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市医德医风问题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市卫健局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医德医风医疗医药医保问题“五医联治”,通过系统集成、部门协作、纠建并举等措施,在全院范围内深入开展医德医风问题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聚焦行业“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坚决整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统一实施,分级负责。加强党对医德医风问题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看好自己的门”,落实治理要求。压实纳入整治范围科室的直接责任,“管好自己的人”,做好案件查办。
全面覆盖,聚焦重点。实现医药领域全覆盖,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坚决打击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不法行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斩断“围猎”与“被围猎”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
集中突破,纠建并举。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工作,短期内形成全院范围内整治医德医风问题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坚持整治整改一体推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实现医德医风问题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治理系统化、规范化、常态化。
适当延伸,加强监督。聚焦医德医风问题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重点,并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医德医风等“由风及腐”和医疗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延伸。
(三)工作目标
对党中央高度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医德医风问题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进行深入调查,重点查处权力寻租、欺诈骗保、商业贿赂等腐败问题,对查实的问题认真剖析整改,对性质恶劣的违纪违法人员和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医务人员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业),医药企业守法经营、规范经营,切实净化行业风气,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达到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整治成效。
二、整治内容
1.“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的腐败问题
2.接受医药领域行政部门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利用工作便利牟取利益的腐败问题
3.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腐败问题
4.医务人员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问题
5.医德医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6.医疗质量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
三、组织保障
1.成立医院医德医风问题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推进院内医德医风问题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定期召开会议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协调解决集中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2.成立医德医风问题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
成员:
监督小组负责加强集中整治工作的监督与指导,推动做好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督促办理、检查评估等工作。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2023年*月—2024年*月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
1.全面动员部署。组织召开医德医风及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动员部署会议,传达中央、省、市集中整治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工作任务。
2.深入自查自纠。各科室组织科内工作人员依据党规党纪、法律法规、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
1.问题导向,深入彻查。对党的十九大以来涉及医德医风“由风及腐”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全面起底,重点关注没有处置和处置中有重大问题的线索,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并由问题追查至人深挖细查违纪违法问题。
2.聚焦重点,精准整改。聚焦突出问题,按科室建立工作台账,分类施策、精准整改,对疑难复杂问题及时提交领导小组统筹研究解决。
3.强化教育,加强监督。结合清廉医院建设,大力弘扬崇高职业精神和伟大抗疫精神,常态化开展正反面典型教育,从思想上不断树牢廉洁从业理念和职业道德操守,构筑风清气正行业环境。集中整治监督小组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对专项整治组织不力、自查自纠与实际掌握情况不符的科室进行督查,严肃追责问责。
(三)第三阶段:总结整改阶段
对各科室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通报,举一反三做好“后半篇文章”。总结工作经验,出台或修订相关制度文件,集中整治结束后,召开全院医德医风问题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总结会议,对各科室集中整治工作及督查督导情况进行通报反馈,对后续整改作出要求部署。各科室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推动问题彻底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要从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零容忍”的态度,集中力量坚决纠治医德医风问题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让群众切实享受到改革红利,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市卫健局工作要求,扛牢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将集中整治工作纳入评优评先、晋升晋级、医师定期考核不良行为记分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科室负责人承担主体责任,对本科室医德医风问题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整治负总责。各职能科室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坚持“一起做工作”理念,做到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共同推进健全线索移送、情况报送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实行清单管理,逐一整改销号。要研究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清单,根据本科室突出表现梳理出重点的顽瘴痼疾和突出问题的表现形式,深入分析问题症结,对症下药,按照“定问题表现、定整改措施、定责任人员、定预期目标、定工作时限”的“五定”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坚持即查即治、边查边治,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做到整治范围全覆盖,规定动作不走样、不缩水、不变通。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要加强统筹协调、跟踪办理,制定考核标准,细化评估指标、整治标准、验收条件。加强对问题突出科室的专项督导,针对整治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正本清源的意见。要发扬严实深细作风,对认识不足、组织不力、进展缓慢的提醒督促,对瞒报漏报、纵容包庇、推卸责任的严肃追责问责;对顶风违纪或者问题突出、性质恶劣影响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务)处分;对构成犯罪的上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讲求政策策略,抓好结合融合。要强化政策策略运用,宽严相济,区别处理。系统整理关于整治医德医风问题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整治工作的适用法规政策解答。要将集中整治与清廉医院创建、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两带头五整治”等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强化工作推进,增强工作实效。将集中整治过程中的典型做法、有效经验和部门共识,以文件形式固定下来,巩固医德医风问题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整治长效机制。
(六)严守纪律要求,注重宣传引导。要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完善整治工作管理制度,坚决防止“灯下黑”。对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甚至充当“保护伞”的,要上报有关部门从严从快惩处。坚持正面引导,增进各界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理解支持,保护好医务人员作为卫生健康事业主力军的积极性。做好舆情风险管控,制定舆情应对方案,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及时处置不良舆情,严防蓄意抹黑、恶意炒作,防止发生极端事件和重大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