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
县渔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渔业行政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执法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自一九七九年恢复渔政管理工作以来,我县的渔业行政机构和队伍建设,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逐步发展壮大的过程。多年来,我县的渔业行政管理遵循“以法兴渔、强化管理、公正严明、服务渔业”的方针,克服了种种困难,在监督检查渔业法规的贯彻执行,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维护渔业生产秩序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渔业违规案件逐年下降,渔业资源逐步回升,渔业生产秩序呈现愈来愈好的发展势头。
一、全县渔业执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自从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略以来,渔业行政执法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依法行政日益受到各级渔业部门的重视。 公文汇 www.gongwenhui.com
在继续教育过程中,我县渔业行政执法大队及时充实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等与依法行政关系密切的内容。结合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考试,年年举办渔业执法人员培训班。还不定期开展执法业务活动,总结执法实践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使领导干部及渔业行政执法人员包括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有了比较大的提高。我局编写了《渔业行政执法手册》,其内容包括渔业行政处罚工作程序、渔业行政执法文书、渔业法律法规条文摘要、渔业违法案件构成要件及处罚依据与处罚种类等等。这些都对提高执法水平与效率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在整顿行政执法队伍过程中,明确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的责任和权力,建立内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推行政务公开,建立健全了《渔业法律、法规学习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行政处罚案件报送备案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等相关保障制度。针对当前渔业执法监督方面的薄弱环节,行政处罚的“查处分离、票款分离”,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等重要原则纳入相关执法工作程序,并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挂钩,确保了渔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合法、规范、有序、高效。2000年~2002年的三年中,全县共查处渔业违法案件762起,2003年全县渔业行政处罚案件176件。今年我县已查处渔业违法案件113起,渔业违规案件发案率呈不断下降的趋势。
二、渔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赋予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检查、检验、收费、建议限期整改、调查、处罚、调解、监督等渔业管理权力,从总体上讲,渔业管理逐步纳入依法办事的轨道,依法行政的水平逐步提高。但就目前的现状看,渔业执法力度、执法效果与立法宗旨相距甚远。
1、执法环境尚不理想
(1)渔业法规不完善。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渔业法规不断健全,先后颁布了有关渔政管理、渔港监督、渔船检验、安全电讯、渔业环保、野生动物保护等各项渔业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六百多个。但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我国的渔业法规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法条规定过于原则,实践性、可操作性不强;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较为散乱、繁杂且定义不清,有些地方甚至存在上下脱节的弊端,使执法人员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操作,难以定性。比如:对实施一个违法行为触犯不同的法律条文规定,是应该“合并处罚”还是应该“从一重罪处罚”无明文规定。又如:对一些渔业违法行为的定义相当模糊,除了法律条文中的阐述的几个字外,并无细化的有效解释。
(2)执法体制不顺。渔政管理实行的还是十多年前制定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模式,业务上属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但人事、经费又归地方管理。县级财政未将渔业执法部门纳入预算,渔业行政执法机构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为了“保吃饭,保运转”,就不可避免的产生“重收费,轻管理”的现象。渔业执法受执法条件的影响,对群众举报的违法事件往往不能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还有地方保护主义,给一些违法捕捞者以可趁之机,导致了执法不力。
(3)部门执法配合尚欠紧密。由于职责不明确,一些相关管理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船只随意放行出海。由于执法管理的职能交叉,与相关管理部门在管理中发生冲突,有碍于渔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
(4)渔民的法制意识亟待加强。一是安全意识差。渔民对安全宣传、教育置若罔闻,采取各种形式绕过安全检查、违规出海、私自捕捞,置安全隐患于不顾,甚至酿成海难事故。二是法制意识不强。个别渔民只注重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违规使用网具,在捕捞作业过程中实行“一网打颈,严重的破坏了海洋渔业资源,遏制了渔业资源的再生能力。 公文汇 www.gongwenhui.com
2、渔业执法水平不高
第一、渔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偏低。首先是由于进人把关不严。我县渔政人员绝大部分人员是通过招工或转业军人安置进入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偏低。其次是渔业行政执法队伍的年龄结构不合理,两极分化现象严重。近年来执法经费不足,人才流失严重。由于待遇低、受编制限制等原因,高层次人才不愿进,执法队伍得不到新鲜血液的补充,并且相当一部分人已达到或接近退休年龄,执法队伍老龄化的弊端日益显现,执法队伍出现人才断层,后劲不足。最后是继续教育不够。近年来,虽然不少同志通过参加成人教育,陆续取得了大专文凭,但不少人学习目的并不是想通过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先进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而仅仅是想拿钱买个文凭。在平时的业务中,不能安心学习,有些人满足于老师填鸭式的讲解,有些人则连两三天的培训课也坚持不下来。对法条、法理的肤浅认识,经常造成“一说就懂、一过就忘、一做就错”的尴尬局面。第二、执法程序混乱。一些执法人员对执行程序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随意简化或省略执法程序。第三、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证据意识差。 手机移动版
渔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热门调查研究范文推荐:
县渔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渔业行政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执法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自一九七九年恢复渔政管理工作以来,我县的渔业行政机构和队伍建设,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逐步发展壮大的过程。多年来,我县的渔业行政管理遵循“以法兴渔、强化管理、公正严明、服务渔业”的方针,克服了种种困难,在监督检查渔业法规的贯彻执行,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维护渔业生产秩序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渔业违规案件逐年下降,渔业资源逐步回升,渔业生产秩序呈现愈来愈好的发展势头。
一、全县渔业执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自从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略以来,渔业行政执法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依法行政日益受到各级渔业部门的重视。 公文汇 www.gongwenhui.com
在继续教育过程中,我县渔业行政执法大队及时充实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等与依法行政关系密切的内容。结合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考试,年年举办渔业执法人员培训班。还不定期开展执法业务活动,总结执法实践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使领导干部及渔业行政执法人员包括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有了比较大的提高。我局编写了《渔业行政执法手册》,其内容包括渔业行政处罚工作程序、渔业行政执法文书、渔业法律法规条文摘要、渔业违法案件构成要件及处罚依据与处罚种类等等。这些都对提高执法水平与效率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在整顿行政执法队伍过程中,明确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的责任和权力,建立内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推行政务公开,建立健全了《渔业法律、法规学习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行政处罚案件报送备案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等相关保障制度。针对当前渔业执法监督方面的薄弱环节,行政处罚的“查处分离、票款分离”,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等重要原则纳入相关执法工作程序,并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挂钩,确保了渔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合法、规范、有序、高效。2000年~2002年的三年中,全县共查处渔业违法案件762起,2003年全县渔业行政处罚案件176件。今年我县已查处渔业违法案件113起,渔业违规案件发案率呈不断下降的趋势。
公文汇,办公文档之家
二、渔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赋予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检查、检验、收费、建议限期整改、调查、处罚、调解、监督等渔业管理权力,从总体上讲,渔业管理逐步纳入依法办事的轨道,依法行政的水平逐步提高。但就目前的现状看,渔业执法力度、执法效果与立法宗旨相距甚远。
1、执法环境尚不理想
(1)渔业法规不完善。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渔业法规不断健全,先后颁布了有关渔政管理、渔港监督、渔船检验、安全电讯、渔业环保、野生动物保护等各项渔业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六百多个。但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我国的渔业法规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法条规定过于原则,实践性、可操作性不强;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较为散乱、繁杂且定义不清,有些地方甚至存在上下脱节的弊端,使执法人员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操作,难以定性。比如:对实施一个违法行为触犯不同的法律条文规定,是应该“合并处罚”还是应该“从一重罪处罚”无明文规定。又如:对一些渔业违法行为的定义相当模糊,除了法律条文中的阐述的几个字外,并无细化的有效解释。
公文汇,办公文档之家
(2)执法体制不顺。渔政管理实行的还是十多年前制定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模式,业务上属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但人事、经费又归地方管理。县级财政未将渔业执法部门纳入预算,渔业行政执法机构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为了“保吃饭,保运转”,就不可避免的产生“重收费,轻管理”的现象。渔业执法受执法条件的影响,对群众举报的违法事件往往不能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还有地方保护主义,给一些违法捕捞者以可趁之机,导致了执法不力。
(3)部门执法配合尚欠紧密。由于职责不明确,一些相关管理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船只随意放行出海。由于执法管理的职能交叉,与相关管理部门在管理中发生冲突,有碍于渔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
(4)渔民的法制意识亟待加强。一是安全意识差。渔民对安全宣传、教育置若罔闻,采取各种形式绕过安全检查、违规出海、私自捕捞,置安全隐患于不顾,甚至酿成海难事故。二是法制意识不强。个别渔民只注重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违规使用网具,在捕捞作业过程中实行“一网打颈,严重的破坏了海洋渔业资源,遏制了渔业资源的再生能力。 公文汇 www.gongwenhui.com
2、渔业执法水平不高
第一、渔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偏低。首先是由于进人把关不严。我县渔政人员绝大部分人员是通过招工或转业军人安置进入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偏低。其次是渔业行政执法队伍的年龄结构不合理,两极分化现象严重。近年来执法经费不足,人才流失严重。由于待遇低、受编制限制等原因,高层次人才不愿进,执法队伍得不到新鲜血液的补充,并且相当一部分人已达到或接近退休年龄,执法队伍老龄化的弊端日益显现,执法队伍出现人才断层,后劲不足。最后是继续教育不够。近年来,虽然不少同志通过参加成人教育,陆续取得了大专文凭,但不少人学习目的并不是想通过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先进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而仅仅是想拿钱买个文凭。在平时的业务中,不能安心学习,有些人满足于老师填鸭式的讲解,有些人则连两三天的培训课也坚持不下来。对法条、法理的肤浅认识,经常造成“一说就懂、一过就忘、一做就错”的尴尬局面。第二、执法程序混乱。一些执法人员对执行程序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随意简化或省略执法程序。第三、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证据意识差。
公文汇 www.gongwenhui.com
热门调查研究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