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技术专业调研报告(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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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技术专业调研报告 篇1
一、调研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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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确保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和培养质量,推进特色建设,培养适应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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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研思路与内容 稿子汇 www.gaozihui.com
通过走访及信访相关建筑企业、行业、同类院校,掌握及了解其现状和人才需求状况,并征求行业专家对专业人才培养及教学的意见与建议,对调查结果加以分析,最终形成专业调研报告。调研的主要内容包括:人才需求状况、行业发展趋势、人才结构、素质要求、岗位技能要求、证书及其他要求等。 公文汇,办公文档之家
三、调研方式与对象
(一)行业调研的方式和对象
通过走访与问卷调查的形式,对莱芜市建筑业协会、莱芜市人才市场、山东省及外省住莱芜部分知名建筑企业和建筑业管理企业进行调研。
(二)企业调研的方式和对象
通过走访、电话访问与问卷调查的形式,对江苏南通四建莱芜分公司、山东泰安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四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莱芜市建设集团、山东莱芜广厦集团、莱城建工集团、莱芜市金辉煌建设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了深度调研,了解了未来五至十年建筑人才市场人才需求状况。
(三)同类院校该专业开设情况调查的方式和对象
通过电话、网络方式对以下院校进行本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开设情况的调研:济南工程职业学院、山东城建职业学院。
四、调研数据分析
(一)行业调研分析
山东省是一个建筑业大省,到20xx年,山东省建筑企业共有11933家,从业人员达到370万人,建筑业总产值完成9800亿元,主要经济指标列全国第三,建筑业是山东省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十二五”期间山东省要实现从建筑大省到建筑强省的战略目标,山东建筑业既面临加快发展的全新战略机遇,又面临着重大战略转型任务和各种严峻竞争考验。当前,科技创新能力不强、技术与管理人员不足,劳动者素质偏低和体制机制改革滞后,与快速发展的形势要求不适应,是制约产业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的提高的重要因素。
目前,莱芜现有建筑施工企业204家,从业人员约6.5万人,现有建筑技术与管理人员不足5%,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从业时间较长的工人晋升上来的,传统施工经验丰富,但专业综合素质较低,远不能适应新技术、新材料、新机械大量应用的现代建筑业的需要,生产一线的技术与管理人员,大部分仅具备中职或中职以下学历,大量从事建筑业的工人及农民工,基本上没有受过培训,莱芜建筑业高速发展急需大批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以下是调研部分住莱芜建筑企业未来三年人才需求需求情况。
(二)企业调研分析
1.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主要从业岗位分析
调查表明,就建筑工程技术专业而言,其适应的主要岗位有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测量员、预算员、技术员等。这是由于这几个岗位工作条件相对恶劣,工作比较辛苦。这些岗位虽然不需要太高深的理论知识,但一般要求具有熟练地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以便满足今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因此,现在建筑企业招聘人才的起点一般为大专,对中职生的需求相对下降,对大专生尤其是高职毕业生需求急剧上升。这主要是他们比本科生动手能力强,且拥有施工员等岗位证书,毕业即可上岗,缩短或省去了企业对他们进行的再培训的时间,节约了人才培养的费用;其次,此类人员通过自学或继续教育,往往能获得诸如“建造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证书,具备较大的上升空间,他们将是企业长远发展的主力军。
2.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岗位变迁分析
调查表明,就建筑工程技术专业而言,主要就业岗位有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测量员、预算员、技术员等。这些岗位一般要求具有熟练地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以便满足今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一般学生毕业后经过3~5年工作经验积累,可以担任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此类人员由于受到学历、职称所限不会频繁跳槽(相对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的工程人员),有个别人员毕业若干年后转向房地产行业进行工作。
基本素质要求:
①政治思想素质: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改革开放的政策,事业心强,有奉献精神;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遵纪守法;为人诚实、正直、谦虚、谨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公共道德。
②文化素质:具有学习专业和从事专业工作必需的文化基础,具有良好的文化修养和审美能力;知识面宽,自学能力强;能用得体的语言、文字和行为表达自己的意愿,具有社交能力和礼仪知识;有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
③身体和心理素质:拥有健康的体魄,能适应岗位对体能的要求;具有健康的心理和乐观的人生态度;朝气蓬勃,积极向上,奋发进取;思路开阔、敏捷,善于处理和协调突发问题。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调研报告 篇2
一、围标、串标的基本概念
围标、串标是指投标人之间、或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之间相互恶意串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或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排挤、限制竞争对手,以达到某一利益相关者中标的行为。
围标、串标是参与方之间结成的一种“利益联盟”;是利用不法手段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及国家利益的行为;是招投标市场一种危害极大的“诈标”行为。其根源是诚信缺失。
从广义上讲,围标行为的发起者称为围标人,参与围标者称为陪标人。围标是不成熟的招投标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参与围标者相互达成攻守同盟,在整个围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双方合作协议,以保证围标人能顺利中标,并对整个围标活动全过程保密。如,在某一工程项目招标中,同一个投标者挂 靠两个以上不同施工企业(有时为全挂 靠),并代替被挂 靠者做出不同或类同的投标书,以各个被挂 靠者的名义进行投标。而那些主动或被动参与挂 靠的行为则称为“陪标”。可见陪标与围标是相互依存的关系,陪标也是围标的一种现象。围标成功后,围标人按照事先约定支付陪标人一定的好处或利益互换。有时围标全过程为围标人一手操办,陪标人提供资质、人员和必要的条件予以协助。有时是投标人入围后将入围资格卖给围标人,围标人借用入围投标人的资格操纵投标,而陪标人则保持沉默。
从狭义上讲,串标是指除围标外的串通投标,即排除围标现象的一般串通投标行为,包括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之间串通或两个以上投标人非正当合谋投标,也可称之为未达到围标的操纵强度和影响的行为。
狭义上的围标与串标处于平行关系,是同为串通投标的两种类型,即围标加一般串标等同于广义上的串通投标。通常所说的串标也可理解为狭义串标。由此可见,广义上讲串标的外延和内涵比围标更加广泛,围标是广义串标中比较特殊的一种,两者是包含关系。如果把串通投标作为主杆,则围标和狭义上的串标就是分枝。围标首先表现为串标,即围标以串标为基础又高于串标,围标是串标的发展和深化。
二、围标、串标的表现形式
(一)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
1、在招投标中,某些投标人特别是“围标集团”,为了排挤其他投标人,干扰正常的竞价活动,私下串通,形成价格同盟,使竞争对手的正常报价失去竞争力,导致其在评标时不能中标。
2、在分标段投标或者多次招标中。投标人之间互相约定,在不同的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中标,使投标人无论实力如何都能中标,并以高价位捞取高额利润,而招标人无法从投标人中选出,从而丧失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3、投标人之间私下确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相约内定中标人以高价中标后,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一定的“补偿费”。这种行为多发生在邀请招标中,其结果使投标者之间已不存在竞争。有时招标人在利益分配不均时,也赞成投标人这样做。陪标人的“补偿费”一般是从中标人支付的高价中获取的。
4、通过挂 靠等手段以多个投标人的名义进行投标,以控制中标价和提高中标几率。而被挂 靠企业的资料费、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全部由挂 靠企业承担。被挂 靠企业主动为串通投标提供方便,从而形成实质上的投标垄断。无论哪家企业中标,都能获得高额回报。通过挂 靠,使一些不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得以进入原本无法进入的投标领域。
5、投标人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阻止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或者控制其他投标人投标。这并非危言耸听。20__年4月26日,《中国建设报》报道了福建省专项整治串通投标的6种违法行为,其中,位列第6种的行为,便是“严厉打击投标人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阻止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或者控制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
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相互勾结,将能够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信息(如投标报名情况、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错误与偏差等)透露给特定的投标人,造成投标人之间的不公平竞争。尤其是在设有标底的工程招标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私下向特定的投标人透露标底,使其以最接近标底的价格中标。
2、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由投标人超出自己的承受能力压低价格,中标后再由招标人通过设计变更等方式给予投标人额外补偿。或者是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使特定的投标人中标,与其他投标人约定,由投标人在公开投标时抬高标价,待其他投标人中标后给予该投标人一定的补偿。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操纵评标专家在对标书初步评审时,对不同投标人相同或类似的标书实行差别待遇,甚至在一些实行最低投标价中标的招标中,为使特定的投标人中标,个别招标人(招标代理中介机构)不惜以种种理由确定其他标书为废标,以确保特定的投标人中标。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故意在编制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时,对特定的投标人予以“量身定做”,同时,设置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将绝大多数潜在投标人排斥在外,以达到串通围标、操纵招标结果的目的。
5、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串通,操纵招标结果。特别是在邀请招标中,招标人通过派代表参与评标,一致为特定投标人打高分,或在评标中进行诱导性发言等方式,以促成特定的投标人中标。
三、围标、串标的认定依据
(一)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内定中标人后再参加投标的。
2、开标前已有反映,开标后发现各投标人的报价等与反映情况相吻合的。
3、不同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市场报价部分呈规律性变化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来源于同一投标人或同一账户的。
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机构或同一人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的。
6、不同投标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的错漏之处不合理一致的。
7、不同投标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或其他成员存在相同人员的。
8、不同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基本雷同的。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列出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及利润的价格构成部分或全部雷同的。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如:文字编排、文字内容、文字及数字错误等)。
11、有知情人举报,投标人采取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阻止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经查证属实的。
12、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二)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所属人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负责人的近亲属操纵投标或代表投标人参与投标的。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评审或开标之前开启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并将资格预审或投标情形告知其他投标人或协助投标人撤换、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的。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向特定投标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它情况,或者泄露标底的。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专门为某个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的。
5、参与评标的招标人代表在评标中一致为某一特定投标人打高分或进行诱导性提示的。
6、招标人与投标人约定投标报价的。
7、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的。
8、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四、围标、串标的防治对策
(一)改革招标程序。全面推行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标准文本;建议取消投标报名,采取不记名方式购买标书、图纸;建议取消集中招标答疑和现场踏勘,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载明工程概况、工程地点、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招标条件、投标条件,并明确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以及招标人公布答疑的媒介和时间等。
(二)严格资质审查。如果实行投标报名,投标企业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等;法人委托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要有法人的书面委托证明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还应严格核对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行证明、投标文件印章以及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证书的单位名称都必须完全一致。
(三)改变“三金”结转方式。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或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缴纳或退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现金交付;招标人的建设资金只能拨付给中标人在项目实施地银行开设、留有投标文件的项目经理印鉴的企业法人账户。这样做可以增加串标企业的资金风险。
(四)推行低价中标。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中不设标底;对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政府投资项目,一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招标人在招标前公布拦标价、或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估算价或评审价,作为投标限价,投标人在满足招标人提出的合同条件及商务条件的前提下,直接以最低报价中标。
(五)实行资格后审。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应尽可能采用资格后审;实行资格预审的,一律采用《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合格制法,所有符合预审条件的潜在投标人都应允许参加投标,通过增加潜在投标人数量,加大串通投标的成本。
(六)严守保密制度。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要对投标企业报名情况严格保密,不能向任何相关人员泄露报名信息,包括法人姓名、单位地址、资质高低、联系电话以及报名企业总数等。这样做是为了给不法串标者设置有效的障碍,使他们不能轻易掌握串标范围,确定串标对象。
(七)强化专家管理。要不断深化对评标专家和评标活动的管理,建立对评标专家的培训教育、定期考核和准入清出制度,加强对评标专家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约束,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评标专家,围绕如何在评标中发现和界定围标串标行为进行培训和交流研讨,不断提高评标专家的综合素质和评标技能。对不能胜任评标工作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评标专家,应当暂停或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
(八)推行电子招标。从国内招投标发展趋势看,实行电子招标是当务之急。电子招标的优势在于招标人与投标人相互不见面,围标、串标的机会就会大大减少;投标人相互不知情,不知道竞争对手是谁,只能依托自身的实力投标,可以充分实现公平竞争的原则;还可以大大降低招投标成本,有效减轻招投标各方的费用负担,增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九)加强标后监管。对中标项目施工现场应实行动态跟踪监管,主要检查工程承包合同执行情况,中标单位现场到位人员与投标的人员是否一致,检查工程款的支付和流向。尤其是对中标价明显偏低的项目要进行重点跟踪监督,严格控制设计变更,防止恶意低价竞标、标后高价结算。对发现存在挂 靠及围标串标行为的,应及时依法处理,以儆效尤。
(十)严格责任追究。对于利用个人相关资质参与围标串标及其它违规违法活动的直接责任人,招投标监管部门应及时调查核实,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于参与串通投标的单位和个人主动检举揭发的,可以据情实行免责制。同时,招投标监管部门还应主动联合纪检监察、工商行政和司法等部门,形成多部门联动预防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防治围标串标行为的管理平台,将围标串标行为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实行公告制度,以强化震慑警示作用。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调研报告 篇3
随着基础建设的加快,全国进入了快速发展期,太原市建设规模继20xx年达到开工复工面积3000万平方米,20xx年将达到3300万平方米,创历史新高。建设规模的高增长给建筑企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发展机会,但是,随着建筑市场的开放,不仅外地建筑企业纷纷寻求在太原市场上分一块蛋糕,国外建筑企业携带资金、技术、人才、管理优势进入太原,建筑企业在抓住机遇的同时,更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建筑企业要想在市场中取得竞争优势,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主导作用越来越突出。企业竞争已经不再局限于市场、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人才的竞争上升到了关系企业生死存亡的战略地位。
为了抓住机遇,应对挑战,科学定位,确定人才培养目标,我们走访了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山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山西省建筑科学院等单位,对山西省建设行业的背景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和研究。
一.建筑行业人才基本现状
我省建筑行业共有施工企业3400余家,从业职工约80万人。生产第一线的技术与管理人员,绝大部分仅具备中职或中职以下学历。以我省的建筑集团企业山西省建筑集团总公司为例,职工总数为34770人,其中,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为6700人,占职工总数的19%;而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中高职和本科以上学历的占25%,只占职工总数的4。8%。全省建设行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管理人员比例就更低,这个比例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山西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建筑队伍组织结构和对构建大型企业集团的资质要求有不小的距离。因此,近几年来企业需要补充大量的高层次的专业管理人员,以尽快提高本企业的技术和管理水平,提高企业资质水平,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挑战。
建设部在全国建设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科教兴业”战略。随着建设行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中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的不断涌现,以及大型工程的国际化招标,投标的推行,建筑市场逐步趋向规范化、国际化。这一战略性转移,促使我们必须迅速有针对性地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适应建筑市场的实际需求,以提高建设行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能力。为达到这一目标,建设部启动了以构建和实施人才培养为目标的“万——千万工程”,即在“九五”计划和20xx年远景规划中,造就万名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造就十万名建设技术业务骨干;培养百万名建设专门人才;培养千万名建设熟练技术工人和劳务人员。我省也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促进山西建筑业整体素质上台阶的“2324工程”即在“九五”计划和20xx年远景规划中,要造就200名建设学术带头人;造就3000名建设技术业务骨干;培养2万名建设专门人才;培训40万名建设熟练技术工人和劳务人员。随着这项工程在我省的逐步落实,培养建设人才的任务十分艰巨。
随着时代的进步,我国建筑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建筑施工企业的生产方式和组织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以工程项目管理为核心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已基本形成,建筑施工企业普遍实行了项目负责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同时,工程项目管理作为一门应用科学,其理论研究也逐步得到了各方面的重视。目前我省建筑市场急需一支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职业化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队伍。然而,由于建筑类普通高等教育培养人才的过分专业化、学科化,现在社会上建设类高等职业教育又出现空档,中职教育层次偏低等原因,这样集专业、管理、经济、法律、税务、计算机等知识为一体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建筑人才变得紧俏起来。以发达国家高等职业院校在校生占整个高等教育在校生的比例,大多已达到20%~50%,而我国尚不足8%,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二.建筑行业对毕业生的需求
1、随着建筑行业整体向好,建筑企业对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毕业生的需求趋旺。
2、建筑工程、建筑学、电气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财务管理、项目管理、企业管理、工程造价、道路与桥梁是20xx年至20xx年建筑企业招聘大中职的前十位。
3、建筑企业对这十大热门专业的需求量占建筑行业对毕业生需求量的80%,近年来还以增幅8%的速度稳步增长。
4、高职成为建筑业招聘毕业生的基本学历要求。
三.建筑行业人才的发展趋势
1、随着行业的大发展和高增长,会拉动行业对人才需求。20xx年建筑业的企业人才需求将较20xx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预计增长幅度将超过25%;建筑业人员需求1。8万人。
2、技术类专业人才成为建筑业招聘永恒的主题,行业的高增长将带来此类人才需求量的放大。20xx年企业对技术类人才的需求将占到总需求的30%。
3、20xx年建筑行业人才竞争将更加激烈。太原市建筑市场正逐步全面开放,企业竞争的加剧必将带来人才的激烈竞争。
4、20xx年建筑行业企业招聘中、高职毕业生的十大热门专业是:建筑工程、建筑学、电气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工程造价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企业管理、道路与桥梁。
建筑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一直是企业需求毕业生的热门专业。
四.建筑行业人才需求分析
根据职业人才需求预测的调查报告,全省150多个专业归为40个专业类,按专业类进行统计显示:
(1)社会人才需求量依次为市场营销,工商行政管理,机械,土建……其中土建名列第四位。
(2)土建类人才需求的顺序为工民建,工业电器自动化,给排水……其中工民建列土建类首位。由此看来,工民建专业有广泛的社会需求。
我院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工民建)毕业生适应的工作领域包括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工程造价咨询等部门。
随着我国“十五”计划的实施,国家将鼓励房地产业的发展,特别是职工住房制度的改革,将会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近几年来,国家制定宏观财政政策,用以加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其目的就是通过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入,来带动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事实证明,这种带动作用无疑会增加建筑工程专业人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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