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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业服务协议(精选35篇)

时间:2024-09-04 合同范文 我要投稿

北京市物业服务协议(精选35篇)

北京市物业服务协议 篇1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业主委员会][业主] 稿子汇,范文学习文库

  委托方登记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文汇,办公文档之家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稿子汇 www.gaozihui.com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稿子汇,范文学习文库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文汇,办公文档之家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类型:[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二(以实际验收清单为准)。

  第二部分物业服务内容

  第二条物业交接

  1.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查验、交接前后的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交接时间应当确定具体时点,时点前责任由原物业服务企业承担,时点后责任由乙方承担。

  2.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约定时点将物业区域内的档案资料(见附件六)、物业服务用房及属于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区域移交给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逐项查验接收,并由三方签字确认。

  3.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对查验结果存在争议的,应当在查验记录中载明,并明确解决办法。

  第三条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公共绿地、景观的养护。

  5.清洁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自行车)停放进行管理。

  7.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服务。

  11.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3.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14.其他服务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物业服务标准

  第四条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五)提供服务。

  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试行)》中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四部分物业服务期限

  第五条物业服务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第七条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业: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3.乙方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公共服务收支情况。

  第八条酬金制

  1.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业: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资金为交纳的业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办公费用;

  (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每半年][每年]______,计____________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每季][每半年][每年]______,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5.乙方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季][半年]______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同时,双方按照约定每年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甲乙共同承担]____________。

  第九条业主应当按[季度][半年]______交纳物业服务费,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为____________。

  物业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开发建设单位的自有物业,乙方应当按前款规定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物业服务费。

  第十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除约定收取装饰装修服务费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管理费、门卡工本费、开工证费、管线图费等与装饰装修有关的费用。

  如收取装饰装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日内将押金全额退还。

  第十一条停车服务费按露天停车场车位______元/个/月、地下停车库、停车楼车位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收取。

  乙方应当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对业主自有物业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以参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三条物业区域内,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六部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四条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于广告、房屋租赁、会所经营、商业促销等活动,应当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每半年向甲方公布收益情况,接受甲方监督。

  第十五条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得收益归业主所有,可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使用:

  1.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分摊到户;

  2.抵减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分摊到户;

  3.业主大会表决。

  第七部分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

  2.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3.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4.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5.有权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6.在乙方办理入住______日前,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______平方米,位置为____________。

  7.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8.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9.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

  10.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与特约服务费;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督促其交纳。

  11.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2.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7.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与甲方协商解决。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八部分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在服务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服务期限届满前,甲方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1个月内回复甲方。

  双方同意续签,应当在服务期限届满前______日内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条服务期限届满前3个月,甲方未将续聘或解聘意见通知乙方的,视为甲方同意续聘,服务期限自动延续年。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终止后,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本物业前,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当暂时继续提供物业服务,一般不超过3个月;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本合同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九部分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业主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当按照[逾期每日万分之五]______的标准承担相应的滞纳金。

  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擅自撤出的,应当按照[剩余期限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区域的,应当按照[延迟撤出期间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除本合同第八部分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本物业的具体情况和服务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对违约责任进行详细约定。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八条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自身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十部分争议解决

  第三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____________申请仲裁。

  第十一部分附则

  第三十一条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执法活动和救援等公共事务,各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

  第三十二条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规约》的内容相抵触。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__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签章后生效,效力同时及于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

  第三十五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北京市物业服务协议 篇2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业主委员会][业主]

  委托方登记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类型:[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 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 ________平方米。

  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二(以实际验收清单为准)

  第二部分 物业服务内容

  第二条 物业交接

  1.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查验、交接前后的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交接时间应当确定具体时点,时点前责任由原物业服务企业承担,时点后责任由乙方承担。

  2.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约定时点将物业区域内的档案资料(见附件六)物业服务用房及属于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区域移交给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逐项查验接收,并由三方签字确认。

  3.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对查验结果存在争议的,应当在查验记录中载明,并明确解决办法。

  第三条 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公共绿地、景观的养护。

  5.清洁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自行车)停放进行管理。

  7.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负责编制物

  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服务。

  11.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3.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14.其他服务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 物业服务标准

  第四条 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五)提供服务。

  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试行)》中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四部分 物业服务期限

  第五条 物业服务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 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第七条 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业: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3.乙方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公共服务收支情况。

  第八条 酬金制

  1.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业: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资金为交纳的业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办公费用;

  (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 [每半年] [每年]______,计____________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每季] [每半年] [每年]______,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5.乙方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季] [半年] ______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同时,双方按照约定每年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甲乙共同承担]____________.

  第九条 业主应当按[季度] [半年]______交纳物业服务费,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为____________.

  物业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开发建设单位的自有物业,乙方应当按前款规定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物业服务费。

  第十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除约定收取装饰装修服务费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管理费、门卡工本费、开工证费、管线图费等与装饰装修有关的费用。

  如收取装饰装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7日内将押金全额退

  还。

  第十一条 停车服务费按露天停车场车位______元/个/月、地下停车库、停车楼车位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收取。

  乙方应当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对业主自有物业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以参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三条 物业区域内,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六部分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四条 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于广告、房屋租赁、会所经营、商业促销等活动,应当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每半年向甲方公布收益情况,接受甲方监督。

  第十五条 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得收益归业主所有,可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使用:

  1.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分摊到户;

  2.抵减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分摊到户;

  3.业主大会表决。

  第七部分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

  2.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3.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4.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5.有权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6.在乙方办理入住______日前,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______平方米,位置为____________.

  7.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8.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9.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

  10.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与特约服务费;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督促其交纳。

  11.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2. 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7.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与甲方协商解决。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八部分 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在服务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 服务期限届满前,甲方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1个月内回复甲方。

  双方同意续签,应当在服务期限届满前______日内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条 服务期限届满前3个月,甲方未将续聘或解聘意见通知乙方的,视为甲方同意续聘,服务期限自动延续1年。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后,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本物业前,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当暂时继续提供物业服务,一般不超过3个月;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本合同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九部分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业主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当按照[逾期每日万分之五] ______的标准承担相应的滞纳金

  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擅自撤出的,应当按照[剩余期限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区域的,应当按照[延迟撤出期间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除本合同第八部分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本物业的具体情况和服务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对违约责任进行详细约定。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八条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自身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十部分 争议解决

  第三十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或____________申请仲裁。

  第十一部分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执法活动和救援等公共事务,各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

  第三十二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规约》的内容相抵触。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__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签章后生效,效力同时及于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

  第三十五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

北京市物业服务协议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 路_______弄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总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 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 路 号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 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 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 宅:

  高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 元/月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第八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北京市物业服务协议 篇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条例》,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物业管理合同座落位置:____市____区____路(街道)____号: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商户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商户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层、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公共部位环境卫生的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委托管理费用及保证金:

  1. 管理费用标准:

  2. 保洁费:________

  3. 保安费:________

  4. 房屋设备运行费:________

  5. 维修养护费:________

  第十四条 商户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商户物业使用人违反《卖场管理规定》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

  第四章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享有对对该场地实施统一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的权利,对管理范围的场地、设备、设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经营秩序及各项经营活动等事务全权实施日常管理,维护商场的正常运行。

  2. 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商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3. 乙方享有依法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经营行为保证金、公共能源及相关费用等权利。甲方不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每逾期一天3‰的滞纳金,逾期20天不缴纳的,乙方不再有义务提供各种管理服务,对所欠费用可采取催缴措施,直至诉送法律。

  4. 尊重甲方自主经营的权利,不干涉甲方正当的经营活动。

  5. 有权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制止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和经营管理协议之行为。

  6. 在不影响整体经营布局的情况下,可利用部分空地报请乙方同意从事场外促销活动。

  7. 依法行使政府职能部门委托的权利,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接受物业使用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8. 乙方可委托专业物业管理公司从事部分物业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依法享有经营范围内的依法自主经营权,服从乙方统一管理及整体的业态的统一规划、统一布局,自觉配合乙方组织的促销活动,维护商场的整体形象。

  2. 自觉遵守商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办法和规定,按时足额向乙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及各种相关费用。

  3. 严格遵守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执证经营,依法纳税、交缴工商行政管理费。

  4. 积极参加乙方组织的消防演练和培训,确保经营区域的消防安全,并承担相应的消防责任。

  5. 对经营销售的商品自觉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销售商品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6. 对店铺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商场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损失、损害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 自觉配合乙方做好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工作。

  第二十条各项费用标准及交纳办法

  1、装修保证金

  甲方如需要对店铺进行装修,必须按商场《装修管理规定》执行,缴纳装修保证金,装修需经乙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给乙方。

  2、物管费

  按 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收取)每月度支付一次,提前 日收取。

  3、自用水、电费按乙方自挂表抄数收取独立上缴;公共能源费按实际发生费用根据经营建筑面积比例据实分摊。实行月计交缴。

  4、市场推广费

  根据实际需要,由乙方制定推广、促销方案,乙方代收的推广费全部用于商场整体的营销推广。计 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收取)。

  5、空调使用费

  除甲方独立安装使用的情况外,由乙方根据空调使用当月总费用结合甲方场地面积大小,按比例收取。

  6、其他费用按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违约责任

  凡有违反有关规定,甲方须向乙方支付100元-1000违约金并承担全额赔偿责任。超过规定期限加收滞纳金(3‰/日),超过三天未交清款项的,乙方可以终止对甲方的物业服务项目。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自乙方使用期满完清有关手续退出商场当日为止。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四条附则

  《装修管理规定》、《卖场管理规定》、《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装修协议书》为本协议有效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簦章: 代表人签章: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北京市物业服务协议 篇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物业的基本情况

  一、 物业类型:商业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

  二、 甲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商户和本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商户和物业使用人均应遵守本协议并承担相应责任,履行相应义务。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 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二、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电梯、消防系统、供电线路、智能化系统、监控系统、绿地、道路、给排水系统、供热系统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 环境卫生的管理服务,公共环境、共用部位的清洁、生活垃圾清运、化粪池清掏。

  四、 绿化管理,公共绿地、园林小品的管理和养护。

  五、 公共秩序的维护和管理,协助公安部门进行安全监视和巡视,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建立消防责任制,维护消防设备和设施,车辆存放有序,交通基本通畅,依据车辆专项合同实施管理。

  六、 物业装饰装修施工监督管理,依据国家相关部门及甲方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执行至 年 月 日终止。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 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

  3.

  4.

  5.

  6.

  7.

  8.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

  2.

  3.

  4. 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承租物业的各项权利。 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遵守本物业的管理制度及管理公约中规定的内容,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管理; 乙方在进场前需甲方申请办理入住手续,签订相关协议,填写员工登记表并办理出入证,同时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 如乙方要在经营场所悬挂广告牌,需向甲方提出申请,并不得侵犯其他人权利,乙方应确定广告的张贴位置及内容,经物业管理公司批准后到当地“工商局广告科”备案方可悬挂广告牌。

  6. 乙方张贴的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清晰、明白,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用户和消费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广告管理条例》;如乙方张贴广告导致其他第三方权利受损,则甲方有权根据第三方的投诉要求乙方撤销该广告。

  7. 乙方若要组织促销宣传活动,需提前告知甲方,如需占用场地或张贴宣传广告的需向甲方提出申请。活动期间客户应保持良好的秩序,活动完毕应立即恢复原状;

  8.

  9. 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到物业内其他商铺进行推销; 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手册并书面告知乙方; 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制止违反本物业管理制度及物业管理公约的行为; 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 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 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10. 乙方装饰装修房屋时,需遵守相关管理规定,签订《装修承诺书》,按甲方要求办理装修手续后方可开工;

  11. 乙方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12. 乙方排烟设备需根据于甲方的协商并满足乙方的需求进行设置,不得对楼内其他客户产生影响,如因乙方未按要求操作导致其他客户投诉,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

  13. 乙方经营项目若为餐饮,必须定期清理自行使用的烟道、隔油池,一般为三个月。若出现长时间未进行清理现象,甲方有权利代为清理,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14. 乙方每日所产出的干、湿垃圾由乙方自行处理;

  15.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噪音不得对楼内其他商户产生影响,若出现投诉,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16. 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及物业管理公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17. 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一、 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二、 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北京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天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按建筑面积),

  三、 乙方缴纳费用时间:首次付费以物业出租房开具的《入住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内向甲方支付半年物业管理费,之后各期费用每半年收取一次,于每一缴费周期的首30日前全额缴纳;

  四、 如遇新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出台,可根据新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予以调整;

  五、 乙方退租物业时,需缴清所有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六、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1.

  2.

  3. 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按照车位相关管理规定收取; 客户特约的有偿服务按照甲方所确定标准收取;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它有偿服务按照双方协商价格收取。

  七、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按3月收取,乙方于每月1至5日按当月计量表实际发生量将该费用交于甲方,(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

  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 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1‰交纳违约金(物业管理公司代专业管理部门代收代缴款项滞纳金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第七条 为维护公众、商户、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九条 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 (或委托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物业服务协议 篇6

  委托方: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的保洁、绿化、会议客服、工程维护等业务委托乙方实行管理服务,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第二条:委托服务管理事项

  保洁、绿化服务

  1、物业区域内的地面、墙面、门窗、公用卫生间等区域的卫生保洁。

  2、物业区域内的办公家具、办公电子设备、会议设备、健身设备、空调通风口、银行内设电梯等设备设施的卫生保洁。

  3、物业区域内部摆放的指示标牌、宣传牌、宣传栏等区域的卫生保洁。

  4、对物业区域内的绿化租摆和养护与管理。

  会议客户服务

  1、负责来访人员的身份登记、临时出入牌的发放;负责银行快递信件、报刊等的收发登记等工作。

  2、负责客户的引导、领导客户接待、茶水服务等服务。

  3、负责会议前的各种布置、摆放,提供会场茶水服务。协助甲方人员对会场灯光、电子设备的调试、安放等工作;会后收拾。

  4、负责来访人员的身份登记、临时出入牌的发放;负责银行快递信件、报刊等的收发登记等工作。

  5、负责客户的引导、领导客户接待、茶水服务等服务。

  6、负责会议前的各种布置、摆放,提供会场茶水服务。协助甲方人员对会场灯光、电子设备的调试、安放等工作;会后收拾整理工作。

  工程维护服务

  1、负责银行内部的设施的维护、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包括:共用的上下管道、落水管、电线、供电线路、公共照明、消防设施、安防设施,会议音控设备的日常维护等。

  第三条:管理服务费用

  一、本合同约定的各项管理服务费,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每年度支付总计人民币元(其构成见附件—报价表),每季度支付人民币元,每季度的首月15日之前付清本季度服务费用(以本合同约定金额为准)。甲方如增加服务需求,双方参照本合同相关约定价格另行协定费用。

  二、如政府发布的指导价有调整,经与甲方协商可适当调整。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使本合同“物业管理服务预算”中的费用(如社保基金、薪资、税费等)发生相应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核实后,当月开始按照变化后的数额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三、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含:客户服务会议辅材、卫生间用纸,垃圾外运、设备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空调维护等费用。

  第四条: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委托服务期限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日常服务享有监督权及检查权,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要求质量标准;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供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如甲方对乙方派驻服务人员的服务不满意,可责令乙方调换服务人员;乙方应无条件在5日内调换。

  3)甲方有对乙方服务提供便利的义务,以保证乙方工作的顺利进行;发现租摆的花卉、植物有枯萎、凋谢现象,应及时与乙方联系,乙方必须及时调换。

  4)甲方在租摆期间,可按自己需求增加或减少租摆花卉、植物,增加或减少时,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减清单双方签字确认,结算时由乙方提供结算明细单由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每月租金以实际租摆植物的规格、数量和时间计算,如果甲方当月无增减或减少租摆植物,则以本协议约定的租金合计付给乙方;如甲方有增加或减少租摆植物,则增加或减少租摆植物的租金在下一季度支付的租金中增加或减少。

  5)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6)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物料仓库,面积不超过_________平方米,但不提供住宿场所;

  7)甲方有权聘请其他服务商,对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之外有偿项目提供服务,乙方必须全力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推托、阻扰。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派驻甲方现场的负责人、业务上受甲、乙两方领导。

  2)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提供优质、高效的.各项服务,并严守安全作业规范。

  3)乙方负责在所有派驻服务人员上岗前2日,将派驻甲方服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及人员基本信息提交给甲方,经批准后方能上岗。

  4)乙方为派驻的服务人员提供上班时穿着的统一工作制服并承担费用,服装样式须统一。驻场服务人员应按甲方要求衣貌整洁,佩戴名牌,进入工作现场的出入证须由甲方配发,遵守甲方各项内部规章制度。

  5)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若乙方主管负责人不在作业现场,乙方临时负责人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并按约定的服务标准进行检查;

  6)乙方须派出一名主管负责人负责日常工作检查、加班调度及工作紧急情况的处理,并于每月2日和25日之前将上月的工作总结和下月的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

  7)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用工应签订劳动合同,且该劳动合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均合法存续,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甲方除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外,没用承担任何劳动合同项下的义务。乙方服务人员在为甲方服务期间产生的一切劳动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且乙方处理此等纠纷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8)乙方作业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和具有专业知识人员担任;乙方保证所有上岗的服务人员均经过岗前技能培训,包括职业道德、工作规范、服务态度等,工作期间注意言行举止,维护甲方良好的公司形象。

  9)乙方在作业中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按照规程操作,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影响他人工作。

  10)乙方为保证本合同约定的保洁质量,须根据不同材质,采用相适应的清洁原料和操作方法。乙方应采取相应措施保护甲方及相关人员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相关人员的财产、人身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11)乙方向甲方提供盆栽花卉植物种类、规格、单价及金额见附件(花卉植物租摆清单)。

  12)甲方承租乙方花卉、植物,由乙方安排专人进行养护管理,包括:剪枝、清洗植物叶面和花盆,每周护理1—2次。

  13)乙方应按季调换花卉、植物,并对每次调换的数量进行清点核对,并做好记录;并报甲方一份。

  14)乙方负责提供服务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材料、药剂和消耗品(但不包括:因维修、更换而需采购的零配件或易耗品),由乙方负责购买并承担费用;对于化学药剂等危险物品应尽到充分的保管义务和安全注意义务。

  15)协议履行期间,乙方享有收取协议约定服务费用的权利;

  16)本合同服务范围之外的收费服务项目,甲乙双方参照本合同的约定确定费用,乙方应遵照甲方提出的要求,及时提供服务。

  第六条: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1、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2、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解聘乙方的意见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继续服务的,是为合同自动延续。

  3、甲方在审核乙方管理期间未存在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发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继续聘用乙方,合同另行签订。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北京市物业服务协议 篇7

  甲方:

  乙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20xx年6月5日签订的《物业收费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甲方物业服务项目的变更,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对原协议内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 原协议需更改部分:物业服务项目中的绿化带管理、收费 标准中绿地保洁及养护费、xx社区绿化管理费。

  二、变更原协议条款:

  1.删除“第一条、物业服务项目”中“绿化带管理”。

  2.删除“第二条、服务收费标准”第2款“xx社区物管费”中“绿地保洁及养护费:3元/㎡/年”;删除第3款“xx社区管理费”中“xx社区绿化管理费:3元/㎡/年”。

  3.删除“第三条、合同金额”第2款“xx社区物管费“(6)绿地保洁及养护费:绿地:108934㎡3元/㎡/年=326802元/年”;删除第三条第3款“(2)xx社区绿化管理费:11590㎡3元/㎡/年=34770元/年”;删除第三条第4款所有内容。

  4.删除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中第5款“绿化”。

  5.删除“第八条、物业服务质量”第2款内容。

  三、双方已就甲方物业服务变更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且甲方就该部分物业管理费用已全部向乙方支付,该部分义务双方已履行完毕。双方同意该部分服务的终止。

  四、本补充协议是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协议变更的内容外,原协议的其他条款仍然适用,对双方有约束力。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物业服务协议 篇8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建设单位与业主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是指建设单位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责任,按合同的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3.本合同文本中的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划“×”,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当认真核对合同内容,合同一经签署,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

  【身份证】【护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______________ 。

  类型: 【住宅】【办公】【商业】【 】______________ 。

  坐落位置:______ 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 路(街)_____________________ 。

  规划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规划平面图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构成明细分别见附件一、二。

  第三条 物业服务用房主要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客服接待、项目档案资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员值班备勤、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______ 平方米,位于______ 【号楼】【幢】【座】______ 层______ 单元______ 号;地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 平方米,位于______ 【号楼】【幢】【座】______ 层______ 单元______ 号;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______ 平方米,位于

  ______ 【号楼】【幢】【座】______ 层______ 单元______ 号。

  (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双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内容)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标准及有关约定

  第四条 乙方指定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当于7日内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负责共有绿地、景观的养护和管理;

  5.负责清洁卫生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负责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和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其他服务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提供住宅的前期物业服务:

  1.《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的______级物业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五;

  2.选择《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不同等级的具体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五;

  非住宅的物业服务标准以及甲、乙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服务标准》范围以外的具体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六。

  第七条 经乙方委托的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评估测算,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费标准为:【住宅】______元/平方米月;【办公楼】:______元/平方米月;【商业物业】:______ 元/平方米月;【会所】:______ 元/平方米月;______物业:______ 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报告摘要详见附件七。

  第八条 交付房屋前,乙方应当向甲方发放该套房屋的“业主一卡通”。甲方入住前,甲、乙双方与____________银行签订前期物业服务费托收协议,甲方按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标准在“业主一卡通”内预存______个月(不超过12个月)的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 在完成物业共用部分交接前,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缴纳物业服务费:

  1.筹备组成立满3个月未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

  2.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未决定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且未确定物业管理方式的;

  3.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结束后,乙方向全体业主发出书面查验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开始查验的;

  4.物业共用部分经查验符合相关标准,乙方向全体业主发出书面交接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完成交接的。

  第十条 发生第九条约定情形之一的,自该情形出现之次日起,乙方可按前期物业服务费托收协议的约定,通过银行从“业主一卡通”中划转相应的物业服务费。但除非发生第九条约定的情形,否则任何一方均不得从该账户中划转任何款项。

  第十一条 乙方对甲方物业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特约服务协议,服务事项、标准及费用由双方在协议中约定。

  甲方或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按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甲方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十三条 物业装饰装修前,甲、乙双方签订书面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乙方应当告知甲方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将装饰装修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在甲方所在楼内公示。除约定收取【装修管理费】______元、【装修保证金】______元、【装修垃圾清运费】______元、【______】______元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收取装修保证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7日内将装修保证金全额退还甲方。

  第十四条 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甲方转让或出租其物业时,应当将本合同、临时管理规约以及有关费用缴纳情况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承租人,并自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买卖或出租情况告知乙方。甲方转让物业前,应当与乙方结清相关费用。

  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2.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3.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及物业共用部分的经营收益和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4.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分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5.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

  6.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

  7.对乙方根据合同和有关规章制度提供的管理服务给予必要配合;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可自行或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并承担物业服务责任;

  2.按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提供物业服务;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不得将业主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其他用途;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甲方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阻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等方式督促甲方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分或擅自改变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将业主所有的共用部分用于经营活动。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______7.乙方实施锅炉、电梯、电气、制冷以及有限空间、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委托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

  ______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四章 合同终止

  第十七条 业主大会成立并确定物业管理方式后,与乙方完成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的,自完成查验交接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交接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以及移交相关档案资料等,见附件八。

  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对物业服务质量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共同委托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就乙方的物业服务质量是否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服务标准进行评估;乙方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当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标准,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缴纳,同时乙方应当按______________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 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第3款的约定,擅自将甲方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应当按

  ______________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所遭受的直接损失的,乙方应当补足。

  第二十二条 甲方违反第十一条的约定,或在“业主一卡通”中预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物业服务费,经乙方书面催缴后甲方仍未续缴的,甲方应当按________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实施妨害物业服务行为的,应当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具体情况对违约责任进行补充,见附件九。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五条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自身的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六章 争议解决

  第二十七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按以下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 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______ 份,甲方、乙方______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一、规划平面图

  二、物业构成明细

  三、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四、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五、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

  六、其他服务事项和标准

  七、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报告摘要

  八、移交资料清单

  九、违约责任约定

  附件一:

  规划平面图

  附件二:

  物业构成明细

  附件三:

  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1.房屋承重结构;

  2.房屋主体结构;

  3.公共门厅;

  4.公共走廊;

  5.公共楼梯间;

  6.内天井;

  7.户外墙面;

  8.屋面;

  9.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

  11.____________;

  12.____________;

  13.____________;

  14.____________;

  15.____________。

  附件四: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电梯:

  垂直梯______ 部;

  扶梯______ 部。

  2.绿化率:______% ;

  楼间、集中绿地____________ 平方米;

  砖石铺装____________ 平方米。

  3.区域内市政:

  【道路】【楼间甬路】____________ 平方米;

  【室外上下水管道】____________ 米;

  【沟渠】____________ ;

  【蓄水池】____________ 个;

  【化粪池】____________ 个;

  【雨水井】____________ 个;

  变配电系统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高压双路供电电源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公共照明设施【路灯】 个;【草坪灯】 个;【 】 个;

  【物业管理区域的外围护拦及围墙】____________________;

  【高压水泵】【高压水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

  【污水泵】____________ 个;

  【中水及设备系统】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燃气调压站】_____________________ ;

  5.消防设施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 ;

  6.监控设施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 ;

  7.避雷设施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 ;

  8.空调设备:【中央空调系统】使用范围______________;

  9.电视共用天线____________ ;

  10.电脑网络线____________ ;

  11.电讯电话____________ ;

  12.车道;

  13.地上机动车停车场____________个车位______ 平方米;

  14.自行车库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15.垃圾中转站____________ 个;

  16.信报箱____________ 个;

  17.值班室____________平方米;

  18.物业服务用房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附件五:

  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

  附件六:

  其他服务事项和标准

  附件七:

  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报告摘要

  附件八:

  移交资料清单

  1.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资料;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件、附图;

  3.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消防验收等竣工验收资料;

  4.设施设备的出厂随机资料,安装、验收、使用、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等技术资料,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5.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6.业主名册;

  7.物业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

  附件九:

  违约责任约定

北京市物业服务协议 篇9

  责任

  (1)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甲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2)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尽到安全防范责任;

  (3)维护小区安全次序;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内容(1)限速、限重、禁鸣; (2)车辆进出管理; (3)停车泊位管理; (4)____________。

  责任(1)车辆行驶、停放有序; (2)保持小区安静; (3)维护交通安全; (4)____________。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履行宣传、告知政府有关装修管理规定的义务;

  为违章装修行为进行劝阻、制止;

  及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七、消防管理

  内容

  (1)消防器材管理;

  (2)易燃品管理;

  (3)消防宣传;

  (4)____________。

  责任

  (1)消防器材无缺少、失效;

  (2)消防通道畅道;

  (3)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积极组织灭火;

  (4)____________。

  八、公共绿化

  内容

  (1)修剪、浇灌、施肥、除虫等绿化养护;

  (2)清理公共绿地;

  (3)必要的补种;

  (4)____________。

  责任

  (1)及时养护,促使花草树木的正常生长;

  (2)保持公共绿地整洁;

  (3)绿化少虫害、无枯死;

  (4)____________。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

  外墙无破损,无乱涂乱画现象;

  户外无违章安装的防盗栅栏和空调;

  房屋场地无违章搭建;

  ____________。

  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无破损,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定期维护保养;

  专人维护保养;

  ____________。

  三、环境卫生

  环境整洁、无污染;

  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____________。

  四、绿化

  养护得当,定期修剪;

  美观协调;

  ____________。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道路畅通有序;

  车辆停放整齐;

  ____________。

  六、保安

  统一服装,持证上岗,文明值勤;

  物业管理区域内防止重大责任火灾、交通事故和刑事案件;

  ____________。

  七、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小修:及时修理,两天内完成,并建立登记、回访制度。

  急修:20分钟到现场,24小时处理,并建立登记、回访制度。

  业主报修及时率达90%以上,维修质量合格率达90%以上。

  八、____________。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修以上维修和更新的费用)

  一、乙方交费时间:;

  二、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

  多层公寓元/m2?月;

  别墅元/m2?月;

  小高层、高层元/m2?月;

  非住宅元/m2?月;

  三、乙方的空置房屋由乙方按物业管理费标准的70%向甲方缴纳;

  四、乙方出租物业时,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或承租方交纳,乙方负有连带责任;

  五、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六、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如:电梯、水泵、中央空调、公用车库、楼道灯等)运行能耗费用,按物价部门规定,另行按实向乙方分摊。

  七、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物价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甲方交纳:

  露天车位:;

  车库:;

  摩托车:;

  自行车:;

  八、甲方受乙方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九、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其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参考《杭州市物业管理代办性、特约性专项服务(菜单式)参考收费标准》执行。

  第五条物业维修基金使用

  一、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计划,经业主大会批准,由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划拨;

  二、物业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由业主大会决定筹续,业主应当按照所拥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三、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六条广告牌设置及权益

  一、甲方统一布设,但不得有损小区整体观瞻和侵害业主权益;

  二、收益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不得挪作它用。

  第七条其它约定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照约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甲方可以依照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或滞纳金,有权要求乙方按每逾期一日加收应缴额的支付滞纳金(不得超过千分之二)。

  五、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上述灾害发生时所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本协议内空格部位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无效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协议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甲方与业主签订的第一份协议,由甲方送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北京市物业服务协议 篇10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业主委员会

  住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物业公司

  住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2.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3.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

  第四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

  第五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六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

  第八条 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

  第九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第十一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二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 。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它委托事项

  ……。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时止。

  第十八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户,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a.无偿使用;

  b.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a.……

  b.……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

  2.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a.负责返修;

  b.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c.……。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a.无偿使用;

  b.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务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a.……;

  b.……;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 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_____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1.……。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

  9.小修:_________;

  10.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

  具体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见附件二。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_____调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_________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_________交纳滞纳金;

  (3)……。

  第二十二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费用用于:_________(注意:在《物权法》生效后停车位可能分为三部分,一部分归业主共有,一部分归部分业主个人所有,还可能归开发商所有,对停车位的管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条只约定了停车位归业主共有的情形。)

  1.露天车位:_________;

  2.车库:_________;

  3.……。

  第二十三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十四条 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高屋楼房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

  第二十五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4.公用绿地的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北京市物业服务协议 篇11

  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主大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选聘(或续聘)乙方为____________(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 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_________。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___________。

  第七条 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

  第九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______。

  第十条 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_________。

  第十一条 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________。

  第十二条 电梯、水泵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_________。

  第十三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其他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按以下第______项执行:

  1.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20__]950号)规定的标准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20__]950号)规定的标准二,即经济适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旧房改造回迁房管理服务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要求,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 (适用于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费用执行政府指导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________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________;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如政府发布的指导价有调整,上述价格随之调整。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按照乙方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年保险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乙方收费时,应将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公示。

北京市物业服务协议 篇12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宅以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物业管理。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本示范文本所称的甲方为业主大会,乙方为物业管理企业。

  4.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证明及签约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主任: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__________路_______弄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总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路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 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 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 宅:

  高层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多层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别墅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物业: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 元/月每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每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___________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__________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__________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_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___________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不含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的费用,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的费用在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规定分摊。

  第八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起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业主应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 乙方按下述第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___________(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___________(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_元/个每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二)停车场属于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棋牌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网球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游泳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设单位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建设单位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____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追加补足;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业主应当按照下列约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和续筹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三)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以下第种方式续筹:

  (一)甲方自___________月起,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__元的标准向___________业主收取,用作续筹的专项维修资金;

  (二)在业主大会确定的时限内,业主足额交纳应续筹的专项维修资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乙方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经甲方批准后实施,未经甲方批准或授权,乙方不得动用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经甲方批准后,乙方未按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实施的,所引致甲方的经济损失及相应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在其制定的《业主公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甲方未尽此义务而影响乙方管理服务或给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二)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依照《业主公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__________个月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

  (五)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六)

  第二十一条 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

  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除前条规定的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倍返还。

  第二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_____、_____、_____等部位。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_____、_____、_____等设备;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_____、_____、_____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一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为期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月,甲、乙双方应就是否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一:物业构成(略)

  附件二:物业规划平面图(略)

  附件三: 物业共用部位(略)

  附件四: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略)

  附件五: 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略)

  附件六:公共区域秩序的维护服务(略)

  附件七: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略)

  附件八:综合管理服务(略)

  附件九: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

  甲方:_____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主任: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_____(物业名称)(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_____路_______弄_______号)的物业管理服务,办理物业验收手续等事宜,共同确认如下。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内容

  甲方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会同乙方对物业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了查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结论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验收。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办法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物业资料的移交

  甲方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下列物业资料(具体清单另附):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北京市物业服务协议 篇13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   昌都市圣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业主):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物业地址:“贡觉县第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

  栋   单元     楼       号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方签订《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并依照《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章程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为止的物业管理。

  第一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安全防范、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区域的管理制度、《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车辆管理规定》以及公共管理文件等,并书面告知乙方,甲方可并根据执行情况对前述文件进行不断修订和完善;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车辆管理规定》的行为。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规定、章程的行为,提请相关部门处理;

  5、根据需要,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营企业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合同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和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7、编制年度物业管理工作计划,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使用计划;

  8、每半年度向乙方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情况;

  9、甲方提前将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要求乙方严格按照协议中的有关装修规定进行装修;

  10、因维修、养护而需暂停设备、设施的运行,甲方预先公示于乙方,而无须承担由此对乙方的相关损失;

  11、可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等有偿服务;

  12、其他根据法律法规、《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享有的各项权利。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车辆管理规定》以及甲方指定的各项制度以及公共管理文件;

  4、无论物业是否使用,乙方均应依据本协议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其他有偿服务费用及甲乙双方约定或政府部门允许收缴的其他相关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和甲方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遵守有关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使用功能。因搬迁、装修等造成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失的,应予赔偿;

  7、乙方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及门窗,不得挪动和破坏一切消防设备和控制设施,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8、转让房屋时,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否则乙方对受让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9、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造成的损失、损害,乙方承担连带赔偿及其相应法律责任;

  10、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和公共的合法权益;

  11、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甲方对本物业区域内的正常管理和对物业提供维修服务;

  12、为保障本物业区域内的安全,乙方不得在房屋自用部分及公共部位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

  13、乙方应配合、支持甲方维护楼栋外立面的维护工作,不在窗户上粘贴、设置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标识。

  第二章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乙方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的前提下,甲方负责实施: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说明

  共用部位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或单幢物业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等部位。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或单幢物业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箱、水泵、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通道、垃圾箱(房)、电视天线、电梯、照明灯具、建筑智能系统、避雷装置、消防器具、邮政信箱、娱乐设施、等设施设备。

  三、环境卫生维护

  1、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清扫、道路保洁;

  2、共用设施设备保洁;

  3、生活垃圾收集、清运;

  4、区域内共用绿化等管理和养护。

  四、安全防范及消防防范

  1、协助公安部门对本小区内公共秩序的维护(不承担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责任),发生安全事故时,甲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2、做好消防宣传工作,加强消防培训,积极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的防范工作。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对本物业区域内的交通状况进行预测和安排,确保本物业区域的车辆停放有序、交通顺畅(不承担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责任),发生安全事故时,甲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甲方负责维护小区内车辆停放和交通秩序,甲方与乙方之间仅为场地提供关系,而非保管关系,不承担损坏和丢失的责任)。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部门装饰管理有关规定,对本物业装饰装修进行管理;

  2、与业主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3、履行宣传、告知政府有关装修管理规定的义务;

  4、收费标准:按昌都地区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收取;

  5、对违章装修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及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七、其他管理服务事项

  1、可向业主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设施的有偿养护;

  2、可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各类特约有偿服务;

  3、根据本物业的情况和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有偿服务;

  4、法律政策及协议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是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并依照《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章程与物业服务企业签定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

  第三章 物业服务标准

  一、房屋外观

  1、无明显脱落、异变、斑垢、污迹及有碍观瞻的情况存在。

  2、房屋外观整洁、完好,无乱张贴等有损范围外立面形象的现象。

  3、店招规格及材质统一有序。

  二、设备运行

  对各种电机设备、加压水泵、秩序维护监控系统、消防系统、智能收费系统级公共照明和线路等,严格按要求进行日常维护、检修、使其功能有效、运行正常。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按照各自的使用功能、方法及养护要求、编制维修、保养计划,按台建账,由专人负责按时对其养护、监控,发现险情及时或聘请专业单位及个人进行排除及维修,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使其随时保持正常良好状态,要求养护到位。

  四、环境卫生

  1、努力创造出一个优雅、舒适、整洁、文明的环境,对公共通道、走廊、墙面及装饰小品、花盆、垃圾桶每天进行清扫、擦抹;

  2、停车场楼外周边区域的道路每天清扫一次;

  3、每天定时收集、清运垃圾并保持其无污迹、纸屑、烟头、瓜壳等杂物;

  4、对共用上下管道、落水管、水箱、沟渠、井线等据实情进行清掏、清运,随时保持其畅通、清洁。

  五、绿化

  1、努力提高绿化率,合理布局绿化场地;

  2、对本物业的花草树木进行日常养护,定期消杀、浇灌,保持其生长茂盛;

  3、熟悉花草树木的名称、栽培方法,按时培土,对枯死的花草树木及时进行修剪、更换。

  六、交通秩序及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七、秩序维护

  设专职公共秩序维护人员并24小时巡逻检查。

  八、消防

  1、为保护公共财产和业主、商家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灾隐患;

  3、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器材,随时保持安全通道、公共走廊的畅通,制止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

  4、将消防责任落到个人、制定消防措施、随时控制消防工作,开展防火宣传工作,普及消防知识。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大修和更新、改造由维修资金开支

  小修:24小时内完成、小修合格率98%

  外墙面、门厅、通道、走廊、通风井、落水管、道路、沟渠、垃圾房、停车场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小修及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的小修,发现后及时修理。

  急修:30分钟到现场、合格率98%

  屋顶、上下水管、水箱、一般照明线路、路灯、供电线路、配电箱、消防设备、安管设备、智能收费机的急修,发现后及时修理。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

  物业服务费按建筑面积计算,本物业服务费包括电梯系统日常运行费,不包括公用水电分摊费、二次加压费、发电机柴油费、(住户人身、家庭财产、交通工具)的保管和保险费、绿化用水、清洁用水、临时停电发电机运行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的改造、维修、更新的费用,人民币计价。

  1、乙方交费时间:物业管理费从商品房竣工交付之日起全额计征,物业服务费按月缴纳,业主应当在每月10日前缴纳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乙方在接房当日向甲方预缴十二个月物业管理费,商业3.00  元/平方米/月、住宅 1.3  元/平方米/月,按照交房时实测产权面积计算。

  2、说明:以上为自交房之日计算的1年内,执行该物管费收费标准。1年后,根据物价的情况,报物价局核定后对物管费进行调整。

  二、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的,乙方应全额向甲方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三、乙方出租物业时,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或承租方交纳,否则乙方对承租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四、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否则乙方对受让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五、其他有偿服务费用(此项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物业管理企业预先在小区内宣传栏公示有偿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并根据物价上涨因素进行相应调整)。

  六、若受相关部门或单位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气费等费用的代收代缴服务。该项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并根据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七、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

  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维修、更新、改造的专项维修资金,乙方须按国家相关规定缴存至指定的专户管理银行;

  2、专修维修资金的使用、续筹、及房屋转让时处理办法,按城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相关财产保险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各自按占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乙方的私人财产与人身安全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3、本小区的物业服务费不包括保险费用。

  九、关于项目共有共用部分权益

  1、根据建筑设计规划等实际情况,全体业主同意授权委托昌都县明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外经营或出租,统一规划、统一布设、统一管理建筑区划内共有共用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外立面广告牌、LED广告屏幕、户外广告、建筑内共有通道、公用设施设备等),该经营或出租所得收益由甲方直接收取并用于弥补建筑区划内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支出的不足。

  2、未经过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位置设置广告牌,不得向他人出租甲方统一管理的广告牌。

  十、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缴费用,否则甲方在催缴未果的情况下,可以采取诉讼措施等方式催缴的权利;

  2、管理公司及其雇员在下列情况下无需对业主、商家及其使用者负责:

  (1)履行本合同所做出的一切行为和事情,但涉及刑事责任、不诚实、严重过失及故意违约的不包括在内。

  (2)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

  A、因任何设施、装置必要之保养或受到其它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和破坏。

  B、无法避免的燃料、材料、能源或劳力短缺。

  C、管理公司所无法控制的其它一切原因。

  第五章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合同,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合同,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合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并退还利息。

  四、乙方违反合同,不按照约定缴纳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当月应缴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凡逾期90日以上者,除收取滞纳金外,甲方可公布欠费者名单,并可采取法律手段予以追收。

  五、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上述灾害发生时所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甲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合同约定的事项中,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不包含乙方及其物业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

  七、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收取物管费,乙方有义务缴纳物管费。基于“物业管理公司属于极微利行业,必要的成本控制”考虑,当全体业主向甲方应缴纳的物管费收费率小于或等于60%(物管费收费率%=业主实际缴纳的物管费金额÷业主应缴纳的物管费金额)时,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物业管理合同(甲方公布乙方实际缴纳的物管费明细),且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八、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九、本合同内空格部位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无效的,当事人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余壹份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十二、本合同甲方盖章、乙方签字(非自然人则盖章之日)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物业服务协议 篇14

  摘要: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物业管理,有了相关的条文规定,那么收取物业费用的同时,服务方面也得到了些许的保障。但是,在条文规定的同时。相应的我们的物业管理和房屋所有权人,也订立相关的法律合同。只有合同明文约定,那么物业服务房屋管理也随之有所保障。下面将为您提供相关的知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乙方与售房单位签订的《_______市f房屋买卖合同》(编号:___________)内的有关物业管理的约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前期物业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前期物业服务时间是指:从乙方接到售房单位开出的《房屋进住通知单》之日起至业主大会委托业主委员会与甲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止。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本物业名称:_______市_______文化居住区_______区

  座落位置:_______区_______楼_______单元_______室

  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甲方提供服务的收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协议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二、在本物业设立服务机构,对本物业进行专业化物业管理;

  三、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管理制度;

  四、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五、制止违反《物业管理业主临时公约》、《住户手册》和本物业的管理规定的行为;

  六、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七、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八、编制物业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九、每六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费用收支账目;

  十、提前将房屋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和限期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十一、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享有并履行《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及义务;

  二、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四、遵守《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业主临时公约》、《住户手册》、本协议以及本物业的管理规定;

  五、依据政府有关规定和购房合同规定,办理入住手续时,乙方应交纳公共维修基金;

  六、装饰装修时,必须办理装修手续,并遵守物业在房屋装饰装修方面的管理规定;

  七、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八、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九、支持并协助甲方依法所进行的物业管理和经营活动;

  十、转让物业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和遵守《业主临时公约》承诺书的内容,交清转让前的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十一、在使用独立采暖炉时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遵守供暖系统(采暖炉)运行《承诺书》的内容,以免发生人身危害;

  十二、顶层平台不得搭建阳光屋、遮阳蓬、铁架、藤架等任何封闭或半封闭式建筑;平台内种植灌木、花卉不得超过女儿墙高度;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平台的环境卫生;

  十三、在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时禁止破坏在地面敷设的采暖管线;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三章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第六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护、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穿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公共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第七条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不为单个产权人所有而为产权人所共有并共同使用的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自来水分户水表以外计费水表以内的上水管道、楼内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水管、水箱、加压水泵、共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楼道、邮政信箱、避雷装置、电子对讲防盗门、红外线周界报警系统、空调冷凝水管、化粪池、物业管理区域的外围护栏、围墙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八条园艺及环境卫生

  一、区内共用绿化、园艺小品等的管理和养护;

  二、公共环境的卫生清洁、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不含垃圾消纳场的管理及建筑装饰垃圾收集和清运)。

  第九条安全及消防

  一、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公共区域内的(即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公共秩序(不承担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责任);

  二、做好消防教育宣传工作,加强消防培训及演练,积极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的防范工作。

  第十条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对本物业区域内的交通状况进行预测和安排,确保本物业区域内车辆停放有序、交通顺畅(不承担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责任)。

  第十一条档案资料

  一、对本物业的房屋竣工、设施设备及接管验收档案、图纸、资料进行管理;

  二、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档案资料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部门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对本物业装饰装修进行管理;

  二、按_______文化居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及《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执行。

  三、收费标准:

  装修押金:_______元(业主交纳_______元,装修企业交纳_______元)

  装修管理费:_______元/套(由装修企业交纳)

  装修垃圾清运费:_______元/自然间(由业主交纳)

  第十三条其他管理服务事项

  一、向业主提供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有偿维修、养护;

  二、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各类特约有偿服务;

  三、根据本物业内的情况和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有偿社区服务及商务服务;

  四、法律政策及协议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协议期限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本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与甲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止。

  第四章物业服务标准

  物业服务标准会执行《_______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20__]950号文件规定的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以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费(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住宅按_______元/月建筑平方米(包括:物业公共区域保洁、公共秩序的维护、小区绿地养护、化粪池清掏、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小修、小区日常综合管理);

  二、跃层(六跃七)住宅需加压供水,加收加压水泵运行费_______元/月建筑平方米;

  三、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将按_______市法规、政策调整;

  四、交纳费用时间: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纳下一年度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六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此项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并根据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一、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按市物价部门批准的《停车场(库)车辆收费标准》收取;

  1、大型机动车位地面停车位:_______元/辆月

  2、小型机动车位地面停车位:_______元/辆月

  3、露天停车场临时停放机动车收费标准:(第一小时不收费)

  小型车:_______元/_______小时、大型车:_______元/_______小时

  二、为满足住户需要提供的各项有偿服务价格另议,见《住户手册》附件《有偿服务价目表》;

  三、符合相关法规、政策的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第十七条代收代缴费用(此项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并根据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如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气费等费用的代收代缴服务。

  1、公共楼道灯电费(含楼宇对讲):_______元/度,由本单元全体业主均摊;

  2、生活垃圾清运费:_______元/户年;

  3、有线电视收视费:_______元/户月;

  4、自来水:_______元/吨;

  5燃气:_______元/立方米;

  6、交费时间:按月/年交纳。

  第十八条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一、按照《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京房地物字[1999]第1088号)的规定,各产权人在其购买房屋时,须按购房款_______%的比例缴纳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委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

  四、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抵押或馈赠其单元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六章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致使甲方未能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超标部分费用,退还利息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费用千分之三的的滞纳金。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及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若协商无效,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房屋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住户手册》、遵守《业主临时公约》承诺书、顶层平台使用《承诺书》和供暖系统(采暖炉)运行《承诺书》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中未规定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经营公司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业主签字:

  经办人:委托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同时,法规条文明文规定:《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第二十六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北京市物业服务协议 篇15

  甲方:

  乙方: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区防水维修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甲方所指定之防水工程,涉及窗口、露台、屋面等项目。

  二、 施工方案及工艺:

  1、 搭设双排脚手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2、 拆除漏点处原有建筑做法至基层。

  3、 在窗框与墙体连接处重新打发泡胶。

  4、 基层抹灰找平达到做高分子丙纶的施工条件。

  5、 做300克高分子丙纶。

  6、 粘贴施工设计对应苯板,确保紧贴密实,拼接到位。

  7、 刮涂防水胶灰,贴网。

  8、 做300克高分子丙纶。

  9、 抹灰找平。

  10、 贴相同墙面砖,用勾缝剂勾缝。

  11、 刷外墙丙烯酸涂料。

  12、 外墙窗口防水密封胶。

  13、 拆除脚手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14、 相关技术要求按照行业规范执行。

  三、 工程计价方式:

  1、 窗口以个为单位,1000元∕个计算。

  2、 露台、屋面等项目以面积为单位,甲方确定价格计算。

  四、 双方权利、义务:

  (一) 甲方权力和义务:

  1、 对园区内防水维修工程量进行统计,依据乙方施工能力组织维修工作安排。

  2、 对乙方在维修工作中遇到技术问题,给予积极协助解决。

  3、 提供乙方在维修工作中所需要相关图纸及文件。

  4、 规范乙方在维修工作中的施工工艺及施工秩序。乙方未按确定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执行,甲方可责令乙方撤离现场,发生各项费用不予结算。

  (二) 乙方权力和义务:

  1、 服从甲方在防水施工工作的安排,积极配合甲方完成防水维修工作。

  2、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甲方所确定维修方案及施工工艺,不得擅自进行变更。

  3、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要使用符合甲方要求的施工材料,不得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 窗口维修工作为一次性包死,凡乙方维修后,本窗口出现的重复、重新漏水问题仍由乙方负责维修,甲方不再支付费用。

  5、 乙方对窗口进行维修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室内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 本合同为单项维修工程合同,作为附件,未尽事宜参照框架合同。

  六、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物业服务协议 篇16

  甲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邮编: 。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邮编: ; 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积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 2、 ; 3、 。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 。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

  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 (每月/每季/每年) 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 (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 %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 业主应于 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 (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第八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 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 ; 2、 。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条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 (全体业主/甲方)所有。 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1、 ; 2、 。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 ; 2、 。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三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 ; 2、 ; 3、 。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1、 ; 2、 ; 3、 。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1、 ; 2、 ; 3、 。第十五条 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六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 。

  第十七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 、 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三条 甲方应于 (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位于 ;住宿用房 平方米,位于 ; 用房 平方米,位于 。

  第二十四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 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五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 。

  第二十六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

  第二十七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

  第二十八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 。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 的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第三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四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 。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前 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 代管。

  第三十八条 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三十九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北京市物业服务协议 篇1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街道)______号;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平方米;物业类型:____________(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和公共环境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及清洁卫生。

  5、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6、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7、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8、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9、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第五条、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六条、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______元,由甲方负责在______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第七条、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市物业服务协议 篇18

  甲方(物业服务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物业基本状况

  (一)本物业名称:_________

  (二)物业的基本情况:

  1、类型:_____________办公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

  3、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规划平面图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构成明细分别见附件一、二。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乙方授权,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修缮,对物业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物业项目实施综合维护、服务与管理,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乙方检查监督;

  2、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用户服务手册》并以书面或在客户服务中心张贴的形式告知乙方;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不得将乙方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其他用途;

  4、对乙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阻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等方式督促乙方纠正;

  5、可将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甲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甲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6、与乙方订立《房屋装修管理协议》,并按照《房屋装修管理协议》和《房屋装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乙方的装修活动进行服务和管理;

  7、接受乙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乙方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甲方:

  乙方:

北京市物业服务协议 篇19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物业概况

  物业类型:办公楼,位置:。净用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m2。竣工日期年月日,交付使用日期年月日。其他。

  二、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参照级物业服务标准(20xx年,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印发),乙方负责该办公楼及相关院落、车场等的服务管理。

  (一)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服务管理。共用部位,如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卫生间等上下左右前后等。配套设施设备,如自来水供水系统、污水管,配电设备、照明灯具,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等。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服务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如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绿化、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

  (二)卫生保洁服务管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无蛛网浮尘。定期消毒,四害消杀工作到位。共用部位无乱涂、乱贴、乱画、乱堆放现象。下水管道通畅。垃圾清运及时。院内环境整洁。

  (三)安全防范服务管理。24小时专人值守,人员、车辆出入管理严格、适度,值班记录完备并保存至本合同解除或终止。院内车辆停放管理。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花草、树木等绿化植物修剪养护及时到位。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物业服务费

  物业服务费采取包干制收费形式,最高标准(含税)是元/月。通常情况下,乙方每月上旬支取上个月的物业服务费。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以业主委员会身份,维护物业使用人(办公单位、部门)的合法权益,接受他们的合理建议、意见,及时向乙方及相关公共事业部门反映,协调解决问题并适时反馈。

  2、监督、检查、考核乙方履行本合同,依据对乙方违约考核情况,适度扣减乙方的物业服务费。

  3、积极协助、支持、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4、按照本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

  2、对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报告。

  3、注重服务的及时性、有效性,按照本合同约定满足物业使用人需求。

  4、定期征求物业使用人意见、建议,有效处理他们的投诉,并及时回访。

  六、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物业使用人较大经济损失,或物业使用人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12345热线投诉次/月及以上的(含上述合计),甲方可适量扣减乙方的物业服务费。

  七、其他事项

  1、甲方无需为乙方支付所谓的“开办费”和材料、用具等费用。

  2、甲方为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

  3、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或变更。一方打算解除本合同时,一般应至少提前天告知另一方。根据城市开发建设要求,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时,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

  4、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东营仲裁委员会仲裁。

  5、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附:移交资料清单(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图等资料及房屋管线布线图;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相关专业部门验收资料;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清单;供水、供暖的试压报告;实测面积报告;物业服务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北京市物业服务协议 篇20

  甲方:_市_局

  乙方:_市新禹物业

  依照《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保洁项目委托乙方提供服务事宜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保洁范围

  1、室内保洁:会议室(定期),楼梯台阶、扶手、卫生间、走廊、楼内走廊墙裙、局长室(工作日),

  2、室外保洁:前后院、硬化路面、停车棚。

  3、室内保洁不含一层。

  第二条 服务标准:

  总体要求:干净、整洁。

  1、楼道、楼梯地面无杂物、无乱堆乱放、无浮尘、无污渍,扶手、门框无浮尘、无污迹。

  2、厕所地面无杂物、烟头、浮水,便池无污渍、室内无异味(液封有效为前提)。

  3、立墙无浮尘、污迹,天花无蛛网;

  4、垃圾日产日清,每日将服务范围内的垃圾归集到垃圾站。

  5、雪后清扫道路,大雪天气甲方增援。

  6、对突发性污染物(酗酒者呕吐物、摔破罐等)及时清理、打扫、擦拭。

  第三条 人员配置:

  内外保洁共配置2人,依工作量对保洁员做二次分工。

  第四条 服务费用以及付款方式

  全年服务费共计3.888万元,大写:叁万陆仟元。在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后,每季度首月1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元0.972万元。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力和义务。甲方对乙方的服务有权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约束自己方人员可能出现的随意丢弃垃圾的不文明行为。

  2、乙方的权力和义务。乙方应严格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对甲方部分人员可能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可向甲方主管反应,乙方要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满意的服务。

  3、甲方负责提供所有保洁易耗品(比如垃圾袋、洗手液、卫生纸、芳香球等);乙方自备所有保洁用具(比如笤帚、消毒液、洁厕灵、玻璃刮、抹布等)

  第六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20_年11月23日起至20_年11月22 日止,共计1年。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双方都应该严格遵守,若有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违约方应向对方进行赔偿。

  2、任何一方无正常理由不得终止合同。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一方有意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告知对方。

  3、乙方应严格按照劳动安全法及有关规定组织生产和作业,因违章导致乙方服务人员人身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双方均不负责任。

  第八条 附则

  1、其他未尽事宜可临时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盖章签字之昌起生效。

  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物业服务协议 篇21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友好、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 合作范围

  为保证甲乙双方互利互惠、降低经营风险和方便物业管理,为“置信?芙蓉古城”客户提供便捷、有效、高质的服务,甲方与乙方重点合作,乙方授权甲方代乙方销售推广。

  二、 合作方式

  甲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开展销售业务的场所,并通过口头、广告等多种形式向业主推荐、推广(广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 合作期限

  1、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

  2、 协议期满,本协议自然终止。

  3、 双方如续订协议,应在本协议期满十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四、 合作项目费用标准

  1、 由乙方按批发价向甲方供货,所有品种单价不得高于 的价格。

  2、 对外销售价格由甲方自行制定。

  五、 合作项目结算时间和方式

  1、 乙方每次送货时结算前次货款。

  六、 产品运输及费用乘担

  1、 甲方以电话形式通知乙方送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2、 送货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七、 权利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在宣传上应积极主动、重点推荐和配合乙方合作范围内各项宣传促销活动。

  (2)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样品及陈列设施负责进行管理。

  (3) 甲方在提供给乙方进行展示的场所设立兼职推广人员。

  2、 乙方的权利义务

  (2) 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工作,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按照协议内容主动缴纳各类费用。

  (3)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售前、售中、售后的咨询服务,产品促销活动期间乙方专业促销人员须到促销现场。

  (4)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商品销售发票。

  (5)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与客户签定的合同,做好顾客的售后服务工作。

  八、 责任

  凡未能本着诚信原则行事、欺-

  诈、违反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授予权限之外行事而导致诉讼、索赔、罚款、赔偿,或为履行本协议有关事件导致诉讼、仲裁、索赔、罚款、赔偿,如果系甲方原因发生上述事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支付,如果系乙方工作失误发生上述事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支付。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 不可抗力

  由于非因甲方或乙方的过错或任何一方均不能控制的其它不可抗力情况下,使甲方或乙方不能执行协议任何义务,因此而导致在耽误期间不能执行该义务应予免责。

  十、 附件

  1、 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协议之附件均为协议有效组成部分。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4、 协议附件有关内容如有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十一、 本协议共三页,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经办人: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北京市物业服务协议 篇22

  甲方:重庆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为维护本小区内的交通秩序,规范车库车辆的停放,确保业主车辆的安全。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确保双方的权利义务,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建立、健全本车库车位业主资料及停放车辆的档案资料;

  2、制定本车库管理的相关规定;

  3、制止违反本车库管理及危害车库设施、设备的行为;

  4、根据本合同收取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

  5、规范车库停车,制止乱停乱放,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6、配合车位产权人之间,与第三方之间的相关关系的协调;

  7、经授权积极配合对车库设施、设备的专项维修;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停放车辆信息:车位产权人自有车辆,及租赁车位使用人如实申报车辆信息,填写车辆信息卡。如有变动,及时向管理处变更。

  2、监督甲方的车辆管理服务工作,就车辆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3、车库内所有设施设备归全体车位所有人所有,爱护设施设备。严格遵守物业公司制定的车库管理的相关规定,如因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4、依据本合同按时缴纳车位物业服务费;

  5、配合物业公司对车库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车库物业管理服务

  1、车库卫生整洁,引导车辆停放有序;

  2、公用设施、设备配套运行使用正常,确保无事故隐患,日常使用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保养规范;

  3、停车场相关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车辆进出有序;

  4、消防设施配置的日常管理,运行正常,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确保畅通,制定有效的消防应急方案;

  5、车库实行24小时监控和不定时巡查值班制度;

  6、实行一卡一车,无停车卡车辆禁止进入;

  7、承担车库设施设备单次单项200元以内的日常维修费用;

  第三条:车辆停放中的禁止行为

  1、禁止占用他人车位,按规范停车,不得对他人车位使用造成阻碍,不得在禁止停车区域停放车辆;

  2、限止超高超宽车辆进入车库;

  3、车库内不得练车、修车、冲洗车辆。如有滴、漏现象必须及时清理;

  4、禁止装有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车辆在车库内停放;

  5、禁止将车位改作他用;

  6、严禁在车库动火;

  7、禁止在车内存放现金、贵重物品;

  第四条: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

  停车管理物业服务费:60元/月;按季收取,每季度第一个月10前到物业管理处缴纳;

  第五条:违约责任的.处理

  1、甲方违反本合同,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目标的,乙方有权督促甲方限期整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达到服务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但不得拒缴物业管理费。

  2、甲方违反本合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有违规收费,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不按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欠款,按日千分之三承担滞纳金。

  4、乙方停放车辆后必须锁好车辆,带离车内财物,并检查车辆状态,由于滴、漏、电路等车辆本身原因原因造成的车辆毁损,以及第三人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为维护业主、公众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协助有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如发现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的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合同同本物业在小区的物业管理期间。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主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重庆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北京市物业服务协议 篇23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伴海山庄业主委员会

  代表人:业主委员会主任张致伟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日照海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金亮

  联系电话:

  根据《物权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伴海山庄物业服务事项达成共识并订立本合同。

  第2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别墅、连体住宅

  座落位置:日照市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山海天路北。

  占地面积:62504.2平方米。

  建筑面积:约34000平方米。

  第3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4条本物业小区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5条本物业小区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第6条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7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及设施、配电房等。

  第8条公共绿地、公共场所内的花木、公共场所内的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庭院内的绿地、花木可以应业主要求给予适当管理。

  第9条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场地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第10条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小区公共秩序。

  第11条进一步完善物业档案管理。

  第12条按照《维修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规定做好小区维修基金利息及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13条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可以委托乙方实施,但委托方要承担一切费用。

  第14条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15条委托管理期限为二年。自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起至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16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监督业主、使用人遵守《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财务预算及决算;

  6.查阅本小区物业档案资料(与物业公司内部管理有关的资料除外);

  7.向业主筹集或续筹维修资金,审定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

  8.监督公共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及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

  (二)甲方义务

  1.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

  2.保证业主、使用人遵守、执行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遵守《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小区物业管理制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4.当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交;

  5.协助乙方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工作。

  第17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

  2.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编制维修基金使用计划及预决算报告;

  3.编制共用设施设备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5.负责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6.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伴海山庄管理规约》的行为;

  7.有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的权力;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8.当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9.依法向业主、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二)乙方的义务

  1.履行本物业服务合同并依法经营;

  2.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3.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4.对本物业的公共配套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定时向业主公布维修基金及其利息使用管理情况;

  6.向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

  7.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8.定期对房屋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和险情;

  9.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向甲方移交相关资料和设施设备。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

  第18条依据国家、山东省和日照市有关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共用设备管理

  1.小区园区、房屋幢号、户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指路牌和引导牌。

  2.物业管理人员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进一步完善房屋档案资料,包括按幢、户立档,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便于查阅。

  (二)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保持道路畅通。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

  (三)绿化及养护管理

  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四)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箱等保洁设施。

  2.道路、公共绿地、公用场地,保持清洁。

  3.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4.公共场所发现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及时制止或处理。

  5.发现小区内有乱搭乱建的现象及时劝阻。

  (五)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严禁脱岗。

  2.值班人员统一着装,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责任到人,相片公示,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3.进一步完善小区内的监控工作,监控设备完好,监控画面尽量保持清晰;无特殊情况监控资料7天有效。设施设备的完善、改造或更新,需要动用维修基金的按照以上相关条款执行。

  (六)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七)公共文体娱乐场所原则上仅对小区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开放。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19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一)依照日照市物价局的批复,住宅房屋,乙方按业主房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70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二)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20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费用,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21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甲方义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

  第22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标准管理物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23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第24条乙方不按规定和甲方审定的计划使用维修基金,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权制止。

  第八章附则

  第25条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应就续签合同事宜进行协商。

  第26条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但是补充协议须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并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7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8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报请物业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时双方同意:

  (一)由日照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9条其他约定:

  1.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2.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或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业主、使用人人身伤害、死亡和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代表人: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物业服务协议 篇2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和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以下合作事宜:

  一、合作内容及方式

  1、乙方自愿加盟甲方"阳光生活社区服务中心"。

  2、乙方加盟"阳光生活社区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 。(服务价格见后附明细)

  二、合作地点

  社区服务中心开设的物业小区包括: 小区。

  三、合同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任何一方可于合作期届满前九十日,向另一方提出续签协议的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可签订新的合作协议。

  四、付款金额及交付方式:

  固定价款:

  乙方向甲方每个小区每月交纳加盟服务费¥ 元,每个小区全年共交纳加盟服务费¥ 元整(大写人民币: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全年加盟服务费用。如甲方新增"阳光生活社区服务中心",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采用上述方式交纳相关费用后,方可加入。合同有效期内,若甲方失去对小区的管理权,双方可解除合同。未履行期间的费用,甲方予以返还。

  不固定价款部分:

  每月乙方在甲方服务小区内产生的所有经营收入的 %支付甲方作为服务费。甲乙双方财务人员月底进行对帐,核算准确无误后,由甲方在下月25日前将上一个月收入的 %支付给乙方。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服务中心的整体经营管理工作, 对因加盟商家向消费者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引发的任何问题,乙方应当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应遵守"阳光生活社区服务中心章程"。该章程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3、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服务小区(项目)应当遵守小区各项管理制度。

  4、若乙方在小区内进行宣传活动,应当经过甲方书面同意,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为更好、更准确的宣传和介绍乙方的产品和服务,乙方负责免费向甲方服务中心人员提供相关专业技能培训。

  6、乙方向甲方承诺,其提供产品的价格必须低于其对外市场价格的 %。

  7、乙方调整优惠价格,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乙方应在签订协议之日交纳保证金¥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待合同到期后未出现任何产品、服务质量问题及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将予以退还。

  9、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内,不得做出有损双方形象的行为,不得进行非法经营欺骗消费者行为。

  10、因乙方员工在服务过程中造成业主或甲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六、协议的变更

  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变更本协议,必须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进行变更。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10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仍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及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及政府行为造成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

  对于因本协议的解释及执行而产生之争议,双方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可将争议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签订地:**大厦)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其他

  甲方:

  乙方:

  日期:

北京市物业服务协议 篇25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营业证照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为加强对粤美特大厦的物业管理,维护业主及全体租户的合法权益和公共秩序,保障物业管理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创造优良的工作和商业环境,依据乙方与出租方签订的《粤美特大厦房屋租赁合同》,由甲方负责粤美特大厦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用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粤美特大厦层单元(商铺),面积共计㎡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物业服务内容

  (一)大厦楼宇主体结构的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

  (二)业主方配置的空调、电梯、供水、供电、消防、楼宇自动化等大厦共用的设施设备系统的运行与维护。

  (三)二十四小时大厦内公共区域的秩序监控与维护。

  (四)大厦停车场交通设施维护与车辆停放、进出管理。

  (五)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及垃圾清运。

  (六)公共场所园艺绿化的配置与维护。

  (七)在装修期间,管理项目除包括上述有关项目的服务外,还包括:

  1.对装修图纸的审核;

  2.对装修人员和装修施工的管理。

  (八)甲方为乙方提供有偿服务项目,有偿服务项目及价格由甲方另行公布《有偿服务价目表》。

  二、装修管理

  (一)乙方在装修(包括改建、更新)前,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甲方书面同意后,进场装修手续办理完毕,方可进场,否则甲方有权清理乙方装修工人等离场。

  (二)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装饰装修垃圾由乙方自行清运。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等公共场所堆放装修垃圾;不得将生活垃圾、杂物倒入厕所、管道,否则须负责清理及赔偿损失。

  (三)乙方应雇用合格的施工承建商,开工前到物业公司办理装修工人临时出入证,出入证制作工本费为10元/个,出入证保证金为20元/个(施工完毕后,有效期内回收出入证,不计息退还保证金,逾期或证件丢失、损毁均不予退还)。

  (四)关于消防安全。乙方二次装修时,对于消防设施及设备进行改建、改动应符合国家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按照甲方装修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施工,取得消防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对不符合规定,但又不进行整改的,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应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装修时应遵守如下规定:

  1.严格按照审批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2.不得破坏楼宇主体结构(承重墙)及消防等公共设施;

  3.不得在公共地方堆放装修材料、垃圾及杂物;

  4.不得将装修废料倒入座厕或下水管道;

  5.不得妨碍其它租户,严格遵守物业公司有关装修施工的时间安排;

  6.不得擅自从公共电路接驳电源。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对写字楼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安全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绿化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确保乙方经营环境的稳定与经营秩序的安定。

  (二)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公共设施、公共设备、公共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实施。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写字楼的物业管理规约和写字楼装修手册,并书面告知乙方,有权制止一切违反物业管理规约及装修管理手册的行为;

  (四)依据本协议之标准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五)甲方有权对乙方租赁区域的装修及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如乙方未按图纸设计或

  违规施工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或恢复原貌,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六)在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后甲方方可进入乙方租赁区域内检查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如遇突发或紧急事故时甲方可不征的乙方的同意进入乙方租赁区域内进行抢修,乙方不得阻止,但事后必须进行情况说明;

  (七)发生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时,甲方有责任采取应急措施,保障楼内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各方面的损失;

  (八)按以上约定内容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物业管理服务。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有权要求甲方做好大厦的物业服务工作,保障设施设备的良好运行。

  (二)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及建议。

  (三)按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水电费、空调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四)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写字楼内的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五)负责租赁单元内专用部分设施设备(如:租赁单元内的电源线路、灯光照明、插座、自行增加的空调盘管风机、卫生间水表后的给排水设施设备等)的维修维护保养工作。

  (六)乙方进驻写字楼后,不得私自改变建筑原貌,不得拆除幕墙玻璃的安全护栏,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占用、损坏写字楼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七)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更改、迁移或增大水、电用量装置或空调的负荷,如擅自接驳、改动、迁移用电装置及负荷,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乙方全部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应加强防火、防盗等事项,因此导致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自觉遵守大厦《管理规约》的相关规定,不得在粤美特大厦内从事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行为。

  五、财产安全

  (一)甲方对乙方的财物及人事安全不承担保管、保险责任;

  (二)乙方有贵重物品必须存放于租用房屋内的,建议购买相应的财产保险。

  六、物业服务费用

  (一)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元/平方米/月。合同期满后物业管理费据市场情况可适当调整,乙方应按时支付该费用,物业管理公司收到乙方款项后应出具发票。

  (二)停车费:停车场月卡及临时停车收费参照政府指导价,合同期内会随政府指导价及市场行情调整。

  (三)空调维护费用按全年收取,收费标准为每月元/平方米,自年月开始计收。

  (四)合同期内乙方自用水、电费、垃圾处理费由甲方代收、代缴,水电费、垃圾处理费将随着政府的水价、电价的变动而作调整(电价按供电局普通用电类别——商业、服务业用电收费标准+电损成本+变压器基本电费测算;水价按商业用水收费标准+二次供水用电损耗测算)。现阶段水费单价综合测算为3.53元/m³,排污费单价为1.20元/m³,垃圾处理费单价为0.27元/m³;电费单价综合测算为1.50元/度。

  (五)承租物业楼层的公共水费、排污费按乙方在本楼层中的面积比例收取(针对分层出租的楼层);乙方租赁全层的,则整层公共水费、排污费由乙方承担。

  (六)专项维修基金为每月0.3元/平方米(专项维修基金依据政府规定标准收取,此费用按相关规定只提供收据)。

  (七)乙方入驻应签署《物业服务协议》等文件,并一次性缴交本物业交付之日起三个月(20x年月日-月日)的物业管理费共计人民币万仟佰拾元(¥元)整。

  (八)乙方应于本物业交付之日起5日内,按元/单元的标准向甲方缴纳总计人民币元整(¥元)的室内水电费周转金,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周转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据。乙方退租手续办理完毕,结清费用后,周转金不计利息退还。

  七、费用的缴付

  (一)乙方须于每月10日前交纳当月的物业服务费及上月空调费、水电费等。如遇节假日,则相关费用支付日期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乙方如延期缴付上述各项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欠缴总额的万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如超过15天未缴纳上述费用或其中的一项,甲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等一切必要措施,直至乙方缴清拖欠的费用和违约金为止。

  (三)甲乙双方约定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的方式缴纳物业管理的有关费用:

  开户银行:

  帐号:

  收款单位全称:

  八、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乙方与出租方的租赁协议规定的有效期一致。协议期满后,双方若无异议,本协议以业主续约年份每次自动顺延。如任何一方提出异议,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

  九、其它事项

  (一)协议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三)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签署):乙方(盖章):代表(签署):

  日期:日期:

  商场物业服务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山东信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盛 峰

  注册地址:章丘明水经济开发区山水泉城南城东门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进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甲方,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管理合同此物业位于___市____街__号__层,建筑面积__平方米(实际面积高于或者低于合同规定面积,均以此标注面积为准,不作调整)。 该房屋的土地证证书编号:______,房产证证书编号:______房屋主体建筑结构为____结构;经甲方及乙方共同签章确认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屋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委托管理事项

  1,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等。

  2,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

  3,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等。 4,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5,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5,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

  6,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四条 物业费用及缴纳方式 :

  1.甲方按年于每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向乙方缴纳物业管理费用___元人民币(___元)此费用包含第三条所列各项委托管理事宜及下列费用:采暖费,电梯费,停车场的使用费,其他未列入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房屋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施的维修养护,由甲方自行负责,在甲方提出委托时,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2.甲方应严格按照以上条款要求的缴纳方式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否则视为甲方单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取消合同,有权强行将甲方商品清除,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委托管理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年_月_日止。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随时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2, 及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如拖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 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使用物业内的各类图纸,含装修改造图,电路图,上下水改造图,广告审批图,消防改造审批手续等,以上各类图纸以甲方使用此物业7日内交给乙方。

  4, 及时与乙方沟通本合同执行期间所发生的其他问题。 5, 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 2, 选聘专业人员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

  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3, 乙方有权对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5, 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

  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同意在合同执行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提前支付的相关费用。

  2,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但乙方需退还甲方已经提前支付的相关费用。①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非因甲方过错原因而依法被政府提前收回的;②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或拆迁的;

  3,甲,乙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合同上述各条款规定,除了按合同有关条款履行以外,守约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给守约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附则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及规定严格执行。

  2 ,甲乙双方就履行合同及本协议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在此之前签订的一切协议如与本协议有矛盾之处,均以本协议为准。之后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及相关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盛峰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北京市物业服务协议 篇2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省物价部门批复地下停车费用标准,就机动车位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乙方停放的机动车辆:车牌号:,品牌

  二、甲方机动车辆停放的具体位置:地下号车位。

  三、车位服务费用:元/月,暂定一年,自年日—年日交纳当年的车位服务费,共计元。如乙方未按时交纳的,视为放弃本协议第三条:所约定的车位,甲方可以将该车位另行安排。

  四、甲方的职责:

  1.如机动车停车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丢失或毁损事故、物品丢失或毁损事故的,甲方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事故,协调纠纷。

  2.甲方负责停车区域内卫生打扫和照明等。

  五、乙方的职责:

  1.乙方负责车位的使用、管理,如有纠纷,甲方予以协调处理。

  2.乙方负责妥善保管停车位上的停车锁,如有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修复或赔偿。

  3.乙方必须将自己的车辆停放在指定车位,不得乱停乱放。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次。违约停车达五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已交纳费用不予退还。

  4.乙方将车辆停好以后,必须将车辆的门窗锁好,车辆上不得存放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如发生上述物品丢失现象,由乙方自负。

  5.乙方应当保持区域内的清洁卫生,不得乱丢垃圾、杂物等。

  6.乙方进入停车区域后,应当谨慎驾驶,以免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

  7.乙方的机动车辆在停放区域内如发生丢失现象,甲方只负责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破案。

  8.乙方的机动车辆在停放区域内如发生毁损现象的,由毁损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只负责从中进行协调。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甲方交纳过车位服务费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北京市物业服务协议 篇27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天津市物业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天津市 区 号的摊床出租给乙方经营,摊床面积为 平方米。经营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以每平方米每月0.8元的标准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每年物业费收取为上打租一次性交齐,具体收费时间另行通知。如不按期缴纳超出一天,甲方向乙方收取10%的滞纳金,超出两个月后,甲方有权收回床位,另行招商。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非经营性(公共部位)照明、卫生等设施,并负责对市场卫生、安全和经营秩序的管理,并按有关规定收取适当的费用,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

  四、甲方必须实行严格管理,树立为业户服务的思想、尽职尽责、办事公正、廉洁自律、严禁向业户吃、拿、卡、要,乙方有权对甲方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五、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认真遵守《消防法》、《税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2、乙方须按照农贸大厅的管理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经营必须的相关证件,如乙方有违规、违法行为,责任自负。

  3、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按月缴纳自用水、电费,按行业标准收费,按表计算。

  4、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服从市场物业管理,严格按市场区域划分经营商品。遵守甲方为确保市场安全和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5、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将摊位转租、转借、转让、出兑,必须向甲方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乙方方可按规定处理。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违约并终止合同,自愿放弃摊位使用权,甲方有权收回另行招商,并不退还任何费用,乙方对此无异议。

  6、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经营,不准摊点越外、摊外设摊,否则甲方将按规定进行处罚。

  7、乙方不能随意改动或破坏档口及市场内的公共设施,如有改动应征得甲方同意,否则,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严重者清除市场。在承租期内,除承租的档口外,其它档口未经甲方允许不准擅自占用、出租、转让。

  8、乙方不准经营易燃易爆及市场内禁止经营的商品,不得在场内进行娱乐活动(如打扑克、麻将、下棋、玩球等)及打架、斗殴、妨碍市场经营行为。

  9、乙方要加强消防意识,经营期间乙方不慎失火或经营管理不当,造成人身财产及其它损失的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在大厅内经营期间,甲方要求乙方自行办理人身财产保险,否则后果自负。

  10、为了保持市场的整体形象协调一致,乙方不许私自在市场内挂彩灯、彩旗、条幅、宣传画、张贴不干胶各种字体。按时缴纳工商、地税等部门的相关费用,公平交易、货真价实、童叟无欺。

  11、乙方在经营中必须搞好摊位卫生,必须将所经营的食品,按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垫高距离地面20厘米以上。乙方每天应把摊位经营中存放的垃圾放在自己的摊床内,中午或晚上倒入公共垃圾桶内,严禁摊外随手丢弃或将菜叶、肉渣、贝壳、污水等废弃物品倒入水池和厕所内。食品加工的业主需在甲方同意后,自行安装排烟设施,对未达到排烟标准的业户,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停业整改,直至达到排放标准为止。

  12、严禁大厅内使用明火或电炉子取暖,严禁使用电饭锅、电磁炉、煤气罐等。

  13、禁止一切车辆(自行车、电动车、倒骑驴等)进入大厅。严禁在大厅内给电瓶充电。

  14、大厅内严禁私拉乱扯各种电线,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可燃材料灯罩、灯具,保险丝必须与额定标准匹配。每日下班前熄灯,切掉各种电源。

  15、消防通道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16、乙方在经营中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正常经营的,必须事先与甲方沟通,协商处理办法。如乙方私自不经营满一个月以上,甲方有权在公安部门监督下将货物移送它处,视为乙方废弃物品处理并收回摊位使用权,不退还乙方任何费用。根据市场的经营情况,甲方有权对市场内的空床位更换经营品种,乙方无权干涉。

  17、乙方在经营期间第一次违反本合同条款时,甲方对乙方进行批评,并以书面形式将此事在大厅公示栏中公式一个月。乙方在经营期间第二次违反本合同条款时,甲方责成乙方写书面检查,乙方向甲方交纳适当的保证金,一年内不在违反,保证金退还。乙方在一年内三次违反本合同条款时,甲方不退还乙方保证金并取消乙方在大厅内的经营资格,清除大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当市场遇到不可抗力因素而中断合同,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损失,如遇国家政策需要,甲、乙双方均应无条件服从政府安排。如遇政府拆迁,按拆迁相关政策办理。如甲方人为原因或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谁造成的,谁承担全部责任。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盖章:

  乙方(承租方)盖章:

  年 月 日

北京市物业服务协议 篇28

  为规范合同签约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努力营造公平、诚信、消费环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从20xx年4月至8月,集中开展对物业服务合同“霸王条款”专项整治行动。省工商局已下发整治方案及《公告》,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在格式合同(补充协议、附件)以及通知、店堂告示、宣传资料、商业广告中,含有本公告所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格式条款。并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存在“霸王条款” 的经营单位必须立即改正,并将自行改正情况,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对逾期拒不改正,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照《辽宁省合同监督条例》第四条、第十四条的规定给予1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停止使用相关格式条款合同文本及有关资料。对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经营单位将予以曝光。今后,各物业服务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必须使用由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辽宁省物业服务合同》等合同示范文本。

  物业服务合同中不得含有下列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格式条款:

  1、办理入住手续时,水、电、热、气等代收费用及物业费一并交齐,否则,不交钥匙,不得入住装修;

  2、在指定停车场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轿车收费。但不作保管,车辆损毁或丢失及车内物品丢失均由车主自己承担责任;

  3、占用小区的道路或场地用于停放的车位,全部归出卖人(物业公司),出卖人(物业公司)有权出租、出售;

  4、未交纳停车费,业主车辆不准进出小区;

  5、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出租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用房及会所;

  6、业主逾期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保留停水、停电等强制措施的权利;

  7、第三人致业主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责任自负,物业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业主使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休闲运动器械,因器械故障造成人身伤害的,责任自负;

  9、业主或使用人闲置的房屋被盗、损坏,物业公司不承担责任;

  10、未结清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不交出物业管理资料;

  11、业主、租户未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物业公司可进行经济处罚;

  12、物业公司违反本合同,向业主支付万分之三违约金;业主违反本合同,向物业公司支付每日千分之三滞纳金;

  13、物业公司有权将专业部分委托或转包他人,物业公司不承担责任;

  14、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物业公司;

  15、其他含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格式条款。

  投诉举报电话: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监管处,(024)96315转2712、2777;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

  为规范合同签约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努力营造公平、诚信、消费环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从20xx年4月至8月,集中开展对物业服务合同“霸王条款”专项整治行动。省工商局已下发整治方案及《公告》,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在格式合同(补充协议、附件)以及通知、店堂告示、宣传资料、商业广告中,含有本公告所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格式条款。并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存在“霸王条款” 的经营单位必须立即改正,并将自行改正情况,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对逾期拒不改正,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照《辽宁省合同监督条例》第四条、第十四条的规定给予1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停止使用相关格式条款合同文本及有关资料。对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经营单位将予以曝光。今后,各物业服务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必须使用由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辽宁省物业服务合同》等合同示范文本。

  物业服务合同中不得含有下列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格式条款:

  1、办理入住手续时,水、电、热、气等代收费用及物业费一并交齐,否则,不交钥匙,不得入住装修;

  2、在指定停车场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轿车收费。但不作保管,车辆损毁或丢失及车内物品丢失均由车主自己承担责任;

  3、占用小区的道路或场地用于停放的车位,全部归出卖人(物业公司),出卖人(物业公司)有权出租、出售;

  4、未交纳停车费,业主车辆不准进出小区;

  5、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出租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用房及会所;

  6、业主逾期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保留停水、停电等强制措施的权利;

  7、第三人致业主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责任自负,物业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业主使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休闲运动器械,因器械故障造成人身伤害的,责任自负;

  9、业主或使用人闲置的房屋被盗、损坏,物业公司不承担责任;

  10、未结清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不交出物业管理资料;

  11、业主、租户未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物业公司可进行经济处罚;

  12、物业公司违反本合同,向业主支付万分之三违约金;业主违反本合同,向物业公司支付每日千分之三滞纳金;

  13、物业公司有权将专业部分委托或转包他人,物业公司不承担责任;

  14、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物业公司;

  15、其他含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格式条款。

北京市物业服务协议 篇2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__________(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___种方式: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

  担。

  2.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_______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__________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___%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业主应于________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___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第八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____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 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_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条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____________________(全体业主/甲方)所有。

  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三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六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条乙方可采取规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二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三条甲方应于____________(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房_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五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条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

  十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________的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__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四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_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_____________代管。

  第三十八条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三十九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件一

  物业构成明细

  类型

  幢数

  套(单元)数

  建筑面积(平方米)

  高层住宅

  多层住宅

  别墅

  商业用房

  工业用房

  办公楼

  车库

  会所

  学校

  幼儿园用房

  合计

  备注

  附件二:

  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1.房屋承重结构;

  2.房屋主体结构;

  3.公共门厅;

  4.公共走廊;

  5.公共楼梯间;

  6.内天井;

  7.户外墙面;

  8.屋面;

  9.传达室;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绿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道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化粪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

  4.污水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

  5.雨水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

  6.垃圾中转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

  7.水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

  8.水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

  9.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

  10.信报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

  11.消防设施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12.公共照明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监控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避雷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共用天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机动车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7.露天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8.非机动车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9.共用设施设备用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0.物业管理用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四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车辆停放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服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使用说明

  1.本示范文本仅供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参考使用。

  2.经协商确定,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可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本示范文本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所称业主,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建设单位和房屋买受人;其他条款所称业主,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买受人

  甲方:日期:

  乙方:日期:

北京市物业服务协议 篇3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工程小区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住宅小区

  座落位置:x市x区x社区

  四至:东:海口街南:x路

  西:集贤街北:x路

  占地面积:3.86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63394平方米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全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物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自行车棚。

  第六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九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一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

  第十二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三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公共设施维修基金;

  3、承租户的房租。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六条委托管理期限为3年。自20x年11月1日起至20x年11月1日。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7、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十八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政策的行为,提出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六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要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整洁无破损,外观完好率100%.

  2.设备运行:良好无不安全隐患。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时处理用户报修,按计划完成。

  4.公共环境:环境设施完备,实行标准化保洁。

  5.绿化:绿化管理要经常化、制度化,无破坏、践踏及占用现象,保证绿化成活率。

  6.交通秩序:按规定做好小区内机动车辆出入及存车处车辆管理和保管,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小区内车辆安全。

  7.保安:加强防范,完成治安保卫工作,保证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生命财产安全。

  8.急修:随叫随到。

  9.小修:及时率达98%以上。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单室9元/月,双室10元/月,三室11元/月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市物价局有关规定并经过业主大会讨论通过调整。

  3.业主和物业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物业管理费的3‰元收取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准须甲方同意。

  第二十二条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有偿服务按市场价规定收费。

  2、特约服务双方议价。

  第二十三条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业主和自管单位承担;大中修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更新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养护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在中修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更新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大中修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更新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

  4、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大中修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更新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示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任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2万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二十九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政策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6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签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协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第三十六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20x年x月x日

北京市物业服务协议 篇3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业主大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选聘(或续聘)乙方为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用途:

  座落:

  四至: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 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 。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 。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

  第六条 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 。

  第七条 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

  第九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

  第十条 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第十二条 电梯、水泵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

  第十三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

  第十四条 其他委托事项

  (1);

  (2);

  (3)。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按以下第项执行:

  1.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20xx]950号)规定的标准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

  2.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20xx]950号)规定的标

  准二,即经济适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旧房改造回迁房管理服务标准; 。

  3.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要求,具体为: 。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 (适用于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费用执行政府指导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如政府发布的指导价有调整,上述价格随之调整。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按照乙方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年保险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乙方收费时,应将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公示。

  第十七条 (适用于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加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其它费用: ; 。

  3.(适用于包干制)物业服务费如需调整,由双方协商确定。

  4.(适用于酬金制)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提取作为乙方的酬金。

  5.(适用于酬金制)物业服务费如有节余,则转入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总额中;如物业服务费不足使用,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告知物业服务费不足的数额、原因和建议的补足方案,甲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对乙方提交的方案进行审查和作出决定。

  6.(适用于酬金制)双方约定聘请/不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专业机构由双方协商选定/(甲方选定、乙方选定)。

  第十八条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第十九条 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车位(租用):;其中,物业管理服务费为:

  车库车位(已出售):

  3.

  4.

  第二十条 乙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北京市物业服务协议 篇3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依据甲方与本小区物业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及《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结合本小区特点,制定本《物业服务协议》,以明确甲乙双方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各自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协议如下: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交通等进行日常维护、养护、管理与服务;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服务制度和《业主手册》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服务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服务制度和《业主手册》的违规行为;

  5、物业服务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义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7、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装修管理协议》;

  8、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9、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0、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停车场使用,不负车辆保管责任。

  11、自本协议终止起1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服务移交手续,物业服务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服务行为,就物业服务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服务制度和《业主手册》的相关规定;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服务费、停车费及公摊费用等:

  ①物业服务费:

  A、多层住宅物业: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B、高层住宅物业: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C、商业、办公物业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备注:应开发建设单位要求暂向乙方高层住宅物业按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的标准收取,商业、办公物业按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的标准收取。)

  ②停车服务费:

  A、地上停车费:小汽车:__________元/月·辆;

  B、地下停车费:小汽车:__________元/月·辆;

  C、地上摩托车服务费:__________元/月·辆;D、地下摩托车服务费:__________元/月·辆;

  E、地上电动车服务费:__________元/月·辆(含充电费);F、地下电动车服务费:__________元/月·辆(含充电费);H、自行车:__________元/月·辆

  ③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收费标准为__________元/·年

  ④电梯维护费__________元/月·户;

  ⑤其它运作费用:

  A、水电周转金:住宅__________元/户、商铺__________元/户(公共部位用水、用电费用公摊);B、楼道二次装修费:__________元/户;C、电梯运行电费: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据实按户分摊。

  ⑥其它费用分摊:

  A、供水、供电损耗费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据实按户分摊。

  B、公共照明等公共设施设备能源消耗电费,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据实按户分摊。

  C、公共绿化、保洁、水系景观用水等水费设独立计量表核算,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据实按户分摊。

  D、高层二次加压耗损电费由享受二次加压用水的高层业主(物业使用人)按用水量比例分摊。

  E、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费用按政府部门相关规定标准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据实收取;

  F、绿化垃圾清运费每月据实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户收取;

  G、公共设施设备的中修、大修、更新、改造所需费用从公共维修资金中支付;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装修管理协议》的约定;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修装饰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先报甲方审批后再施工,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且受让方无条件接受本协议,并愿意遵守;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服务制度和《业主手册》的相关规定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不得擅自改变名下物业的用途,不可将名下物业做非法不道德或与规划相违之用途;

  11、乙方有权享受甲方所提供的停车场服务,自觉接受并遵守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车辆管理,如需甲方提供保管责任则须另行签订《保管协议》并交纳相关费用。

  第二条物业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外、门厅、楼梯间、走廊楼道、其他共用部位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有线电视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保安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附属市政设施等。

  三、环境卫生

  1、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水系等的养护与管理;

  2、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保洁、垃圾收集、清运;

  3、小区内沟、井及化粪池清理、生活水池的清洁及消毒;

  4、公共场所灭虫、灭鼠;

  四、保安

  1、内容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24小时治安、消防防范服务;

  2、责任

  (1)协助做好本物业内治安、消防防范工作。发现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2)消防监控、辖区内治安巡视、门岗值勤、责任到人;

  (3)保安、消防监控设备设施完好,维护、保养制度健全,防范措施完善。

  五、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第三条服务期限

  以甲方与本小区物业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即至本小区业主委员成立并新选聘物业企业之日止。

  第四条公共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保修期内物业的维修由建设单位承担;人为原因造成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的维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不得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二、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的分摊遵守“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物业公司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确需动用专项维修资金,须经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并公告取得法定比例业主赞成后方可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三、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专项维修资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第五条保险分类及办理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及第三者保险由甲方选择性代为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二、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第六条广告牌设置及利益

  一、广告牌设置不得违反北海市招牌广告设置管理规定。

  二、商用单元招牌、指示水牌设置应报“小区服务中心”统一安排,申报人应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所收费用归全体业主所有,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的不足。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及相关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乱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0.3%交纳违约金,或中止部分或全部物业服务直至其缴清应缴费用。拖欠代收代缴水、电费按供水供电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或根据甲方与市自来水公司及市供电局代收代缴费用协议规定,停止供水供电。

  第八条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应采取紧急措施,若造成乙方不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九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条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具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北海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如需另行约定条款,经双方签署确认,与本协议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与本小区物业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样本送北海市房管局备案。

  第十四条本协议条款如有与甲方同本小区物业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相冲突,则以甲方同本小区物业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相关条款约定为准。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中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房号: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北京市物业服务协议 篇33

  甲方: (先生/女士)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议,共同达成如下合同内容,以供双方遵守。

  一、乙方提供服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赴美生子咨询服务及月子安全服务;

  乙方对甲方个人隐私执行严密的保护措施,一对一服务,杜绝个人信息泄露;

  乙方提供业内领先的7_24小时安全中心值班人员专业的应急咨询

  服务;

  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出国护照、签证等手续及订购优惠的国际、国内航线机票;

  甲方签约后获得乙方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服务的内容参见《月子中心 服务细节确认单》(部分套餐或客户附加要求除外);

  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将同时获得美国移民、美国房产、美国留学、特色旅游的 咨询服务;

  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将享有“宝贝家百企联盟”会籍资格,并享有会员的一切 权益;

  乙方将在国家法律允许范围内,协助甲方申请相关优惠政策。

  二、合同生效及付款、退款:

  1、甲方选择的服务套餐预算级别为:( )套餐 宝贝家钻石定制型套餐: $500,000起宝贝家贵宾尊享套餐: $300,000起套餐预算明细见乙方公开发布的《套餐资费预算》及《月子中心服务细节确认单》。本合同金额以双方最终确认,甲方所有应在国内实际支付的金额为准。

  2、 乙方有权在不同时期根据运营成本和市场的情况对套餐价格作出调整。所有的套餐价格均以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的价格为准。

  3、 付款:

  首付款及余款(全部国内支付):

  3.1、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应支付签约首付款,即本合同所选套餐预算金额的( )% 计( )元。

  3.2、在乙方交付往返机票及全部出国手续之日,甲方应支付余款计( )元。

  3.3、甲方所有付款,以乙方公司盖有财务收款专用章的票据为唯一凭证。

  4、 合同终止 :

  4.1、甲方于预产期前60天以上在中国生产或流产的(需提供区级以上医院住院证明及账单原件)的;

  4.2、甲方被海关原机遣返(需提供搭机证明)的;

  4.3、甲方因签证拒签原因(需提供拒签后的护照原件)的;

  4.4、本章节下条(第4.5条)所列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约定的。以上原因乙方退还甲方预缴的定金及相关付款(已发生的签证费、POS机手续费等除外)同时本合同即告终止,相关钱款的退还在经甲乙双方书面退款要求并核实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

  4.5、不可抗力的因素。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家政策改变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因不可抗力合同终止后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6、医院和医生

  乙方不提供医疗服务。甲方享有充分的自由选择医院、医生为其提供医疗务的权利,甲方应通过和正规的美国医院签署合同来保障自身权益,乙方不对甲方和医院、医生之间可能产生的纠纷或事故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努力协助甲方解决或有纠纷或事故,期间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应甲方要求,乙方可以根据过往的经验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信息查询。

  三、合同确认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自合同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并甲方支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2、双方在签署或执行本合同中的所有分歧,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本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裁决。但该等行为并不影响非诉争事项的履行。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年月 日 日期:

北京市物业服务协议 篇3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名称: 业主大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名称: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选聘(或续聘)乙方为(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用途:座落:四至: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第三条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第六条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

  第七条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第九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

  第十条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第十二条电梯、水泵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十四条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第十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按以下第项执行:

  1.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20__]950号)规定的标准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2.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20__]950号)规定的标准二,即经济适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旧房改造回迁房管理服务标准;。

  3.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要求,具体为:

  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第十六条(适用于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费用执行政府指导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如政府发布的指导价有调整,上述价格随之调整。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按照乙方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年保险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乙方收费时,应将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公示。

  第十七条(适用于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加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其它费用:

  3.(适用于包干制)物业服务费如需调整,由双方协商确定。

  4.(适用于酬金制)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提取%作为乙方的酬金。

  5.(适用于酬金制)物业服务费如有节余,则转入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总额中;如物业服务费不足使用,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告知物业服务费不足的数额、原因和建议的补足方案,甲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对乙方提交的方案进行审查和作出决定。

  6.(适用于酬金制)双方约定聘请/不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专业机构由双方协商选定/(甲方选定、乙方选定)。

  第十八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第十九条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车位(租用):

  其中,物业管理服务费为:

  车库车位(已出售):

  第二十条乙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五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3.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

  4.(适用于酬金制)审查乙方提出的财务预算和决算;

  5.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移交或组织移交以下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和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资料;

  (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它资料。

  6.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

  (1)乙方无偿使用;

  (2)

  7.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督促其交纳。

  8.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9.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10.其他:

  第二十二条甲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1.在业主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行使基于本合同拥有的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必须由业主大会决议的除外)

  2.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3.组织物业的交接验收;

  4.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5.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如实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7.其他:

  第二十三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有权要求甲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等措施;

  5.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6.每年度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7.(适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当甲方或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应及时答复。

  8.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

  9.其他:

  第六章合同期限第二十四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七章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约定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继续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甲方业主(或交费义务人)也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二十八条其他条款。

  第八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九条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甲方经业主大会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万分之加收违约金。

  第三十三条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四条乙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五条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其他条款

  第九章附则第三十七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但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四十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业主委员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

北京市物业服务协议 篇3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项目

  乙方为销售 系列产品、开拓市场,需要得到甲方的咨询服务,甲方同意提供服务。

  本合同为框架性合同,具体项目以乙方为甲方出具的承诺书为准或由双方签订补充合同。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应乙方的要求提供咨询服务;

  2、向乙方介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对乙方主营产品的需求;为乙方提供获得销售产品的机会,负责促成交易,提高产品销售合同标的额;

  3、根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对乙方主营产品的需求,对乙方给予相关指导;

  4、乙方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后,应乙方的要求,甲方为乙方全面履行合同提供合理化建议。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全面、客观的向甲方介绍本单位情况,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产品最低销售价和市场销售价,根据本单位情况向甲方出具独家代理销售承诺;

  3、为向某项目提供服务或销售产品的目的,负责前期技术交流,参加投标及按照标书的要求提供科学、完善、实用的全面解决方案。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后,负责该合同的全面履行;

  4、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费用或按甲方的要求与甲方指定的单位签订合同。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建设单位同意使用乙方经营的 系列产品,则乙方应按以下两种情况向甲方支付相关服务费,

  (一)、在非甲方采购情况下:

  1、如乙方并该产品的生产商或总代理商向甲方承诺该产品可以由乙方独家向某项目供货,则乙方需按甲方的要求向采购方报价,超出乙方给甲方最低销售价的部分作为给甲方的相关服务费。

  2、如乙方不能承诺独家向某项目供货,或有其他品牌同类产品与乙方共同竞标,则乙方不论以任何价格中标,均应当按合同总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服务费在乙方收到合同订金后全款支付给甲方。

  (二)在甲方采购情况下:

  1、乙方与甲方项目部签定合同后,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按付款进度比例在每次付款时扣除。

  (三)甲方协助乙方销售达到 万元时(以上两种情况之和),则乙方再为甲方返还总销售额的 %为奖金,总销售额以当年12月31日前签定合同金额为准,在当年合同执行完毕后一次性付给甲方。

  甲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义务所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以上协议内容执行。如有更改和补充,双方应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双方同意确保对本合同及对方提供的方案书、合同文本、客户关系情况等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给予法律上的保护。任何一方违反,受害一方将有权追究对方法律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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