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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报告(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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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回顾总结“**”期间及**年反腐倡廉工作,科学谋划“十三五”时期及**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我们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通过召开协调会、座谈会,深入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开展调研活动,全面回顾总结了“**”期间及**年全县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十三五”时期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发展思路、目标要求、工作重点和推进举措。 稿子汇,范文学习文库
“**”期间及**年工作总结
第一部分:“**”期间工作回顾
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以来,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市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全县各级组织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锐意创新,狠抓落实,为顺利实施“**”规划、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一)把握关键环节,夯实了“两个责任”。一是夯实各级责任。印发《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县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分年度制定了切合工作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坚持以上率下、逐层签字背书,传导压力,全面夯实了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二是规范督查考核。加强对“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出台《黄陵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单独考核,注重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督查检查相结合,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相结合,与民主测评、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相结合,使考核更具全面性和科学性。三是严格责任追究。个人简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干部作风长期得不到好转的严格问责,对21名领导干部分别实施警示提醒、诫勉督导和责令纠错,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先后约谈64名存在问题的个人和负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相关单位领导;“一票否决”单位4个。
(二)注重廉政教育,推进了源头治腐。一是强化廉政教育。举办“清廉中国·清风龙乡”廉政文化作品展、“兴廉政之风,树浩然正气”演讲比赛和“廉政文化乡村行”文艺巡演等活动30余场次。发放《“四风”之害》、《贪路无归》、《失德之害》等警示教育光盘240余套。先后组织各级党员干部460余人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举办廉洁从政与预防职务犯罪暨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共有353名乡镇、县直部门主要领导、农村层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接受了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重要岗位干部廉洁履职意识。建立廉政手机短信发送平台,心得体会共向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25次,累计2.5万余条。编发《纪检监察简报》182期,在市级以上媒体登载纪检监察信息稿件2076条,向市纪委分别上报调研、网评文章155、114篇。二是加强源头防腐。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全县1200余名科级以上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156个部门及乡镇领导进行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管理不规范资金23987万元。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监督实施政府采购项目83次,涉及金额8188.14万元,节约951.4万元。三是注重制度创新。形成《党风政风行风监督评议员聘请和管理暂行办法》、《干部作风监督举报制度》、《村级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出台《领导干部约谈办法》、《党政机关干部作风纪律八条禁令》等制度。创新“三述”形式,热门思想汇报按照年初承诺、平时践诺、半年和年终述诺及评诺四个环节,先后组织28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电视和大会“三述”。
(三)深化作风建设,密切了党群关系。一是八项规定全面落实。出台《关于县级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及时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治理,制定《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办法》。重点围绕春节、“五一”、“中秋”、“十一”等节点,开展明查暗访34次,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16件,警示训诫41人,党政纪处分14人,对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二是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开展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整治工作不实、履职不力,态度冷硬、办事拖拉、效能不高等问题。开展公务机关治理“庸懒散”纪律作风整顿,对干部守岗履职、工作作风、考勤考核,以及上班时间打游戏、赌博等情况进行检查。开展行政执法部门行业作风整顿活动,有效杜绝了“慵懒散”、“冷横硬”、“吃拿卡要”、“中梗阻”、“滥用自由裁量权”、“粗暴执法”等现象。三是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力推行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和窗口单位机制,对行政审批事项审核和清理情况进行了督查。网络TOP100范文排行认真组织实施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活动,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使全县各级各部门服务质量普遍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社会满意度不断提升。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了政令畅通。一是严明政治纪律。以开展“学党章、严党纪、干实处、走前列”学习实践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为契机,突出抓好对学习、执行、维护《党章》、《廉政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各级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自觉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政策措施。二是全程跟踪督查。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惠民政策落实以及每年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十件大事”和惠民“十件实事”等重大决策、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成立“三问”工作组进驻涉及的项目。对黄帝文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17个重点项目实施挂牌保护,保障了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三是强化行政监察。开展“吃空饷”、“空中飞人”、土地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治理活动。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清退和解聘30人,县财政追回多领取的工资和津补贴55.6万余元。每年安排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以及教育卫生系统收费、工作总结药品“三统一”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联合执法监察。
(五)保持高压态势,遏制了腐败蔓延。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来信、来访、来电、媒体”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报送和快速处置工作机制,对信访举报实行台账管理。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制定《县纪委副书记分片和常委、副局长包抓乡镇、部门联系点制度》,实行县纪委副科级以上干部每周轮流在县信访大厅“民情直通车”窗口接访,乡镇纪委书记在本乡镇定点接访制度,不断拓宽案源渠道。二是狠抓案件查办。**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67件,初核了结181件,立案221件,结案221件,党政纪处分221人(乡科级36人、一般干部43人、其他人员152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11人、开除党籍4人、行政降级9人、行政撤职4人,开除公职1人),挽回经济损失12.25万元。三是注重办案质量。推行办案协作区制度,加强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执行“一案双报告”、案件线索月报告和月报结制度。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县纪委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案件查办情况汇报,分析研究案情,分管领导深入基层一线,督促检查乡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对无故延期或过期不结的乡镇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了工作水平。一是厘清职责。按照中省市纪委“三转”要求,县纪委监察局撤销党风廉政建设室、范文写作县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县经济发展环境保障办公室),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撤销监督检查室、问责问廉问效办公室(警示训诫室),设立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增设案件监督管理室;将原干部室更名为干部监督室。将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的101个精简至9个,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执纪监督问责上。二是注重教育。坚持周一例会学习工作汇报制,由各常委、派出纪工委书记及县纪委各科室主任轮流辅导,先后就党的法规政策、纪检监察相关业务知识等进行专题培训辅导。先后组织、选派160余人次参加各级举办的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三是强化管理。县纪委监察局先后制定出台《委局工作规则》、《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等内部监督和管理制度,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践行市纪委提出的“四个一律”要求。对1名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进行了调整。范文内容地图定期举办“纪检监察开放日”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干部群众以及社会和新闻舆论的监督。
第二部分:**年工作总结
**年,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狠抓工作落实,主要做了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服务发展大局,创新监督方式。变配合检查为履职督查,将监督检查的切入点从“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检查,转移到加大对政府部门履行职责、改进作风的“督查”上来。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及各级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集中开展了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环境整治工作。二是注重廉政教育,营造廉洁氛围。于元旦、春节“双节”期间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个一”活动。组织教育系统基层负责人前往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举办“廉政文化乡村行”文艺巡演等活动。向全县各级下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合订本650册。三是突出节点监督,促进作风好转。针对工作纪律、网络公款吃喝和公车私用等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抓住重要节假日期间重点督查和明查暗访10余次,查处违反工作纪律领导干部73人,党政纪处分7人,警示训诫52人,约谈提醒14人;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1件,党政纪处分1人,辞退1人。四是狠抓查办案件,坚决惩治腐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全年共接受信访举报77件(次),初核了结52件,立案75件,结案75件,党纪处分67人,政纪处分26人,双重处分4人,处分乡科级干部17人,一般干部24人,农村干部48人,收缴涉案资金18.73万元。五是严格追究问责,推进工作落实。对落实“主体责任”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领导严肃问责,对7名领导干部分别实施警示提醒、诫勉督导和责令纠错,对30名存在问题的个人、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相关领导进行了约谈,真正使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五年来,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深层次问题思考不多,工作中正面、负面典型总结不及时,典型案例教育作用发挥不够;二是各镇纪委、派出纪工委对所分管系统“三重一大”事项监管的职能发挥不够,工作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三是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还时有发生;四是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还不够合理,人员编制不足,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特别缺乏是熟悉掌握经济、法律、金融、审计等专业知识的办案业务骨干。
“十三五”时期及**年工作计划
第一部分:“十三五”时期工作规划
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提出 “十三五”时期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全面从严依规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建设富裕生态和谐新黄陵提供坚强纪律保证。经过五年的努力,使我县经济社会环境更加优化,各级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明显增强,廉洁从政行为更加规范,党风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消极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今后五年,要着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严明纪律、促进发展,切实维护政令畅通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县委的权威,做到切实维护、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遵守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责,确保政令畅通。突出监督检查重点。按照县委、县政府“十三五”规划的要求,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加强对惠民、支农惠农、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政策落实,城乡统筹发展,耕地林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规定执行,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资金使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改进监督检查方式。更加注重发挥再监督作用,变事中监督为事后监督,不再参与到部门单位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具体事项中,突出执纪监督和问责追究。坚决防止和纠正决策程序不合法、政策措施不合理,导致群众利益受损的问题。
(二)围绕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抓好案件查处工作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是严明纪律、惩治腐败的有效手段。全县各级纪检检监察组织要不断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以惩治腐败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重点查处**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把压力传向基层,严肃查办城中、城郊以及重点项目所在村“小官巨贪”案件。纠正和严肃查处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行为作为审查重点,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纳入依规惩处的重点内容。
创新办案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交流,密切协作。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拓展和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不断发挥案件审理的审核把关、监督制约作用。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按照“健全完善全天候、全方位、面对面、近距离、全时音像监控”的要求,建立高标准谈话室,不断提升办案科技化水平,确保安全文明办案。开展专项巡查工作,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舆情反映及明查暗访中发现违规违纪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落实“一案三查”要求,完善重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政治、经济、社会综合效应。
(三)围绕完善制度、改革创新,切实抓好惩防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规划》,自觉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贯彻实施之中。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始终按照和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司法、行政、审计、组织、人事和舆论宣传等部门的联系,形成反腐倡廉工作的强大合力。
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坚持教育为先、警示在前,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示范、警示和岗位廉政教育,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落实中纪委《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加强对反腐倡廉舆情特别是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处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不断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创新。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完善市场资源配置机制,在重点行业、重点部门建立诚信评级制度,注重诚信评价结果运用。执行和完善领导干部“三述”、诫勉谈话、函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以领导干部行使权力为重点,切实加强对重点岗位、重要环节、重要事项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推进政府部门和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四张清单”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完善对司法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确保司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深化财税、投资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全面推行使用公务卡消费和结算。实行重大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制度。加快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进程,推进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建设。
(四)围绕科学问责、强化监督,切实抓好廉洁自律工作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结合起来,科学分解责任,严格绩效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建立落实“两个责任”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考核。推行基层纪委书记“责任清单”管理,突出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探索建立落实“两个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提拔任用挂钩。建立接受监督评议制度,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部门党委(党组、党总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接受县委委员、县纪委委员审阅、质询和评议,评议结果及时反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加大对《廉洁自律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范权力滥用和以权谋私等行为的发生。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化村民监督委员委会制度,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管,实行“三资”信息网络化监管。加强对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监督。加强对社区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党务、政务、厂务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稳步扩大网上公开范围,着力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五)围绕践行宗旨、凝心聚力,切实抓好干部作风建设
干部作风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保证。要围绕密切联系群众这个核心,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背群众路线、违反群众工作纪律的行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加大治懒治庸力度,坚决纠正好大喜功、急功近利,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等行为。对作风飘浮、敷衍塞责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
严肃执纪问责。深刻认识作风建设新常态,深入持久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聚焦“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新问题,随机开展专项检查,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加强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等规定执行情况,以及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公司企业内部食堂大吃大喝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公开曝光。
加强和改进效能监察工作,积极推行绩效管理,开展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绩效考核和绩效评估。强化对党政机关权力运行过程和公务人员履行职责、执行纪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解决机关工作中存在的作风不实、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等问题,防止和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加强对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人员的监察,加强对受委托从事公务的组织及其人员的监察。
(六)围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切实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一个永恒主题,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工程。
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进一步改革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确保真正把精力集中到主责主业上来。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使用、交流、轮岗力度,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积极探索内部监督制约的有效方式、方法和途径。切实加强县纪委常委会班子建设,完善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制度,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领导水平,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相关制度,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水平。
进一步落实中纪委“两为主”要求,加强对下级纪委、派出机构人员的领导和管理。各乡镇纪委、派出机构要严格落实纪检监察业务以外“零分工”要求,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秉公执纪、依法办事,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第二部分:**年工作计划
**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省市纪委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夯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按照这一思路,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第一,坚持从严依规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尊崇党章,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加强对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遵守纪律规矩意识。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坚持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相结合,发扬优秀传统文化,发挥德治礼序、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为改进作风提供有益营养。开展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深入推进制度建设和创新,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不断增强制度执行效果。
第二,坚持坚持再坚持,驰而不息把作风建设抓到底。全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把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党的纪律审查重点,对顶风违纪行为点名道姓曝光,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进行问责。严肃执纪监督,持续纠正“四风”,推动党的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坚持在县电视台开设 “百姓问政”栏目,促进干部作风不断改进,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领导干部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第三,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解决在土地征用、惠农政策落实、“三资”管理使用等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重点查处强占掠夺、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第四,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减存量、遏增量,努力实现不敢腐,强化不能腐、不想腐,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突出惩治重点,把党的**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这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行为;重点查办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分类处置问题线索。
第五,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党组织要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主动担当责任。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不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推进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切实提高监督执纪水平。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干部要心存敬畏和戒惧,带头遵守纪律规定,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切实加强对纪律审查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违纪违法问题,保持队伍纯洁,建设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队伍。写作服务电话:4000-121-855
(篇二)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既是我们党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持农村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保证。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市,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年11月份,市纪委监察局专门成立调研组,先后深入临颍县巨陵镇李晋庄村,郾城区龙城镇十五里店村,源汇区干河陈乡三里桥村、问十乡问十村、董庄村和乡“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采取现场察看、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深度调研。
一、做法及成效
近年来,我市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创新基层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为着力点,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探索出了一些成功经验,呈现出了一些亮点工作。
(一)普及廉洁从政教育,基层干部廉政意识不断增强。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的基础工程,创新方式方法,狠抓工作落实。一是突出“一把手”廉政教育。普遍开展“两个责任”宣讲约谈活动,试行乡镇党政“一把手”述责述廉制度,扎实开展党政“一把手”廉政知识测试、廉政承诺、上廉政党课活动,增强“一把手”的廉洁从政意识。二是加强基层廉政文化建设。郾城区开设“廉政教育大课堂”,目前已举办3场,受教育干部800余人。临颍县开展“送电影下乡”活动,组织廉政教育影片巡回各村放映。县区普遍开展廉政书画作品展、廉政文化演讲比赛等活动,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三是创新教育载体。源汇区启动“周末大讲堂进乡村”宣讲活动,目前共开展活动4次,受教育干部300余人次。郾城区开展“双进双创”活动,激发了各级各单位的积极性。四是筹建廉政文化教育基地。临颍县积极筹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计划春节前建成投用。源汇区建成投用“3D网络警示教育基地”,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让党员干部足不出户、随时随地就能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规范。普遍建立健全村务公开、村务监督、责任追究、“两委”成员“双述双评”、廉政监督员以及惠民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等各项制度。临颍县开展“村官直审”工作,成立村级财务审计分局,重点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中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较多的村进行集中财务审计,合计审计资金230多万元,发现违规违纪资金10万元,查处党员干部8人。源汇区探索推行乡镇党政正职监督模式,围绕权力运行轨迹,实施“五不直接分管”和七项权力运行内控机制,从制度层面对权力进行分解、制约和规范,促进了干部监督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维护群众利益力度不断加大。全市普遍围绕落实涉农惠农政策,将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郾城区开展城乡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危房改造等12项惠农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整治活动,共检查农村低保31000多人次,撤销各类不符合政策享受人员1600多人;检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9421人,清理违规人员313人;检查农村危房改造1523户,发现问题112个。针对查出的问题,立案查处26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6人,对问题较多的6个乡镇的党委书记、乡镇长进行了约谈。
(四)从严从快查处案件,惩治小官腐败工作不断加力。突出查办案件主业,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在办案重点上,突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规违法案件;在办案结构上,由过去全面查处向查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转变;在办案举措上,认真落实信访举报五项机制,集中查办五类重点、开展“六个一批”工作。今年以来,三县区共立案215起,给予党政纪处理223人,移交司法机关查处16人。
(五)夯实基层组织基础,乡村廉政建设力量不断壮大。乡镇纪委积极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纪委书记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及时转换角色,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切实改变过去“无所不在”、“包打天下”的状态,从“越位”的地方“退位”,从“缺位”的地方“补位”。
二、问题及原因
(一)主要问题
1.村干部违法违纪现象不断增多。从纪检监察查处案件情况看,近年来农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不断增多。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55起,比去年同期增长7.64%;处分153人,比去年同期增长16.79%。从典型案件看,一部分是套取、贪污涉农资金。如召陵区邓襄镇沱北村原党支部书记、于庄村原党支部书记等,采取虚报冒领的方式,骗取沼气补贴款;一部分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村干部,以虚列拆迁附属物补偿款、出售门面地皮等形式,套取补偿资金、侵占集体资金。同时,近年来,涉案金额越来越大。如孟寨镇澧河村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张健国采取集体收益不入帐或少入帐的方式,侵占集体资金70多万元。
2.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比较突出。以郾城区为例。在今年12项涉农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中,排查出的问题触目惊心,个别地方城乡低保变成了“关系保”、“人情保”,新农合、危房改造等民生实事成为村级干部中饱私囊的利益输送链。**年全省巡视受理群众来访来访,来自基层干部群众的占95%以上,其中反映乡科级以下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占总量的70%。中央和省委巡视组给我市共交办案件703件(中央巡视组交办174件,省委巡视组交办529件),其中涉及农村基层干部的案件有181件(中央巡视组交办48件,省委巡视组交办133件),占交办案件总数的25.75%。这些交办案件大多涉及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村级财务管理、征地拆迁、宅基地管理等领域,主要反映基层干部对救灾救济、农村低保等资金再分配,弄虚作假或巧立名目虚报冒领、套取专项资金,隐匿、挪用集体收入,财务不公开等。调研走访中群众反映,一些村干部搞利益输送、权力寻租,让亲属、关系户享受低保,甚至将享受低保作为平息上访的筹码送人情,而那些真正需要的群众却享受不到,使惠农政策难以惠民。
3.党风廉政建设氛围不够浓厚。党风廉政建设存在“上热下凉”现象,自上而下层层衰减。一些领导干部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针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芝麻小官”没有意义。有的群众甚至一些干部认为,村干部工作难度大、经济待遇低,再没有“额外好处”,谁还愿意当干部?因此,对村干部的腐败行为持默认态度;有的乡镇干部认为,现在干部难选、难当,推进村里工作还得靠他们,因此,对他们的腐败行为觉得只要不“出格”,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4.基层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作为乡镇级,有些村干部在农村低保、危房改造等惠农政策上,欺上瞒下、虚报造假、套取资金,有关部门却不认真核实,严格监管。作为村级,有的监委会成员认为都是乡里乡亲,低头不见抬头见,监督怕报复、怕伤和气、怕招麻烦,不敢监督,不愿监督。
(二)原因分析
1.基层组织重视程度不够。作为我国组织系统的最底层,一些县区、乡镇没有将村级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谈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对一些经济基层薄弱的村,乡镇认为村里没什么钱,抓不抓党风廉政建设也出不了大事;对于一些有集体收入、有集体资源的村,则忙着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摆上应有位置。
2.部分干部法治意识淡薄。在干部培训上,各地普遍重视科级以上干部的学习,对村级干部的廉政教育很少。一些村干部文化程度不高,又不学法,不懂法,法治意识淡薄。一些村也建有书屋,但束之高阁,摆摆样子。有的干部受社会上腐化堕落思想的影响,“三观”扭曲,不愿接受监督,甚至以身试法。在查办案件中发现,有的村干部违纪违规却混然不知。
3.基层选拔任用机制缺位。在调研中基层干部反映,目前干部好选,但选好比较困难。受农村家族、宗族势力的影响,一些村的党支部书记平时就不让“圈外”的人入党,因此,“两委”选举,选来选去还是“圈内”人当选。一些村干部不是通过正当途径,而是通过贿选手段进入村“两委”班子,处于“抱团取暖”的考虑,班子成员塌方腐败、心照不宣。
4.监督制约机制执行不力。作为部门监督,乡镇纪委人员少,并且还兼任其他业务,难以专职专责抓党风廉政建设,出现事杂而乱为、事急而盲为的现象。有些乡镇干部出于方便自身利益的考虑,与村干部沆瀣一气,上下勾结,弄虚作假,但由于是在体制内运行,隐蔽性较强,难以发现。一些地方的“三资”管理不规范,私自对外承包,出租、变卖资产、资源;有的村组干部变相将集体收入据为已有,收入不入帐,坐收坐支等。但乡镇往往出事后才发现。作为村级监督,虽然有村民监督委员会,但有的将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难以真正落实;有的村监委会主任不负责任,签字报帐只是过过手、流于形式。作为党内监督,近年来外出务工人员较多,村里召开党员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重大事项,很多时候到会的还不到一半,党内监督难以落实。
5.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比较薄弱。目前我市有的乡镇纪委书记由副书记兼任;有的虽有专职纪委书记,但兼职其他工作;纪委委员基本上是兼职,分身乏术。同时,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机会少,业务素质提高慢;工作生活圈子窄,遇到党员、干部违纪违规,碍于情面,不敢碰硬。
三、对策及建议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规划》,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稳定为目标,以维护农民利益为重点,强化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努力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经过二到三年的不懈努力,农村基层监督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日益完善,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明显改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全面建立。
(一)搞好村监委会换届选举,提供组织保证。抓住村监委会选举的契机,选好配强监委会成员,为实施村务监督提供保证。一要拓宽视野。把充分依靠群众与引入竞争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打破身份、年龄、性别等界限,公开选拔村监委会成员。既要注重从老党员、老村干部中选拔,又要注重从退休干部、致富带头人中选拔。二要坚持标准。针对监委会工作的特点,建立科学的选拔任用标准,引导群众真正将政治坚定、作风正派、群众信赖、责任心强、不怕得罪人的人选进监委会。三是严肃纪律。要严肃选举工作纪律,杜绝各种形式的贿选,杜绝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内定“点选”。要严格选举程序,防止为图省事而简化程序的行为。四要配套落实。改进村务监督办法,进一步明确具体的监督职责,规范监督内容、权限和程序,保证村级事务公开、公平、公正。
(二)加强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增强廉政意识。村级组织换届之后,要及早制定培训计划,搞好村干部教育培训。一要进行针对性培训。突出将村级负责人和站所负责人作为教育培训重点对象,增强基层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对村监委会主任,重点培训监督业务知识,解决好“为谁监督、监督什么、如何监督”的问题,提高监督本领。二是进行警示性培训。将农村基层的案件编写成教材,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讲纪。三是进行广泛性培训。将廉政文化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基层党员干部易于接受、乐于参加的形式,增强培训效果。临颍县要抓紧建设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分期分批组织村农村基层干部接受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源汇区要抓紧完善运行“源汇区3D网络警示教育基地”,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让党员干部足不出户、随时随地就能接受廉政警示教育。市纪委监察局要将其作为全市共用廉政教育网络平台,组织全市党员干部上网接受教育。
(三)推动“两个责任”进农村,层层传导压力。按照“两个责任全覆盖、无缝隙”的要求,推动村级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和监委会监督责任,切实解决“两个责任”不到底的问题。一要明确责任。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推动“两个责任”进农村,实现“两个责任”全覆盖。二要宣读责任。下发《关于开展“两个责任”进农村集中宣讲活动的通知》,组织乡镇、村级主要负责人带头宣讲。推动“清风问廉”下基层,组织开展村级干部诺廉、示廉、问廉、展廉、查廉、评廉等,强化主体责任监督。开展“村支部书记访谈”活动,重点组织集体经济有收入、村级集体有资产、资源的村的党支部书记,在新闻媒体谈如何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向乡镇纪委述责述廉制度。三要追究责任。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考核暂行办法》《村干部落实“两个责任”追究办法》,对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实施责任追究,促使其真正将“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鼓励村监委会履行职责,对阻挠、干扰监委会工作或打击报复监委会成员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给村监委会撑腰做主;开展“村务监督之星”评选活动,对评出的“村务监督之星”,在全市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中推广学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完善基层权力运行机制,强化监督制约。创新监督制约机制,扎实织密制度的笼子,使腐败行为无机可乘、无缝可钻。一是推动农村小微权力清单管理。梳理出台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清单,建立农村小微权力运行规范流程,构建农村小微权力规范体系,有效推进村务阳光操作。二是全面推广“村官直审”制度。指导临颍县深入推进“村官直审”工作,**年上半年经验成熟后在全市推广。三是规范落实“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着力解决“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存在的帐外资金外循环、只记帐不管钱、开支把关不严等问题,从制度、机制的层面堵塞漏洞,真正实现村级集体资金委托代管、资产统一监管、资源联合协管。通过委托代理服务,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组织体系,实现管理工作组织网络化、操作程序化、监督多元化、管理信息化、运行透明化,从源头上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四是建立涉农项目资产报告制度。推广郾城区涉农问题专项治理建立长效机制的经验,切实履行纪委监督责任,凡属新农合医疗、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低保、特困对象救助等,县区直有关部门都要及时报告;县区纪委要建立专项巡查制度,开展专项巡查和抽查,实施过程监督。五是纪检干部聚焦主业。认真落实纪检书记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规定,厘清乡镇纪委职责,使其聚焦主业执纪监督问责,种好“责任田”。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将廉政谈话、廉政承诺、任前廉政考试、述责述廉等制度向乡镇、村级延伸,通过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努力实现“不能腐”。
(五)坚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查处力度。专项整治是从治标推动治本的好办法,能够形成对腐败分子的有力震慑。一要明确重点。在治理内容上将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新农合医疗、农业补贴等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在治理重点上将集体经济有收入、镇村组织有资产资源的乡镇、村作为重点。二要明确责任。纪检部门要积极介入,依托财政、审计等专业审计部门,采取过程督查、项目抽查、现场调查等监督手段,实施有效监督。要做到“三个不放过”,即问题查不透不放过,原因查不明不放过,责任人找不准不放过,把脉问诊,找准病根。同时,对各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对于组织不力、效果不佳的,进行严厉问责。三要严厉查处。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保持零容忍惩治腐败。在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要岗位人员从政行为的同时,抓大不放小,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篇三)
党的**以来,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纪委的关心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信心也进一步增强,防腐倡廉工作总体形势有所好转。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和分配方式的多样化,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难度越来越大。因此,必须未雨绸缪,及早预防和纠正。面对新情况,镇村两级干部队伍中还存在着种种不适应的问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搞好今后五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镇纪委对10%的镇村干部和部分群众进行走访调研。
一、基本情况
永丰镇有13个行政村,144个村民组,466个党员,52名镇干部,38名村干部。
二、存在的问题
1、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到位。我镇部分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班子成员,甚至是主要领导,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不到位,在主观上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可紧可松,可有可无。表现为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且教育形式单一,有的村党支部很少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平时也不安排党员学习。
2、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不够。基层党组织有的没有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宗旨,齐心协力带领群众谋发展,创家业。基层党员干部有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得过且过,把自己混同与普通老百姓,做群众的尾巴;有的法制观念淡薄,工作方法简单;用公款吃喝、铺张浪费,甚至为个人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3、各项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各村不同程度地存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干部考核等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在制度落实上,有些村领导民主意识淡薄,无视制度的存在,村里大事小事都是村支书说了算,从不与党员和村民代表共同协商处理,党员和村民代表在村里作用不大。有些制度在执行中缺少定期和比较规范的检查、考核;有些制度在执行中大打折扣形同虚设。如有的变通报销不合理费用、有的把不想让群众知道的收支不公布、有的变换开支内容进行公布。在责任追究上,纪检、审计、检察等监督主体的监督作用没有很好发挥,工作有时被动应付,或多或少存在畏难思想,对责任范围内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不愿指出,导致党内监督制度执行不够有力。
三、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
1、加强领导,夯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基础。
党的**以后,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发表七次重要讲话,他指出,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在教育上下功夫,使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拒腐防变。因此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们要把教育摆在突出的位置,把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上升到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上来,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农村稳定。
第一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形成党政齐抓共管,各方面共同负责的廉政网络。镇党委、政府应高度重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负总责,敢抓敢管,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一管到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根据分工,切实负起责任,并且把工作责任明确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真正抓到位的良好局面。
第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教育、宣传。要加强学习,夯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基础。
首先要丰富学习内容。各基层党组织要突出教育重点制定好周密的学习计划和活动安排,要针对党员干部思想实际,深入开展以“从我做起、对我监督、由我负责”和“学纪、守纪、执纪”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在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基础上,把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理想信念、宗旨观念以及党纪政纪条规教育放在突出位置,力求使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廉洁从政、奉公守法、身体力行的意识。
其次要创新学习方法。各基层党支部要根据本村实际情况,把握教育时机,采取灵活的学习方法进行反腐倡廉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如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进家庭、进企业、组织观看教育录像片、寄送警示卡、发送廉政短信息、编印廉政宣传册、以学习园地为载体适时宣传廉政知识等,使党风廉政教育力戒教条化、概念化,增强感染力、亲和力。
特别是对直接行使执收执罚等权力的党员干部,要坚持从严教育、从严要求,切实把握好教育的时机。在干部提拔、调动、换届选举、过年过节、婚丧嫁娶、装修住房、过生日等特殊“关口”,或者在群众对干部在廉政方面有反映时,要有的放矢,提前进行廉政预警教育,力求做到及时教育、防范在前。
最后要力求取得实效。基层党员干部要力求在学习中做到自觉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细心领会,深入思考,学会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与解决问题,进一步增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达到切实增强党的观念,自觉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的效果。达到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目的,最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能够经受住各种诱惑和考验,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1、以“人”为根本,加强干群廉洁教育
镇党委要始终坚持以“教育为主、预防在先”的方针,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廉洁自律意识。
一是集散结合经常学。采取召开会议、专题辅导、大会交流、上党课等集中学习与利用广播电视、发放宣传资料等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经常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反腐倡廉的文件、法规,在日常工作中勤打“预防针”,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是开辟专栏针对学。为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我镇专门开设了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栏,定期宣传廉政知识、廉政法规、廉政勤政的典型事例、相关制度和纪律规定,使各项廉政、纪律规定,真正入脑入心。
三是开展活动深入学。运用大家喜闻乐见、覆盖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形式,近几年来,努力扩大廉政文化的影响力,营造了浓厚的反腐倡廉氛围。
2、以“事”为中心,加快民主管理进程
结合工作实际,我镇先后建立了村民代表大会、户代表议事、民主听证、一事一议、票决等制度,统一规范“六步工作法”程序,即村里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岗位人员聘用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必须按照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议案公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结果公布操作。同时采取定类、定项、定时、定责的办法,深化党务、政务、财务公开。这些制度和措施的实施,充分确保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防止了侵害农民利益行为的发生。
3、以“钱”为重点,强化财务监督管理
为切实加强集体资金的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款开支不合理行为,镇党委制定了村财镇管制度和村级公用收支建账(报账)制度,对村级财务从资金管理、财务审批、财务监管、统一财务公开等进行了规范,有效地遏制了少数村干部借机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不廉洁行为。
4、以“管”为抓手,推进制度规范建设
坚持把制度建设落实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个环节,积极探索改革措施,努力发挥制度在防范和克服腐败现象中的重要作用,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规范有效开展。从健全处理人民群众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入手,建立和完善了《党风廉政责任制》、《党支部工作规范》等民主决策、管理、监督制度,以制度规范来加强管理,形成了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机制。
5、建立和完善三个“工作机制”:
(1)、夯实基础,建立和完善思想教育机制
加强党风廉政思想教育,要针对我镇的特点来进行,要重实际,重效果,要着重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包括理想信念、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法治意识,诚信公平原则等。通过思想教育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明志、重责、慎权、轻利、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2、突出重点,建立和完善责任工作机制
不断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抓好责任目标考核与失职行为责任追究,真正把抓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镇干部政绩考核、晋职晋级的依据,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严重失职的,要实行“一票否决”。
3、抓住关键,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首先,立足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制定《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切实增强对党员干部的约束力。其次,要进一步强化财务监管。三是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规范公开的内容和程序。四是落实主要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领导班子的主要干部在任期间履行职责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财务责任、经济责任进行全面审计,并作出真实、客观的评价,预防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篇四)
基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是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廉政建设工作做得好坏,直接关系到司法作风能否得到根本转变,关系到人民法院和法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审判工作服务党的中心工作的职能作用的发挥。为进一步做好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高碑店人民法院对当前我院的廉政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分析研判,以求得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情况及经验做法
近年来,高碑店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先后组织开展了“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等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健康有序、向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为法院的改革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一)强化教育渗透,打好廉政“预防针”。
加强学习,在学习中强化自律意识。不断强化廉政监督业务学习,按照中央、省、市纪委、政法委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关会议精神和要求,组织学习《中共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共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确保纪检监督队伍过硬。创建形式多样的学习形式,坚持集体学习、自觉学习,改进教育方式方法,将先进典型示范教育与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相结合。
(二)强化制度建设,筑牢廉政“防火墙”。
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人、责任到岗、到位。要求班子成员做好表率、示范,强化对班子成员的监督,利用党组会、民主生活会、全院干警会,大会宣讲、小会座谈,互相监督,抓好制度的落实。建立院领导带班巡查制,抓住节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不定期地进行明察暗访,并加大通报和追责力度,对违反党风廉政纪律造成影响的,在处理违纪人员的同时,严肃追究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相关责任。建立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案的管理体系,强化内部自律管理、外部监督制约、内外互补联动的廉政制度,真正让制度成为了带电的“高压线”,努力做到让干警“不碰底线、不踩红线”。
(三)强化责任追究,打造廉政“撒手锏”。
院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与全院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监督责任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全力抓、具体抓实现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结合本院开展的案件评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采取问责办评查、审委会研判等形式,及时解决问题。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装备建设方面给予纪检监察倾斜。加大纪检监察轮岗、挂职、交流力度,激励纪检监察干部大胆开展工作。
二、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教育长效不够显著。
部分党员干警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要求认识不明确,认为抓党风廉政是院领导的事,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
(二)学习宣传教育的力度和深度不够。
少数干警在党风廉政教育方面存在一些模糊认识,以至于产生了廉政教育“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落实起来不要”的错误想法,在学习教育中缺乏主动性、积极性,大多流于形式。
(三)监督机制不健全,制约机制不够有力。
加强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队伍是基础,制度是关健,监督是保证。当前,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情况缺少检查监督,责任追究不到位。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的对策思考
针对存在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人民法庭党风廉政建设,应采取以下几点对策及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
思想教育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起着基础性的作用,要提高党性修养,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必须加强思想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适时性,开展警示教育,促使党员干警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从中吸取教训。
(二)不断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是保证,要建立和健全制度规范机制,用好的制度规范干警的行为。加强制度建设,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理人的有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抓好落实,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避免应追究而不追究或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情况发生。一方面,要加大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干警都清楚规章制度的相关内容,并且引起重视;另一方面,领导干部要自觉维护规章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规章制度制度之后,要严格遵守,严格执行。
(三)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加大监察力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监督力度,形成强大的监督网络。不断完善党组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勤廉公示制度、谈话和诫勉制度等一系列党内民主监督制度。在构建纠、评、建机制和建立党风廉政监督员等监督制度的基础上,加大信访和舆论监督力度。
(篇五)
按照市纪委通知要求,我县结合实际,针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现将调研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县下辖4镇4乡3个**,83个行政村,总人口27万。全县有直属基层党委、党总支30个,共有党支部392个(有行政村党组织93个,其中总支4个,支部89个;有社区党总组织16个,其中党总支4个,支部12个;有国有企业党组织58个,“两类”组织,即非公企业党组织党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29个)。全县现有党员11282名,其中农村党员4143名,社区党员797名。
新形势下,我县紧紧围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提升素质为基础,以强化监督为重点,以作风建设为突破,以服务群众为根本,以查办案件为保障,不断拓展形式,创新载体,全面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提升干部素质,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以加强农村“两委”班子和社区党组织建设为重点,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和号召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一是调整优化班子结构。县纪委和基层纪检组织全面参与到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选拔作用中,重点进行考廉考德,进一步提升了基层班子整体素质。**年以来共调整村党组织书记30名,公开遴选27名优秀后备干部和年轻干部到村任党组织书记和副书记,公开选拔村级后备干部268名,使一批优秀人才和基层干部走上领导岗位,有效发挥了“领头雁”作用。二是加强党员干部教育。以理想信念、党纪条规、作风建设为重点,对全县近千名科级干部以及科级后备干部进行了网上集中测试。开展了党委书记讲廉政党课活动,各基层党委(总支)共讲党课27次,进行座谈讨论20余次。向全县党员干部发放《党史中的纪律》宣传手册2000册,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到县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200多名科级干部分4批次到市铁人纪念馆、市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接受警示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层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宗旨服务意识和廉洁守纪观念有了明显增强。三是推进基层民主公开。以党务公开为切入点,加大公开民主决策和“十项公开”力度,进一步推动了基层组织,特别是村级工作民主化、阳光化。重新编制了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落实。目前,全县基层党委和基层支部共建立党务公开栏240余个,电子显示屏30余个,全县154个单位中的151个单位进行了财政预算和服务事项公开。把县党代表列席县委常委会制度延伸到乡镇、村,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乡镇党委重要会议和农村党员代表列席村支部会议,参与重大决策、重点项目、重要事项议事的全过程。目前,两代表、一委员已列席基层党委会91次,农村党员列席支部会议500多次。
(二)注重实际效果,公开和监督力度得到不断加大
坚持形式为内容服务,从机制建设入手,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党员干部监督,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党员干部从政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一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制订了《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五项监督制度》和《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违反监督制度责任追究细则》,以刚性规定强化对重点领域和重要权力的监督制约。去年,有10个部门单位负责人以会议形式向县委进行了述廉,并接受了县委委员、纪委委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民主测评,其他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书面述廉。今年,进一步增加了述廉单位,确定20个乡镇、部门单位“一把手”向县委会议述廉、协调解决群众反映问题47件次。三是加强农村“三资”监管。突出抓好农村“三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暂行办法》,以资源和合同作为重点,通过清查账目、清点实物、内查外调、实地测量、核对台账以及公示到屯、签字确认、系统录入等方式,对93个村、3个按村管理的场和林牧苇三个场全面开展了“三资”清理工作,清理各类合同4678份,彻底摸清了全县农村集体“三资”及债权、债务等家底,做到了“三资”底数清、权属清、合同清、使用情况清。在此基础上,强化规范管理和整章建制,制订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范了财务公开管理、合同签订和、项目资金使用、资产资源处置和资金管理等五个工作流程,推动了农村“三资”监督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三)突出治理“四风”,作风效能建设得到逐步深化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治理“四风”为着力点,以整风肃纪为突破口,全面加强作风建设,中央和省市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得到深入全面贯彻落实。一是严明纪律要求。先后制订下发了《**县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工作作风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廉洁过好元旦春节的通知》、《关于狠抓“五一”、“端午”重要节点强化执纪监督和通报曝光工作的通知》等作风建设和纠正“四风”文件规定,开展了“改进作风、勤廉从政、关注民生、服务发展”公开承诺活动,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作出了“不出入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承诺,真正让作风观念入脑入心,党员干部的作风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二是突出整风肃纪。通过开展“双十”行动、“七查七治”、深化“四风”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活动,党员干部真正做到遵规守纪,按章办事,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明显减少。去年以来,共组织工作纪律、公车私用、办公用房、“三公”经费管理、办文办会等专项监督检查17次,清理出“吃空饷”财政供养人员,清理出“吃空饷”人员319人,清退办公室超占面积2300多平米,查处违反机关纪律、违规操办升学宴,公车私用等违反“八项规定”问题43个,给予党政纪处理25人,公务接待和各类会议同比分别下降40%,文件简报同比下降55%。三是强化机制建设。把机制和制度建设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制订完善了《**县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审计监督办法(试行)》、《**县公务接待工作规定》等作风建设规定13项,建立推行了外出备案、离岗告知、电子签到、办公电脑责任管理等机关管理制度5项和责任分工、定期督查、重要事项备案等治理“四风”制度7项,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完善作风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开展了民主评议机关和行业作风活动,督促各部门单位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
(四)创新群众工作,为民服务平台得到日益完善
县委和各基层党组织按照“三严三实”、“四面镜子”等要求,积极搭建服务平台,研究出台便民利民措施,全力维护群众权益,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反对“四风”,努力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开展服务群众活动。健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推行20个县直部门“一把手”到后进村任“第一书记”作法,建立县直部门主要领导到社区任职体验机制,在全县干部中开展了“下百村、访千户、进万家”活动。**年,有8名部门单位“一把手”到4个社区进行为期1个月的“脱钩”任职体验,各级干部深入基层走访1,821人次,记录“民情日记”4,205篇,解决各类问题336个。各基层乡镇、部门也通过下发便民服务手册、推行乡村干部为民服务“代办制”、派出驻屯联络员等方式,全面、深入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不便的问题。二是创新群众工作平台。县委积极学习、借鉴甘南“为民工程”经验做法,进一步创新群众工作,成立了服务群众办、接待办、维权办、督查办4个办公室(督查办下设问责组、考核组、宣传组、保障组四个工作组)全面负责推进创新群众工作。同时,完善服务平台,设立了导航电话平台,24小时受理群众求助、咨询和反映问题。为全县职能部门负责人配备岗位电话,向全县群众印发《便民服务手册》,做到分类受理、分流交办、联动化解、跟踪问效、考核问责相互衔接、相互促进,切实保证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同时,积极研究建立问题收集、综合处理、评价考核三项运行机制和督办问责、干部进退、宣传教育、法治保障四项配套机制,并着力整合优化社区组织架构,努力为群众提供热情、便捷、高效服务,促进创新群众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三是优化便民为民机制。开展了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再造工作,对行政许可和非许可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和公开。目前,已完成 311项行政审批事项和812项非行政审批事项的优化审核工作,行政审批每个事项平均减少、合并环节约0.53个,每个事项平均压缩约12.08工作日,实现了“两减一压”目标,权力清单制度得到逐步落实。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办事效率,督促5个单位进驻县服务中心,县行政服务大厅进驻单位达到22个,可办理项目增加了55个,办理各种事项13000多件,同比增长85.7%。
(五)全力惩处腐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得到深入查处
认真落实“三转”要求,突出主业,收缩战线,以重大典型案件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为重点,持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一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得到严肃查处。一是实现全员办案,大力增强检查力量。坚持双周业务培训制度,组织委局机关和乡镇纪检干部到省纪委进行检查业务专班培训,纪检干部办案能力得到不断加强。优化内设机构,增设案件检查二室,调整2名纪检干部进入办案一线,选调2名有办案经验的优秀干部进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并推行全员办案模式,9个派驻室工作人员全部参与办案,委局干部办案参与率超过60%,检查力量得到不断加强。二是建好信访载体,不断扩大案源渠道。进一步完善“信、访、电、网”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平台,有效利用周三县领导接访日活动、与派驻纪检监察室包片下访、开展纠风专项治理等方式拓宽案源渠道,及时受理和查处群众信访举报案件。上半年,县纪委共接待群众来访、来电109批次130余人次,受理群众各类举报44件次。三是提升办案质量,严肃查处违纪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零容忍态度查处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上半年,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1件,其中大案要案14件,处分违纪人员48人(移交检察机关7人),其中乡科级10人,有力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同时,对县纪委**年52起自办案件进行自查,纠正问题10余个,逐级签定了《保密责任书》、《安全责任书》,信访接待和案件谈话实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办案质量和办案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近年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得到稳步推进和不断深化,但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的发展,一些问题和不足也逐步凸显出来,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并着力进行解决。
(一)重视不够导致推进不力。有的基层党委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很好落实主体责任,把工作完全交给纪委或主管领导,党委工作变成了纪委工作,平时不研究、不部署、不推进,加之基层纪委人员不足、一身多职等因素,导致工作推进落实不到位,效果不好。
(二)逐级弱化导致教育失力。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仍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薄弱环节,呈现出层层弱化态势,很多基层单位没有建立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开展的教育活动存在方式不多、不新、不实等问题,有的基层单位甚至常年不组织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总开关”出现松动。
(三)渠道单一导致监督乏力。目前,在干部监督上仍然存在组织监督为主的问题,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尚未建立真正有效的监督体系和机制,加上党务、村务、企务公开力度不够,群众参与议事决策积极性和监督权力运行主动性不强等原因,社会监督作用发挥仍然有限,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监督单线作战,直接制约和影响了监督方式、监督范围和监督效果。
(四)制度失信导致约束无力。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上,各级基层组织不同程度存在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对违反制度法规行为,特别是作风方面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和严肃处理,制度严肃性和权威性得不到保障,无法有效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从政和日常行为,从而导致违反工作纪律、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屡禁不止,时有发生。
(五)认识错误导致工作留力。有的党员干部对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缺乏正确认识,认为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中被问责多是因为工作干多了,干猛了,得罪了人,于是产生退缩情绪和推拖思想,宁可不干事,也要不出事,工作拖着干,问题绕着走,不想担当,不敢碰硬,不愿担责,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当老好人,做太平官。
三、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几点对策及建议
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上,我们认为应该以机制建设为核心,抓住制度、监督、查处等关键环节,创新载体,细化措施,确保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一)全面融入和服务中心工作,努力做到三个结合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与贯彻中央重大决策和服务县委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找好结合点,增强契合度,作到优化格局,全面融入,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一是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要把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采取集中学习、典型教育、自查互评等方式,提升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群众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并采取台账式查摆和销账式整改治理“四风”问题。同时,创新载体,利用“包帮联”、“百千万”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查民情、听心声、连民心、解民困,脚踏实地、全心全力联系和服务群众,保持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二是与作风效能建设相结合。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就是解决作风和效能问题。为此,要突出作风和效能两个重点,采取集中督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个别访查的“四查”方式,以机关纪律、工作作风问题和推拖塞责、生冷冲横、吃拿卡要等行为为重点,全面开展整风肃纪和纠风专项治理活动,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改变党员干部懒政、躲事、推责不良习气。同时,加强纠风平台建设,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突出教育、医疗、农村“三资”、惠农政策落实等民生和重点领域,全面开展纠风专项治理活动,深入治理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三是与创新群众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深化和推进创新群众工作,充分发挥纪委监督问责职能,建立完善创新群众工作督查问责机制,抽调骨干力量组建问责组,做到24小时轮流值班,随时接听处理群众投诉举报电话,严格执行受理登记、分类分流、调查处理、情况反馈等受理程序,对各乡镇场、部门单位和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行为进行常态化督查问责,做到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严查快办,公开曝光,促进党员干部恪尽职守、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提高服务水平。
(二)围绕建立和健全惩防体系,积极构建三个体系
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围绕建立和健全惩防体系建设,紧紧抓住教育、制度和监督三个关键环节,突出整体预防性和工作体系化,构建起立体有效的权力运行“防火墙”和干部廉政“防护网”。一是构建教育体系。要抓拓展,扎实推进分层分岗施教活动,做到有效辐射,积极扩面,推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向基层延伸,实现反腐倡廉教育全员化;要抓规范,以反腐倡廉宣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基础,认真制订并落实基层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规划,完善工作制度,实现反腐倡廉教育长效化;要抓创新,进一步丰富教育形式和载体,努力在用好电视、互联网现代传媒上下功夫,提升宣传教育的便捷性和覆盖率,做到反腐倡廉教育载体化;要抓特色,充分发挥地方文化优势,组织开展基层党员干部喜闻乐见、乐于接受的廉政文化活动,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和进农村,实现反腐倡廉教育社会化。二是构建监督体系。建立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把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人大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各种监督主体整合起来,加强相互间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做到立体多元,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工作的整体合力;要强化组织监督,充分发挥纪委监督主责作用,构建“由上至下”的垂直监督机制,采取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述职述廉、民主评议、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监督;各派驻纪检组、村纪律监督组等监督机构和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参与到乡镇、部门、村各项工作中,通过列席会议、重点督查、审核把关等方式,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事项的监督;要拓展监督形式和范围,对苗头性、倾向性风险信息,及时进行廉政谈话提醒,加强预警监督。利用县乡行政服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对窗口办事过程全程监控,实现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强化电子监督;要运用党务、政务、居务、企务和村务等多种公开平台,将群众和服务对象最关心的问题及时公开,强化社会监督。三是构建制度体系。要深入推进基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围绕“人、财、物”等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民主决策、财务管理、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三资”管理等制度,将权力运行置于“阳光”之下,防止暗箱操作或权钱交易。要针对“涉民”领域健全完善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城乡居民低保、医疗救助、扶贫救助、农用物资等方面的制度和管理办法,建立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强的长效措施,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立足推进和深化工作,建立完善三项机制
要突出机制建设,把实践中的工作经验和成熟作法不断固化为工作机制,以确保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得到长效深入推进。一是干部任用机制。干部任用是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环节。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组织考察与群众推荐相结合,建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考评机制,把好审核关和选举关,把作风好、讲原则、有能力、讲奉献、肯干事、重廉洁的基层干部选用到领导岗位,不断优化基层党组织结构,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同时,坚持以群众评价为标准,完善干部进退机制,建立干部能上能下的动态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和廉洁从政积极性。二是考评激励机制。加强作风建设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强化考核问责,做到权责明确,奖惩到位,不断提升各部门单位和党员干部的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要全面落实基层党委的主体责任和基层纪委的监督责任,明确细化责任目标和分工,并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检查考核评价体系中,与评先评优、提拔使用以及惩戒处罚等直接挂钩。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采取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组织处理等措施,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督查惩处机制。要建立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定期督查和集中检查机制,通过经常性督查了解情况、查找问题、改进不足。要加大基层案件查办力度,完善县、乡、村三级信访网络,建立交叉办案、联合办案等机制,认真受理和严肃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行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同时,要做到举一反三,一案多查,认真分析制度、管理和监督上的漏洞,查找案件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并结合剖析结果认真研究解决对策和具体措施,及时堵塞机制和管理上的漏洞,有效减少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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