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证券合同编号》的范文,觉得应该跟大家分享,看完如果觉得有帮助请记得(CTRL+D)收藏本页。 稿子汇,范文学习文库
篇一:合同编号: - 交银施罗德 稿子汇,范文学习文库
合同编号: 公文汇 www.gongwenhui.com
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
公文汇 www.gongwenhui.com
券投资基金保证合同 公文汇 www.gongwenhui.com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1号渣打银行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钱文挥
电话:021-61055050 传真:021-61055034邮编:200120
担保人: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人”)
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写字楼9层
法定代表人:刘新来
电话:010-88822888 传真:010-68437040 邮编:100048
鉴于:
《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约定了基金管理人的保本义务(见《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担保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保证合同》”)。担保人就本基金的第一个保本周期内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所承担保本义务的履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保证责任的承担以本《保证合同》为准。
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担保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
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其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保证合同》的承认、接受和同意。
除非本《保证合同》另有约定,本《保证合同》所使用的词语或简称与其在《基金合同》中的释义部分具有相同含义,本《保证合同》项下内容仅针对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
一、保证的范围和最高限额
1、本基金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提供的保本金额(即认购保本金额)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及募集期间的利息收入之和。
2、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即保证范围为: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即“可赎回金额”)加上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金额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认购保本金额的差额部分(该差额部分即为保本赔付差额)。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转换入,以及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出的部分不在保证范围之内,且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不超过按《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确认的基金份额所计算的认购保本金额。
4、保本周期到期日是指本基金保本周期(如无特别指明,保本周期即为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届满的最后一日。思想汇报专题本基金的保本周期为三年,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热门合同大全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