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议题 认真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70周年纪念大会、全国科技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宁夏考察等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相关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内容。 二、党支部“三会一课”参考内容 (一)支委会 1、要求 按要求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可按照实际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究相关事项),党支部书记主持。 2、学习任务 带头开展政治学习:第一议题相关内容学习、学习各级表彰大会及警示教育大会、文件等精神,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贯彻落实。 3、研究制定任务 ⑴结合年度安全生产任务和党建工作安排,研究党支部第二季度工作完成情况,安排部署本季度工作计划。 ⑵研究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培养情况(因2024年发展对象培训班开展较晚,积极分子需要接续考察,同时做好接收预备党员后的考察接续工作)。 ⑶研究讨论月度主题党日活动安排(党员“三无”、党纪教育等主题党日活动未开展的、开展内容不符、缺项的,于7月初开展,缺项的内容纳入7月主题党日活动中)。 ⑷研究讨论本季度党员责任区创建目标计划、完成情况。 ⑸本季度到期需换届的支部按程序研究讨论并开展相关工作计划,个别新成立支部7月中旬完成选举相关工作。 ⑹研究讨论在视频查违章中如何发挥党员和支部作用。 4、临时任务 阶段性工作督办及其他党内工作。 (二)党小组会 1、要求 按要求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主持。 2、学习任务 第一议题相关内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党支部月度学习安排,形成推进落实措施。 3、研究制定任务 ⑴讨论党小组季度工作完成情况本季度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围绕中心工作相关任务。(包括党员责任区、突击队创建;党员如何在日常工作和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作用等情况。) ⑵按照党支部要求研究讨论发展的党员相关工作。(在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召开党小组会,研究讨论本小组发展的党员现实表现和对其能否入党充分发表党员意见,同时进行总结,提交支部党员大会审议。) ⑶党员按月汇报思想情况、工作及学习情况。 ⑷结合本小组负责的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实际情况,落实党员责任区、突击队创建活动,组织党员攻坚克难。 4、临时任务 围绕中心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隐患排查、“三违”查处等活动,积极发挥“党小组+班组”作用,为生产助力,同时完成日常阶段性工作督办及其他事项。 (三)党员大会 1、要求 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可在主题党日活动中合并召开。 2、学习任务 学习党的二十大、三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上级党组织2024年“两优一先”暨“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岗位建功行动表彰大会及党纪学习教育警示大会有关讲话、文件和部署要求等。 其他学习内容由党支部参照支委会学习任务确定。 3、研究制定任务 ⑴讨论并审议通过发展党员(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相关工作。 ⑵讨论并审议通过选举相关工作。 ⑶讨论并审议新成立支部相关工作(此项工作截止7月中旬完成) ⑷其他需要审议通过的相关工作。 4、临时任务 完成上级党委(总支)下达的工作任务及日常阶段性工作督办及其他事项。 (四)党课 1、要求 每季度组织一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可在主题党日中合并召开。(对党组织书记未讲授纪律党课、党员“三无”主题党日活动中未讲授安全党课的支部纳入三季度党课中)。 2、学习主题及方式 ⑴(根据《关于开展党员身边“无不安全行为、无隐患、无事故”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五四、安全生产月、装置局部检修等内容,讲授党课。支部2-3名党员代表将党课内容融入实际工作,谈心得体会。 ⑵结合安全月相关工作,适时开展微党课等活动。 三、相关要求 (一)各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第一议题相关内容,落实好三季度重点任务工作安排,同时,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做好总结、反馈工作。 (二)各党支部要对上个季度或前一段时间安排的工作进行总结、检查、回顾,拾遗补缺,减少遗漏。 (三)各党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新成立、到期需换届的党支部,按程序及时间节点提前谋划,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支部换届各项工作。 (四)各党支部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发展党员程序,按要求组织新发展党员培训、考试、宣誓等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