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品中毒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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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食品中毒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篇1
一、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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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公文汇,办公文档之家
二、应急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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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食品加工、供应过程中或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公文汇,办公文档之家
2、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班主任发现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校医室,由校医初步检查确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观察病情,对症处理。
(2)如确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1)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的师生。
2)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3)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或者与附近医院联系救治患病师生。
4)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收集相关病情信息、食物及原加工材料,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3、学校主管领导立即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区教育局主管部门汇报,指挥以下部门工作:
(1)责令食品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由校医负责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负责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4)班主任负责协助校医护理患病学生,如发现人数较多,治疗护理在班级进行。对已确定重病师生负责转送医院治疗。
(5)德育处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学校制定专人接受新闻部门采访;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校医室要深入各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7)总务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8)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幼儿园食品中毒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篇2
为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确保全县师生的身体健康和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办法》、《丽水市中小学幼儿园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食物中毒事故及等级划分
1、食物中毒事故
本预案所称食物中毒事故,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病,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食物中毒事件。
2、等级划分
(1)一般中毒事故: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2)较大中毒事故: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99人,或出现死亡例病。
(3)重大中毒事故: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县中小学幼儿园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县教育局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教育科、计财科、监审科、勤办、局办公室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较大以上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预案的启动,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指导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处置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行动。
(3)监督检查中小学幼儿园制定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等情况。
(4)对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价和总结。
(5)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请示报告。
2、中小学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教育科科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计财科科长担任,教育局具体抓相关工作的有关干部为办公室成员。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教育科,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采集食物中毒事故全过程的各种信息资料,整理取证材料,撰写食物中毒的书面报告,对外发布信息报道,并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2)协助事发学校和卫生部门开展患者救治工作,跟踪了解患者的病情,及时准确向领导小组汇报发病情况。
(3)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现场取证、事故调查、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等工作。
(4)协助事发学校控制事故现场,维护秩序,制止过激和违法行为,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5)协助事发学校做好医疗救治的后勤保障工作,并配合医疗、防疫机构进行消毒工作。
(6)协助事发学校接待来访的家长和家属,做好解释、说明、安抚工作。
三、运行机制
(一)事故预防(事先)
1、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的演练。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校园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2、各中小学幼儿园应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各片教育辅导中心要对辖区内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对下属教学点、对口管理的民办幼儿园,加强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二)应急处置(事中)
发生一般食物中毒事故,事发学校要在第一时间报告教育局和当地乡镇政府,由县教育局会有关部门迅速确认,并立即将事故报告县政府和市教育局,及时启动县级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发生较大食中毒事故,由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并立即将事故报告市政府和省教育厅,及时启动市级预案,本预案必须先行启动;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先行启动市、县两级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后,报省教育厅请求启动省预案,按照省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开展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信息报送
(1)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现场知情人必须马上向学校领导报告,或直拨120向急救中心求救。
(2)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同时将发生事故情况报县教育局和当地乡镇政府。若有证据或理由怀疑有人投毒,应当立即报警。
(3)发生校园食物中毒事故须在事发2小时内报送到县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办公室,县教育局须在事故发生后3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市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办公室。
(4)县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通报有关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县政府和市教育局。要重视信息续报和结案报告,直至事故处理情况处于稳定。
2、先期处置
发现师生饭后有较度恶心、呕吐、腹泻等,应及时将患者送校卫生室或就近医院进行初步诊断、治疗。
3、应急响应
(1)事故发生后,县教育局迅速报告县政府,同时立即将事故报县卫生局和市教育局。
(2)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县中小学幼儿园食物中毒事故处置领导小组迅速启动本预案,指挥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县政府和市教育局。
(3)事发学校立即启动本校应急预案。
①如疑似食物中毒,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或与附近医院联系,将发病师生送医院救治。
②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收回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可疑食品。
③立即封存一切可疑食品及原料,封存可能被污染的食品用具。
④保护好现场及食品留样、进货单,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
⑤及时通知学生家长或教师家属,并委派学校干部、教教师到医院探视、慰问,做好安抚工作。学校各职能部门迅速深入到学生中去开展宣传教育,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避免由于信息失真导致慌乱。
(三)善后处理(事后)
1、在食品卫生部门指导下,对中毒现场、食品加工场地、食品用具、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并销毁或监督销毁经检验属于污染的食品。
2、配合卫生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如供有关材料和样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责任认定和行政处罚工作。
3、协助事发学校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整改措施和建议。
4、对中毒事故中致病、致死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和抚恤。
5、根据卫生部门对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结果,形成事查处理报告,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划分,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总结防范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的改进措施,报县领导小组结案。
6、对在校园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通报、调查和应急处置中,有玩忽职守、失职、读职等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幼儿园食品中毒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篇3
为有效预防我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校园突发事故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食品中毒事故的'危害,维护学校正常的保教秩序和园内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群众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教育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组织机构
组长:秦(园长)
副组长:黄
成员:全体教职员工
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在获悉幼儿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组长和副组长立即赶赴现场,详细了解状况。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用心协助有关部门对幼儿进行救治、对造成中毒的原因进行调查,及时追踪了解中毒师生的状况及中毒原因,并立即逐级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事故。
定期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督查、总结、研讨,构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及时查漏补缺。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保教秩序。
二、日常工作的开展
1、完善制度。各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工作制度》、《上岗人员工作要求》、《食堂管理制度》等,悬挂于墙壁醒目处。
2、强化督查。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实职责。园长食品安全第一职责人,分管领导、食堂管理人员、食堂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4、加强教育。幼儿园要加强对广大师生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透过主题班会、板报等宣传形式,向教职员工、家长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常见食物性中毒的防治方法和应对措施等,要教育幼儿注意饮食安全,初步学会辨别食品的伪劣,教育幼儿不吃生冷不洁的食物,不吃霉变、过期的食物,不吃来历不明的食物,不喝生水和劣质不卫生的饮料。要透过广泛的教育,培养幼儿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提高自我保护潜力。
三、具体的应急措施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立即启动学校食物中毒应急机制,学校相关部门应当立即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1、用心组织抢救病人,尽可能按照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催吐,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情严重的,及时送往上级医院妥善处理病人,并派人到医院守护病人,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2、立即向乡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和县防疫站报告学生中毒状况、中毒发生时间、中毒主要症状、中毒的学生人数等,如果怀疑与投毒有关,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3、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后学校应注意持续幼儿园的稳定,食物中毒应由疾病预防控制机制、卫生监督部门确认,要严格控制消息发布渠道,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师生、家长不必要的恐慌。同时要安抚好中毒幼儿,做好与幼儿家长的沟通,维护正常的`保教秩序。
4、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品,维持原有的生产状况。放入冷藏箱(柜)交调查人员,禁止继续食用和擅自销毁。追回售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可能的中毒现场予以控制。
5、在卫生部门的专业人员到达后,配合专业人员收集可疑食品和中毒幼儿的呕吐物、排泄物、洗胃液等。同时介绍中毒的状况并开展现场调查。对剩余的食物予以暂时封存。待现场调查结束后,按照卫生专业人员要求进行现场消毒清洁处理。
6、协助卫生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及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四、注意事项
⑴稳定师生及家长的情绪,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⑵如有个别家长来园探视,由学校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⑶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⑷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疑似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⑸迅速向教育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⑹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若是校外食物所致,也要立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⑺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⑻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