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第一年,是党的十六大召开,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一年。在这一年里,中促会把握新形势,抓住新趋势,调研新情况,反映新问题,紧紧抓住提高大型企业集团国际竞争力这个主题,在服务功能、服务手段上有了新的进展。全年工作概括为“三、三、二、一”,即组织了三个课题研究、召开了三次重要会议、举办了二期培训班、编辑出版了一本书。三个课题是:《大型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研究》、《大型企业集团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研究》和《母子公司关系研究》。三次重要会议是:博鳌高层研讨会、中促会成立15周年庆祝大会、两网工作会。两期培训班是:中外企业对标讲习班。一本书是《国有企业改革政策演变》。现分述如下:
一、为大型企业集团提高国际竞争力,争取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
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要部署,是一项对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工作。为此,国家经贸委等8个部门于2001年底发出了《关于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的指导意见》(即国办发[2001]90号文),国务院各部门都十分关注这一问题,在创造公平竞争外部环境方面也提出了8个方面的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中促会根据调研情况,选择了企业普遍关心的两个问题,运用不同的形式组成了课题小组;并将研究成果上报国务院有关领导,引起领导的重视,并做了重要批示。
1.关于《大型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研究》课题。大型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是提高国际竞争力,发展跨国经营的重要战略选择。中促会的专职研究人员对这个课题比较生疏,于是采取将企业组织起来,请权威的研究部门合作的形式进行研究。该课题由中促会牵头,宝钢、中化进出口、华能、华源、兖矿、首钢、上广电、万向、中兴通讯和中集等10家大型集团公司自愿参加,委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进行研究。2001年7月启动研究工作,2002年上半年完成了对10家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调研,并在吸纳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完成了课题主报告和5个分报告,由中促会完成了10个企业的调研报告和5个企业开展境外投资的典型案例。
课题主报告是《调整大企业“走出去”政策,促进中国跨国公司发展》,通过对大企业“走出去”现状的分析,肯定了已经“走出去”的大企业境外投资取得的较好业绩;论述了鼓励优势大型企业开展境外投资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针对现行境外投资管理体制存在的各种政策性障碍,提出了改进境外投资管理体制的政策建议。
2002年5月22日,中促会常务副会长顾家麒以《关于调整境外投资政策促进中国跨国公司发展的报告》为题,将大企业“走出去”课题的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报呈温家宝副总理。家宝副总理于5月24日批示:“请国家计委、经贸委、外经贸部、财政部、人民银行、法制办、外汇管理局负责同志参阅。”
这时,正值国务院法制办协调拟定《境外投资管理暂行条例》,因部门之间意见不一致,已经历了两年多的时间,法制办领导认为中促会的报告有新意,拟将课题报告的有关意见,在制定“条例”时有所体现。
国务院法制办领导与中促会领导经研究商定,遵循“既体现鼓励企业‘走出去’,又能对境外投资活动的管理进行规范”的原则,自2002年7月组成由中促会专职人员与法制办相关人员参加的课题组,进行《条例》修改前的调研工作。
课题组先后对4家国内大企业及美国、日本、法国3家跨国公司对境外企业的管理进行了重点调研,形成了对修改“条例”的意见,提出了既规范企业境外投资行为,还要规范政府部门的监管行为,改革境外投资审批制度及调整外汇管理等修改建议,并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于10月中旬召开了国家计委、外经贸部、外汇管理局、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等6个部门有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大家一致认为,修改意见反映了新的情况,思路是可行的,《条例》修改工作,有待2003年继续落实。
2.关于《大型企业集团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研究》课题。2001年11月,中促会受国家计委发展规划司的委托,进行“大型企业集团发展规划研究”,因考虑这个课题企业比较熟悉,就采取了中促会牵头,发动企业研究人员共同研究,指定少数人执笔的办法完成。这个课题有44家会员企业自愿参加,课题组召开了4次研讨会,3次起草小组会,有14家企业提供了国内外企业对投资管理的资料,特别是宝钢、鞍钢提供了在三期工程建设和“九五”技改工程中,实行批规划不批项目,取得明显效果的案例。为此,研究报告提出,选择一批具备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率先实行“政府审批企业集团的发展规划,具体项目由企业自主决策”的办法是可行的。
5月22日,中促会常务副会长顾家麒根据课题研究成果,以《关于改革大型企业集团投资审批制度的报告》为题,写专题报告报呈吴邦国副总理,反映了企业的呼声。邦国副总理于5月24日作了重要批示,肯定了宝钢、鞍钢的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效果是好的,值得在大集团中推广。 公文汇,办公文档之家
为贯彻落实邦国副总理的重要批示,积极推进大型企业集团投资审批制度的改革,中促会常务副会长顾家麒、专职副会长尹光华于2002年7月中旬,分别约请国家计委姜伟新副主任和国家经贸委谢旭人副主任进行交谈,向两委领导汇报了课题研究情况,并根据邦国副总理批示精神,提出先恢复对宝钢、鞍钢规划方案审批的办法,然后选择若干企业集团,逐步推进“批规划,不批具体项目”的试点工作。两委领导表示赞成中促会课题研究所提出的观点和政策建议,并同意进一步研究扩大“批规划,不批项目”的试点工作。
3.博鳌高层研讨会。为了使上述两个课题更加完善,2002年5月初,在海南博鳌召开了高层研讨会,会长魏家福、常务副会长顾家麒分别主持了会议。名誉会长贺光辉、黎明,有关部门领导、专家、中促会副会长单位的领导和专职领导共30多人参加了研讨会。会议围 手机移动版
中国集团公司2002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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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大型企业集团提高国际竞争力,争取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
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要部署,是一项对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工作。为此,国家经贸委等8个部门于2001年底发出了《关于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的指导意见》(即国办发[2001]90号文),国务院各部门都十分关注这一问题,在创造公平竞争外部环境方面也提出了8个方面的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中促会根据调研情况,选择了企业普遍关心的两个问题,运用不同的形式组成了课题小组;并将研究成果上报国务院有关领导,引起领导的重视,并做了重要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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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大型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研究》课题。大型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是提高国际竞争力,发展跨国经营的重要战略选择。中促会的专职研究人员对这个课题比较生疏,于是采取将企业组织起来,请权威的研究部门合作的形式进行研究。该课题由中促会牵头,宝钢、中化进出口、华能、华源、兖矿、首钢、上广电、万向、中兴通讯和中集等10家大型集团公司自愿参加,委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进行研究。2001年7月启动研究工作,2002年上半年完成了对10家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调研,并在吸纳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完成了课题主报告和5个分报告,由中促会完成了10个企业的调研报告和5个企业开展境外投资的典型案例。
课题主报告是《调整大企业“走出去”政策,促进中国跨国公司发展》,通过对大企业“走出去”现状的分析,肯定了已经“走出去”的大企业境外投资取得的较好业绩;论述了鼓励优势大型企业开展境外投资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针对现行境外投资管理体制存在的各种政策性障碍,提出了改进境外投资管理体制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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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5月22日,中促会常务副会长顾家麒以《关于调整境外投资政策促进中国跨国公司发展的报告》为题,将大企业“走出去”课题的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报呈温家宝副总理。家宝副总理于5月24日批示:“请国家计委、经贸委、外经贸部、财政部、人民银行、法制办、外汇管理局负责同志参阅。”
这时,正值国务院法制办协调拟定《境外投资管理暂行条例》,因部门之间意见不一致,已经历了两年多的时间,法制办领导认为中促会的报告有新意,拟将课题报告的有关意见,在制定“条例”时有所体现。
国务院法制办领导与中促会领导经研究商定,遵循“既体现鼓励企业‘走出去’,又能对境外投资活动的管理进行规范”的原则,自2002年7月组成由中促会专职人员与法制办相关人员参加的课题组,进行《条例》修改前的调研工作。
课题组先后对4家国内大企业及美国、日本、法国3家跨国公司对境外企业的管理进行了重点调研,形成了对修改“条例”的意见,提出了既规范企业境外投资行为,还要规范政府部门的监管行为,改革境外投资审批制度及调整外汇管理等修改建议,并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于10月中旬召开了国家计委、外经贸部、外汇管理局、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等6个部门有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大家一致认为,修改意见反映了新的情况,思路是可行的,《条例》修改工作,有待2003年继续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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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大型企业集团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研究》课题。2001年11月,中促会受国家计委发展规划司的委托,进行“大型企业集团发展规划研究”,因考虑这个课题企业比较熟悉,就采取了中促会牵头,发动企业研究人员共同研究,指定少数人执笔的办法完成。这个课题有44家会员企业自愿参加,课题组召开了4次研讨会,3次起草小组会,有14家企业提供了国内外企业对投资管理的资料,特别是宝钢、鞍钢提供了在三期工程建设和“九五”技改工程中,实行批规划不批项目,取得明显效果的案例。为此,研究报告提出,选择一批具备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率先实行“政府审批企业集团的发展规划,具体项目由企业自主决策”的办法是可行的。
5月22日,中促会常务副会长顾家麒根据课题研究成果,以《关于改革大型企业集团投资审批制度的报告》为题,写专题报告报呈吴邦国副总理,反映了企业的呼声。邦国副总理于5月24日作了重要批示,肯定了宝钢、鞍钢的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效果是好的,值得在大集团中推广。 公文汇,办公文档之家
为贯彻落实邦国副总理的重要批示,积极推进大型企业集团投资审批制度的改革,中促会常务副会长顾家麒、专职副会长尹光华于2002年7月中旬,分别约请国家计委姜伟新副主任和国家经贸委谢旭人副主任进行交谈,向两委领导汇报了课题研究情况,并根据邦国副总理批示精神,提出先恢复对宝钢、鞍钢规划方案审批的办法,然后选择若干企业集团,逐步推进“批规划,不批具体项目”的试点工作。两委领导表示赞成中促会课题研究所提出的观点和政策建议,并同意进一步研究扩大“批规划,不批项目”的试点工作。
3.博鳌高层研讨会。为了使上述两个课题更加完善,2002年5月初,在海南博鳌召开了高层研讨会,会长魏家福、常务副会长顾家麒分别主持了会议。名誉会长贺光辉、黎明,有关部门领导、专家、中促会副会长单位的领导和专职领导共30多人参加了研讨会。会议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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