(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
1、不增加薪级工资;
2、不发放绩效工资;
3、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可以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
4、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可以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六、下列人员的年度考核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初次就业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考核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转正和定级的依据;
(二)非初次就业人员,本年度在校工作累计满全年工作日的一半(含试用期)的,在我校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有关情况由学校提供;本年度在单位工作累计不满全年工作日的一半(含试用期)的,参加本次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三)年度内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工作人员,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连续两年不参加培训的',不得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四)接受立案尚未结案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确定考核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五)受行政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其中,受行政警告处分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到记过处分的,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从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六)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确定为不合格;因其他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年度考核,按规定条件确定等次。受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受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七)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行政处分的,按受党纪处分的情况确定其考核等次。
七、考核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德惠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考核工作的领导,转变考核就是评优的片面思想,防止考核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
(二)严肃纪律、客观公正。要严肃考核纪律,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把关并在备案表上审核签字。对不按要求认真考核,并在实际现问题,造成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第六篇】一、考核工作目标
为了推进我县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开展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活动。
开展这项活动,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常规教学管理,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引导教师钻研教材,研究教法,不断创新,努力实现教师教学技能发挥最大化、教学过程最优化、教学绩效最佳化的目标。
二、考核对象与时间
全县在职中小学教师(含中专、特校、幼儿园教师及代课教师,下同)均应参加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
乡镇中心学校管理人员及学校非教学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考核将按系列另行分别组织。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一般在暑假结束前完成。
三、考核内容及等级划分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教学素质(15%)——主要考查素质基础和平时教学技能发挥情况;
2、教学过程(45%)
①教学设计(10%)——主要考查教师常规教案的设计(含基本课件制作)的情况;
②课堂教学(25%)——主要考核教师课堂教学的组织和实施情况;
③教学批辅(10%)——主要考核作业批改和师生辅导的情况。
3、教学效果(30%)——综合考查教师教育教学的绩效。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学习方式、学习方法与能力以及考试成绩,同时参考平时其他教学考查和学科活动绩效等情况。
4、教学创新(10%)——主要考查教师教育科研能力和水平情况。
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将依据上述各项指标的考核细则(附后),将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分为四级,具体标准为:60-69分为一级,70-79分为二级,80-89分为三级,90分以上为四级。60分以下的不定等级。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
1、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普教股,由周能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县教育局普教股、教师管理股、教研室及相关职能股室共同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乡镇中心学校及县直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这项工作。要把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以此达到消灭差课、提高课效,大面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
2、考核工作职责具体分工是:乡镇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一、二级的考核由各中学、片中心小学负责组织,三、四级的`考核由中心学校集中组织;县直学校一至四级的考核均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各单位应在每年8月31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中心学校应加强对一、二级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控,并对各级别的申报工作严格把关。县教育局每年将对各单位的考核组织工作及三级以上的考核结果进行随机抽查,并依据县乡两级抽查结果核定具体发证人数。
3、各级考核均实行个人申请、分级测评、集中审核发证的基本程序。20xx年完成第一次考核、发证工作后,每年定时将当年考核结果记载在证书上。
五、相关管理规定
1、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实行等级证书和“五挂钩”制度。即:从20xx年起,在各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年度工作考核、人事聘任、各类评优及骨干教师(含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等)推荐、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中,坚持把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其中,申报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除应符合相关基本条件外,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最低应达到三级水平;申报中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二级水平;申报初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一级水平(截止当年12月31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可降低一个等级要求)。
凡教学工作质量等级不能达到三级水平以上的教师,其年度工作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也不得作为县级以上综合模范及特级教师、名师、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的推荐对象。
对连续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不能达到一级水平的教师,应作待岗或转岗处理。
各单位还应将教学质量考核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2、教师教学成绩考核以常规教学检查记载、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学生评教等为基本依据。对在重大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及获得其他教学质量奖励的适当予以加分。
3、各单位均应及时收集和保管相关数据,建立和完善教师教学质量档案,为教学质量考核提供必要的可信依据。
4、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三、四级的指标原则上分别控制在上岗教师的15%、5%以内,对部分优秀教师相对集中需要突破指标的单位,须向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县教育局在组织专家组赴校考核后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5、各单位应向全体教师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在教学工作质量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结果应在本单位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群众。
附件:田罗县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细则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第七篇】为促进局系统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市委、市和市局确定的20xx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重点工作目标,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
(一)直属单位(6个)
市环卫处、市园林处、市城管执法支队、市城管警察支队、市路灯管理所、市沿江风光带管理处。
(二)双重管理单位(11个)
雁峰区城管执法大队、石鼓区城管执法大队、珠晖区城管执法大队、蒸湘区城管执法大队、雁峰区环卫局、石鼓区环卫局、珠晖区环卫局、蒸湘区环卫局、高新区城管大队、松木工业园区城管大队、白沙洲工业园区城管大队。
二、考核内容
(一)对直属单位的考核内容。主要评估各单位自身建设、公共管理以及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日常运转和安全生产作为扣分项目纳入考核范围,鼓励各单位为本局系统增光添彩。
自身建设主要包括:思想xx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会工作。
公共管理主要包括:社会稳定、依法行政、对外宣传。
重点工作主要包括:市局根据市委、市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确定各被考核单位的年度主要业务指标。
(二)对双重管理单位的考核内容。四个城区城管执法大队主要评估日常运转、执法和行为规范;四个城区环卫局主要评估日常运转、环卫基础;“一区两园”城管大队主要评估日常运转、环卫基础和行为规范。鼓励各单位为本局系统增光添彩。
三、考核方式
采取指标评估、服务对象评议、领导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估,分别占总分的80%、10%、10%。
(一)指标评估。实行日常建账、半年查账、年终结账。年初,市局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局考核办)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实施方案,明确考核指标,以正式文件下发;平时以台账管理为主,各台账管理科室安排专人建立考核台账,分月记账;6月底或7月初,市局考核办牵头各台账管理科室到各责任单位现场检查,掌握各单位目标任务特别是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年底,市局考核办统一部署年终评估,组织现场核查,各台账管理科室分别拿出评估计分意见。
(二)服务对象评议。年终现场考核时组织服务对象对各被考核单位进行测评。
(三)领导评价。年终请所有不联系被考核单位或不在被考核单位任职的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各被考核单位进行差异性评价。
(四)综合评定。市局考核办综合指标考核、服务对象评议、领导评价和加(减)分计算各被考核单位得分。基准分总分为100分,单项基准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得分计算公式:被考核单位目标管理工作考核综合得分=指标评估得分×80%+服务对象打分平均值×10%+领导评价打分平均值×10%+加(减)分。
(五)加分。鼓励各被考核单位在国、省、市创先争优,争当排头兵。对在20xx年1月21日至20xx年1月20日期间本单位全面工作被、评为先进单位加8分,被国家部委和省委、省评为先进单位加4分,被省厅局、市委、市评为先进单位加2分。单项工作被国家部委和省委、省评为先进单位加2分,被省厅局、市委、市评为先进单位加1分,被市直部、委、局评为先进单位加0.5分。授予全国文明行业称号三星级加3分、二星级加2分、一星级加1分,授予省级文明行业称号三星级加2分、二星级加1分、一星级加0.5分,授予市级文明行业称号三星级加1分、二星级加0.5分、一星级加0.2分。宣传报道稿件(或)被全国党报党刊采用加3分,被省级党报党刊采用加1分。申请加分须由申报单位向市局考核办出示原始有效凭证。年度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六)减分。凡列为目标管理考核指标的工作,受到市委、市或省厅局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受到市直部、委、局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因工作人员(含各被考核单位在编或临时聘用人员)失职渎职造成损失和负面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每次扣1—3分。
四、考核等次
(一)直属单位目标管理考核等次。设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社会稳定工作先进单位以及突出贡献奖四个奖。
目标管理综合考核由市局考核办牵头各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实施,分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达标单位、不达标单位三个等次。综合得分前两名且得分不低于90分的为先进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评先资格:本级班子成员发生违法乱纪案件的;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重大案件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违反计划生育国策的;单位工作人员因黄、赌、毒被查处的`;受到省部级及以上国家机关通报批评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达标单位:年终考核综合得分低于80分的;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市局认定为不达标的。其它的为达标单位。对目标管理工作达标单位,年度主要工作指标完成较好的,可评为创先争优(争创先进工作业绩、争创优秀服务品牌)先进单位。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由局监察室具体组织实施、建立保证金制度和日常工作台账,并提出年终考核评估意见。
社会稳定工作考核由局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建立日常工作台账,并提出年终考核评估意见。
突出贡献奖主要授予为本局系统增加知名度、扩大影响力、提高美誉度而作出特别贡献的单位。评定范围:20xx年1月21日至20xx年1月20日本单位全面工作受到市委、市和省住建厅及以上国家党政机关表彰,或单项工作受到省委、省和住建部及以上国家党政机关表彰。
(二)双重管理单位目标管理考核等次。设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和创先争优先进单位两个奖。
目标管理综合考核由市局考核办牵头各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实施,分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达标单位、不达标单位三个等次。四个城区城管大队综合得分前两名、四个城区环卫局综合得分前两名、“一区两园“城管大队综合得分第一名,且得分不低于90分的为先进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评先资格: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重大案件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受到省部级及以上国家机关通报批评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达标单位:年终考核综合得分低于80分的;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市局认定为不达标的。其它的为达标单位。对目标管理工作达标单位,年度主要工作指标完成较好的,可评为创先争优先进单位。
五、结果运用
对评为市局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直属单位予以通报表彰。评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该单位全体人员中被评为称职及以上的人员,按本人当年12月份基本工资标准计发一个半月年度奖金;评为目标管理达标单位,该单位全体人员中被评为称职及以上的人员按本人当年12月份基本工资标准计发一个月年度奖金;评为目标管理不达标单位,该单位全体人员按本人当年12月份基本工资标准计发半个月年度奖金。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兑现目标管理奖。对评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社会稳定工作先进单位、突出贡献奖以及创先争优先进单位的单位,一并通报表彰。
对评为市局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和创先争优先进单位的双重管理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六、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目标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组成,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目标管理工作考核的组织实施。各台账管理科室负责人为市局考核办成员,市局考核办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承担。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第八篇】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激励广大教师力行师德规范,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根据《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及市教育局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1、主体性原则。
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依靠教师,服务教师,引导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
2、性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广泛听取学生、教师、家长等方面的意见,规范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
3、导向性原则。
坚持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实效性原则。
坚持典型引路、推动整体、讲求实效,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坚持师德与业绩并重,以考核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主;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推进开发区分局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增强其操作性,xx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决定成立分局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分局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分局各校(园)师德师风考核、评比。
三、考核内容与考核等次
1、师德考核内容,从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方面对教师的师德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89-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三个等次。
四、考核对象与考核组织
1、考核对象: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2、以中心校、教学片区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片长任组长,小组成员由片区内各校校(园)长组成;片区下以校(园)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校(园)长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单位班子成员、教代会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等组成,教师代表不少于50%。
五、考核时间与考核程序
1、各中小学、幼儿园参照《xx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表》内容要求、结合各类岗位特点和本校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考核细则及各类评议样表,经学校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后公布、实施。考核细则报所分局办公室审核、备案。
2、师德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阶段性测评,教师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填制师德考核表。学校考核小组结合教师自我评估结果组织评议,评议结果备案,年终汇总,进行集中考核。每学期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将教师考评结果报片区师德师风考核小组汇总报分局师德师风领导小组备案。
3、考核评价实行100分制,采取自评、教师互评、学生及家长评价、校级考评等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4、年终,被考核教师在教职工大会或由考核小组组织的有关会议上作师德述职报告,接受评议。
5、本校(园)考核小组在平时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教师、学生、家长等各方面意见,经集体讨论,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6、本校(园)考核小组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教师无异议后签字确认。
7、被考核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反馈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本校(园)考核小组提请复核,本校(园)考核小组应在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被考核教师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分局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
8、审核、上交表册存档。考核完成后,填好《师德师风表格》(附后,要双面打印),实行一人一档。
9、校(园)党、政一把手的师德师风考核,由分局考核小组组织实施。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和重要依据,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2、在晋级晋职、评先评优、培训进修等方面,优先考虑师德师风考核为“优秀”的.教师。
3、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未达到优秀的,年度考核、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得参加各类先进评选。
4、凡在师德师风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相应定为“不合格”;不得晋升工资,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必要时调离教学岗位,若连续两年考核均为不合格,则予以解聘。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师德师风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毁损学校名誉。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第九篇】为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全面客观准确评价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有效激励履职尽责,不断提高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考核规定(试行)》、《中华人法》、《考核规定(试行)》、《平时考核办法(试行)》、《湖南省平时考核实xx法(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平时考核,坚持依法管理原则,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分级分类考核原则,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原则。
二、考核对象
平时考核对象为机关单位全体
三、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以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记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突出工作实绩的考核,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阶段目标任务、工作质量和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作为平时考核的重点内容,体现考核对象的工作作风和完成工作的难易程度、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等。
(一)考德。主要考核思想xx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二)考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包括xx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调适能力等;
(三)考勤。主要考核的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出勤情况等;
(四)考绩。主要考核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包括日常工作任务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
(五)考廉。主要考核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四、考核指标
平时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构成。共性指标权重一般占xx%,个性指标权重占xx%。
共性指标包括xx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等方面。
个性指标包括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效益和工作过程中表现出的业务能力等方面。
五、考核程序及方法
平时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根据本机关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实施,工作方案包括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内容、指标、周期、方法、程序、结果使用及检查等。
平时考核一般按照确定考核指标、设定考核周期、个人工作记实、领导审核评鉴、考核结果反馈、结果公示汇总的程序进行。
(一)确定考核指标。机关结合绩效管理和年度工作安排,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根据职位职责和工作目标,确定每名的平时考核指标,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完成标准和内容等。对于临时增加的工作任务,要及时补充分解到有关职能部门和。对于同时由多人负责的工作,要明确主办责任和协办责任及在工作中发挥作用情况。
(二)设定考核周期。平时考核按季度设定考核周期,年度最后季度的平时考核可结合年度考核一并开展。
(三)领导审核评鉴。主管领导在一定范围内听取群众意见,结合服务对象和社会反映情况,根据个人工作实际、工作绩效和日常表现等情况,按考核周期采用计分、等次、名次、评语等方式对进行审核评鉴,并给出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可分为优秀、较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次。优秀等次人数一般应控制在参加考核人数的xx%以内。
优秀的标准:
思想xx素质高,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好;
工作实绩突出,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积极进取;
清正廉洁,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较好的标准:
思想xx素质较高,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较好;
工作实绩较明显,质量较好,效率较高;
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清正廉洁,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一般的标准:
思想xx素质一般;
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存在明显不足,办事推诿扯皮、服务态度不好、违反工作程序;
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方面存在不足。
较差的标准:
思想xx素质较差;
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
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工作责任心和工作作风差;
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四)考核结果反馈。主管领导可以采取会议点评、个别谈话或以书面、等形式,及时向被考核人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五)结果公示汇总。采取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平时考核情况,接受群众。乡镇办公室负责将平时考核情况汇总留存。
六、考核结果使用
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客观依据和重要基础,平时考核结果在年度考核中所占权重应不低于xx%。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在平时考核成绩突出的中产生,平时考核结果较差的,年度考核应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
对平时考核成绩突出的,应及时予以表扬和奖励。对于平时考核成绩较差的,主管领导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改进,经教育后仍不改进的,视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惩处。
重视平时考核结果在过程管理中的运用,通过对平时考核结果的综合分析,获取各种信息,及时优化工作部署和人员配置,改进工作方法,推进工作落实。
七、管理
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探索、创新考核方式,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和权重,不断完善考核评价和奖惩激励机制,落实考核结果使用,切实加强队伍管理。
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加强与各类考核评价工作的统筹管理,综合运用好绩效管理、效能考核等评议成果,做到相互贯通、有机衔接。
平时考核工作要接受纪检门的。对在考核过程中有、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相关事宜
(一)经批准享受国家规定假期按正常出勤对待。派出学习、培训的工作人员,根据学习、培训所在单位提供的相关情况进行考核,其中,学习培训未完成规定学时学分或考核不合格的,当期平时考核不得确定为好等次。借用工作人员,纳入平时考核。
(二)有下列情形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
新录用的在试用期内的;
病、事假累计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
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因工伤、产假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参加平时考核,一般可确定为较好等次。
(四)工作人员对平时考核结果不服,可在平时考核结果公布后一周内提出相关复核。提出复核的,须提供经主管领导所确认的平时的考核xxx。
(五)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从xxxx年x月x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