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装修施工合同(精选5篇)
别墅装修施工合同 篇1
发 包 方: (以下称甲方) 承 包 方: (以下称乙方) 公文汇 www.gongwenhui.com
乙方承包甲方郑州正弘别墅区装修工程,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及义务,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装饰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稿子汇,范文学习文库
第一条:工程概况 稿子汇,范文学习文库
工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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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容:室内/室外装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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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工程造价:总承包价人民币(大写): 壹仟贰佰万整 (1200万) 施工工期: 本工程暂定自 20xx 年 8 月 15 日开工,于 20xx年 4 月 30 日竣工,另质保期限为12个月,从双方签字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第二条:施工图纸等
2.1 乙方进行设计,并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和工程报价单。
2.2 甲方对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工程报价单分别进行书面签字确认。
2.3 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工程报价单经甲方书面确定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部分。
第三条:工程变更和终止
3.1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工程项目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3.2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1)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减,甲乙双方必须进行书面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否则该变更单无效。
(2)甲方变更设计或非乙方原因使工程变更,由此增加的工程费用则由甲方支付。
(3) 乙方私自进行工程变更,由此增加的工程费用由乙方自付;如造成甲方损失的,还须另行赔偿。
(4)《工程项目变更单》签定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部分。
3.3 合同终止
(1)因不可抗力及政府行政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进行、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况出现,双方都可以书面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进行结算后双方签署结算单,本合同终止;
(2)甲、乙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因一方的违约行为,相对方根据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4)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自行终止;
(5)本合同依法解除。
第四条:工期延误
4.1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因素;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4.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4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另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负责解决施工用电、水、道路畅通及消防等法定相关手续。
5.2甲方依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工程装修款。
5.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提出整改意见。
5.4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安排人员进场施工。
5.5 乙方应依照双方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所列品牌、材料购买装修材料,如确需变更、增加品牌、材料等与报价单不符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材料费用;
5.6 乙方应规范、安全施工,保质保量。如施工过程中导致的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甲方的协助、配合工作不免除或减轻任何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如第三人依法向甲方主张权利,甲方承担后可向乙方追偿;
5.7 乙方应积极主动与甲方配合,对甲方提出的合理意见,要在合理时限内完成整改。
5.8 乙方在完成房屋装修,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安保工作,并清理好场地;
5.9 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发现因乙方施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后合理时限内免费完成修理或返工。
第六条:工程结算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6.1 本合同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按实际验收进度进行结算。具体为:乙方完成每阶段装修施工任务后,提交该阶段装修施工报告给甲方确认。
6.2 在施工过程中,如产生工程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减所需费用,双方签定《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视为工程款总额补充,费用由双方另计,不在总承包价范围内;
6.3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施工进行至50% 时,甲方依照6.1条款完成书面无异议确认之后的10 日内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0%作为工程进度款;
(3)工程施工进行至80% 时,甲方依照6.1条款完成书面无异议确认之后的10 日内支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30%作为工程进度款;
(3)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15%;
(4)剩余工程总造价的5%做为质保金,待12个月的质量保修期经过后,如无质量问题,由乙方书面向甲方申请支付。
第七条:工程验收和工程保修
7.1 工程骏工后,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乙方应自接到通后10天内组织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填写工程验收单,不得无故拖延。(验收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如10天内甲方不组织验收且不给予乙方明确答复则视为验收通过。
7.2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乙方承诺在施工范围内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
7.3 下列情况不属于本合同保修范围
(1)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
(2)自然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坏(如雷击、台风、地震、电力负荷超标)
7.4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免费对由于乙方产品或施工质量所造成的任何质量问题进行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且必须在合理时限内完成;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损坏,维修所需费用则由责任方支付。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本合同项下所装修房屋被鉴定为不合格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8.2 乙方不按图纸施工,偷换材料、拒绝整改意见等造成装修质量下降,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整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按装修总额每日罚付3%;如还造成甲方额外损失的,另行赔偿;
8.3如由于任何一方原因导致项目实施中使守约方受第三方追索或主张权利的,由该方单独承担法律责任,与其他方无关。
8.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第4.4、5.5以及5.9款的,按工程总造价的30%承担违约责任。
8.5 因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对方遭受损失或使得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违约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9.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各方对争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合同装修的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两方协商后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内容与补充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没有约定的,仍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10.4 本合同的附件(经甲方书面确定后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工程报价单及阶段装修施工报告)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3本合同经甲、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0.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两方各执贰份。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年月日:
别墅装修施工合同 篇2
发包方(以上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顺义区顺安南路8号龙苑别墅238号的外墙、门套、窗套、线条,直窗套、弧形窗套、包墙、包墙角、台阶踏步、门口大门套线条,车库内地面、室外地面、地面乱拼石材,施工安装价格协商一致,由林文光提供石材安装报价表为结算依据。(附件1)
(二)工程承包采取下列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安装石材的辅料,安装石材所需的各种辅料包括,42.5水泥、32.5水泥、沙子、云石胶、(混合型AB)窗套、门套、石材安装完后,石材缝隙间负责打胶处理。自备施工所需要的脚架及各种工具(以上辅料必须是优质产品)。
2、乙方负责拆除安装石材处需要拆除的工程。
3、甲方负责供应施工所需的全部石材料。
(三)开工日期20xx年 月 日。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工程期限( )日。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1、开工后,每个人每天预支工资20元,每15天预支发放一次工资。
2、局部工程竣工后,甲、乙双方可以局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填写由工商局印发的《工程竣工验收单》(附表二)甲方承付给乙方验收合格工程款的百分之七十,其余百分之三十等全部工程竣工后,甲、乙双方对工程进行全面工程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填写一份由工商局印发的《家装工程保修单》。(附表三)甲方一次性付清给乙方全部工程款。
(五)物业收取装饰公司的装修押金(可退)由甲方垫付,因施工人员违反物业规定,造成罚款由施工人员自己承担,甲方负责从施工人员的工程款项里扣除。
(六)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总造价金额的5‰违约金。(总造价包括甲方提供的各种材料费)
(七)1、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和技术操作规定,确保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
2、本工程质量以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为施工验收依据,按《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标准执行。
(八)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规并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一方,均由责任方承担,并赔偿给对方因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管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乙方施工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别墅装修施工合同 篇3
甲方:发包方
乙方:施工方
一、合同范围
1、 本次合同范围:
2、 合同具体范围如下:
(1) 围墙的砌筑和围墙的外墙砖粘贴工程:按新村的外墙装潢饰要求施工。
(2) 院内的铺砖工程:按新村及甲方的要求施工。
(3) 混凝土工程:采用预拌混凝土,包括:地梁(正房及院墙地梁)、横梁、防震拄、前梁、屋面及屋顶的浇铸。
(4) 钢筋工程:钢筋、预埋构件的连接安装按国家施工标准完成。
(5) 屋面工程:屋面保温、找坡、找平及面层,屋面排水工程按国家施工标准完成。
(6) 防水工程:屋面防水、卫生间防水、止水带等所有防水按国家施工标准完成。
(7) 主体外装修工程:按新村的外装潢要求施工。
(8) 砌筑工程:砌体按按国家施工标准完成。
(9) 房屋内墙工程:地面:全部为毛地面,卫生间做防水;所有墙面为混水墙。
(10) 渗水井工程、化粪池工程按甲方的施工要求完成。
3、本合为轻包工程,甲方、乙方(施工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协商后,工程每平米施工费为人民币120.00元。本合同施工费总价按房屋实际施工面积乘以每平米施工费120.00元并加上围墙的砌筑工程、围墙的外墙砖粘贴工程的工程款3000.00元的总合计算。工程每平米施工费单价包括以下工程价款:混凝土工程;钢筋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主体外装修工程;砌筑工程;渗水井工程、化粪池工程;房屋内墙工程;院内的铺砖工程。如上述项目的部分在实施过程中由其他承包商负责提供服务,则按相应金额扣除施工费价款。
4、围墙的砌筑工程、围墙的外墙砖粘贴工程的工程款为人民币3000.00元。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工程、或停止施工,否则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工程质量标准
1、本工程适用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以及新村建设要求;
2、因乙方的原因,使工程在竣工验收后质量未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以及新村建设要求,甲方有权视工程质量的缺陷问题扣除乙方相应的工程款。
三、工期及进度要求
1、 合同工期为___日历天。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年__月__日。
3、该竣工日期是指本工程的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已按甲方要求完成。
4、 因乙方的原因,使工程未能按时完成,依据经甲方、监理、乙方共同确认的工期目标,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额度为合同总价3‰的赔偿金。
四、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本工程的合同价款按以下列方式支付:
1、甲方在乙方人员及设备进入现场后,在3日内支付乙方施工款的___%。
2、主体工程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___%。
3、主体外部工程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___%。
4、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本工程已经为甲方接受,并经过甲方及其他验收方验收后,支付工程款的___%。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甲方保留工程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壹年后如未发生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全部返还乙方。如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则根据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扣除相应的金额。
五、其他
1、 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关于增加施工价款的要求。
2、 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乙方在竣工验收前,与甲方签订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式。保修期限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3、 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内所有施工垃圾的清运,费用已经含在合同价款内,若此部分内容由其他承包人完成,则相应费用从合同价款内扣除。
4、 乙方应承担除政府部门明文规定由甲方缴纳以外的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的及与本工程项目直接或间接有关的一切税项、费用或收费。
六、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未在本合同第四条所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施工费时,则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记息。超过30天以上时,施工人有权暂停履行后续阶段工作,
乙方责任:
1、按约定的日期竣工、施工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施工技术规范施工,保证安全,如违反上述规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造成的人员伤亡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造成甲方财物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按市场价格提出索赔。
3、甲方所有建筑材料进场后,交由乙方管理使用,同时负责保管,如有丢失损毁由乙方负责赔偿,保管费用由双方负担。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别墅装修施工合同 篇4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特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2、 工程名称:装修工程。
3、 承包范围:参照设计图以预算表附件所列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为准。
4、 承包方式: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
5、 天(日历天)。在甲乙双方认同可以开工、材料进场的第二天计算工期,开工日期为 20xx 年 月 日。
第二条 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提出设计思路、项目功能及使用要求。
2、 甲方需做好施工前的通水、通电等工作,使之达到乙方装饰施工要求。
3、 做好乙方开工现场准备工作,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安排好乙方施工所需水、 电,并承担相关费用。
4、 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共设施设备而带来的相应不便或负面影响的协调工作。
5、 根据乙方要求及时做好工程验收工作。
第三条 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 指派项目责任人,按合同及规范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甲 方认定的图纸或按照图纸变更通知和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 工程未移交甲方之前,甲方若将物品放置于施工现场内,须征得乙方项目责任 人同意,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放置于施工现场的财物的,一切责任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
6、 工程所需大宗材料在进场前须由甲方认可后方能施工(如板材、油漆、墙漆)。
7、 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免扰民,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附近业主休息时间。
第四条 工期
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 采取的相关费用。
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与己相关的工作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连续12小时以上)。
5、 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量或增加工程项目、工程变更时,工期顺延。
第五条 工程项目(内容)变更
1、 签署本施工合同后,如甲方要求删减部分工程项目(内容),甲乙双方须签署〈〈工程项目变更确认单〉〉;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1〉已下料(施工)的工程项目,按甲方删减该项目的具体损失额度,向乙方支付材料费、人工费。〈2〉未下料工程项目,甲方须删减的部分按删减部分造价的10%向乙方支付材料准备费、运输费。
2、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修改设计意见及增减项目时必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定〈〈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擅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第六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 本工程以甲方签字认定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其它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如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的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并视同验收合格。
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 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须通知乙方,另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如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则视为验收认可。
5、 在成品或半成品未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前,甲方不得提前使用,如提前使用可视同该部分验收认可合格。
6、如因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而须返工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结算
1、 本工程所涉及的一切工程款项必须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委托人收取并开具统一的收款收据。
2、 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围严格按甲方认定的施工设计图与预算表附件所列工程项目为准,如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甲方需增减内容时,必须填写工程变更单,双方签字确认,均按实际发生项目内容结算,结算项目按国家现行定额和材料价格计取。
3、 工程款付款具体日期:合同总金额:(大写)
第一次付款:签定合同进入施工场地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第二次付款:开工50天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第三次付款:装饰工程全部完工及验收合格后按工程结算总造价预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总造价除预留5%以外余款;
第四次付款: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为一年,甲方在质保期满一年后三天内一次性付清乙方的质保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200元/天的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
2、 甲方因非乙方原因而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200元/天的违约金。
第九条 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必须做好安全工作,施工中发生的一切施工事故均由乙方自己负责。工程所需的安全设施、维护、运行均包含在工程单价内,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 乙方施工内容按甲方认可的工程预算表执行;
2、 甲方如中途要求对本工程变更设计或项目数量有增减时,乙方应予认可;但所 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单项增加工程完工时付清增加项目工程款。
3、 本合同在覆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 调解;当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则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4、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即具法律效力,未正式覆行该合同条款之前,甲、乙任 何一方单方面终止该合同,须按合同预算总额的2 %向对方予以赔偿。
5、 本合同覆行过程中,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覆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及结算手续,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予赔偿。其它甲方所列特别要求
7、其他乙方所列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 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覆行完成后自行终止。
3、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手写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工程项目以预算表及附件所列工程项目为合同内施工内容。
6、 工程预算书单价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7、 工程结算均按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发包人名称: 承包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 话 :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别墅装修施工合同 篇5
甲 方:
乙 方:
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甲方将兆基〃君城二期一批别墅样板房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宁乡县新康西路 。
2、工程名称: 二期一7#、10#楼、别墅 样板房装修工程。
3、承包范围:参照设计图以预算表附件所列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
5、工期: 70 天(日历天)。在甲乙双方认同可以开工、材料进场的第二天计算工期,开工日期为 20xx年5月1日。
第二条 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出设计思路、项目功能及使用要求。
2、甲方需做好施工前的通水、通电等工作,使之达到乙方装饰施工要求。
3、做好乙方开工现场准备工作,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安排好乙方施工所需水、电,并承担相关费用。
4、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共设施设备而带来的相应不便或负面影响的协调工作。
5、根据乙方要求及时做好工程验收工作。
第三条 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指派项目责任人,按合同及规范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甲方认定的图纸或按照图纸变更通知和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工程未移交甲方之前,甲方若将物品放置于施工现场内,须征得乙方项目责任人同意,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放置于施工现场的财物的,一切责任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
6、工程所需大宗材料在进场前须由甲方认可后方能施工(如板材、油漆、墙漆)。
7、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免扰民,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附近业主休息时间。
第四条 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相关费用。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与己相关的工作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连续12小时以上)。
5、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量或增加工程项目、工程变更时,工期顺延。
第五条 工程项目(内容)变更
1、签署本施工合同后,如甲方要求删减部分工程项目(内容),甲乙双方须签署〈〈工程项目变更确认单〉〉;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1〉已下料(施工)的工程项目,按甲方删减该项目的具体损失额度,向乙方支付材料费、人工费。〈2〉未下料工程项目,甲方须删减的部分按删减部分造价的10%向乙方支付材料准备费、运输费。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修改设计意见及增减项目时必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定〈〈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擅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第六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以甲方签字认定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其它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如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的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并视同验收合格。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须通知乙方,另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如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则视为验收认可。
5、在成品或半成品未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前,甲方不得提前使用,如提前使用可视同该部分验收认可合格。
6、如因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而须返工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结算
1、本工程所涉及的一切工程款项必须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委托人收取并开具统一的收款收据。
2、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围严格按甲方认定的施工设计图与预算表附件所列工程项目为准,如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甲方需增减内容时,必须填写工程变更单,双方签字确认,均按实际发生项目内容结算,结算总价以结算实际工程量为准,结算项目按国家现行定额和材料价格计取。
3、工程款付款具体日期:
合同总金额:(大写) 叁佰万元整 (小写) 3000000.0元
第一次付款:签定合同进入施工场地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第二次付款:开工50天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第三次付款:装饰工程全部完工及验收合格后按工程结算总造价预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总造价除预留5%以外余款;
第四次付款: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为一年,甲方在质保期满一年后三天内一次性付清乙方的质保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20xx元/天的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
2、甲方因非乙方原因而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20xx元/天的违约金。
第九条 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必须做好安全工作,施工中发生的一切施工事故均由乙方自己负责。工程所需的安全设施、维护、运行均包含在工程单价内,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乙方施工内容按甲方认可的工程预算表执行;
2、甲方如中途要求对本工程变更设计或项目数量有增减时,乙方应予认可;但所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单项增加工程完工时付清增加项目工程款。
3、本合同在覆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当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则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4、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即具法律效力,未正式覆行该合同条款之前,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该合同,须按合同预算总额的2 %向对方予以赔偿。
5、本合同覆行过程中,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覆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及结算手续,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予赔偿。
6、其它甲方所列特别要求 。
7、其他乙方所列特别要求: 。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覆行完成后自行终止。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手写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工程项目以预算表及附件所列工程项目为合同内施工内容。
6、工程预算书单价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7、工程结算均按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家庭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