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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物业服务合同(精选34篇)

时间:2024-09-04 合同范文 我要投稿

市区物业服务合同(精选34篇)

市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1

  第一章总则

公文汇,办公文档之家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稿子汇 www.gaozihui.com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稿子汇 www.gaozihui.com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稿子汇 www.gaozihui.com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公文汇 www.gongwenhui.com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市____区_____路(街道)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南______西______北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

  第六条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

  第七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

  第九条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_______;

  3._______。

  第十五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

  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

  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条其它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时起至____年__月__日时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A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

  商业用户,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

  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

  起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

  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

  B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

  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3)______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

  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

  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

  起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务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

  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

  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

  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

  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

  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

  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

  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___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

  具体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见附件二。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

  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向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调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向_

  _____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按以下第__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__交纳滞纳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___________

  2.车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

  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

  方同意。

  第二十五条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高屋楼房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

  承担;更新费用,由___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养护费用,由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

  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承担;

  大中修费用,由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承担。

  4.公用绿地的养护费用,由___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___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

  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承担。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

  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

  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

  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

  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

  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元的

  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

  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

  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三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三十九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意见。

  第四十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年月日

  第一条当事人

  委托方

  名称:业主大会

  服务方

  名称: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

  物业名称:

  物业用途:

  座落:

  四至: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服务内容

  3.1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

  3.2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

  3.3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3,4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

  3,5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3.6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3.7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

  3.8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3.9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3.10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3.11其他委托事项。

  第四条服务质量

  服务质量按以下执行:

  第五条服务费用

  5.1物业服务费由服务方按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5.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按照服务方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年保险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服务方收费时,应将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公示。

  第六条服务支出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第七条停车费用

  停车费用由服务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车位(租用):;其中,物业管理服务费为:

  车库车位(已出售):

  3.

  4.

  第八条其他费用

  服务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服务方制定的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九条委托方权利义务

  9.1审定服务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9.2检查监督服务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9.3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

  9.4委托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服务方移交或组织移交以下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和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资料;

  (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它资料。

  第九条管理用房

  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服务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

  (1)服务方无偿使用;

  (2)。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

  委托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1]在业主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行使基于本合同拥有的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必须由业主大会决议的除外)

  2]监督和协助服务方履行;

  3]组织物业的交接验收;

  4]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5]督促违反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如实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第十一条服务方权利义务

  1]根据委托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有权要求委托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服务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等措施;

  5]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6]每年度向委托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7]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委托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委托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

  第十二条合同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

  本合同期满,委托方决定不委托服务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服务方;服务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委托方。

  本合同期满,委托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服务方的意见通知服务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服务方应当应委托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继续为委托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委托方业主(或交费义务人)也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因委托方违约导致服务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服务方有权要求委托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服务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服务方经济损失的,委托方应给予服务方经济赔偿。

  服务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委托方有权要求服务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委托方经业主大会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有权解除合同。造成委托方经济损失的,服务方应给予委托方经济赔偿。

  服务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委托方有权要求服务方清退;造成委托方经济损失的,服务方应给予委托方经济赔偿。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服务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万分之加收违约金。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服务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委托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但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服务方可以直接按照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十六条其他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根据委托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起生效。

  委托方签章服务方签章

  代表人:_________(业主委员会)代表人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市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2

  甲方:

  业主大会:

  执行机构:

  业主委员会负责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为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五)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              ;

  (二)              ;

  (三)              。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执行以下第项质量标准: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按《 》  级执行。

  (服务等级标准见市价  号《 》) 。

  (二)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具体为: 。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一)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法定税费;

  9、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二)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   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   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  %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

  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乙方按(年/季/月)向业主收取,或者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由业主向乙方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八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              ;

  (二)              。

  第九条 乙方应将物业服务(包括专业部门的委托服务、对业主物业的专有部分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收费价格和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听取物业管理情况报告;

  (二)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四)(适用于酬金制)审查乙方提出的财务预算和决算;

  (五)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六)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1、                   ;

  2、                   。

  (七) 其他:                。

  第十一条 甲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一)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签定本合同。

  (二)检查、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三)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四)督促业主和交费义务人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二)有权要求甲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三)向业主和交费义务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四)乙方可采取规劝、   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和本合同的行为;

  (五)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六)每年度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七)(适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  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当甲方或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应及时答复;

  (八)根据甲方的决定,申请和使用专项维修基金;

  (九)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管理区域,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

  (十)其他:                  。

  第五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十三条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照市价[20__]70号《关于规范我市住宅区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 会所由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一)              ;

  (二)              。

  第十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一)              ;

  (二)                。

  第六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七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一)              ;

  (二)              ;

  (三)              。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一)              ;

  (二)              ;

  (三)              。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一)              ;

  (二)              ;

  (三)              。

  第十九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第二十条 甲方应于(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位于      ;住宿用房   平方米,位于      ;  用房    平方米,位于     。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业主委员会、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确需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同意;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五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八章 合同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未满,因乙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或严重侵害甲方利益,甲方经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未满,因甲方、业主或使用人严重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责任人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第三十条 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可应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业主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相应服务,造成甲方单个业主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业主经济赔偿。

  第三十四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五条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六条 在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乙方不移交物业资料、物业管理用房,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七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十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            

  乙方:(签章)

  执行机构: (签章)    

  法定代表人: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市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20xx年6月5日签订的《物业收费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甲方物业服务项目的变更,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对原协议内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原协议需更改部分:物业服务项目中的绿化带管理、收费标准中绿地保洁及养护费、xx社区绿化管理费。

  二、变更原协议条款:

  1.删除"第一条、物业服务项目"中"绿化带管理"。

  2.删除"第二条、服务收费标准"第2款"xx社区物管费"中"绿地保洁及养护费:3 元/㎡/年";删除第3款"xx社区管理费"中"xx社区绿化管理费:3 元/㎡/年"。

  3.删除"第三条、合同金额"第2款"xx社区物管费"绿地保洁及养护费:绿地:108934㎡×3 元/㎡/年=326802 元/年";删除第三条第3款"xx社区绿化管理费:11590㎡×3 元/㎡/年=34770 元/年";删除第三条第4款所有内容。

  4.删除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中第5款"绿化"。

  5.删除"第八条、物业服务质量"第2款内容。

  三、双方已就甲方物业服务变更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且甲方就该部分物业管理费用已全部向乙方支付,该部分义务双方已履行完毕。双方同意该部分服务的`终止。

  四、本补充协议是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协议变更的内容外,原协议的其他条款仍然适用,对双方有约束力。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业主大会

  执行机构:_________业主委员会,负责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为_________(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

  (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1)。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2);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3);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五)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执行以下第_________项质量标准: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按《石家庄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_________级执行。(服务等级标准见市价[]69号《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二)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具体为:_________。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一)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法定税费;

  9、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0、_________。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二)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_________。

  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_________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_________%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乙方按_________(年/季/月)向业主收取,或者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由业主向乙方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八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_________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应将物业服务(包括专业部门的委托服务、对业主物业的专有部分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收费价格和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听取物业管理情况报告;

  (二)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四)(适用于酬金制)审查乙方提出的财务预算和决算;

  (五)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六)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1、_________;

  2、_________。

  (七)其他: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一)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签定本合同。

  (二)检查、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三)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四)督促业主和交费义务人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二)有权要求甲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三)向业主和交费义务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四)乙方可采取规劝、_________、_________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和本合同的行为;

  (五)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六)每年度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七)(适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当甲方或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应及时答复;

  (八)根据甲方的决定,申请和使用专项维修基金;

  (九)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管理区域,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

  (十)其他:_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十三条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照市价[]70号《关于规范我市住宅区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 会所由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十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六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七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九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_________。

  第二十条 甲方应于_________(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用房平方米,位于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业主委员会、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确需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同意;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五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八章 合同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未满,因乙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或严重侵害甲方利益,甲方经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未满,因甲方、业主或使用人严重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责任人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第三十条 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可应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业主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_________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相应服务,造成甲方单个业主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业主经济赔偿。

  第三十四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_________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五条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六条 在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乙方不移交物业资料、物业管理用房,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七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_________。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十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1: 物业构成明细

  ┌──────┬─────┬────────┬──────────────┐

  │ 类  型 │ 幢 数 │ 套(单元)数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

  │ 高层住宅 │     │        │              │

  ├──────┼─────┼────────┼──────────────┤

  │ 多层住宅 │     │        │              │

  ├──────┼─────┼────────┼──────────────┤

  │ 别  墅 │     │        │              │

  ├──────┼─────┼────────┼──────────────┤

  │ 商业用房 │     │        │              │

  ├──────┼─────┼────────┼──────────────┤

  │ 工业用房 │     │        │              │

  ├──────┼─────┼────────┼──────────────┤

  │ 办公楼  │     │        │              │

  ├──────┼─────┼────────┼──────────────┤

  │ 车  库 │     │        │              │

  ├──────┼─────┼────────┼──────────────┤

  │ 会  所 │     │        │              │

  ├──────┼─────┼────────┼──────────────┤

  │ 学  校 │     │        │              │

  ├──────┼─────┼────────┼──────────────┤

  │ 幼儿园用房│     │        │              │

  ├──────┼─────┼────────┼──────────────┤

  │ 合  计 │     │        │              │

  ├──────┼─────┼────────┼──────────────┤

  │ 备  注 │     │        │              │

  └──────┴─────┴────────┴──────────────┘

  附件2: 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1、房屋承重结构_________;

  2、房屋主体结构_________;

  3、公共门厅_________;

  4、公共走廊_________;

  5、公共楼梯间_________;

  6、内天井_________;

  7、户外墙面_________;

  8、屋面_________;

  9、传达室_________;

  10、_________;

  11、_________。

  附件3: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绿地_________平方米;

  2、道路_________平方米;

  3、化粪池_________个;

  4、污水井_________个;

  5、雨水井_________个;

  6、垃圾中转站_________个;

  7、水泵_________个;

  8、水箱_________个;

  9、电梯部_________;

  10、信报箱_________个;

  11、消防设施_________;

  12、公共照明设施_________;

  13、监控设施_________;

  14、避雷设施_________;

  15、共用天线_________;

  16、机动车库_________个_________平方米;

  17、露天停车场_________个_________平方米;

  18、非机动车库_________个_________平方米;

  19、共用设施设备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20、物业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21、_________。

  1、本示范文本仅供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参考使用。

  2、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可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进行协商和修改。

市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5

  责任

  (1)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甲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2)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尽到安全防范责任;

  (3)维护小区安全次序;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内容(1)限速、限重、禁鸣; (2)车辆进出管理; (3)停车泊位管理; (4)____________。

  责任(1)车辆行驶、停放有序; (2)保持小区安静; (3)维护交通安全; (4)____________。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履行宣传、告知政府有关装修管理规定的义务;

  为违章装修行为进行劝阻、制止;

  及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七、消防管理

  内容

  (1)消防器材管理;

  (2)易燃品管理;

  (3)消防宣传;

  (4)____________。

  责任

  (1)消防器材无缺少、失效;

  (2)消防通道畅道;

  (3)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积极组织灭火;

  (4)____________。

  八、公共绿化

  内容

  (1)修剪、浇灌、施肥、除虫等绿化养护;

  (2)清理公共绿地;

  (3)必要的补种;

  (4)____________。

  责任

  (1)及时养护,促使花草树木的正常生长;

  (2)保持公共绿地整洁;

  (3)绿化少虫害、无枯死;

  (4)____________。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

  外墙无破损,无乱涂乱画现象;

  户外无违章安装的防盗栅栏和空调;

  房屋场地无违章搭建;

  ____________。

  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无破损,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定期维护保养;

  专人维护保养;

  ____________。

  三、环境卫生

  环境整洁、无污染;

  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____________。

  四、绿化

  养护得当,定期修剪;

  美观协调;

  ____________。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道路畅通有序;

  车辆停放整齐;

  ____________。

  六、保安

  统一服装,持证上岗,文明值勤;

  物业管理区域内防止重大责任火灾、交通事故和刑事案件;

  ____________。

  七、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小修:及时修理,两天内完成,并建立登记、回访制度。

  急修:20分钟到现场,24小时处理,并建立登记、回访制度。

  业主报修及时率达90%以上,维修质量合格率达90%以上。

  八、____________。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修以上维修和更新的费用)

  一、乙方交费时间:;

  二、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

  多层公寓元/m2?月;

  别墅元/m2?月;

  小高层、高层元/m2?月;

  非住宅元/m2?月;

  三、乙方的空置房屋由乙方按物业管理费标准的70%向甲方缴纳;

  四、乙方出租物业时,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或承租方交纳,乙方负有连带责任;

  五、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六、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如:电梯、水泵、中央空调、公用车库、楼道灯等)运行能耗费用,按物价部门规定,另行按实向乙方分摊。

  七、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物价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甲方交纳:

  露天车位:;

  车库:;

  摩托车:;

  自行车:;

  八、甲方受乙方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九、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其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参考《杭州市物业管理代办性、特约性专项服务(菜单式)参考收费标准》执行。

  第五条物业维修基金使用

  一、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计划,经业主大会批准,由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划拨;

  二、物业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由业主大会决定筹续,业主应当按照所拥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三、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六条广告牌设置及权益

  一、甲方统一布设,但不得有损小区整体观瞻和侵害业主权益;

  二、收益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不得挪作它用。

  第七条其它约定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照约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甲方可以依照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或滞纳金,有权要求乙方按每逾期一日加收应缴额的支付滞纳金(不得超过千分之二)。

  五、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上述灾害发生时所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本协议内空格部位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无效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协议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甲方与业主签订的第一份协议,由甲方送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市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北京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物业管理协议签订

  1、甲方使用区域为 座 单元,本单元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甲方应按照本协议,在与《租赁协议书》签约同时与乙方签订《创业大厦物业管理协议》,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物业费及其它

  1、甲方根据本协议规定,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缴纳物业费,物业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0.5 元/建筑平方米日。

  2、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即日将物业费,计人民币 ,人民币 元,及物业费保证金人民币 ,人民币 元,共计人民币 ,人民币 元,一次性支付乙方,并按乙方的要求办理各项手续。

  3、物业费保证金在本协议终止后10日内,并在甲方无违约的情况下,由乙方退还给甲方。

  若乙方在协议期内扣除相应损失费或违约金,应书面通知甲方。

  若物业费保证金不足以抵偿损失费或违约金,乙方有权继续向甲方追偿。

  在合同期内,甲方在乙方自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损失后,须立即将物业费保证金数额补齐至原数额。

  4、物业费为每 个月支付一次,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须于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将物业费交到乙方或指定银行帐号。

  5、乙方开户行:建行清华园支行

  乙方账号:

  6、其它费用:

  甲方除须缴纳物业费外,还须承担下列费用:

  自用电费

  电话初装费及资源占用费

  网络初装费及使用费

  工作时间以外的空调制冷使用费

  加时空调收费标准

  1 平方米以上按:每天每平方米 元收费,但最高收费不超过 元

  2 平方米以上- 平方米以下按:每天每平方米 元收费

  3 平方米以下按:每天 元收费

  4 无特殊情况加时空调开启时间为

  其它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及乙方制定的一切有关该房产的规章制度的规定,使用该房产协议区域及按规定使用公共区域及公共设备。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各项管理规章的实施。

  3、甲方有权向乙方投诉管理服务方面问题。

  4、甲方有义务

  服从乙方的管理,同时甲方须保证其雇员、访客及其受甲方许可进入大厦内的人员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遵守本协议及大厦的相关规定。

  甲方的雇员、访客及其受甲方许可进入大厦内的人员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的失责行为、违约行为、侵害行为,均视作甲方自身的行为,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5、甲方置于该房产内财产的相关保险事宜由甲方自行解决或委托乙方协助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同意乙方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进入该房产巡视,检查该房产内部各部分状态或处理紧急事项。

  需由甲方负责进行的维修,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资予以维修;

  否则乙方有权代为维修,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甲方拒绝承担此费用,乙方有权从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

  需由乙方负责进行的维修,乙方应立即派人进行维修,由此对甲方置于该房产内的财产造成损坏的,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甲方进驻大厦后,不得私自改变建筑原貌,未经乙方允许不得在楼外及楼内公共空间、墙面张贴设置广告、标牌等,不得影响建筑物内外景观,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楼内公共空间。

  8、如果甲方对使用单元进行装修,应提前向乙方申请,经审核通过,并与乙方签订相关的装修管理文件后,方可施工。

  9、因甲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护不当等原因而致他人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时,甲方应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损失及后果。

  10、甲方不得在大厦内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任何妨碍或侵扰其他用户的活动。

  如有上述行为,乙方有权终止与其的一切协议。

  11、甲方有义务保持楼内整洁,不得在公共区域内堆放货物或杂物。

  如发生上述情况,经乙方书面警告2小时内不予清理,乙方有权予以制止、清理,并向甲方征收清除费。

  如甲方拒付清理费,乙方有权从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

  如甲方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占用公共空间,甲方须提前向乙方提出申请,得到乙方批准后,按乙方批准的物品存放地点和存放期限统一存放。

  12、甲方不得在楼内存放任何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以及进行任何危害楼宇和人员人身安全,或引致投购保险失效或使保险费增加的活动。

  13、未经乙方批准,甲方不行擅自更改、迁移或增大用电水装置或空调的负荷。

  用电量超过大厦提供的基本电量,甲方应交纳空调及超出部分的电贴费及相应的工程改造费用。

  14、甲方须服从大厦广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按规定存放车辆。

  违反规定者,广场管理人员有权以纠正和制止。

  15、甲方有义务爱护使用单元和楼宇内外的一切设备设施,因甲方的责任造成的损失和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16、甲方入住时对房屋有装修要求,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报送装修方案,经乙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

  进场装修的施工队伍应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经乙方同意后方可入场施工,并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甲方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甲方退出房屋时,装修应保持完好,不得破坏或拆走,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17、由于甲方系统设备出现故障而对甲方设备财产造成的损坏或损失,由甲方自行保险承担。

  乙方不予负责。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权对大厦进行有效的管理,制定管理规章和收费标准、违约处理标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根据日常管理运伯,建立一套完整的工作程序,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2、乙方有权检查、视察大厦。

  乙方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可以进入该房产巡视,检查该房内部各部分状态或采取各种措施处理紧急事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挡。

  3、如果甲方未征得乙方的允许私自装修,或装修时违反装修规定,要求甲方将装修单元恢复原貌,由此发生的修复费以及对乙方造成的损失费全部由甲方承担。

  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管理者,乙方有权终止与其签订的一切合同并无偿保留甲方所付物业费保证金及利息,甲方装修期间,乙方有权进入装修单元,检查装修是否按规定正常进行。

  4、乙方负责大厦内部公共区域和外部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5、乙方负责大厦的保卫、消防工作,定期组织有关方面的宣传教育,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乙方负责大厦公共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其中所有高档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制定标准的操作程序,对有关人员定期培训。

  非由大厦或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设备设施,乙方不负责其维护、维修。

  7、乙方负责大厦的绿摆绿化,创造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

  8、乙方有权清除、拆除任何不符合管理规定的建筑物、安装物以及公共区域摆放的货物或杂物,并向有关单位或人员征收清除费或违约金。

  9、乙方负责控制和安排大厦广场内所有车辆的停放,并有权拖离所有违反规则停放车辆。

  10、发生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时,乙方有责任采取应急措施,保障楼内员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各方面的损失,

  11、乙方应认真对待客户投诉,凡属管理责任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将解决结果通知客户;

  凡近期无法解决的,乙方负责向甲方解释。

  12、乙方应做好各项配套服务。

  13、乙方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五、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的各项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费。

  2、若甲方未能按期缴纳各项费用,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立即缴付。

  甲方逾期7日未能缴付,甲方须按延迟缴纳天数,按每日1%的标准向乙方缴纳滞纳金;

  一个月未付,甲方的物业费保证金乙方不予退还。

  3、甲方未经乙方许可,进行的装饰、装修造成了对原建筑物的改动,甲方须按原建筑物造成的2-5倍支付违约金。

  4、甲方违约在公共区域堆放货物、杂物或加建建筑物,乙方除有权向甲方收取清理费。

  5、若乙方在甲方未有违约的前提下,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则乙方需向甲方双倍返还所收保证金;

  若甲方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不予返还甲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及利息。

  六、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暴雨、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情况,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致影响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或不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协议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一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

  此项证明文件应由双方协议解决是否解除本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

  七、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提交由所在地海淀区法院解决。

  八、附则

  1、若本协议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则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

  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本协议及相关附件和乙方关于管理该房产和广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以中文为准。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北京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授权人: 授权人:

  日 期: 日 期:

市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______________业主大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选聘(或续聘)乙方为______(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用途:

  座落:

  四至: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维持物业区域内_____行驶秩序,对_____停放进行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电梯、水泵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其他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按以下第___项执行:

  1.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_________]950号)规定的标准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_________]950号)规定的标准二,即经济适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旧房改造回迁房管理服务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要求,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适用于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费用执行政府指导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____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____;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_____费用,按照乙方与_____公司签定的_____单和所交纳的年_____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乙方_____时,应将_____单和_____费发票公示。

  第十七条?(适用于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____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加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____;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_____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_____费用;

  (9)其它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适用于包干制)物业服务费如需调整,由双方协商确定。

  4.(适用于酬金制)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提取____%作为乙方的酬金。

  5.(适用于酬金制)物业服务费如有节余,则转入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总额中;如物业服务费不足使用,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告知物业服务费不足的数额、原因和建议的补足方案,甲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对乙方提交的方案进行审查和作出决定。

  6.(适用于酬金制)双方约定聘请/不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专业机构由双方协商选定/(甲方选定、乙方选定)。

  第十八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第十九条?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

  2.车库车位(租用):________;其中,物业管理服务费为:________

  车库车位(已出售):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乙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_____价格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五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3.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

  4.(适用于酬金制)审查乙方提出的财务预算和决算;

  5.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或组织移交以下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和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资料;

  (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它资料。

  6.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

  (1)乙方无偿使用;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督促其交纳。

  8.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10.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甲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1.在业主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行使基于本合同拥有的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必须由业主大会决议的除外)

  2.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3.组织物业的交接验收;

  4.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5.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如实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有权要求甲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________等措施;

  5.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6.每年度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7.(适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当甲方或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应及时答复。

  8.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合同期限

  第二十四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七章?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继续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甲方业主(或交费义务人)也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二十八条?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甲方经业主大会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_____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万分之____加收违约金。

  第三十三条?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四条?乙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____‰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五条?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但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四十条?本合同自______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业主委员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略)

市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8

  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住宅及配套设施

  座落位置: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甲19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第一条 根据《怡清园业主公约》、《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怡清园业主委员会委托________公司为怡清园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受托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遵守本合同约定。

  第二条 委托服务的事项

  受托方应提供以下服务: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包括:楼盖、屋顶、外墙、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2、共用设施、设备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运行管理,包括: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污水管、共用照明、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门禁、电梯等;

  3、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处理等;

  5、小区内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维护;

  6、用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手段维持公共秩序,阻止可疑之人进入本小区,将在本小区内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送有司查办;

  7、保管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8、按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代收、代缴水电等费用;

  9、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根情节轻重采取规劝、制止(限于紧急状态且不得使用器械)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向法院起诉等必要措施;

  10、其他通常应当由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的小区公共服务,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受托方可以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或服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嫁给第三方。

  受托方不履行上述某项义务或提前终止合同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三条 服务收费标准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向受托方交纳以下费用:

  1、保洁费(含化粪池清掏费和垃圾清运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

  2、保安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XX元收取;

  3、小区绿化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XX元收取;

  4、门禁、监控、消防系统运行费公共照明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

  5、水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无水泵的二、三号楼不收;

  6、电梯费(含电梯检验费与电梯用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无电梯的二、三号楼不收;

  7、公共设施维修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XX元收取;

  8、管理费(含营业税与物业服务公司的利润),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 X元收取;

  9、供暖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个供暖年度 元收取;

  10、停车管理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 XX元、地下每车每季 XX元收取;停车场地使用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XX元、地下每车每季 XX元收取;临时停车,每次逗留时间不超过2小时的来客免收,超过2小时的按地上每车每小时 1 元、地下每车半小时 1元收取管理费,超过半小时算一小时,不足半小时不算,大型车辆加倍。

  商铺的管理费、暖气费按套内面积收取。第1-6项收费按每100平米套内面积折算为一户,电梯费暂不收取。如商铺需要经常性地使用电梯,须事先与业主委员会商定电梯费价格。

  第四条 交费办法

  上述第1-7项收费及第9项供暖费、第10项车辆管理费应与受托方完成相关任务的支出(含提供相关劳务的工人工资)相符,多余部分受托方应交给业主委员会,归全体业主共有。停车场地使用费应于收费后按季交给产权人或共同产权人(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受托方的利润与受托方管理层的工资只能从管理费中提取。

  管理费于提供服务后按季交纳,暖气费按供暖年度预交,其他费用均按季预交。相关服务开始提供满一月后尚未交纳的,受托方可以在公告栏公示催交。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或由物业代收、代交的费用逾期的,从享受服务满一月之日起受托方可以加收滞纳金:逾期的第一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的第二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从逾期的第三个月起,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五条 家庭服务

  受托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制定各种家庭维修服务的收费标准(维修辅助材料如螺丝、钉子、凝结剂等包括在维修服务费内)与保证修理质量的时间,报业主委员会备案后公布,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受托方必须接受委托并按公布的标准收费;在保质时间内出现修理质量问题的,受托方应当免费返修。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需要的主要材料用户可自行购买,如需受托方提供则应先跟用户就材料价格达成一致意见。

  第六条 服务标准

  受托方的服务质量应达到下列要求:

  1、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建立维修服务回访制度,每年进行年检并保存大、中、小修的相关记录,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保洁服务:居住区域的道路、楼梯每天清扫一次,垃圾每天清运一次,及时清理居住区内公共场所的废弃物,及时清扫积水和积雪,及时组织清理乱堆放的物品、乱张贴的宣传品。

  3、保安服务:24小时专人值守,进行日常巡查,对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紧急情况有处理预案并于事发时及时处理,配合派出所处理区内的违法现象,不得对业主及其家属使用暴力,对来犯外人使用暴力时不得超出正当防卫限度。

  4、绿化管理:绿地无杂物,基本无裸露土地,草木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及病虫害现象。

  5、消防管理:建立消防责任制,定期进行消防训练,定期巡查、检修消防设备,保证消防设备完好并有明显标志。

  6、车辆管理:车辆停放有序,设有专人负责看管,对区内停放车辆的人为损伤与区内停放车辆的失窃负补充责任(就侵权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后剩余的损失负责)

  7、装修管理:监督业主和施工单位遵照有关规定进行装修并对装修过程进行监控。

  8、档案资料管理:设专人管理,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并对物业基础资料和业主入住后的相关资料统一管理。

  9、急修:12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95%以上;小修:72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80%以上。

  10、供暖:保证门窗长时间关闭的情况下顶楼北向房间气温不低于15度。

  第七条 保障措施

  为保证以上约定达到目的,委托方享有下列权利:

  1、审定受托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及需要业主与物业使用人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

  2、检查受托方管理、服务工作的执行情况;

  3、审查受托方的费用支出情况(管理费除外)并在小区内公告;

  4、按季(或按半年、按年,依群众意见的强烈程度而定)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工作的满意程度进行民意测验,民意测验的样本数不得低于100人。

  委托方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应履行如下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向受托方无偿提供套内面积____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已提供);

  2、向受托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这些材料已由开发商交给受托方);

  3、当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协助受托方催交;

  4、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服务与收费遗留问题。

  第八条 奖惩

  受托方提供服务或进行管理应尽量做到服务及时、高效(质量)节约、和善,使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的服务与管理满意。民意测验将对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条规定的委托事项分别按及时、高效(质量)节约、和善四个指标打分后取平均值。民意测验对受托方的平均满意率达到60%为受托方取得全部管理费的条件。平均满意率每降低5个百分点,应扣减测验前一季度和测验后一季度的管理费各5%.平均满意率不足40%,委托方可提前单方解除合同并免除负违约责任。平均满意率超过80%,或平均满意率超过70%且有明显的通货膨胀(10%以上),委托方应建议业主大会适当提高下一年度的管理费标准。

  第九条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到期时,任何一方不愿续约的,应当提前30天告知对方,否则视为同意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但因服务质量太差导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抽样调查平均满意率低于40%而提前解除合同的,不受“提前告知”条款限制。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受托方必须于10日内向委托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委托方应当采用公告催交、出具证明材料、出庭作证等方式协助受托方追收欠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交纳的费用。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草签后需依《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公示,公示15天后无异议或异议者不足规定人数的,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合同正式生效。

  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时可对合同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补充协议实质性地修改了合同条款的,需要完成《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公示程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当向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方签章:   受托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市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补充协议,本协议就甲方挂靠乙方对XX大楼进行物业管理及乙方为甲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代发工资的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为甲方代发工资是指甲方将委托的人员工资款项,打入乙方账户内,乙方按甲方要求,于指定日期将每个员工的工资或奖金、津贴等存入其本人在银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上。

  2、甲方需填写代发工资清单,提供单位员工的姓名、工资金额。并在发放前三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将代发工资清单连同转账清单送交乙方,以确保甲方员工工资及时入账。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清单内容不做任何修改。

  3、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代发工资服务的事项,乙方每年提取管理费5万元或从代发总金额中提取12.3%的管理费(其中含税金7.3%)。

  4、甲乙双方所签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应甲方要求签订。乙方实际不参与甲方的任何人事及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因此甲方委托管理的物业服务人员、财产出现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都与乙方无关。

  5、该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期间,甲方应主动维护乙方信誉和形象,自觉加强安全生产和管理,遵守工作手则与操作规程,接受乙方的指导和监督。如甲方违反此规定,且不改正,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所造成的责任和后果全部由甲方承担。

  6、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如执行中遇到问题,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7、协议如需终止,须在终止日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8、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市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一、本合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项目的物业服务及其相关活动。

  二、订立本合同前,当事人双方须认真协商各项条款,合同一经签字或者盖章即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三、合同应当用钢笔、毛笔、签字笔或打印填写,空格部分若不填写内容,应当用“/”划掉。涂改之处,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四、合同发生重大变更、解除及合同文本遗失的,应当及时 到原备案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五、本合同不得翻印。

  甲方:_______业主委员会主任 联系电话:_______住 所: 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

  乙方: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住 所: 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企业资质证号: _______资质等级:_______

市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托乙方对甲方物业服务作顾问(以下简称该项目)一事,达成本合同。

  1、双方共识:

  (1)甲方全权托乙方作为该项目的咨询顾问。乙方是有资格接受甲方托咨询顾问该项目业务的机构,其资格真实可信(执照编号为:______)。

  (2)乙方在对甲方负责的总原则下,竭诚为甲方提供日常管理、保安保洁等顾问服务。

  2、托期限: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该项目终止。

  3、托内容:指甲方托乙方:

  4、托费用:

  5、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认真遵守,任何一方在未得到对方书面许可的前提下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实施使对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行为,并经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仍无法纠正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如甲方逾期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托服务费用的,且逾期30天仍不能支付的,视同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元。

  6、争议的解决: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常州仲裁员会申请仲裁。

  7、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署并加斧章后正式生效。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双方已透彻了解上述条文。如有未尽事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形成书面意见,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市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12

  甲方:_

  乙方: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客服热线电话:华北:;华____区:;华____区:

  客户账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及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同意由乙方为其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和按本协议规定支付给乙方相关费用。甲方在使用乙方服务时,须使用乙方所提供的专属快递账号,对其负保密责任,对该帐号下发生的全部费用向乙方承担付款责任。

  2.甲方在使用乙方快递服务时,须正确、认真、如实填写快递运单,在必要时,应向乙方提供与货物运送有关的资料和文件。

  3.甲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品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交付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等。如因甲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4.发件人采用由收件人或第三方付费时,应承担因收件人或第三方拒绝付费时支付该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

  5.甲乙双方必须互为对方保守商业秘密。

  6.双方之权利义务适用快递国内运单背面所载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乙方责任而造成货物损失的,乙方需按快递国内运单规定负赔偿责任。

  二、费用与结算

  1.运价按照《快递服务价格表》之规定执行。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保留因特殊情况(如航空运费调整等)而调整价格的权利,并通知甲方。

  2.为了规避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和意外事件可能带来的风险,乙方联合保险公司推出联合货物运输保险增值服务。乙方建议甲方购买,保险费率为‰。

  如甲方要为所发货物投保时,需同时在乙方提供运单中的“保险事项”一栏中勾选“保险”项,并注明保险金额,即甲方货物的据实声明价值。若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出险,则按联合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执行。如甲方未在“保险事项”一栏中勾选“保险”项并注明保险金额,则视为甲方不为此票货物投保。如此票货物出险,则按运单背书条款执行。

  ◇甲方保险费=保险金额(甲方物品的据实声明价值)215;保险费率

  3.甲方可以自愿选择购买乙方提供的签单返还有偿增值服务,服务费用为X元票。如甲方选择签单返还服务时,应同时在乙方提供的运单中勾选“签单返还”项。

  乙方不承诺签单返还时限,且返还单据不作为甲乙双方费用结算依据。(签单返还,即是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将运单签收联等单据返还给甲方的'服务)

  4.甲方可以选择以下身份付费(可多选):

  □寄件人付费□收件人付费□第三方付费

  ◇如甲方选择第三方付费,则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须有月结协议账号;

  2)需付款信用良好。

  5.甲方可以选择以下费用结算方式(可多选):

  □单票现金结算

  □甲方按月与乙方结算(向月用量大于500元的客户提供该项服务)

  (若甲方月用量连续三个月低于500元,经双方确认后改为单票现金结算)

  6.甲乙双方以乙方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单做为每月双方对账依据,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每次服务时提供的运单联作为对帐依据。

  7.甲方费用结算截止日期(请在□中单选):

  □每月____日□每月____日□其它

  (乙方会在结算截止日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对账单据传达到甲方)

  8.甲方月结付款日:结算月次____日

  ◇付款流程:

  1)甲方在收到乙方费用月结对账单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核对并确认,如无异议,甲方应根据账单付款;如有异议,请于收到账单3个工作日内提出。

  2)双方对帐完毕后,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费用发票,同时甲方应付清款项。

  9.甲方同意采取以下支付方式:(可多选)

  □现金□支票□银行电汇

  10.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项有争议为由拖延其它无争议部分款项的按时支付。对有争议的部分,经双方核对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甲方需于商议付款日结清该部分款项。

  1

  1.如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权按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收取日滞纳金;并有权取消甲方在本协议下享有的费用月结待遇而改为单票现金结算;乙方也有权选择单方终止本协议,不再为甲方提供快递服务。

  三、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本协议到期,双方均无提出异议,则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以________年内为期。

  四、除按本协议第二条第10款之规定乙方单方终止协议外,在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五、其他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快递服务价格表》、《快递国内运单》及其他与运送有关的规定均被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若有需要改变公司名称、联系方式或需搬迁离开原所在地以及其它可能影响本协议执行的变更时,均应于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须由变更方承担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3.本协议下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备注:_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

  负责人:_______(签字)负责人:_______(签字)

市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13

  甲方:—————餐饮有限公司

  乙方: 性别: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址: 户籍所在地联系电话:邮编: 现居住地址: 现居住地联系电话:

  第二联系电话:邮编: 为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自__年_月_日始至__年_月_日止,合同期限为__年。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同意担任______岗位工作。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部门或岗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和标准、作业流程、考核标准等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

  三、劳动报酬、福利

  第四条 在乙方付出正常劳动前提下,甲方每月____日前支付乙方薪资。在乙方的薪资收入中,包含甲方提供的各项福利待遇和补贴等工资性报酬及甲、乙双方需缴纳的社会保险(乙方须按时到相应机构自行缴纳)。具体薪资标准根据乙方工作岗位和职责不同按甲方薪资制度执行。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工装、培训、食宿等相应的福利待遇(详见甲方制定的福利待遇条款)。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续订

  第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如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根据甲方有关规定应予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损害甲方利益的;

  4)故意或无意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

  5)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和身份证明、履历、学历、职业资格、医疗证明等材料的;

  6)自动辞职或等同于自动辞职的;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甲方有关规定的。

  第七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同意后,按离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乙方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支付补偿费。

  第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九条 本合同期满前____日,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续订,并签订《劳动合同续订书》 。

  第十条 经济补偿与赔偿: 甲方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经济补偿。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赔偿甲方培训费等费用。

  第十一条 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调不成,当事人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其它:

  第十三条 与乙方工作相关的甲方交乙方保管使用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因工作需要交乙方保管使用的甲方资产,乙方均应办理领用手续,并妥善保管正当使用。乙方因任何原因离职,均应如数向甲方交还所有甲方的文件资料和资产,如因乙方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丢失或文件泄露,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五条 本合同由甲方盖章,乙方亲笔签名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亲笔签名):

市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物权法》以及《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同意选聘乙方对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大楼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归集和管理大楼档案和物业资料,按规定制订物业服务的各项制度、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一般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门厅、楼梯间、走廊、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等;

  3、物业共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一般包括电梯、水泵、水箱、避雷设施、消防设备、楼道灯、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给排水管线、电线及空调设备等;

  5、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做好共用部位、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做好绿化树木养护工作,对车辆停放进行规范和管理,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制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环境绿化等方面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并予公示和组织实施,制订突发事件的应急处臵预案并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7、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房屋装饰装修进行管理;

  8、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将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进行公示;

  9、双方认可的其他事项: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叁年,合同签订后,合同的履行期(含试用期)从大楼正式运行前1个月开始计算(正式运行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试用期叁个月,试用期满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则合同正式生效,否则,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合同签订日至合同的履行日之前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乙方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实施监督检查,有权要求乙方对违反服务承诺的事项进行限期整改;有权要求乙方采纳合理要求;有权对乙方的违纪、违规、不履行职务人员提出撤换的建议;有权对乙方的管理及服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造成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合同赔偿;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核定,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违反大楼管理规定、违反设备、设施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行为或乙方的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违规、不履行职务行为进行应急处理,包括责令立即停止行为、恢复原状、核查事实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等。

  4、如果乙方所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达不到管理方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问题,甲方有权利和义务向乙方反馈,并得出整改意见。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立即给予纠正、改进,解决问题。对甲方提出的较难处理的物业管理问题,双方协商解决问题的时限,乙方必须在商定合理的时间内予以解决。不能改进工作,达到质量标准,或解决问题的,甲方有权延期支付相应部分的物业管理费用而不承担任何责任,直至问题解决。

  5、甲方委托乙方对大楼进行管理,任何单位(团体)、个人如有违反大楼管理规定、对大楼设备和设施造成侵害、有可能危害大楼安全和影响大楼办公环境的行为进行有效处理,并及时报告甲方。

  6、有权要求乙方按双方约定的管理标准提供物业管理状况报告等管理信息。

  7、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无偿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值班室、仓库等物业管理用房。

  8、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交相关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9、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1、大楼的水电费由甲方直接向供水公司、供电公司交纳。

  12、乙方按合同完成工作,甲方须按时支付有关款项。

  13、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

  1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规定,制定大楼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服务活动,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测算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并由乙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大楼建筑本体及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及大、中型维修方案,经双方商定报批后组织实施。大、中型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甲方负责,单项费用少于叁佰无(含叁佰元)的小修由乙方直接维修,并承担费用。

  4、有权依照本合同对在物业管理范围内发生的'违反大楼管理规定和有可能危害大楼安全、影响大楼办公环境的行为以及突发事件(如盗窃、火灾等)进行应急处臵,并及时报告甲方有关人员。

  5、乙方有权要求大楼所有办公人员遵守有关大楼管理规定。

  6、乙方可以在公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安保工作,检查大楼出入物品、车辆,盘查进出人员。

  7、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含挂靠等)将本合同的权益与责任转让给其他第三人。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以选取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一、二项专业服务并支付费用,但必须是有相应资质的专营公司;甲方只与乙方发生合同关系,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第三方过错责任视为乙方过错责任。

  8、接受甲方监督。

  9、就“大楼”管理设立专门账户,用于“大楼”的物业管理并至少每季度向甲方公布一次管理费用的收支账目。

  10、对“大楼”的功能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改变功能和用途,如需在“大楼”内、外,改建、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11、建立本大楼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2、及时向甲方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报告。

  13、向甲方提交各类治安、刑事及突发事件处理的报告。

  14、加强乙方员工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做好保密。

  15、乙方有义务执行甲方制定的节电节水节油的各项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给予支持和配合,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1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从合同终止之日起十天内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项目、管理用房及其他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

  1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管理目标

  1、在合同期限内,执行《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评分细则》,开展工作。

  2、严格按照方案中承诺的物业服务标准组织实施物业服务,在甲方组织的检查考核中得分都在95%以上。

  3、有效投诉率低于2‰。

  4、有效投诉及时处理率达100%。

  5、报修项目的及时处理率达到100%(小修项目在1小时内组织有效地维修)。

  6、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完好率达99%以上,卫生保洁率100%。

  7、对房屋、设备设施、环境卫生、车辆、绿化及物业人员行为规范等各方面的管理,民意测评满意率95%以上。

  8、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对物业进行管理。

  9、消防管理设备设施按照法规规定,随时抽查完好率100%。

  10、支持配合甲方做好节电节水节油的工作,有明显效果。

  11、工程维护人员中有总公司派出的经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电梯维护)人员1人。

  六、管理服务费用(合同价格)

  1、本物业的年管理服务费109万元,即“3.3元/㎡建筑面积〃月”,每月人民币9.1万元。甲方每月中旬拨付,签署付款凭证,本合同期满当月的管理服务费待甲乙双方办好交接手续后,再予支付。

  2、合同签订后,合同的履行期(含试用期)从大楼正式运行前1个月开始计算,正式运行前1个月之前的物业管理费按核定的公司的人员等费用总额加20%的管理费由甲方支付。

  3、大楼超过叁佰元以上的日常维修仅收材料费,其它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

  七、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相应补偿。

  2、如因乙方原因,致使不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扣付相应部分物业管理费用。

  3、如因甲方房屋建筑、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和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和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方根据方案对大楼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考核;如乙方达不到管理目标的要求,甲方有权扣付5%以下月物业管理费用。

  八、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互为补充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投标书若有与本合同相矛盾的地方,以本合同为准。

  九、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双方协商并签订相关的补充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吉安市政府采购办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15

  委托方:

  联系地址:

  受托方: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的保洁、绿化、会议客服、工程维护等业务委托乙方实行管理服务,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第二条:委托服务管理事项

  1、保洁、绿化服务

  1.1物业区域内的地面、墙面、门窗、公用卫生间等区域的卫生保洁。

  1.2物业区域内的办公家具、办公电子设备、会议设备、健身设备、空调通风口、银行内设电梯等设备设施的卫生保洁。

  1.3物业区域内部摆放的指示标牌、宣传牌、宣传栏等区域的卫生保洁。

  1.4 对物业区域内的绿化租摆和养护与管理。

  2、会议客户服务

  2.1负责来访人员的身份登记、临时出入牌的发放;负责银行快递信件、报刊等的收发登记等工作。

  2.2负责客户的引导、领导客户接待、茶水服务等服务。

  2.3负责会议前的各种布置、摆放,提供会场茶水服务。协助甲方人员对会场灯光、电子设备的调试、安放等工作;会后收拾整

  2、会议客户服务

  2.1负责来访人员的身份登记、临时出入牌的发放;负责银行快递信件、报刊等的收发登记等工作。

  2.2负责客户的引导、领导客户接待、茶水服务等服务。

  2.3负责会议前的各种布置、摆放,提供会场茶水服务。协助甲方人员对会场灯光、电子设备的调试、安放等工作;会后收拾整理工作。

  3、工程维护服务

  3.1负责银行内部的设施的维护、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包括:共用的上下管道、落水管、电线、供电线路、公共照明、消防设施、安防设施,会议音控设备的日常维护等。

  第三条:管理服务费用

  一、本合同约定的各项管理服务费,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每年度支付总计 人民币元(其构成见附件-报价表),每季度支付人民币元,每季度的首月15日之前付清本季度服务费用(以本合同约定金额为准)。甲方如增加服务需求,双方参照本合同相关约定价格另行协定费用。

  二、如政府发布的指导价有调整,经与甲方协商可适当调整。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使本合同“物业管理服务预算”中的费用(如社保基金、薪资、税费等)发生相应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核实后,当月开始按照变化后的数额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三、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含:客户服务会议辅材、卫生间用纸,垃圾外运、设备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空调维护等费用。

  第四条: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委托服务期限 年,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日常服务享有监督权及检查权,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要求质量标准;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供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如甲方对乙方派驻服务人员的服务不满意,可责令乙方调换服务人员;乙方应无条件在5日内调换。

  3)甲方有对乙方服务提供便利的义务,以保证乙方工作的顺利进行;发现租摆的花卉、植物有枯萎、凋谢现象,应及时与乙方联系,乙方必须及时调换。

  4)甲方在租摆期间,可按自己需求增加或减少租摆花卉、植物,增加或减少时,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减清单双方签字确认,结算时由乙方提供结算明细单由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每月租金以实际租摆植物的规格、数量和时间计算,如果甲方当月无增减或减少租摆植物,则以本协议约定的租金合计付给乙方;如甲方有增加或减少租摆植物,则增加或减少租摆植物的租金在下一季度支付的租金中增加或减少。

  5)、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6)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物料仓库,面积不超过 20平方米,但不提供住宿场所;

  7)甲方有权聘请其他服务商,对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之外有偿项目提供服务,乙方必须全力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推托、阻扰。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派驻甲方现场的负责人、业务上受甲、乙两方领导。

  2)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提供优质、高效的各项服务,并严守安全作业规范。

  3)乙方负责在所有派驻服务人员上岗前2日,将派驻甲方服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及人员基本信息提交给甲方,经批准后方能上岗。

  4)乙方为派驻的服务人员提供上班时穿着的统一工作制服并承担费用,服装样式须统一。驻场服务人员应按甲方要求衣貌整洁,佩戴名牌,进入工作现场的出入证须由甲方配发,遵守甲方各项内部规章制度。

  5)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若乙方主管负责人不在作业现场,乙方临时负责人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并按约定的服务标准进行检查;

  6)乙方须派出一名主管负责人负责日常工作检查、加班调度及工作紧急情况的处理,并于每月2日和25日之前将上月的工作总结和下月的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

  7)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用工应签订劳动合同,且该劳动合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均合法存续,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甲方除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外,没用承担任何劳动合同项下的义务。乙方服务人员在为甲方服务期间产生的一切劳动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且乙方处理此等纠纷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8)乙方作业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和具有专业知识人员担任;乙方保证所有上岗的服务人员均经过岗前技能培训,包括职业道德、工作规范、服务态度等,工作期间注意言行举止,维护甲方良好的公司形象。

  9)乙方在作业中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按照规程操作,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影响他人工作。

  10)乙方为保证本合同约定的保洁质量,须根据不同材质,采用相适应的清洁原料和操作方法。乙方应采取相应措施保护甲方及相关人员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相关人员的财产、人身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11)乙方向甲方提供盆栽花卉植物种类、规格、单价及金额见附件(花卉植物租摆清单)。

  12)甲方承租乙方花卉、植物,由乙方安排专人进行养护管理,包括:剪枝、清洗植物叶面和花盆,每周护理1-2次。

  13)乙方应按季调换花卉、植物,并对每次调换的数量进行清点核对,并做好记录;并报甲方一份。

  14)乙方负责提供服务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材料、药剂和消耗品(但不包括:因维修、更换而需采购的零配件或易耗品),由乙方负责购买并承担费用;对于化学药剂等危险物品应尽到充分的保管义务和安全注意义务。

  15)协议履行期间,乙方享有收取协议约定服务费用的权利;

  16)本合同服务范围之外的收费服务项目,甲乙双方参照本合同的约定确定费用,乙方应遵照甲方提出的要求,及时提供服务。

  第六条: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1、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2、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解聘乙方的意见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继续服务的,是为合同自动延续。

  3、甲方在审核乙方管理期间未存在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发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继续聘用乙方,合同另行签订。

市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16

  建设单位(甲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邮箱:        ;

  邮编:   ;

  地址:       。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邮箱:        ;

  邮编:   ;

  地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物业项目名称:      ;

  物业项目类型: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建筑物总面积(平方米):  ;

  物业项目坐落位置: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

  物业服务用房坐落位置:          。

  (《物业项目规划平面图》见附件1;《物业项目构成》见附件2;《物业项目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见附件3)。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物业综合性管理服务;

  (二)物业共用部位(不含建筑幕墙)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四)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四害消杀防疫、排水和排污管道的疏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管理;

  (五)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和安防、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车辆停放秩序维护和车位经营的协助管理;

  (八)装饰装修的协助管理和服务;

  (九)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前期物业服务的基本内容(政府要求)》详见附件4。

  第三条 委托乙方管理维护玻璃幕墙等建筑幕墙的,乙方具体提供以下服务:

  1.        ;

  2.        ;

  3.        ;

  4.         ;

  5.         。

  甲、乙双方也可另行签订建筑幕墙管理委托协议。

  第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        ;

  2.        ;

  3.        ;

  4.         ;

  5.         。

  第五条 对业主委托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事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等相关事宜,由乙方与业主另行商定。

  第六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应达到《前期物业服务的基本内容(政府要求)》的具体要求,且不得低于乙方前期物业管理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服务的质量标准(企业承诺)》详见附件5。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七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开并及时更新:

  (一)企业营业执照、物业项目负责人和各项服务主管人员的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服务投诉电话;

  (二)物业服务内容、物业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收方式;

  (三)房地产、价格、城市管理、规划、交通、工商、环保、质量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

  第八条 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

  (一)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专有部分面积支付。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物权登记的,暂按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暂按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乙方包干使用,并享有盈余或者承担亏损。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  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物业: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2.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的相关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相关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相关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相关费用;

  (6)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7)办公费用;

  (8)管理费分摊;

  (9)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10)法定税费;

  (11)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12)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3.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上述范围使用物业服务费用,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

  (二)酬金制。

  1.物业服务企业按专有部分面积向业主预收物业服务资金,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由业主享有结余或者承担不足。具体预收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  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物业: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2.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3.乙方酬金 (每月/每季/其他)按照    %或    元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4.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由交纳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的相关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相关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相关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相关费用;

  (6)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7)办公费用;

  (8)管理费分摊;

  (9)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10)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5.物业服务支出应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由全体业主按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所有,可用于抵扣业主所需支付的物业服务资金或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第九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的,乙方应当每年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每季度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业主、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乙方应当自收到书面质询之日起7日内答复。

  乙方、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报告通报全体业主。

  第十条 属于同一个物业区域但分期开发的,如各期物业的服务收费标准不同,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另行约定。

  第十一条 委托乙方管理维护玻璃幕墙等建筑幕墙的,乙方另行收取相关费用,收费方式和标准如下:

  1.        ;

  2.        ;

  3.        ;

  4.         ;

  5.         。

  第十二条 依法变更物业用途的,根据变更后的物业用途的收费标准支付物业服务费。

  住宅小区内教育和医疗卫生配套设施的物业服务收费不高于本小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教育配套设施,是指符合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的托儿所、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医疗卫生配套设施,是指符合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的医院、卫生院(站)等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第十三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机动车车位由乙方实施物业管理。

  车位属于甲方或自有产权业主所有的,由甲方或自有产权业主按照住宅   (元/月·个)、商业  (元/月·个)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车位物业服务费。

  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并由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照住宅   (元/月·个)、商业  (元/月·个)的标准,按 (每月/每季/其他)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共有收入中扣除车位物业服务费。

  车位的物业服务收费不得高于规定的上限标准。

  第十四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水电费分摊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如下约定:                。乙方应当按照水电收费周期及时公布共用水电单价、用量、金额、分摊等情况。业主、业主大会对相关情况提出异议时,乙方应当及时答复或者协助供电、供水部门及时答复。

  乙方办公及生活的自用水电,应单独设置计量表,其费用由乙方负担;绿化物养护、园林水池喷泉、值班室、保安亭以及喜庆活动、宣传、装饰等属于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范围的水电费用,由物业服务费列支;开展多种经营活动的水电费用,由该项经营收入列支。

  第十五条 业主应当自物业交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物业已具备交付条件,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物业交付手续的,应当自甲方书面通知其办理交付手续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支付物业服务费。房屋交付后空置的也应支付物业服务费。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设施和行政管理设施、服务设施、福利设施等,由使用单位负责支付物业服务费。

  物业服务费和车位物业服务费  (每月/每季/其他)交纳,业主、物业使用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使用单位应当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前交纳物业服务费。每逾期一日按欠费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具体采用   (现金/银行托收/微信/支付宝/其他)的交费方式。采用银行托收方式的,业主、物业使用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使用单位应当签订托收协议并根据托收金融机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物业发生产权或者租赁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

  第十七条 甲方不得对业主的物业服务费作出减免承诺或者约定。已经承诺或者约定减免的物业服务费,由甲方承担。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物业服务费由甲方按照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同类型物业的收费标准足额交纳:

  (一)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

  (二)已出售但因甲方原因尚未交付给买受人的物业;

  (三)属于甲方所有的房屋、车位、公共服务设施等物业。

  第十八条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垃圾处理等专营服务单位委托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周转金等额外费用。没有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政府明确规定的,乙方不得向业主收取与专营服务费相关的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等费用。

  乙方不得以欠缴物业服务费或者其他与乙方相关的原因为由,擅自中断业主的正常用水、用电、用气和通讯、有线电视网络等。

  第四章 物业经营与管理

  第十九条 车位属于甲方所有的,租金收益归甲方所有,业主、车位使用人应当向甲方支付车位租金。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经营管理的,乙方按照住宅 (元/月·个)、商业 (元/月·个)的标准收取车位租金,并按住宅 (元/月·个)、商业 (元/月·个)的标准从车位租金中提取管理成本和经营酬金。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车位的经营管理协议。

  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租金收入归全体业主共有。乙方代表全体业主经营管理的,按照住宅 (元/月·个)、商业 (元/月·个)的标准收取车位租金,并按住宅 (元/月·个)、商业 (元/月·个)的标准从车位租金中提取管理成本和经营酬金。

  车位租金    (每月/每季/其他)交纳。业主、车位使用人应当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前交纳车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欠费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具体采用   (现金/银行托收/微信/支付宝/其他)的交费方式。

  乙方的车位经营管理费用   (每月/每季/其他)提取。

  未按照住宅停车场议价规则的规定进行协商议价的,甲方或受委托代为经营管理的乙方不得擅自制定、提高机动车车位租金。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机动车停放的车位、车库尚未出售的,甲方或受委托代为经营管理的乙方应当予以出租,并应当首先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停车需要后,将车位出租给其他人的,其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一条 甲方或者受委托进行管理的乙方应当与车位使用人(临时停车除外)签订书面的车位租赁服务协议,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需要进行车辆保管服务的,车位使用人须与乙方另行签订保管协议,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明确双方利义务。

  第二十二条 临时停车的收费标准等信息应当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车位使用人在每次停车服务结束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第二十三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会所归    (甲方/全体业主/其他)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 (每月/每季/其他)按照会所经营收入的  %或    元提取经营管理费用。乙方应按照公示的收费标准向使用人收取费用,并依法接受业主监督。

  第二十四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空地、其他公共场所、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委托乙方经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利用 长期停放车辆,利用 临时停放车辆;

  2.利用 长期开展经营,利用 临时开展经营;

  3.利用 刊登广告;

  4.利用           ;

  5.利用           。

  乙方可根据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经营项目、经营方式,确定、公示收费标准,并依法接受业主监督。召开业主大会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后,可另行与乙方签订相关的经营管理协议。

  第二十五条 乙方利用全体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所得收入依法归全体业主共有,乙方应当单独开设物业项目公共收入帐户,独立核算,定期向全体业主公开,接受业主监督,不得擅自挪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有资金应当用于物业管理的下列支出:

  1.由乙方承担之外的其他服务于业主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中修、大修和依法新建、更新、更换、改造费用以及专项财产保险;

  2.乙方 (每月/每季/其他)按照公共收入的   %或   元提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成本和经营酬金;

  3.对业主共有资金的审计费用;

  4.依法应当缴纳的税费;

  5.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管理成本和经营酬金应根据客观实际合理确定,提取的费用可随着经营状况相应变动,并通过补充协议或其他合法方式加以明确。

  甲方、乙方不得擅自处分业主共有部分,不得擅自约定共有收入归甲方、乙方全额所有,不得擅自挪用业主共有资金。

  第五章 物业承接查验

  第二十六条 甲方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十五日前,与乙方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物业承接查验的费用,由甲方或者 承担。

  第二十七条 在办理物业承接查验前,甲方应当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物业的报建、批准文件,竣工总平面、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清册;

  3.设施设备买卖合同复印件及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建筑物、场地、设施设备的清单;

  6.物业及配套设施的产权清单;

  7.物业服务用房的清单;

  8.物业使用、维护、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资料的,甲方应当列出未移交资料的详细清单并书面承诺补交的具体时限。

  第二十八条 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

  1.        ;

  2.        ;

  3.        ;

  4.        ;

  5.        。

  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的现场查验应当形成书面记录,由参加查验的人员签字确认。乙方应当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数量和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规定的情形,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及时解决并组织乙方复验。

  甲乙双方应当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对物业承接查验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方法及其时限、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应当作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补充协议。

  对于分期开发建设的物业项目,可以根据开发进度,对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物业分期承接查验。甲乙双方应当在承接最后一期物业时,办理物业项目整体交接手续。

  对于签订承接查验协议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款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

  第三十条 甲方交付使用的物业应当符合国家、本省、本市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因甲方施工质量等引起的纠纷,甲方应当及时解决,并向相关业主解释,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解释工作。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保修服务的,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约定。

  第三十一条 甲方应当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使用的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的标准应当符合《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的规定。

  物业服务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全体业主,专用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物业服务企业用房供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六章 物业的管理与维护

  第三十二条 乙方应当配合甲方依法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但不得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

  乙方根据临时管理规约开展相关工作时,可要求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给予配合。

  第三十三条 乙方应当支持建立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决策电子投票数据库,并按照《广州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暂行规则》(穗建规字〔20__〕1号)的规定,及时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供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门楼号牌、业主姓名、业主手机号码等信息。

  第三十四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施工过程中应当尽可能减少影响,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三十五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出现危及公共安全的隐患或者影响他人正常使用的情况时,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抢险或者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属于业主责任的,乙方应当督促、组织业主及时维修、养护或者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属于政府责任的,乙方应当及时上报政府部门并配合政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业主、物业使用人不配合安全隐患处理工作,如借故阻挠造成全体业主共同损失或者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中修、大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共有资金列支或由相关业主按规定另行筹集,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费用的维修范围和标准》详见附件6。

  第三十七条 乙方应当及时向全体业主公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投诉,改进物业服务。损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按规定及时整改。

  第三十八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强制性标准、临时管理规约等,实施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乙方可采取劝阻、制止、     等必要的合法措施。无效的,乙方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第七章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第三十九条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应当用于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可用于涉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安全的预防性维修和更新、改造;可用于投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专项财产保险。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条 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约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分摊方式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下列规定分摊费用:

  (一)属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二)属于单幢房屋内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该幢房屋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三)属于一个单元内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单元内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四)属于车位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与车位存在共用关系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车位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五)上述(一)至(四)款情况外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分摊。

  业主个人维修资金分户账金额不够支付所分摊维修工程费用的,差额部分由该业主承担。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甲方尚未售出的物业的,甲方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第八章 合同期限和到期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或者续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四十二条 业主大会依法选聘新物业服务企业的,乙方应当在新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前10日内办理移交手续并及时退出物业管理区域。乙方应当将《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和《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第八十条规定的资料和财务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并配合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交接工作。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移交给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代管。

  第四十三条 乙方应按约定及时退出物业管理区域,不得以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服务费。

  第四十四条 业主大会决定续聘的,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一个月前与乙方续签物业服务合同。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业主、业主大会未作出选聘或者续聘决定,乙方自愿按照本合同约定继续提供服务的,本合同自动延续至业主、业主大会作出选聘或者续聘决定为止。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乙方决定不再续签的,应当在本合同期限届满3个月前书面告知业主、业主委员会、甲方、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专营服务单位。

  乙方需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当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本条第一款所列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双方解除合同前乙方不得停止服务,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 甲方违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给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据实赔偿。

  甲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合同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八条 乙方违反违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管理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给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据实赔偿。

  乙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合同约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物业服务、停车服务等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违规费用,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返还。

  乙方擅自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营利,或者存在将公共收益全部据为己有等其他侵害业主共同权益行为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返还收益等民事责任。

  乙方在实施物业管理活动中,损害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当依法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甲方与乙方恶意串通、弄虚作假,在物业承接查验活动中共同侵害业主利益的,双方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给乙方或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追究并配合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追究违法违规违约的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责任,并要求其据实赔偿。

  第五十一条 乙方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采取催缴措施,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依法调整物业服务、停车服务等费用标准后,乙方应及时通知业主、物业使用人按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业主、物业使用人不按照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交纳的,乙方有权依法追缴。

  物业发生产权或者使用权转移时,乙方应及时与业主、物业使用人结清物业服务费;业主、物业使用人不结清物业服务费的,乙方有权依法追缴。

  第五十二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止供应水、电、气等或者停止使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失的;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使用、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4.属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共有资金列支范围,因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不同意出资从而未维修、更新、改造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造成相关后果的;其他经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同决策从而造成的失误;

  5.                  。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五十三条 乙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向物业所在地的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报物业所在地的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也应当认定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四条 甲方应当将本合同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甲方有义务采取合理方式将本合同中涉及物业买受人权利、义务的条款向物业买受人作出充分说明。

  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时未将本合同作为附件的,按买卖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如买卖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与本合同约定标准不一致的,按较低的收费标准执行。买卖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低于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差额由甲方承担。

  第五十五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若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六条 甲乙双方的联络方式以本合同明确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为准。双方保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方联络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已办理房屋交付手续的业主,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房屋为收件地址;未办理房屋交付手续的业主,以买卖合同上载明的通信地址为联络地址;业主与乙方另有约定通信地址的,以业主发出的最后一份约定为准。

  第五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物业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调解,或者委托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任何一方有权向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任何一方有权向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五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报物业所在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一份(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1.物业项目规划平面图

  2.物业项目构成

  3.物业项目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

  4.前期物业服务的基本内容(政府要求)

  5.前期物业服务的质量标准(企业承诺)

  6.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费用的维修范围和标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17

  甲方: 业主大会;

  执行机构: 业主委员会,负责人: ;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为 (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坐落位置 ;

  建筑面积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1)。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2);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3);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五)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 ;

  (二) ;

  (三) 。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执行以下第 项质量标准: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按《石家庄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级执行。 (服务等级标准见市价[24]69号《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

  (二)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具体为:

  。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

  (一)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法定税费;

  9、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 。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二)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 。

  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 (每月/每季/每年) 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 (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 %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乙方按 (年/季/月)向业主收取,或者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由业主向乙方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八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 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市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1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企业资质证号: 资质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广西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地方有关城市物业管理法规,以合同的形式委托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对甲方委托的物业进行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玉林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本级)、北流市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容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兴业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博白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陆川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的水电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秩序、清洁绿化、食堂服务、物流勤杂、装卸、叉车驾驶、直营店的物业管理。

  第二条 物业服务人员配备要求

  1、玉林本级厨房、保洁、绿化和水电物业服务

  服务内容:玉林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本级)的水电设施设备维护(本级)、清洁绿化、食堂服务的物业服务管理。物业人员配置要求:主管1人、水电工2人、清洁绿化工9人、和食堂工作人员8人等共20人,电工需持特种作业上岗证及其他特殊设备操作上岗证;食堂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

  2、玉林本级秩序员物业服务

  本级21名秩序员,其中秩序领班1名,20名秩序员。

  3、物流中心物业服务

  服务内容:玉林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物流分拣勤杂、装卸、叉车驾驶物业管理。分拣勤杂工15人、叉车工2人、装卸工7人,要求叉车工需持《叉车驾驶证》。

  4、北流局(营销部)物业服务

  服务内容:北流烟草专卖局(营销部)的水电设施设备维护、清洁绿化、食堂服务、公共秩序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管理。物业人员配置:厨房工作人员2人,保洁员1人,秩序员7人。其中一名秩序员兼电工需持特种作业上岗证及其他特殊设备操作上岗证;食堂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

  5、容县局(营销部)物业服务

  服务内容:容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的水电设施设备维护、清洁绿化、食堂服务、公共秩序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管理。物业人员配置:厨房工作人员2人,保洁员1人,秩序员7人。其中一名秩序员兼电工需持特种作业上岗证及其他特殊设备操作上岗证;食堂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

  6、陆川局(营销部)物业服务

  服务内容:陆川烟草专卖局(营销部)的水电设施设备维护、清洁绿化、食堂服务、公共秩序物业管理、零售店的物业服务管理。物业人员配置:厨房工作人员2人,保洁员1人,秩序员7人,店员2人。其中一名秩序员兼电工需持特种作业上岗证及其他特殊设备操作上岗证;食堂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

  7、博白局(营销部)物业服务

  服务内容:博白烟草专卖局(营销部)的水电设施设备维护、清洁绿化、食堂服务、公共秩序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管理。物业人员配置:厨房工作人员4人,保洁员1人,秩序员4人。其中一名秩序员兼电工需持特种作业上岗证及其他特殊设备操作上岗证;食堂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

  8、兴业局(营销部)物业服务。

  服务内容:兴业烟草专卖局(营销部)的水电设施设备维护、清洁绿化、食堂服务、公共秩序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管理。物业人员配置:厨房工作人员2人,保洁员1人,秩序员5人。其中一名秩序员兼电工需持特种作业上岗证及其他特殊设备操作上岗证;食堂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

  第三条 物业项目管理要求

  (一)水电设施设备管理

  1、保证设备运行正常,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2、制定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运行记录、维修档案等管理制度。

  3、配备所需专业技术人员及劳保用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维修人员要求55岁以下的男性,持《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上岗。

  4、设备房环境整洁,无杂物,无尘积垢,无鼠、虫害发生。

  5、建立供电、供水的管理制度。保证供电、供水系统工作正常。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应在责任区域醒目处提前通知甲方。

  6、每天至少检查1次公共照明设备,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

  7、各楼层熔断丝、插座、插头、空气开关、漏电开关、电源插头座、各种灯头、灯座等电路故障维修及零配件更换。

  8、修理小型电器故障。

  9、修理各楼层各种水龙头失灵故障,各种水闸渗油和损坏,室内外上下水道堵塞不畅,各种零配件失灵故障,水表故障等。

  10、抄水、电表月使用量。

  11.甲方临时交办的事项。

  (二)公共秩序管理

  1、确保无因管理责任引发的安全事故。

  2、维护好公共秩序。

  3、制定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记录相关安全检查、车辆停放管理、上下班交接、消防等管理制度。

  4、门岗室整洁,配备所需的专业保安人员及治安器械、统一着装,秩序员原则上要求20-55岁,1.6米以上的男性,定期接受安全技能培训,有较强的安全防范能力,能正确使用各级消防设备和器材,持有效《保安证》上岗。

  5、负责对广西区烟草公司玉林市公司及下属各县营销部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预防、发现、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对突发事件和意处事件予以平息,维护区域内正常的工作秩序。

  6、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及交通秩序、交通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服务,车辆进出登记,停放井然,确保安全,保持区域内和出口处车道畅通无阻。

  7、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24小时进行有计划、不间断的巡逻,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夜间实施24小时监控并做好完备的记录。

  8、消防控制室应安排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人员应经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定的机构进行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并保存培训记录。

  9、遇有紧急情况或其它治安需要,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位进行支援。

  10、与当地派出所建立警民共建关系,定期与相关部门分析治安形势、特点以及防范的方法和技能。

  11、定期进行学习安全知识及技能操练,学习情况须详细记录。

  12、负责签收报刊及信件,并及时送交收件人。

  13、甲方临时交办的事项。

  (三)清洁、绿化管理

  1、保证卫生质量,创造清洁环境。

  2、制定清洁卫生岗位责任制、卫生执行标准、记录卫生检查情况等管理制度。

  3、配备所需的保洁人员及劳动用具。保洁人员需定期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要求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20-50周岁,吃苦耐劳、热情、爱岗敬业,男女不限。绿化工要求身体健康、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20-55周岁,吃苦耐劳、会使用绿化作业机械、懂绿植护理、病虫害防治和控制技术者优先。

  4、负责广西区烟草公司玉林市公司及下属各县营销部管理区域内办公区、会议室、走廊通道、楼梯、卫生间、停车场、大院、宿舍公共区域及其他指定场所清洁卫生和绿地花木的养护。

  5、垃圾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菌,无垃圾桶满溢现象,定时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公共场地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保持区域环境宁静、舒适。

  6、污水管道、化粪池每月检查一次,发现异常及时告知甲方并组织清掏。

  7、定期对所辖物业的绿化植物进行虫害杀除,定期浇水、整形、修剪、施肥和除草等

  8、绿化物常绿常新,花草树林长势良好、无病虫害、无枯死。

  9.甲方临时交办的事项。

  (四)食堂管理

  1、保证饭菜可口,提高服务质量。

  2、制定食堂岗位责任制、卫生消毒操作程序、物品采购、验收、安全操作等管理制度。

  3、配备所需食堂服务人员及劳保用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工作人员执有效《健康证》上岗。人员要求:厨师长、主厨、面点师、刀工年龄55岁以下,杂工(女)50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厨师要有中级资格证书或从事厨师职业5年以上。

  4、负责广西区烟草公司玉林市公司及下属各县营销部厨房的工作日一日三餐的物品验收、成本控制、清洁卫生、食品加工等炊事工作。玉林市本级食堂大厨须持二级厨师证上岗。

  5、正确记录收支日记帐。

  6、积极完成交派的各项后甲方临时交办的事项。

  7.甲方临时交办的事项。

  (五)物流勤杂管理

  1、制定勤杂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程序、设备维护检查记录、服务质量检查等管理制度。

  2、配备所需勤杂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工作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要求:身体健康,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20-50周岁,有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有仓库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负责卷烟仓库勤杂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年任务。

  4、配合做好卷烟的交接工作;

  5、做好卷烟上线、拣选、打码、包装等一系列工作,把包装好的卷烟按配送线路分别放置在指定位置;

  6、配合分拣管理员处理分拣过程中出现的错误及设备故障等问题。

  7、甲方临时交办的事项。

  (六)物流装卸、叉车驾驶管理

  1.内容

  按时完成任务,保证装卸货物安全完好。

  2.要求

  ①制定装卸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程序、装卸工具安全检查、停放等管理制度。

  ②配备所需装卸工作人员,其中叉车驾驶人员需持有效《上岗证》,统一着装,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工作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叉车人员要求:年龄22-45岁间,男性;有叉车驾驶经历1年以上,无任何安全事故,操作熟练,熟悉车辆的保养、维修工作;

  装卸工作人员要求45岁以下,男性,初中以上学历,具有2年相关工作经验,身体健康,无隐性疾病,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能与同事合作并能服从安排。

  ③随叫随到负责广西区烟草公司玉林市公司卷烟仓库装卸服务。采取正确的作业方式,轻拿轻放、及时完成货物装卸、堆垛、搬运任务。

  ④甲方临时交付的工作。

  (七)直营店服务管理

  1.内容

  完成每月核定的零售任务,及时缴存货款。

  2.要求

  1、制定岗位责任制、财物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

  2、配备所需卷烟零售工作人员, 要求年龄20-45周岁,高中(含)以上学历,形象气质佳,性格外向,能熟悉掌握岗位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礼仪知识;熟悉掌握各项业务的受理流程。能正确使用礼貌用语,有销售经历和熟悉财务知识优先。

  3、 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熟练运用增值税开票系统。

  5、负责货物购进、上柜销售、缴交货款和填制日、月销售报表等工作。

  6、保证货、款安全。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包含以下1至12所列项目费用及物业管理所发生的一切成本利润的总和:

  1.服务人员的工资

  2、按规定支付的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保险;

  3.节日补助;

  4.劳保、服装费;

  5.高温补助;

  6.意外保险;

  7.夜班费;

  8.重大疾病保险;

  9.持证补贴

  10.各项目物业管理费;

  11.法定税费。

  12.不可预见费用。

  二、服务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双方约定的标准(详见投标要求中的物业人员人均工资情况表)。

  三、合同期内,甲方根椐工作要求需要乙方安排服务人员加班所产生的加班费用,按实际发生另行计算,经双方经办人签字确认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以增加物业费的方式足额转入乙方指定账户。加班费计算方法:每年11个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以每人150元/天计算。市局食堂包厢园桌接待,每餐每桌按100元加班费算给相关工作人员。休息日加班或加时按日工资标准计算支付。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

  物业服务管理期限:自 20__年 1 月 1 日起至 20__年 12 月31 日止,合同期限为 贰年。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2、负责处理非乙方管理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和协调工作。

  3、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本合同所指物业的物业管理费。

  4、维护乙方权利和地位,保障乙方正常开展工作,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管理资料。

  5、指定一个部门科室负责协调乙方在涉及管理上的各种关系。

  6、负责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更新更换的费用。

  7、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8、提前三天告知乙方加班要求。

  9、监督乙方的服务工作,对物业管理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定期每月过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汇报物业管理总体情况。

  2、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行管理。

  3、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4、建立物业项目的管理档案。

  5、按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物业管理实施方案、服务承诺、管理制度进行养护、服务与管理。

  6、不得将物业项目整体转让给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若将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承担,需报甲方批准。

  7、本合同终止乙方不再管理本物业时,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借用的物品、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8、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制止违法行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9、乙方服务人员进行如下物业管理活动时,对甲方造成的财产损失可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⑴为救助他人生命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

  ⑵为避免甲方财产受损或可能受损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如失火又无人在内,为不使其造成巨大损失,物业管理者强行入内救助);

  ⑶为抓捕违法犯罪分子、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

  10、接受甲方的监督。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公用设施的使用功能,如需完善或扩建,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方实施。

  11、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12、乙方必须与派往甲方提供服务的人员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乙方必须为其服务人员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依法办理养老、失业、生育、工伤、医疗、意外、重大疾病保险。并提供一份乙方与其派往甲方的服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给甲方(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健康证、保安证、电工证、叉车驾驶证的复印件盖章)。

  13、乙方须定期组织对各项目的服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工作作风等培训。

  14.乙方须派遣1名管理人员驻甲方办公,专门处理和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类事务。每个节假日须向甲方提供包括管理人员在内的上班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节后第一天17:00前按时向甲方提供值班人员的上班签到表及节日值班情况汇报。

  第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支付

  1、合同期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人民币(¥元),即甲方每月支付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元/月)。

  2、支付方式:

  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从签约之日起开始计算,足月的月份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月报价金额,不足月的月份物业管理服务费计算方法为:(乙方月物业管理服务费报价金额)÷(当月日历天数)×当月实际工作天数=不足月的月份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当月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在下一个月甲方收到乙方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以转账方式足额转入乙方指定账户。

  帐户详情如下: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按标准支付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的1‰交纳滞纳金,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2、甲方每月不定期对委托乙方管理的项目进行检查,乙方及其工作服务人员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甲方可直接从当月物业费中扣款。对造成甲方或甲方的工作人员人身、财产或声誉受到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10个工作日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不退回履约保证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3、乙方及其服务人员弄虚作假骗取甲方维修、配件、材料等方面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和扣除履约保证金。5日内乙方须补足履约保证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4、如因人力不够导致甲方委托的物业项目不能正常进行或影响工作效率的,甲方可另请工人,其费用双倍从乙方的物业管理费中直接扣除。

  5、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半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6、乙方服务人员由于劳动用工发生的各种劳动争议、纠纷、工伤、死亡、意外伤害、工作安全责任事故以及职业病等,一律由乙方负责申报、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 质量纠纷的约定

  因工作质量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

  第十条 不可抗力的约定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服务(20__-20__年度)采购》投标文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合同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级秩序员要求有6名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投标时不少于3名),中标人未够6名获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秩序员的必须在合同签订后的6个月内选送相关人员到有关部门培训,并使其获得法定部门颁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签订合同满6个月后持证人员未达到6名的,每少1名持证人员每月扣物业公司1000元的物业费用。

  2、市局本级厨师要求持有二级厨师证。

  3、每个县局秩序员要求有1名持有电工证,合同开始生效后未按要求配备的,每少1名持证人员每月扣物业公司1000元的物业费用。

  4、中标人应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季度对物业人员进行一次专业知识或文明礼貌知识培训,每季度对秩序员进行一次军体培训,所有培训要留下痕迹化记录。市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安排相关人员参加相关培训的,培训合格后培训费用据实支付。

  5、中标人每月要对县局各岗位进行巡查不少于1次,每月晚上对本级夜班岗位抽查不少于3次,巡查和抽查要有痕迹化记录。

  6、管理人员的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各县局值班保安人员要指定1名秩序员与烟草各县局管理人员保持电话联系。

  7、按照制定的标准,分别对每一名物业人员进行月度考核,汇总后作为计发奖励工资的依据。

  8、要求对每名物业人员设立基本岗位工资(不得低于业主方设定的各岗位工资的95%)、奖励工资等,并形成方案。业主方设定的各项工资总额年度内要全部足额发给员工,中标人不得私自克扣,否则退回给业主方。县局持有电工证的秩序员,物业公司可在秩序员工资总额内调整持证和未持证秩序员岗位的工资,但秩序员的调整工资不得低于核定的90%,需报市公司备案。

  9、要求为物业人员缴纳养老、失业、生育、工伤、医疗保险,意外保险 。

  10、要求将各项福利足额发放给每一位物业人员,要有发放方案,不得无理克扣,否则,要退回甲方。

  11、要求制定各岗位评优标准,并形成方案,每月(季度)在各岗位之间开展评优,并根据奖励工资情况进行奖励。

  12、要求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如登记制度、巡逻制度、报告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劳动保护制度、培训制度、交接班制度、仪容仪表规定、文明用语规范等劳动规章制度。

  13、中标人人员缺岗、故意破坏、未采取措施阻止事故扩大等人为的行为,造成招标人财产损失,中标人应承担赔偿业主方保险理赔后的损失;严重失职者或连续两个月度考核不合格者,要求5个工作日内更换物业人员,未能按管理要求做到的,每缺一项,扣除月度服务费100元,依此累计。

  14、中标人每月8号前将上月工资、福利、保险等费用发放情况、人员变动情况、上月物业工作总结和本月工作计划、督查考核情况报烟草公司后勤科;每年度结束后2个月内将年度费用发放情况汇总表交烟草后勤科。

  15、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在紧急抢修中,甲方同意乙方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乙方须先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17、物业服务人员的职业素质、工作能力、服务水平应达到甲方要求的标准。甲方对认为不合格的人员,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补训或调换,乙方应当满足甲方对物业服务人员人数和质量的要求。

  18、在合同期内,甲方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增减服务项目或物业服务人员时,可对有关服务项目及相关的服务管理费在双方约定的基础上,与乙方协商后签订合同供双方共同执行。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合同规定方式支付给乙方。

  19、乙方实施本合同前,须向甲方交纳覆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20、合同期内因政策因素或甲方上级要求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需变更或终止合同的,甲方需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本合同可以变更或终止,双方互不负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

  1、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甲方及甲方的工作人员,如因乙方及其服务人员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而受到损失的,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可向乙方直接请求赔偿。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附件:《物业人员配置及费用标准》

  《投标文件》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市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19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在公平、公正和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双方就甲方使用乙方场地安装楼宇电视视频广告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使用乙方场地位置及电视广告机安装数量

  液晶电视广告机安装点:______合计装机数量______台,尺寸:______寸。甲方在乙方所管理的上述楼宇内的电梯大厅安装液晶电视广告机,共______台,尺寸:______寸。在合同期内,甲方拥有在上述楼宇的独家电视广告播放权,乙方不能再与第三方签订类似的合同。

  二、合作期限场地使用期限为________年,使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场地租赁期满后甲方如需续约(在同等条件下)将拥有优先权。

  三、电视广告机播放时间每天______点至______点,全年不停播。

  四、电视广告机场地安置使用管理费双方协议书签定后,在使用期之日起15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__台广告机________年的场地使用管理费(含电费)共______元人民币(小写:______元),以后在每年使用期到期后30天内支付下________年场地使用管理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电视广告机由甲方投入并归甲方所有,负责安装拆动、使用和维护。

  2、甲方所播放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工商广告管理法,禁止播出反动、淫秽、不雅及有损乙方企业利益、形象的广告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甲方负全责。

  3、甲方人员维护电视广告机时,须向乙方出示可以证明为甲方人员的身份证明,并由乙方备案。

  4、甲方对电视广告机进行安装及维护时,应在白天工作时间进行,要文明施工,不能损坏乙方电梯口外墙及其他设施,如因安装施工时造成的损坏,由甲方承担修复赔偿责任。

  5、合作期间,乙方如需在其他场地的甲方电视广告机上发布广告,将拥有折上折的价格优惠。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支付所有款项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场地管理费发票。

  2、提供安装电视广告机所需的场地及用电(由乙方将_________插座接到安装广告机位置),配合甲方安装及维护电视广告机。

  3、如非甲方的原因,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拆动电视广告机及终止电视广告机的播放。

  4、当甲方维护人员对机器进行维护时,乙方有权利和义务进行监管,并有权要求维护人员出示身份证明,对无法证明为甲方维护人员者,乙方有权利和义务阻止其拆动电视广告机。

  5、乙方须将电视广告机视同本单位的物业来保护和管理,有义务在甲方设备受损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调查受损原因。乙方不承担电视广告机损坏、遗失的赔偿责任。

  七、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双方的原因,使场地无法继续使用的,双方可解除合同,但乙方须退还甲方已缴交的未使用租期租金。

  八、其他

  1、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取消合同,如果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确须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2、本合同书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项,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再协商解决。如协商或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20

  第一条 当事人

  委托方

  名称: 业主大会

  服务方

  名称: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

  物业名称:

  物业用途:

  座落:

  四至: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服务内容

  3.1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

  3.2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

  3.3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3,4 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

  3,5 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3.6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3.7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

  3.8 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3.9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3.10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3.11其他委托事项 。

  第四条 服务质量

  服务质量按以下执行:

  第五条 服务费用

  5.1 物业服务费由服务方按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5.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按照服务方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年保险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服务方收费时,应将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公示。

  第六条 服务支出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第七条 停车费用

  停车费用由服务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车位(租用): ;其中,物业管理服务费为:

  车库车位(已出售):

  3.

  4.

  第八条 其他费用

  服务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服务方制定的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九条 委托方权利义务

  9.1审定服务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9.2 检查监督服务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9.3 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

  9.4 委托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服务方移交或组织移交以下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和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资料;

  (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它资料。

  第九条 管理用房

  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服务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 。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

  (1)服务方无偿使用;

  (2) 。

  第十条 业主委员会

  委托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1]在业主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行使基于本合同拥有的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必须由业主大会决议的除外)

  2] 监督和协助服务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3] 组织物业的交接验收;

  4] 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5] 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 如实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第十一条 服务方权利义务

  1] 根据委托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 有权要求委托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服务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4]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 等措施;

  5] 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6] 每年度向委托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7]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委托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委托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

  第十二条 合同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

  本合同期满,委托方决定不委托服务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服务方;服务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委托方。

  本合同期满,委托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服务方的意见通知服务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服务方应当应委托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继续为委托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委托方业主(或交费义务人)也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因委托方违约导致服务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服务方有权要求委托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服务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服务方经济损失的,委托方应给予服务方经济赔偿。

  服务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委托方有权要求服务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委托方经业主大会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有权解除合同。造成委托方经济损失的,服务方应给予委托方经济赔偿。

  服务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委托方有权要求服务方清退;造成委托方经济损失的,服务方应给予委托方经济赔偿。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服务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万分之 加收违约金。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服务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委托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但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服务方可以直接按照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十六条 其他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根据委托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 起生效。

  委托方签章 服务方签章

  代表人:(业主委员会)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21

  被委托方: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搞好厂房的物业管理,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进驻企业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负责大楼进驻企业的供水、供电和电梯,以及提供治安保卫,环卫清扫、绿化管理等项服务。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乙方应积极协助,提供便利条件。

  二、乙方提出的供水、供电要求:

  1、用电类别: ; 用水容量:

  用电容量: ; 用 表直供:

  用甲方配电房 柜直供。

  2、 每月水费、排污费按黄石市规定工业用水、排污费的收费标准计取;

  电费按供电部门费用标准另分摊配电费及维修费0.15元/度;每月初3号抄表,7号收费。

  3、除突遇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停水、停电外,凡因维(检)修等原因,甲方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作准备。

  4、 乙方要严格按申报的电容量用电,若一经发现超负荷用电,除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外,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 凡由甲方配电、供水的直供户,不得向楼外邻近的用户提供水、电,也不得在内部擅自接用水、电,如若超负荷造成的配电设备损坏,或因其他原因影响他人生产或造成下水道堵塞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修复。

  三、计量办法:

  1、乙方专线始端应配置电度表,每月按表计费,并分摊部分公用电费用;

  如中小企业合用一个电表、水表时,则按电表、水表的实用数进行各户分摊,分摊比例按各户使用情况,水管直径等情况议定。

  2、根据x市供电局有关规定,实行基本电价 元/KVA.月,基本水价以自来水公司规定底价,作为该户的起动价。

  3、乙方接到甲方《缴费通知》后,如对耗电量费用有疑问时,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咨询、核对,逾期被视为认可。

  4、甲方向乙方发出《缴费通知》(含本协议第七条规定的收费项目和租房合同所规定的项目)后三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应缴纳费用,如电话催促仍逾期不交者,按日加收滞纳金0.05%,每月20日前仍不结清欠款的,则停止水、电供给。

  四、物件设施管理:

  1、甲方有偿提供给乙方的物件、设备、设施(如门窗、配电柜、厕所、空调、电梯)应完好无损。

  2、乙方要加强员工管理教育,爱护公物和公共设施,自觉遵守卫生条例,不乱扔废弃物,不乱堆垃圾,不乱停放车辆,违法乱纪者将处以5?50元罚款。

  3、甲、乙双方都要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甲方负责门卫治安,乙方负责内部保安工作。甲、乙双方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五、电梯使用管理:

  1、甲方提供正常运行客货梯,其维修、大修、保养费用和电费,由乙方或使用电梯单位共同承担。

  2、原则上由甲方指派专业人员操作电梯,也可由乙方指派专人持证上岗操作电梯,并且负责保养电梯、打扫电梯内卫生。

  3、若电梯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物业管理部门派专业人员检修,其维(检)修费或更换零件费等开支,由乙方支付。

  4、电梯为客货两用,不能超重,严格按照电梯使用的有关制度进行管理。

  六、收费项目及金额:

  1、电梯使用费:0.1元/平方米?月,使用电费由企业共同承担。

  2、物业管理费用:3元/平方米?月(含市政设施、公用维修、环卫、公共卫生、绿化及治安等费用)。

  七、其他:

  1、本协议系甲、乙双方所签孵化场地租赁合同之附件,与该合同具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日期:

市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22

  委托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第一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市)县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甲方应当要求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根据业主公约履行本合同中相应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并遵守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_________.

  第六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七条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_________.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___.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_________.

  第十三条 根据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它委托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不超过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经常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这些反馈给乙方;协调业主、使用人、乙方之间的关系;

  2、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及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采取措施督促业主、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方案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和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6、审批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使用预算,并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审查乙方提供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书面报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9、与乙方办理物业管理验收手续时,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

  (2)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及完成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12、负责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筹集,督促业主缴纳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3、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4、_________.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按养护计划和操作规程,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或险情及时排除;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并于每年_________月,以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出这些计划和报告。

  8、每_________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收支帐目和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9、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相邻业主协商同意并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11、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的变更情况;

  12、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3、_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质量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

  5、绿化;

  6、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7、公共秩序维护与协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急修、小修;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

  上述1~8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不低于物业管理服务的行业指导标准,具体见附件二。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具体是_________;

  3、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每_________[月]/[季]/[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_________.

  4、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的调整[由甲方召开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后,乙方据此向物价主管部门申报并获核定的标准进行调整]/[甲方召开业主大会决定标准,甲乙双方协商调整].

  5、空置、空关房屋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分别由_________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

  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8、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按_________[该幢]/[该物业]住户实际用量共同分摊;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服务费的千分之_________交纳滞纳金;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定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露天车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车库: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四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本物业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日常养护费用,由乙方在收取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列支,其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中列支。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耗,应设独立计量表核算,据实际用量合理分摊计收费用。

  第二十六条 经甲方同意,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将本物业当年度需用维修专项资金移交给乙方代管的,乙方应当定期接受甲方的检查与监督。

  第二十七条 乙方发生变换时,代管的维修专项资金帐目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应当办理帐户转移手续。帐户转移手续应当自双方签字盖章起十日内送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甲方备案。

  第二十八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乙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业主、使用人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业主、使用人自行办理;

  _________.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______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_________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按_________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 甲方违反协议,未能让业主按其拥有房屋建筑面积按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和时间交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业主催促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_________交纳违约金或_________.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对超过部分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四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乙双方向开发建设单位索赔。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六条 因违约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如有异议,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八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诉。

  第四十五条 甲乙双方应将本物业的《业主公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业主转让物业时,应当将《业主公约》与本合同作为转让合同的附件,并告之受让人关于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等费用的交纳情况。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23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物业概况

  物业类型:办公楼,位置:。净用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m2。竣工日期xx年xx月xx日,交付使用日期xx年xx月xx日。其他。

  二、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参照级物业服务标准(20__年,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印发),乙方负责该办公楼及相关院落、车场等的服务管理。

  (一)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服务管理。共用部位,如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卫生间等上下左右前后等。配套设施设备,如自来水供水系统、污水管,配电设备、照明灯具,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等。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服务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如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绿化、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

  (二)卫生保洁服务管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无蛛网浮尘。定期消毒,四害消杀工作到位。共用部位无乱涂、乱贴、乱画、乱堆放现象。下水管道通畅。垃圾清运及时。院内环境整洁。

  (三)安全防范服务管理。24小时专人值守,人员、车辆出入管理严格、适度,值班记录完备并保存至本合同解除或终止。院内车辆停放管理。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花草、树木等绿化植物修剪养护及时到位。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xx年,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四、物业服务费

  物业服务费采取包干制收费形式,最高标准(含税)是元/月。通常情况下,乙方每月上旬支取上个月的物业服务费。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以业主委员会身份,维护物业使用人(办公单位、部门)的合法权益,接受他们的合理建议、意见,及时向乙方及相关公共事业部门反映,协调解决问题并适时反馈。

  2、监督、检查、考核乙方履行本合同,依据对乙方违约考核情况,适度扣减乙方的物业服务费。

  3、积极协助、支持、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4、按照本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

  2、对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报告。

  3、注重服务的及时性、有效性,按照本合同约定满足物业使用人需求。

  4、定期征求物业使用人意见、建议,有效处理他们的投诉,并及时回访。

  六、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物业使用人较大经济损失,或物业使用人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12345热线投诉次/月及以上的(含上述合计),甲方可适量扣减乙方的物业服务费。

  七、其他事项

  1、甲方无需为乙方支付所谓的“开办费”和材料、用具等费用。

  2、甲方为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

  3、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或变更。一方打算解除本合同时,一般应至少提前天告知另一方。根据城市开发建设要求,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时,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

  4、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东营仲裁委员会仲裁。

  5、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附:移交资料清单(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图等资料及房屋管线布线图;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相关专业部门验收资料;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清单;供水、供暖的试压报告;实测面积报告;物业服务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日期:

市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24

  第一条 当事人

  委托方

  名称: 业主大会

  服务方

  名称: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

  物业名称:

  物业用途:

  座落:

  四至: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服务内容

  3.1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

  3.2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

  3.3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3,4 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

  3,5 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3.6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3.7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

  3.8 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3.9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3.10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3.11其他委托事项 。

  第四条 服务质量

  服务质量按以下执行:

  第五条 服务费用

  5.1 物业服务费由服务方按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5.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按照服务方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年保险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服务方收费时,应将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公示。

  第六条 服务支出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第七条 停车费用

  停车费用由服务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车位(租用): 其中,物业管理服务费为:

  车库车位(已出售):

  第八条 其他费用

  服务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服务方制定的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九条 委托方权利义务

  9.1审定服务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9.2 检查监督服务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9.3 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

  9.4 委托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服务方移交或组织移交以下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和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资料;

  (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它资料。

  第十条 管理用房

  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服务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 。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

  (1)服务方无偿使用;

  第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

  委托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1在业主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行使基于本合同拥有的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必须由业主大会决议的除外)

  2监督和协助服务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3组织物业的交接验收;

  4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5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如实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第十二条 服务方权利义务

  1根据委托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有权要求委托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服务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 等措施;

  5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6每年度向委托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7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委托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委托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

  第十三条 合同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

  本合同期满,委托方决定不委托服务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服务方;服务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委托方。

  本合同期满,委托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服务方的意见通知服务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服务方应当应委托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继续为委托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委托方业主(或交费义务人)也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因委托方违约导致服务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服务方有权要求委托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服务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服务方经济损失的,委托方应给予服务方经济赔偿。

  服务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委托方有权要求服务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委托方经业主大会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有权解除合同。造成委托方经济损失的,服务方应给予委托方经济赔偿。

  服务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委托方有权要求服务方清退;造成委托方经济损失的,服务方应给予委托方经济赔偿。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服务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万分之 加收违约金。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服务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委托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但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服务方可以直接按照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十七条 其他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根据委托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 起生效。

  委托方签章 服务方签章

  代表人:(业主委员会)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2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制定本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做出约定。

  第二条 本管理规约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三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管理规约一致。

  第二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四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房购销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拥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拥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拥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三章 物业的使用

  第五条 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六条 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七条 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服务公司。

  第八条 业主需要装修房屋时,应提前告知物业服务公司,并与其签订《威信天瑞祥合园小区装修管理协议》。业主应遵照装修管理的规定从事装修行为。遵守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应违反所签订的《装修管理协议》。

  第九条 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定为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3:30—18:OO。其他时间(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得施工。

  第十条 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第十二条 业主在安装空调系统时.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 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行驶和停车规则。

  第十四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

  2、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旋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3、违章搭建、私设摊点;

  4、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5、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发出超标噪音;

  6、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

  7、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六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动物不得违反政府有关规定.并应遵守天瑞祥合园《宠物伺养管理规定》,并书面告知物业管理公司。

  第四章 物业的维修养护

  第十七条 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相关业主阻碍维修养护造成物业损坏及其它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无法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管理 公司可在第三方(如所在地居委会或派出所或相邻业主)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事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业主并 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一条 专有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二十三条 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按房屋总款的2%交纳.专项维修基金交纳、使用和续筹办法根据 政府主管部门的文件执行。

  第五章 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四条 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授予物业管理公司以下权利:

  1、根据本管理规约配合建设单位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以批评、规劝、公示、法律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管理规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3、为满足七彩俊园1栋·七彩之门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生活和办公环境,维护楼道公共部分外观统一和美观,公共部分禁止随意乱贴、安装 相关公司铭牌,若有要安装公司铭牌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必须遵守物业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到物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物业服务中心统一材料、规格型号、摆放位置.安装费用和材料费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二十五条 物业公司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用于张贴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应告知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通知、公告。 第二十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采取包干制方式。业主应按照《威信“天瑞祥合园”小区物业服务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管理规约关于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约定。妨碍物业正常使用造成物业损坏及其它损失的.其他 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依据本管理规约要求违约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进行赔偿。

  第二十八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管理规约关于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导致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受损的。违约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赔偿 其他业主或物业公司所受到的损失。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管理规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本管理规约所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单个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多个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 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三十条 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提前书面通知物业管理公司,并要求物业继受人签署本管理规约或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承诺遵守本管 理规约。

  第三十一条 本管理规约一式两份。由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各执一份。

  第三十二条 本管理规约自首位物业买受人承诺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大会制定的《业主公约》生效之日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26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市)县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甲方应当要求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根据业主公约履行本合同中相应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并遵守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_________。

  第六条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七条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_________。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___。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_________。

  第十三条根据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其它委托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不超过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经常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这些反馈给乙方;协调业主、使用人、乙方之间的关系;

  2、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及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采取措施督促业主、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方案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和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6、审批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使用预算,并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审查乙方提供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书面报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9、与乙方办理物业管理验收手续时,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

  (2)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及完成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12、负责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筹集,督促业主缴纳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3、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4、_________。

  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按养护计划和操作规程,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或险情及时排除;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并于每年_________月,以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出这些计划和报告。

  8、每_________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收支帐目和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9、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相邻业主协商同意并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11、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的变更情况;

  12、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3、_________。

  第五章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质量

  第二十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

  5、绿化;

  6、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7、公共秩序维护与协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急修、小修;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

  上述1~8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不低于物业管理服务的行业指导标准,具体见附件二。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具体是_________;

  3、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每_________[月]/[季]/[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_________。

  4、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的调整[由甲方召开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后,乙方据此向物价主管部门申报并获核定的标准进行调整]/[甲方召开业主大会决定标准,甲乙双方协商调整]。

  5、空置、空关房屋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分别由_________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

  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8、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按_________[该幢]/[该物业]住户实际用量共同分摊;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服务费的千分之_________交纳滞纳金;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定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露天车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车库: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四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本物业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日常养护费用,由乙方在收取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列支,其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中列支。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耗,应设独立计量表核算,据实际用量合理分摊计收费用。

  第二十六条经甲方同意,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将本物业当年度需用维修专项资金移交给乙方代管的,乙方应当定期接受甲方的检查与监督。

  第二十七条乙方发生变换时,代管的维修专项资金帐目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应当办理帐户转移手续。帐户转移手续应当自双方签字盖章起十日内送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甲方备案。

  第二十八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乙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业主、使用人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业主、使用人自行办理;

  _________。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______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_________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按_________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甲方违反协议,未能让业主按其拥有房屋建筑面积按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和时间交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业主催促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_________交纳违约金或_________。

  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对超过部分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四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乙双方向开发建设单位索赔。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六条因违约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如有异议,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八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诉。

  第四十五条甲乙双方应将本物业的《业主公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业主转让物业时,应当将《业主公约》与本合同作为转让合同的附件,并告之受让人关于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等费用的交纳情况。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2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业主大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选聘(或续聘)乙方为______(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用途: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 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电梯、水泵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其他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按以下第___项执行:

  1.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20__]950号)规定的标准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20__]950号)规定的标准二,即经济适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旧房改造回迁房管理服务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要求,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 (适用于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费用执行政府指导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____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

  (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____;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如政府发布的指导价有调整,上述价格随之调整。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按照乙方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年保险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乙方收费时,应将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公示。

  第十七条 (适用于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____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

  (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加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____;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其它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适用于包干制)物业服务费如需调整,由双方协商确定。

  4.(适用于酬金制)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提取____%作为乙方的酬金。

  5.(适用于酬金制)物业服务费如有节余,则转入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总额中;如物业服务费不足使用,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告知物业服务费不足的数额、原因和建议的补足方案,甲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对乙方提交的方案进行审查和作出决定。

  6.(适用于酬金制)双方约定聘请/不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专业机构由双方协商选定/(甲方选定、乙方选定)。

  第十八条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第十九条 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

  2.车库车位(租用):________;其中,物业管理服务费为:________

  车库车位(已出售):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乙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五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3.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

  4.(适用于酬金制)审查乙方提出的财务预算和决算;

  5.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或组织移交以下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和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资料;

  (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它资料。

  6.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

  (1)乙方无偿使用;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督促其交纳。

  8.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10.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甲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1.在业主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行使基于本合同拥有的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必须由业主大会决议的除外)

  2.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3.组织物业的交接验收;

  4.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5.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如实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有权要求甲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________等措施;

  5.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6.每年度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7.(适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当甲方或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应及时答复。

  8.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四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七章 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继续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甲方业主(或交费义务人)也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二十八条 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甲方经业主大会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有权解除合同。

  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万分之____加收违约金。

  第三十三条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四条 乙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____‰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五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 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方式解决。

  1.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但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______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主委员会)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市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28

  合同编号:

  甲方(全体业主):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xx年x 月

  说 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供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约时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称物业服务,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并由业主支付费用的活动。

  3.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 双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时应认真核对合同内容,合同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全体业主):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国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营业执照注册号: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 。

  类型: 【住宅】【办公】【商业】【 】 。

  坐落位置: 区(县) 路(街) 。

  规划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

  第三条 物业服务用房主要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客服接待、项目档案资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员值班备勤、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

  物业服务用房地上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层 单元 号;

  地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层 单元 号;

  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 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层 单元 号。

  (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双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内容)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标准及有关约定

  第四条 乙方指定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当于 7日内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业主共同决定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的,乙方应当于60日内更换。

  第五条 物业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六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二;

  3.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三;

  4.负责共有绿地、景观的养护和管理;

  5.负责清洁卫生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和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其他服务事项:

  第七条 乙方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提供物业服务:

  1.《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技术标准(试行)》中的 级物业服务技术标准,详见附件五;

  2.按照《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技术标准(试行)》,约定具体的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五。

  第八条 乙方对甲方物业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甲、乙双方应签订特约服务协议,服务事项、标准及费用由双方在协议中约定。

  第九条 物业装饰装修前,甲、乙双方签订书面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乙方应当告知甲方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将装饰装修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在甲方所在楼内公示。

  第十条 甲方转让或出租其物业时,应将本合同、管理规约以及有关费用交纳情况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者承租人,并自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买卖或者出租情况告知乙方。转让物业前,应当与乙方结清相关费用。

  第三章 物业服务收费

  第十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第十二条 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别墅】: 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

  【会所】: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11) 。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者减少服务内容。

  第十三条 酬金制

  1.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别墅】: 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

  【会所】: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

  2.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 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 %的比例提取。

  3.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第十四条 乙方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乙方应当于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本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收支预算。业主共同决定或者业主委员会要求对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五条 甲方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按照前款第十一条或第十二条规定的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四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2.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3.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和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 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及物业共用部分的经营收益和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6.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分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7.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8.按照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

  9.乙方根据合同和有关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应给予必要配合;

  10.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2.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提供物业服务;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不得将业主个人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其他用途;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 对甲方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阻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等方式督促甲方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 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分或擅自改变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的,应当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7. 可以将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8. 乙方实施锅炉、电梯、电气、制冷以及有限空间、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委托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

  9.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五章 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决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1个月内回复甲方。

  第二十条 本合同终止后尚未有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的,乙方应当继续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6个月,在此期间的物业服务费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交纳。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交接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以及移交相关档案资料等。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约定,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应按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标准的,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缴纳。

  第二十五条 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擅自停止物业服务的, 应当按照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应当按照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七条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乙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自身的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4. 。

  第七章 争议解决

  第二十九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者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 份,甲方、乙方、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29

  甲方(业主大会):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制定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甲方(业主大会)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物业名称)实施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四至:东至:______ 南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____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8.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项目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预算和计划。

  11.装修管理。

  12.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和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确定的原则,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按约定的标准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额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 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采取____________方式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 业主应于___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

市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30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平顶山市安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平顶山市绢纺厂家属区卫生保洁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一、总则: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及物业企业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座落位置:平顶山市体育路中兴路中段,居住人口1700户左右。

  二、委托管理服务的内容及标准:

  1、按幢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一次。

  2、住宅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1次;楼道每日清扫1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洗一次;共同部位玻璃每季清洁1次;及时清除小区内主要道路积水、积雪。

  3、区内公共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季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三、委托管理形式

  委托管理形式为全权委托,统一管理服务,独立经营。

  四、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财政拨款,转账支票,支付金额:

  五、委托管理期限

  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市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31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提供营业执照、质量证书、墙体广告样稿。

  1、甲方必须承认每条广告位置的不确定性(大体区域确定),并且有被别人破坏的可能,验收以后乙方不负责保护。

  2、乙方按照甲方的样稿制作墙体广告,在制作过程中乙方向甲方提供照片和方位记录,可供甲方验收,如有发现字样和质量问题,应及时提出,尽快纠正。

  3、广告完工后,甲方必须在____日内验收完毕,若不按时验收则视为验收。

  4、广告的.规格:单条为(_________米215;_________米_________平方米),总条数为_________条,总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为_________元,总计金额为_________元。

  5、本合同签定当日甲方付给乙方总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工程完成________%时甲方付给乙方总金额的______%,即_________元;全部完工后甲方付给乙方全部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

  6、广告制作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如遇自然灾害、恶劣天气,工期可推延。

  7、合同签订当日起有效,如有一方违约可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32

  第1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_x业主委员会

  代表人:业主委员会主任_x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x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物权法》、《_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伴海山庄物业服务事项达成共识并订立本合同。

  第2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第3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4条本物业小区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5条本物业小区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第6条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7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及设施、配电房等。

  第8条公共绿地、公共场所内的花木、公共场所内的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庭院内的绿地、花木可以应业主要求给予适当管理。

  第9条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场地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第10条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小区公共秩序。

  第11条进一步完善物业档案管理。

  第12条按照《维修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规定做好小区维修基金利息及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13条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可以委托乙方实施,但委托方要承担一切费用。

  第14条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15条委托管理期限为二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16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监督业主、使用人遵守《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财务预算及决算;

  6.查阅本小区物业档案资料(与物业公司内部管理有关的资料除外);

  7.向业主筹集或续筹维修资金,审定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

  8.监督公共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及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

  (二)甲方义务

  1.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

  2.保证业主、使用人遵守、执行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遵守《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小区物业管理制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4.当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交;

  5.协助乙方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工作。

  第17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

  2.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编制维修基金使用计划及预决算报告;

  3.编制共用设施设备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5.负责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6.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伴海山庄管理规约》的行为;

  7.有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的权力;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8.当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9.依法向业主、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二)乙方的义务

  1.履行本物业服务合同并依法经营;

  2.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3.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4.对本物业的公共配套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定时向业主公布维修基金及其利息使用管理情况;

  6.向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

  7.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8.定期对房屋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和险情;

  9.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向甲方移交相关资料和设施设备。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

  第18条依据国家、山东省和日照市有关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共用设备管理

  1.小区园区、房屋幢号、户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指路牌和引导牌。

  2.物业管理人员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进一步完善房屋档案资料,包括按幢、户立档,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便于查阅。

  (二)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保持道路畅通。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

  (三)绿化及养护管理

  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四)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箱等保洁设施。

  2.道路、公共绿地、公用场地,保持清洁。

  3.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4.公共场所发现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及时制止或处理。

  5.发现小区内有乱搭乱建的现象及时劝阻。

  (五)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严禁脱岗。

  2.值班人员统一着装,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责任到人,相片公示,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3.进一步完善小区内的监控工作,监控设备完好,监控画面尽量保持清晰;无特殊情况监控资料7天有效。设施设备的完善、改造或更新,需要动用维修基金的按照以上相关条款执行。

  (六)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七)公共文体娱乐场所原则上仅对小区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开放。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19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一)依照日照市物价局的批复,住宅房屋,乙方按业主房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70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二)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20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费用,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21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甲方义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

  第22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标准管理物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23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第24条乙方不按规定和甲方审定的计划使用维修基金,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权制止。

  第八章附则

  第25条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应就续签合同事宜进行协商。

  第26条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但是补充协议须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并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7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8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报请物业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时双方同意:

  (一)由日照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9条其他约定:

  1.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2.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或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业主、使用人人身伤害、死亡和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代表人: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业类型:(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和公共环境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及清洁卫生。

  5.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6.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7.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8.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9.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物业服务合同范本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第五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六条 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 项执行: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 项执行: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 元,由甲方负责在 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 元,按下列第 项执行: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

  第七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市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33

  甲方(物业服务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物业基本状况

  (一)本物业名称:_________

  (二)物业的基本情况:

  1、类型:_____________办公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

  3、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规划平面图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构成明细分别见附件一、二。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乙方授权,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修缮,对物业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物业项目实施综合维护、服务与管理,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乙方检查监督;

  2、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用户服务手册》并以书面或在客户服务中心张贴的形式告知乙方;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不得将乙方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其他用途;

  4、对乙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阻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等方式督促乙方纠正;

  5、可将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甲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甲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6、与乙方订立《房屋装修管理协议》,并按照《房屋装修管理协议》和《房屋装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乙方的装修活动进行服务和管理;

  7、接受乙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乙方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甲方:

  乙方:

市区物业服务合同 篇3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确保消防报警系统正常运行,经协商就甲方有关消防设施的维护、

  保养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委托乙方维护保养,维保期自 20__ 年 5 月 1日至 20__ 年 4 月 30 日止。

  二、甲方应提供消防系统的档案资料(工程竣工图、验收报告、检测报告、编码表等),并保证移交乙方维保的消防报警系统运转正常,以便乙方开展日后的维保服务。

  三、维保期间乙方应确保甲方的消防报警系统能正常运行,全部设备均能达到消防使用范围的要求。

  四、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甲方应在乙方服务过程中提供尽可能的帮助;乙方应主动了解、熟悉该消防报警系统的运行情况。

  五、乙方的服务承诺:

  1、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的24小时内派人修复(如遇特殊情况,说明原因后可适当调整);

  2、每月一次上门服务,包括巡检、回访、维护及操作讲解,使消防设施管理责任人熟悉本系统的基本操作规范和一般自检技术;

  3、免费进行烟感测试;

  4、免费更换打印纸、色带;

  5、免费进行点位移位(仅限10个点位以下,增加材料另计);

  六、乙方的优惠服务:

  1、探头清洗收费标准为50元/只;

  2、涉及设备、材料更换的按成本价收取,免收人工费。

  七、根据甲方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现状,双方约定维护保养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贰万 元/年,付款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签订协议后一次付清 。

  八、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不能擅自拆、装、移该系统的每一个部位,如要变动则应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处理。

  2、维护保养期内乙方不承担因人为破坏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维修费用及更换材料设备的费用。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维保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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