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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国地税管理权划分

时间:2017-12-01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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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来,对企业所得税的管理权常引起基层国、地税务机关争执,不同程度地影响着企业所得税的日常征管工作。经国务院批准,20081218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针对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财税[2006]1号)下发后在国地税对新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划分上引起的争议问题,决定: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从200911起,在新增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中,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新增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管理;新增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负责管理。在此基础上,国税发[2008]120号《通知》还对若干具体问题作出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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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增企业的所得税全额为中央收入的和在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公文汇,办公文档之家

2、新增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新增其他各类金融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稿子汇 www.gaozihui.com

3、网络新增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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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境内单位和个人向非居民企业支付所得应扣缴的企业所得税分别由支付该项所得的境内单位和个人的所得税主管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管理。?

52008年底之前已成立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2009年起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的征管部门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部门相一致;2009年起新增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按上述基本原则划分征管归属,思想汇报专题其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管理部门也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管理部门相一致。

6、按税法规定免缴流转税的企业,按其免缴的流转税税种确定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既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暂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7、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其税务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确定征管归属;企业税务登记时无法确定主营业务的,以工商登记注明的第一项业务为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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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国地税管理权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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