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精选3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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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1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及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惠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惠州市深化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以及博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博罗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博罗县深化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街道办同意,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8月,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深化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稿子汇 www.gaozihui.com
一、治理目标 公文汇,办公文档之家
到20xx年8月底,全街道电动自行车火灾得到有效遏制,数量显著下降,构建形成一套城乡全覆盖、环节全闭环、部门全联动、群众全程参与的常态化电动自行车管控长效机制,实现“三个确保”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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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保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并规范化运行。 稿子汇,范文学习文库
(二)确保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等零部件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违规拆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确保社会消防宣传全覆盖,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得到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治理范围
(一)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等零部件生产、销售、维修改装等企业和线上平台。
(二)外卖、快递企业平台及经营站点等电动自行车集中使用单位。
(三)居民楼院、出租屋、城中村、自建房等居住场所。
(四)大型商业综合体、批发市场、学校、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
(五)公共停车场、汽车库。
三、治理内容
(一)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等零部件违规生产、违规销售、违规拆改装。
(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
(三)物业服务企业和外卖、快递企业平台及经营站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措施不落实。
(四)群众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和安全充电意识不强。
(五)各村(居)、各部门电动自行车消防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四、治理任务及分工
(一)完善基础信息
由各村(居)牵头,全面掌握全街道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等零部件生产、流通、使用、维修基础情况信息。
1.各村(居)负责对全街道电动自行车保有量、集中充电停放场地建设情况和已建充电设施种类、地址、数量、可供充电或停放电动自行车数量进行摸排,建立信息台账。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依照法定职责分工实施指导配合。
2.市场监督所负责对全街道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生产厂家、经营销售门店进行摸排,督促企业签订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建立信息台账。
3.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物流快递企业数量、从业人员数量、电动自行车数量以及充电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摸排,督促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信息台账。
4.生态环境保护办负责对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回收场所和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梯次利用企业进行摸排,督促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信息台账。
5.其余相关部门应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和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网络餐饮快递企业、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储存场所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该类场所进行摸排,督促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信息台账。
(二)强化源头治理
市场监督所要加强对生产、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未获得强制性认证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对认定为缺陷产品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要指导督促生产企业实施召回。市场监督所要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及其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和有效的跟踪检查,发现生产企业在电动自行车出厂时不按照强制性认证规则配备蓄电池、充电器的,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认证证书。发现销售获得强制性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强制性认证要求的,要督促认证机构追溯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市场监督所要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加强对入网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经营主体身份进行核验、登记。
(三)实施关键治理
1.严治拆改行为。派出所要加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和牌证管理,严格核对车辆信息,发现涉及生产销售领域违法行为,要将相关信息及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并依法查处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非法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市场监督所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生产企业存在不按照强制性认证规则配备蓄电池、充电器等零配件,以及为拆改电动自行车提供零配件或技术支持等行为的,要及时通报认证机构,在生产厂家完成整改前暂停注册登记。
涉及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非法拼装、加装或者改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分工,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准。
2.优化维修服务。专职消防队要发动电动车生产企业组建电动自行车安全检修队伍,设立电动自行车安全顾问,建立健全咨询服务、安全测试、故障维修工作机制,常态化提供面对面服务,及时维修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等零部件故障问题。
3.规范换装和回收报废。相关部门要完善促进快速换装新电池和回收废旧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等零部件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二手电动自行车管理体系。生态环境保护办要公布废旧蓄电池收集网点和具有废旧蓄电池处置资质的单位目录,强化废旧蓄电池收集管理,督促蓄电池生产者、销售者提供废旧蓄电池更换、回收服务。
(四)推进综合治理
1.推进设施建设。20xx年8月底前,全街道各村(社区)应至少建设1处集中充电设施;各城中村和村民自建房集中区域应100%建设集中充电设施;各有集中充电设施需求的既有居住小区在符合行政管理要求、满足行业技术标准、保障业主共同权益的基础上,基本实现集中充电设施能建应建;各新建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应100%同步建设集中充电设施;鼓励大型企业(园)区内建设1处集中充电设施,提升示范效应。
市场监督所和邮政管理部门要督促外卖平台、快递企业,配合建筑场地产权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充电设施建设工作,严格落实集中充电等安全措施,并对从业人员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实施跟踪管理。
自然资源所要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纳入拟供地块的规划条件中,保障设施建设。
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要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职责,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有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供电所要大力支持和配合充电设施建设,确保充电设施电气安全。
2.强化隐患整治。各村(居)牵头,发动物业服务单位等基层力量,加强防火检查巡查,清理违规投放电动自行车,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
专职消防队要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并纳入信用监管,可结合本地实际委托有关部门实施查处。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对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责任,严格倒查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责任。
邮政管理部门和网络餐饮快递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外卖、快递企业平台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依法落实通报曝光、责令改正、约谈警示、行政处罚等措施。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消防工作,依法依规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
3.提升科技赋能。各村(居)要广泛推广安装“电车专家”小程序,要推广借鉴大亚湾电动自行车整治经验,推动安装消防监控(电动自行车禁止入户停放、充电)联网报警系统设备和电动自行车进电梯智能阻止系统,实时跟踪辖区电动自行车安全数据,禁止电动自行车入门入户。鼓励发动群众开展车辆安全自检,及时消除事故风险。要支持发动电动车商会等行业组织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手段,开发应用电动车监测预警平台,实施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产品赋码管理,推广电动自行车电池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技术和卫星定位技术辅助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
4.强化警示宣传。由专职消防队牵头,联合宣传、派出所、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市场监督所等部门,广泛发动各类媒体,集中开展“五个全覆盖”宣传,即火灾案例宣传全覆盖、火灾风险宣传全覆盖、规范使用宣传全覆盖、逃生处置宣传全覆盖、法律法规宣传全覆盖。
各村(居)负责开展社会面“五个全覆盖”宣传,即社区农村宣传栏、LED屏幕警示提示宣传全覆盖,地铁、公交城市电视警示提示宣传全覆盖,商市场、户外大屏警示提示宣传全覆盖,居民住户、出租屋入户宣传提示全覆盖,学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教育全覆盖,专职消防队予以技术指导配合。
专职消防队要以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宣传为基础,联合各村(居)、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市场监督所等部门,集中开展以居民小区、城乡接合部等场所,以及外卖快递从业人员、出租屋住户等为重点的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提升群众火场逃生自救能力。
五、治理步骤
(一)部署发动(20xx年10月15日前)。各村(居)、各部门要根据工作方案梳理工作任务,并制定任务分工表和进度表,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20xx年9月23日至20xx年7月31日)。各村(居)、各部门要根据任务分工表和进度表,实施挂表推进,逐项销账。
(三)总结验收(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各村(居)、各部门开展自查自验,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并向街道消安委办公室提交自查自验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认识做好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由街道安委办、消安办牵头,组织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市场监督所、生态环境保护办、邮政、专职消防队等部门(机构)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定期开展工作会商、联合督导,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强化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监管链条,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借鉴“乡镇吹哨、部门报到”经验,加强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联合执法链条。加强督促指导、监管执法,强化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严格督查考核。街道安委办、消安办要不定期对各村(居)、各相关行业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加大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质态跟踪力度,凡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将一律开展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依法依规开展全链条责任追查,对因综合治理工作任务不落实,发生较大以上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地区和行业,予以严肃追责问责。各有关部门要不定期对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回收企业,各外卖、快递企业平台以及住宅小区建设单位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组织联合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任务措施,依法处置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
(四)加强信息报送。20xx年10月15日前,各村(居)、各部门上报工作进度表和动员部署情况。20xx年9月起,各村(居)、各部门每月25日前上报工作情况,同时,积极通过动态信息、工作简报等形式反映工作成效,亮点工作、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20xx年8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学校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2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特别是“x.”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迅速贯彻落实等各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市区x三级部署,自即日起开展为期x个月的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电动自行车源头销售、拆卸改装、停放充电三个环节,着力打击伪劣产品生产交易、电池线路违规拆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四大问题,通过大排查建台账、明责任大约谈、强养成大培训、全民化大宣传、全覆盖大检查、强联合大执法、补短板大建设、奖举报造声势、盯落实大督查、见效果大排名十大大举措,实现到x年xx月底,全x所有村(社区)和城乡结合部重点区域,以及外卖、快递领域基本实现基础摸排、实操实训、社会宣传全覆盖;通过约谈警示、排查执法实现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违规拆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实现超标电动自行车全部淘汰,所有村(社区)、物业小区基本建有充电桩、充电柜等集中充电设施,电动自行车火灾得到基本遏制,数量显著下降;在此基础上固化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电动自行车领域整治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x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平安建设办公室(消防工作站),统筹推进工作开展。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担任。
按照安全工作“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定要求,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条、块结合的方式,x各二级班子成员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x防火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包村干部按照属地原则负责本部门、本辖区的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具体工作。鉴于我x目前与亦庄经济开发区部分审批权限和行业分管责任尚在过渡期,涉及到的二级班子成员分管和行业部门的职责积极与亦庄经济开发区对接,进一步明确审批权限和行业分管职责,明确过渡期责任,确保安全。
三、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一是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生产、销售、维修改装等企业和平台。二是外卖、快递企业平台及经营站点等电动自行车集中使用单位。三是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居住场所。
(二)整治内容。重点整治九个方面问题。一是部门、村、社区、企业、物业、居民等各级、各方责任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二是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违规销售、违规拆改装等问题。三是外卖、快递企业平台安全管理责任措施不落实,从业人员擅自拆改装以及群租等问题。四是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逃生疏散能力不足等问题。五是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在建筑内违规停放充电问题。六是居民社区自防自救力量不足和缺失的问题。七是村、社区、物业等基层管理人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能力不足的问题。八是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不足和缺失的问题。九是加速推进超标电动自行车淘汰和违规上路打击力度。
四、任务分工
(一)开展基础信息大排查建台账。x经济发展办公室(市场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会同xx派出所、社派出所对全x电动自行车经营销售门店、蓄电池(含废旧电池)回收、储存等场所进行排查,督促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对新出售的电动自行车登记造册,建立基础台账;x经济发展办公室(经发科)负责对外卖领域、快递领域,分别组织外卖、快递平台、企业对外卖、快递从业人员车辆及蓄电池信息、充电方式以及人员住宿、充电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逐个摸排,签订安全责任书,逐人建立人员基本信息管理等档案;x城乡建设办公室(交通安委会)负责提供悬挂正规和临时牌照电动自行车的信息台账;x城乡建设办公室(环保科)负责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回收场所摸排,督促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信息台账。各村(社区)、物业小区、金桥园区、物流园区要落实属地责任,组织各方力量对辖区电动自行车进行全覆盖大排查,逐一建立基础台账,既要统计有牌照的、也要统计无牌照的,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x年xx月xx日前各相关单位应完成排查及信息台账建立工作,并将台账信息上报x防火委办公室,xx月xx日以后,实行每半月更新制度,分别于每月xx日和xx日下班前上报更新情况到x防火委办公室。
(二)开展分级分类明责任大约谈。x经济发展办公室(市场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要组织对电动车自行车经营销售门店、蓄电池储存场所开展集中约谈培训,组织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督促销售门店落实向消费者告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责任;x经济发展办公室(经发科)要分别组织对全x外卖、快递平台企业、快递服务单位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重点约谈培训,压实企业管理责任并组织签订责任书,督促快递、外卖企业向快递、外卖从业人员告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责任;x城乡建设办公室(环保科)对废旧电池回收企业开展集中约谈培训,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x平安建设办公室(消防工作站)要约谈村委会、社区;村委会、社区要约谈物业单位并层级签订责任书;物业单位要向电动自行车使用人告知违规停放充电会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在此基础上还要建立“三告知一承诺”制度。即:销售网点向购买者发放告知书;快递外卖平台向从业者发放告知书;村(社区)、物业单位向使用者发放告知书;使用者与村(社区)、物业单位签订承诺书,推动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附件x、x、x)。此项工作于x年xx月xx日前完成全部完成。
(三)推进消防技能强养成大培训。x平安建设办公室(消防工作站)要以“一警六员”实操实训为基础,扩大培训范围,开展以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以及外卖、快递从业人员等为重点的“一警六员”的实操实训,并督促指导物业、社区、村组织全面开展居民“一警六员”消防逃生、初期火灾扑救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工作。其中,对于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由x平安建设办公室(消防工作站)负责,x社区建设办公室(社会办)配合,对社区、物业工作人员、保安保洁等人员,逐个社区逐人进行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和达标考核。同时,x消防救援站要指导各村(社区)、园区、物业小区抓紧推进辖区,特别是居民小区自防自救力量建设,确保每个小区至少有x支能够巡查和初期火灾扑救的应急处置力量,切实担负起火灾发生初期,前分钟报警、人员疏散、初期火灾扑救等工作,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四)开展安全使用全民化大宣传。xD群工作办公室(宣传部)要统筹指导和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媒体开展大宣传活动,既要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和火灾防范常识宣传,更要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案例、事故责任追究等方面宣传,以案警示;各村(社区)、x防火委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金桥园区、物流园区要在xD群工作办公室(宣传部)统一指导下,开展“全覆盖”宣传,即:社区农村宣传栏、LED屏幕警示提示宣传全覆盖,商市场、户外大屏警示提示宣传全覆盖,居民住户、尤其是快递外卖从业人员租住房屋入户宣传提示全覆盖,学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教育全覆盖。特别是要在居民住宅小区的主要出入口的显著位置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通过“宣传全覆盖”切实强化案例警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意识,落实法律责任。
(五)开展执法监督全覆盖大检查。x经济发展办公室(市场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要会同xx派出所、社派出所,严厉查处整治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生产、销售、储存、拆改等场所和违规行为,督促落实企业责任;x城乡建设办公室(交通安委会)要严格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严厉查处违规驾驶特别是不合规电动车上路行驶行为;x经济发展办公室(经发科)要着力加强对外卖、快递平台、企业以及经营站点的排查检查,督促企业平台落实消防安全责任;x社区建设办公室(社会办)要加强对物业、社区的检查指导,督促其严格落实发现、劝阻、制止和举报制度,对管理落实不到位物业服务单位约谈曝光;x综合行政执法队、x平安建设办公室(消防工作站、综治办)、xx派出所、社派出所等部门要对居民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居住场所开展全面检查,督促管理单位和个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村(社区)、各单位金桥园区、物流园区要切实履行属地职责,充分发动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全覆盖开展检查。组织发动“红袖标”、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
(六)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大行动。x经济发展办公室(市场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xx派出所、社派出所等部门要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和门店违规销售、违规拆改等行为严厉查处,严格市场准入,落实吊销执照、取消资质等处罚措施。x经济发展办公室(经发科)要对外卖、快递企业平台履职不力等问题,依法落实曝光、取消资质等处罚措施。x社区建设办公室(社会办)要加大对物业的督促指导力度,对履职不到位的物业进行曝光和约谈制止。x综合行政执法队、x平安建设办公室(消防工作站)、xx派出所、社派出所等部门要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管理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查处。x城乡建设办公室(交通安委会)要严厉处罚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个人。各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惩治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七)推进基础设施补短板大建设。x综合行政执法队牵头,x平安建设办公室(消防工作站)配合,x社区建设办公室(社会办)指导社区、物业小区分场所、分类别、分批次建设多种形式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x平安建设办公室(综治办)指导村分场所、分类别、分批次建设多种形式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金桥园区、物流园区指导辖区单位分场所、分类别、分批次建设多种形式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x经济发展办公室(经发科)负责督促外卖、快递领域落实充电设施建设工作,一律实行集中充电,同时要督促外卖、快递企业应用科技手段,落实从业人员电池跟踪管理措施;各村(社区)、x防火委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园区要按照全x统一工作部署,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排查充电设施建设情况,全面落实推进本辖区多种形式充电设施建设进度,同步推进电动自行车进电梯智能阻止系统安装工作;x供电所要大力支持和配合充电设施建设工作。
x年xx月底前要率先新建一批电动自行车充电柜或充电桩;x年年底实现所有居民小区应建有充电柜或充电桩等集中充电设施。
(八)建立隐患举报有奖励造声势。x平安建设办公室(消防工作站)公布有奖举报电话,收集汇总举报信息,转交区级部门进行核实核查、固化证据,对于情况属实的每起举报奖励x元。各单位要指导督促物业服务单位、社区、村委会在居民小区的醒目位置张贴举报电话,畅通举报途径。
(九)开展工作落实大督查。x平安建设办公室(消防工作站)对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指导落实工作;同步加大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控制目标及评价“双下达”、“双考核”力度,对于在整治期间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导致群死群伤的单位,在年终考核中一票否决;x经济发展办公室(市场所、经发科)、经开区商务金融局要督促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以及各外卖、快递企业平台开展企业大督查,督促所属销售门店、外卖快递站点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措施,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落实处罚措施。每月不少于x次集中督导检查。
(十)开展整治效果大排名。x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每周进行综合量化排名,并将结果呈报xD委、x政府领导,推动提升工作质效。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x防火委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园区要高度重视此次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迅速明确组织领导,负责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加强组织协调、完善组织架构、成立工作专班、细化职责任务,确保工作落实【各单位工作方案、动员部署及联络表(附件x)于x月xx日前报x防火办】。x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两周组织召开调度会,总结分析形势、推动工作落实。
二是要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区)、x防火委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园区要压实属地管理、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监管链条,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督促指导、监管执法,强化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要强化责任追究。凡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将一律开展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依法依规开展全链条责任追查;对发生火灾后基础信息不在台账上的,也将追究相关部门和属地责任。x平安建设办公室(消防工作站)工作督查情况、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控制目标及评价情况,将纳入对单位年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考核指标。
学校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3
新乡市第二中学根据《河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电动自行车和储能电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学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将我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部署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小组
我校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全面铺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华轩
副组长:秦文胜侯宁孙华良王福君
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各年级年级长及各班班主任
二、治理措施
排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安全隐患。(时间:9月—12月)
负责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排查范围
校园及周边环境等;水、电、等生活要害部位;其它发生火灾可能性大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部位。
(二)排查内容
全面排查电动自行车在学校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宿舍走廊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电线路乱拉乱接等安全风险隐患及校内设置集中停放区域。
(三)强化消防安全教育。(时间:9月-12月负责人:校安全办、各班班主任)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LED电子屏、班级宣传栏、家长微信群等载体,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教育,提醒师幼、家长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引导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室内、过道充电。
开展一期主题安全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班会活动时间,向学生进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时间:9月-10月负责人:各班班主任)
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时间:11月9日负责人:校安全办)
6.20__年12月31日前进行总结,(时间:12月30日负责人:校安全办)
学校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4
为切实从源头上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xx〕13号)要求,区安委会决定自20xx年6月开始至20xx年底在全区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抓源头、治违法、促规范”,集中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严格规范维修改装行为,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推动规划建设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意识明显提升,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区安委会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主要承担日常协调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区安监局、区房管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规划分局、区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各单位要成立或指定专门工作机构,定期分析调度,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三、治理时间
6月开始至20xx年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20日前)。各单位要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综合治理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细化工作标准,制定检查考核标准,广泛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20日至11月30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要对本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单位,电动自行车回收、改装单位(场所)进行排查,建立档案台账,强化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各街道办事处、区房管局、区城乡建设局、各派出所要对居民社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整治,针对新旧住宅小区等不同情况,分门别类,逐一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切实解决在公共走道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宣贯工作,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各单位要于12月22日前完成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总结工作。区安委会将牵头组织对本区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评,考评情况纳入区政府20xx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综合治理部署不到位、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街道办事处和行业部门予以通报。
四、治理内容和措施
(一)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单位专项治理。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区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对本地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单位开展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严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严把市场入口关,集中查处无证生产、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产品等行为。按照《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等技术标准要求,督促生产单位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电器装置、绝缘性能、蓄电池密封性以及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等相关技术标准。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生产单位应当设置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依法重点查处以下问题:生产单位在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伪造电动自行车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维修单位专项治理。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区公安分局等部门配合,对本地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维修经营者开展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加强销售维修领域监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依法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销售单位无照经营;产品没有质量合格证,没有明确标注厂名厂址的;产品来源不明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销售的产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要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回收、维修经营场所,依法查处销售存在安全质量问题的二手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依法查处维修经营者使用不合格配件、超标准更换蓄电池、拆除减速器等违法行为。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由各街道办事处、区城乡建设局、区房管局、区规划分局等相关部门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区城乡建设局、区规划分局要牵头负责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建设标准,组织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加强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和管理;凡新建的住宅小区,严格源头管控,同步规划建设停放充电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对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建成车库(棚)、充电设施的老旧住宅小区,划定一个或多个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满足居民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需求。
(四)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治理。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指导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规定;指导无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明确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管理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各街道办事处、各派出所等部门报告。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消防大队等部门要依法负责指导各街道办事处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要负责强化对电动自行车的道路管控,对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罚教育。各派出所要督促居民委员会、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省公安厅《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要求开展自查自改。对存在违规行为拒不改正,以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引起火灾事故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公交、楼宇视频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区广电中心要负责指导、协调各级主流新闻媒体播出相关电动自行车安全节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宣贯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区房管局、各派出所要深入社区、单位、群租房等场所宣讲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普及扑救火灾、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识;要广泛张贴《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等宣传挂图,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张贴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标识;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等定期组织群众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严密责任链条,稳步推进综合治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对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二)认真履责强化配合。要坚持齐抓共管,压实属地街道办事处、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对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要及时沟通协调,落实具体责任,防止推诿扯皮。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严格检查强化督导。区安委会要加强本地区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充分发挥协调督促和工作督查职能,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区域,要加强检查督导力度。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在综合整治期间,因管理整治不力,造成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学校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书记凌云在《关于加强居民小区“飞线充电”治理的建议》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全国各地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迅速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县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全面排查整治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力争通过综合治理,推动规划建设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实现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意识明显提升,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
二、治理重点
在居民住宅楼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或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三、时间步骤
即日起至20xx年6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17日前)。各乡镇召开专门会议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综合治理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细化工作标准,广泛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二)全面摸排阶段(2月18日至3月18日)。组织乡镇、村、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深入住宅小区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张贴宣传海报和警示标识,对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保有数量、停放场地和充电设施进行全面摸排,摸清现状和缺口,拟定建设计划,建立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
(三)集中整治阶段(3月19日至6月19日)。组织乡镇、村、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清理。对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由县应急、公安、消防、城管执法等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对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设置存在困难的居民小区,由县资规、住建、应急、消防和乡镇社区等单位实地调研、会商解决,切实解决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切实为民办实事、解难题。
(四)总结验收阶段(6月20日至6月底)。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成效,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管理能力。对综合治理工作部署不到位、治理措施不落实的乡镇和部门予以通报,并责令继续开展整治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规划管理。住建、资规、城管执法等部门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对于新建住宅小区,严格源头管控,同步规划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对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建成车库(棚)、充电设施的老旧住宅小区,因地制宜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非机动车车棚,满足居民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的需求。
(二)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治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规定。指导无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明确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管理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立即向公安、城管执法、消防等主管部门报告。公安、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指导公安派出所等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定期组织公安、应急、城管执法、消防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依法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力,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公交、楼宇视频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违规停放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科商经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宣贯工作。各有关乡镇要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单位、群租房等场所宣讲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普及扑救火灾、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识;要广泛张贴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宣传挂图,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张贴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标识;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等定期组织群众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解决当前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维护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冬春火灾防控等工作,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对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督查检查内容。
(二)认真履责、强化配合。坚持齐抓共管,压实属地政府、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明确有关负有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要及时沟通协调,落实具体责任,防止推诿扯皮。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严格检查、强化督导。县安委会、消委会要加大协调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协调督促和工作督查职能,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区域,加强检查督导力度。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在综合治理期间,因管理整治不力,造成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乡镇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请于2月17日前上报,3月19日前上报《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底数统计表》(附件1),以后每月20日前报送《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统计表》(附件2)及当月工作小结;6月底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联系人:孙达贤、王阳阳,电话:,邮箱:。
学校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6
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固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固消委办发〔20xx〕8号)安排部署,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拧紧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链条,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翟敬军,副组长:杨树荣、吴汉仁、褚广田,成员: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分管领导、市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计量与认证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科、执法稽查科(消费维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负责制定综治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务,了解掌握情况,组织督查检查。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市局相关科室要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查处违法行为,密切部门配合,形成综治合力。
三、治理重点和措施
(一)治理重点
各单位要依据《产品质量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重点严厉打击以下违法行为:
1.无照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等经营活动;
2.电动自行车销售者没有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如实记录进货查验情况,没有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电动自行车认证证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3.销售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无厂名、无厂址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认证证书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销售质量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4.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减速器等关键性组件;
5.电动车维修经营者等非法组装电动自行车对外销售;
6.生产、组装、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治理措施
1.全面摸排电动自行车行业经营主体情况。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要组织对辖区内从事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维修等经营者进行全面排查,建立经营主体数据库,列入定点监管对象,逐户进行检查,明确属地监管责任人,填写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维修经营者检查表(附件1),强化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2.加大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依法加大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从严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进行查处;对存在安全隐患、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行为,要从重从快处罚。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大政企联合打假工作力度,加强同注册商标权利人、行业协会、电商平台等相关各方的合作,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商标侵权案件源头追溯力度,开展全链条打击。
3.加强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加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力度,切实强化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经营者门店和仓库以及通过网络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经营户的监管力度。要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重要配件的抽检力度,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要依法立案查处,并及时将抽检结果及查处情况书面通报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各单位在每月23日前,将本地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抽检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市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市局将对抽检情况进行梳理汇总,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
4.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要组织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及相关配件销售、维修企业,进行一次集中约谈提醒,督促作出安全承诺,对照治理重点违法行为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消除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通过在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经营者、维修者店面张贴公告等形式,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治理重点违法行为的危害,普及安全常识。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举报和受理制度,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
即日起至20xx年11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底前)。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细化工作标准,广泛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4月至9月)。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市局相关科室根据摸底排查情况,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治理重点违法行为。
(三)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0月)。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市局相关科室要及时总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成效,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管理能力,不断提高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检查总结阶段(20xx年11月底前)。对治理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电动自行车管理相关制度,将违法违规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的企业纳入信用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总结有效做法和整治经验进行全面推广,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市局相关科室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开展此次综合治理工作,是解决当前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维护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根本要求,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周密组织实施,形成全市系统上下齐抓共管、协同攻坚的工作格局,有序开展治理工作,确保把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责任落实。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市局相关科室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逐级明确工作任务,定期召开调度会和开展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有关问题。整治期间,市局将适时组织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各单位、部门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市消委会办公室也将组织对各地区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评,考评情况将纳入各地政府20xx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三)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市局相关科室要认识落实消委办的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坚持齐抓共管,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与公安、发改、工信等部门联合执法,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要及时沟通协调,落实具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加强全链条监管,形成工作合力。
(四)建立长效机制,做好信息报送。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市局相关科室要以此次综合治理为契机,进一步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加快形成动态预警、常态监管工作机制,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坚决遏制重点违法行为反弹。从20xx年4月份起,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市局相关科室于每月23日前将当月工作小结及《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维修经营者检查表》(附件1)、《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抽检情况统计表》(附件2)、《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统计表》(附件3)、《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附件4),在综合治理中查处的典型案例及经验做法及时上报,11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及附件1、2、3、4报至市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
学校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7
根据《厦门市学校电动自行车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我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厦门市学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注重从源头上解决根本问题,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车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不合格电动车行为,重点推动电动车的进校和停放管理工作。
二、整治重点
结合学校进校车辆的实际情况,如下车辆学校整治重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踏板车、电动滑板车在类的等带电助力车辆。以下统一称电动车:
(一)打击无证电动摩托车进入校园;
(二)严禁电动车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及封闭的房间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
(三)严禁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四)禁止电动车在校园内充电;
(五)严禁将电动车或蓄电池带入电梯或户内。
三、整治措施
(一)各单位要按照《厦门理工学院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校园内禁止摩托车、电动车、机动三轮车进入(保卫巡逻车和后勤保障车除处),因学校工作需要进入的车辆,需报保卫处批准,可以在早上7:40前进校和晚上5:40后离校,停车之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再骑乘。学生不准乘骑摩托车、电动车、机动三轮车进入校园”的内容,结合电动车或蓄电池带入室内充电,可能导致发生火灾的严重危害性,开展火灾事故警示宣传教育活动。
(二)学工处要守好公寓区,严禁学生将电动车,以及各种充电蓄电池带入电梯或宿舍内充电。
(三)后勤处、资产公司负责对食堂、绿化、商店及各物业等服务外包人员的电动车进行管理,禁止骑乘无证电动车进入校园,禁止电动车在校园内充电;加强“小白”电瓶车、校通勤车的充电桩的管理工作。
(四)保卫处将开展电动车登记工作,加强各门岗管理和校内巡查,严禁无证电动车进入校园,并按照方案第二点“整治重点”的内容,加强巡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对车辆进行扣留,或者今后不准此车进入校园的处罚。
(五)保卫处组织安保人员和师生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四、整治时间和步骤
20xx年7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阶段(20xx年7月初)。各单位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整治攻坚阶段(20xx年7月中旬至11月)。保卫处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每月组织发动一次电动车使用管理的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整治电动车停放、充电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20xx年12月)。保卫处结合工作实际,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电动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组织师生学习此方案,并广泛开展宣传。采取个人自查,单位排查的方法,对整治电动车管理和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发现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二)各物业公司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完善基础台账,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电动车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校园的安全有序。
(三)各单位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完善基础台账,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有好的经验做法请于20xx年12月27日前报送到保卫处明理云盘。
学校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8
一、整治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整治重点
电动自行车存放及充电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不集中,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充电区域不按时巡视,无监控设施,室内存放场所无自动灭火设施。充电区域乱放、乱堆杂物等。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按规定标准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做到规定停放充电场所以外无乱停及充电现象。推行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二)严格开展整治活动。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制,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广泛运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发动校内各条线力量开展宣传引导,在各类建筑(场所)明显部位张贴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师生逃生自救能力。
四、时间和步骤
20xx年8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底前)。在市、区部署基础上,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单位先进行自查,并针对停放、充电的管理情况进行整改。
五、职责分工
(一)区教育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明确分工。
(二)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制定实施方案和电动自行车管理标准,并对各单位的管理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三)区教育系统各单位。负责落实自查和整改,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和违规改装、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危险性、危害性,力争做到全面覆盖、入脑入心。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广大师生反复播放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片,普及防火灭火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导发动师生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自觉加强火灾防范。
六、实施标准
各单位在自查和整改过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统一管理,防范到位原则,统一思想、落实标准。
(一)电动自行车库(室内)
1、分类集中停放,并张贴区域标识。
2、安装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3、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
4、安装自动喷淋装置(有条件可增加烟感装置)。
5、功能空间内无易燃材料、无人员居住或办公。
6、组织人员定时巡视(频率不低于2小时/次)并做好相应记录。
(二)电动自行车棚(室外)
1、分类集中停放,并张贴区域标识。
2、安装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3、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
4、棚体为阻燃材料。
5、距车棚15米以内无易燃物。
6、组织人员定时巡视(频率不低于2小时/次)并做好相应记录。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进博会安保工作、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各单位要相应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并定期检查汇总。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加强与所属街道(镇)和消防部门的协调、沟通,并及时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导检查。区教育局、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将组织人员加强过程的检查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将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各单位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于20xx年12月28日前发送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邮箱(),邮件主题和文件名均为:20xx年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单位全称)。
学校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9
为切实加强全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整治,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市、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限制地下、鼓励地上、分类治理、综合施策”的原则,通过源头建设、综合治理、数字治理和长效管控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实现电动自行车火灾大幅降低、亡人火灾有效遏制。
二、整治对象
主要针对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工业建筑以及其他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消防安全隐患。
三、整治措施
(一)规范充停场所建设。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要采用不燃材料搭建,并采用不燃材料进行防火分隔。鼓励在地上独立设置充停场所,或附设在建筑一层内。当独立设置时,充停场所要与建筑保持6米以上安全距离,不得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当设置在敞开式架空层内,充停场所不得正对安全出口、楼梯间;当附设在建筑内部,应采取防火分隔等消防技术措施,且应设置发生火灾时能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的常开式乙级防火门。
(二)强化消防设施配备。集中充停场所要按照消防标准,配置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设置充电专用插座,安装电气线路保护装置;地下充停场所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防排烟、室内消火栓等系统,并设置发生火灾时能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的常开式乙级防火门,不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一律不得停放充电;加强智能充电桩建设,在集中充停场所推广智慧用电系统和可视监控系统,推广梯阻系统、小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场景建设,提高技防和智防水平。
(三)严格充停安全管理。各村和各线要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开展经常性检查。组织发动网格力量、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管理,落实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全面清理门厅、楼梯间和楼道内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问题。
(四)强消防宣传教育。深入居民住宅区和流动人口集中区域,面对面宣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火灾危险性和安全常识,协调媒体积极报道电动自行车典型火灾案例、讲解安全常识,集中曝光一些拒不整改的居民小区、违法行为人和物业企业,唤醒群众对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的意识。
四、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7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排摸起底阶段(5月13日前)。根据街道消安委办部署,各村、各线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责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对基层力量开展一轮排查业务的培训,掌握排查重点、整治标准和工作要求;进行全面宣传发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各小区、单位张贴通告等形式,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声势;组织村及网格对各场所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分单位、分区域整理花名册,并按时上报排摸起底数据。
(二)攻坚清零阶段(6月15日前)。各村、各线要对照整治方案,组织村及网格清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火灾隐患,根据检查出的问题分类处置,挂账销号,一抓到底。严格落实“三个一律”,即电动自行车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室内场所充电,一律采取责令搬离、断电措施,并对管理单位予以处罚;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或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一律予以处罚;对因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一律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倒闭主体责任落实。对重大隐患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并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各类违法行为,派出所及街道应急办要跟进执法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并对违法人的违法行为予以曝光。
(三)深化整治阶段(7月10日前)。各村、各线结合整治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重点核查前期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是否整改到位、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严防出现隐患“回潮”现象。
(四)巩固提升阶段(7月底)。各村、各线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总结推广专项整治行动的有效经验,固化整治成果,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开展;下一步,经科、自规、住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消防救援、邮政管理等部门会加强源头治理;消防救援机构会同住建部门出台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等领域消防安全技术指南,并在办理工程建设相关手续时落实指南要求,相关各线要按照职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筑牢群防群治防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此项整治工作,街道消安委成立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街道党工委书记陈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沈锬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街道消安委各成员单位人员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人大工委副主任张建新担任,统筹协调、组织指挥此项工作。各村也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整治作为防范群死群伤亡人火灾的重要抓手之一。并要清醒认识到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定期分析研判,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各线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切实将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三)严格督导问责。街道消安委办将定期“晾晒”各村、各线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并报送街道主要领导。对工作滞后、推进乏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将予以通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学校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10
为切实加强我市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预防和遏制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现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针对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中出现的飞线充电、违规停放、充电设施不足等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管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
二、整治重点
(一)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隐患排查。各县(市)区房管(住建)局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展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劝阻和制止在小区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电动自行车入户等行为。对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物业服务企业要立即向属地消防、城管等主管部门报告处置。同时,要制定严格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制度,电动自行车要与机动车分区停放、分类管理,同时要设置火灾报警、灭火设施和消防器材,并做好日常维护。
(二)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不足的物业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及业主委员会要在属地消防、建设、电力部门的指导下,规范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引进刷卡式、智能式等多种形式的充电装置,确保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县(市)区房管(住建)局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消防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在公告栏、电梯间、楼道等区域张贴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宣传图以及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标识,引导业主养成良好的停放及充电习惯,不在门厅、过道充电以及将电动自行车带入电梯或户内。
三、整治时间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31日前)
各县(市)区房管(住建)局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落实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及联络人,建立具体详细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案,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8月至11月)
各县(市)区房管(住建)局要组织本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在管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对本辖区内物业小区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开具整改通知书,及时跟踪督促整改。对于发现重点隐患的小区,整改后应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防止整改后出现“回潮”。
(三)建立长效机制(20xx年12月)
各县(市)区房管(住建)局要根据所辖区域工作实际,要将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与文明城市创建、物业企业星级评价、消防安全整治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管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确保物业小区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房管(住建)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务必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整治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加强与当地消防、城管部门联动,建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确保实效。
(二)加强督导问责
各县(市)区房管(住建)局要强化督导力度,指导、督促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管理工作,对于未按规定履行整治职责、履行不到位或工作推进不力的物业服务企业应予以书面通报批评、红黄牌警告等处罚。我局将适时派出工作组开展督查,对于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按时总结报送。各县(市)区房管(住建)局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完善基础台账,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机制,不断加强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切实维护物业小区消防安全形势。
请各县(市)区房管(住建)局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部署情况于7月20日前报送我局物业处(电子邮箱:),12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8月至12月,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情况表》。
学校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11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全国保有量已突破3亿辆。全省约有1100余万辆电动自行车,且每年有10%以上的增加量。由于产品质量不过关、违规改装改造、停放充电不规范、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电动自行车火灾呈多发频发趋势,且火灾致死率高。20xx年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4·25”火灾造成18人死亡,20xx年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9·25”火灾造成11人死亡,20xx年广东省英德市“4·24”火灾造成18人死亡。我省电动自行车火灾也多发频发,今年福州闽侯“3·18”火灾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莆田荔城“5·29”火灾造成2人死亡、7人受伤,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根据省、市、县领导批示要求,为切实加强华丰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附件1),既着眼治标、也放眼治本,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力争通过半年的综合治理,建立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伤亡火灾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华丰镇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附件2),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消防办,承担日常工作,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陈旅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流通、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非标蓄电池。
(四)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未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将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带入电梯或户内。
四、整治时间和步骤
20xx年6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阶段(20xx年6月底前)。各村(社区)委会、镇直相关单位根据镇消防办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整治攻坚阶段(20xx年7月至11月)。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20xx年12月)。按照《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
五、工作措施
(一)严格执行标准规定。参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xx)等技术标准要求,督促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电器装置、绝缘性能、蓄电池密封性以及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的相关技术标准。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和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积极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二)规范停放充电行为。积极推动商业区、居民住宅区、群租房密集区、工业集中区、办公集中区、村民自建区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新建建筑要从源头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库,或在室外预留空间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集中充电设施应选用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与其他功能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鼓励配置简易喷淋、消防卷盘、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灭火器、可视监测系统等技防措施。
(三)紧盯重点场所人员。紧盯快递、物流、外卖等重点领域,部署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体系、组织岗前教育培训、加大投入硬件设施,强化仓储物流、分拣中心、中转站点安全管理,落实作业区、生活区、住宿区与仓储区防火分隔。紧盯群租房、沿街商铺等场所,推动落实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与其他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措施、清理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停放充电场所违规住人,并加强日常和夜间巡查值守。
(四)严格执法铁腕整治。各村(社区)委会、镇直相关单位按照《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附件1)职责分工,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要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各村(社区)委会、镇直相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LED、微信、海报、社区宣传栏等平台,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提醒居民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引导广大市民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门厅、过道充电。指导物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六、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各村(社区)委会、镇直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要加强联合执法,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社区、深入企业、深入相关单位和场所,认真查找隐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成效。镇消防办将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纳入对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的内容。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区)委会、镇直相关单位要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责任,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
(三)要严格督导问责。镇要加强本地区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地区,镇消防办依托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省级指导服务组开展督促指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将予以通报批评。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要加强情况报送。各村(社区)委会、镇直相关单位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完善基础台账,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
学校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12
为认真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园区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经园区管委会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园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智能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二、治理重点
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充电,与相邻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离。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标准规定。引导相关单位积极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xx),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适时出台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的规定。
(二)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积极劝导群众不要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不“飞线”充电。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规范停放、充电,督促指导劳动密集型企业等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见附件1),同步建设具备过载保护、功率监测、充满自停、故障报警等功能的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系统,老旧住宅小区等要列出计划逐步增设。
(三)依法严格整治。严格电动自行车使用的监管。督促村企业和部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和宣传提示,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严肃处理,并督促建立严格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防整治过后出现反弹。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及时曝光宣传违规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引导群众使用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广泛张贴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和我省《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和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通过制作动画、挂图、横幅、标语等方式宣传通告内容,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微信、微博、短信等平台向广大群众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教育,属地企业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及时开展现场灭火救援。指导属地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职工逃生自救能力。同时,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
治理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中旬之前)。园区各企业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将治理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人。要发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通告,发动社会广泛参与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中旬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使用企业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并积极进行整改。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职责分工
园区管委会:具体负责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方面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对属地企业和部门进行排查检查,开展经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现象。
园区企业:要督促企业职工签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承诺书,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做到不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企业车间、库房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园区协调小组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示范区安监局牵头,园区党工委书记朱晓文为组长,各片区片长为副组长,各部门有关同志组成“园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园区协调小组)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具体落实工作。
组长:朱晓文
副组长:姜清华李正清于怀亚嵇明来
成员:沈海霞孟炳才朱从茂吴阳
(二)严格督导检查。园区协调小组将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片区和企业,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企业,园区协调小组将派出专人驻点督导、重点督办。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既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发生火灾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更前追一级,从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实施责任倒查,切实以强有力的问责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片区片长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工作人员和属地企业的责任,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拧紧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要结合实际,从停放充电等方面入手,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完善本地电动自行车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提升综合治理成效。
学校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13
为深刻吸取近期因电动自行车引起的火灾事故教训,深入贯彻遂安安委办﹝20xx﹞38号文件精神,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全面加强街道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扎实开展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推动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棚和智能充电装置建设,
切实杜绝居民住宅和居民自建房门厅、楼梯间和楼道电动自
行车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问题。
二、时间步骤
整治时间从20xx年7月7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主要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7日至7月12日)。
各社区要明确工作任务,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要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工作标准和要求。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2日至9月20日)。
各社区重点对辖区内出租屋、住宅小区、安置小区、地下停车库、集贸市场、学校、三小场所、办公楼、公共娱乐场所等开展排查和宣传。对排查出电动自行车充电隐患及时登记造册并督促落实整改,同时要组织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问题隐患不予整改的要积极对接消防、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等部门并密切与各部门协作配合,依法予以查处。
(三)巩固总结阶段(9月20日至9月30日)。
各社区要对前期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隐患不反弹,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整治重点和要求
(一)小区私拉乱接排查整治重点问题
1.从户内穿线到楼下或车棚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或将电动自行车驶入楼道内充电。
2.私自在楼顶、车库、楼梯间、门面房等处搭建违章建筑并拉线用电。
(二)整治要求
1.全面排查整改。街道对商住小区,包括农民自建小区、安置居住区、无物业小区开展电线私拉乱接情况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和检查台账,按照“立行立改、跟踪督办”的原则跟踪整改落实闭环。问题清单应每十天更新一次,并报街道主要领导和街道专项整治工作小组阅批。
2.建立长效机制。各社区应建立小区私拉乱接问题管理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小区常态化巡查,明确检查范围、周期,规范记录巡查结果,及时发现并制止电线私拉乱接问题。
四、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引导
各社区要广泛运用各类媒体,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车的危害,对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进行曝光、形成震慑,积极推动厂家不违规生产,经销商不违规改装,群众不购买三无产品和改装产品;要广泛动员志愿者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充分利用广告宣传牌、LED屏幕等滚动播放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和提示内容,引导群众正确使用、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营造良好的消防舆论氛围;切实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压紧压实安全管理责任
各社区要针对电动车火灾多发特点,发动各方力量,组织物业公司、业委会落实群防群治措施,加大针对性防控力度。要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和风险监测预警,定期向重点单位(场所)提出要求,推动落实火灾防范措施,督促指导各单位和物业公司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加强电动车停放车棚等的消防安全管理。
学校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14
一、领导小组
我校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全面铺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华轩
副组长:秦文胜侯宁孙华良王福君
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各年级年级长及各班班主任
二、治理措施
排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安全隐患。(时间:9月—12月)
负责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排查范围
校园及周边环境等;水、电、等生活要害部位;其它发生火灾可能性大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部位。
(二)排查内容
全面排查电动自行车在学校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宿舍走廊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电线路乱拉乱接等安全风险隐患及校内设置集中停放区域。
(三)强化消防安全教育。(时间:9月-12月负责人:校安全办、各班班主任)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LED电子屏、班级宣传栏、家长微信群等载体,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教育,提醒师幼、家长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引导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室内、过道充电。
开展一期主题安全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班会活动时间,向学生进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时间:9月-10月负责人:各班班主任)
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时间:11月9日负责人:校安全办)
6.20xx年12月31日前进行总结,(时间:12月30日负责人:校安全办)
学校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15
为切实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我校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加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使电动自行车使用更加规范,力争杜绝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二、治理内容和措施
(一)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管理。依据学校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落实责任,实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校园内禁止为师生电动车充电。
(二)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治理。开展自查自改,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违规行为拒不改正、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引起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通过微信、微博、班会、黑板报、校园网、宣传栏、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危害。邀请“消防安全校长”进校园宣讲,普及扑救火灾、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识,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逃生自救能力。
三、实施步骤
从即日起开始至20xx年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25日前)。及时部署安排,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迅速开展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6月25日至11月30日)。
对电动车违规停放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建立档案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于12月14日前完成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总结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以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以中层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协调工作。结合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二)强化协作配合。积极配合质检、公安、工商、住建等部门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相关工作,明确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及时上报督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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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力争通过宣传教育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二、治理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师生宿舍、食堂餐厅、体育场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充电,占用汽车停车库与汽车混合停放,与相邻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离。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严禁16岁以下学生骑电动自行车,少部分高中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学的停放地点必须符合规定。
(二)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师生要杜绝购买、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不得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险装置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充分运用电子屏、黑板报、标语、QQ群、微信等各类媒体,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引导广大师生及家长购买、使用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广泛张贴《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通过制作动画、挂图、横幅、标语等方式宣传通告内容,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微信、微博、QQ群等台向广大师生及家长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广大师生逃生自救能力。同时,积极发动广大师生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二)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校园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师生宿舍、食堂餐厅、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积极劝导师生不要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不“飞线”充电。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规范停放、充电,督促指导学校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见附件1),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校园保安人员要24小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
20xx年8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25日前)。按照县工作部署和教育局文件要求,各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利用暑假培训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将治理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发动师生广泛参与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学校排查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并积极进行整改。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职责分工
(一)各校是组织实施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具体负责使用管理方面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对校园内进行排查检查,开展经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现象。县教育局将此项工作纳入校园安全常规检查范围,定期组织督导检查。
(二)各校要督促电动自行车车主签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承诺书,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做到不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对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其作为校园安全管理重点内容,紧密结合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城市管理、非标三四轮车整治等重点工作部署,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有序组织开展。县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安保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年度安全稳定目标考核。各校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定期分析研判,实施具体措施的落实。
(二)严格自查自纠。各校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排查整改,统一规范要求电动自行车的购买、使用、停放、充电。教育局将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将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据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既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发生火灾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更要前追一级,从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实施责任倒查,切实以强有力的问责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要结合实际,从购买使用、维修改装、停放充电等方面入手,及时发现问题,鼓励技术创新,不断完善本地电动自行车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提升综合治理成效。
各校要将电动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安保办313室),每月30日前报送综合治理进展情况,12月20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重大案件、重要情况随时报送。联系人:孙超、于班,电话:,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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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治理时间
20xx年xx月至12月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强化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成立由市教育局副局长张志强为组长、县、区教育局、金川总校、市直学校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安综科,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教育系统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三、治理重点
本次综合治理的范围为全市各级教育部门、学校。
(一)杜绝电动自行车在学校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二)提高师生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意识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杜绝因电动自行车故障或自燃引发人员伤亡火灾事故。
(三)严禁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四、工作重点
(一)明确责任,开展电动自行车摸底大排查。各部门、学校要针对教职工和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立即组织开展一次电动自行车摸底大排查,建立工作台帐,制定工作措施,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杜绝12周岁以下学生驾驶自行车;16周岁以下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要对学校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把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的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安全考评范畴。
(二)加强宣传,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一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发动师生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组织师生参与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专题活动,实现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覆盖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位师生,带动学生家长共同参与。二要通过讲话、交通安全课、主题班会等形式,宣传有关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举办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图片展、播放电动自行车安全警示片等活动,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管理政策和学生交通安全出行常识。三要通过家长会、学校网站、手机短信、QQ群、微信群等,警示学生及其家长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做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
(三)营造氛围,确保综合治理深入人心。一要利用校园内的宣传栏、墙报、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制作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或宣传画(版)报,张贴宣传标语;利用校园广播、户外LED电子显示屏播放电动自行车管理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提示语等内容,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校园宣传氛围。二要拓宽新媒体的宣传覆盖,充分运用微博、微信、QQ群等媒体,加强安全教育,加深学生及其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宣传效果。
五、工作安排
此次综合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5日前)
各部门、学校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范围、重点、步骤、措施和要求,全面动员部署落实。并于6月12日前将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市教育局安综科。
(二)重点治理阶段(6月6日至11月底)
各部门、学校要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进行自查自改,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于每月28日前将本月工作小结报送市教育局安综科。
(三)全面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底)
各部门、学校要对前期综合治理情况全面总结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措施,于12月25日前将综合治理工作总结报送市教育局安综科。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学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责任,及时协调,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有效提升学校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二)严格监督检查。各部门、学校要结合各自实际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督促检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至少开展两次综合治理工作督查检查。市教育局将组织督查组适时对各部门、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部门、学校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整改。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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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安全整治工作,有效遏制电瓶车消防事故多发势头,经街道办决定,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强违法违规电瓶车停放充电行为治理,建立属地为主、部门联动、全民共管的工作机制。采取全面排查、现场联动处置、后续疏堵结合长效管控的方式,充分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居民生产生活创造整洁、有序、安全的整体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治理专项行动
对住宅小区、居民楼院(道)重点场所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常态化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是否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二)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检查专项行动
深入摸排居民电瓶车充电刚性需求,加快建设一批集中充电点,努力做到住宅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电瓶车充电设施全覆盖。对已安装集中充电设施的居民小区,督促居民在集中充电点充电。对于尚未实施集中充电的居民小区,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物业在小区选定专门的停放充电安全区域,安装临时电源集中充电并落实专人看护。无物业服务企业且相对封闭的小区,由社区在封闭区域内选定专门的停放充电安全区域,安装临时电源集中充电并落实专人看护。无物业服务企业且相对开放式的小区,由社区就近选定公共区域,安装临时电源集中充电并落实专人看护。
(三)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行动
充分利用居民住宅区板报、公示栏、志愿者巡逻、网格员走访和户外显示屏等宣传阵地,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特别是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易发多发的城中村、居民住宅区、居住出租房集中区域等场所,大力开展警示性宣传,曝光典型火灾案例,张贴发放标语图册,引导群众自觉购买并安全使用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以及将电动自行车停放至集中停放充电点。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消除隐患。各社区(村)居委会、物业等相关单位,在6月1日前逐小区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堵塞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做到“四个一律”:一律教育劝导,责令撤除;对拒不撤除的,一律法制警示,强制撤除;对阻挠撤除的,一律由公安机关传唤教育;对涉嫌违反《消防法》的行为,一律由辖区消防救援部门、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二)强化执法管理。进一步明确执法依据和程序规范,依法合规处理处置违法违规和不文明充电行为。重点查处住宅小区电瓶车、电动汽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占用和堵塞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行为,由我办工作人员及时汇总整理上报至县消防救援中心。
(三)实施网格巡查。针对此次整治工作面广量大特点,聚焦住宅小区、沿街店面等重点区域,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管理,提高及时发现、迅速处置能力。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村、社区划定分片范围,明确具体网格人员,落实巡查责任;建立立即报告、现场处置的工作流程和规范,确保发现后第一时间稳妥处置。
(四)强化社会宣传。聚焦住宅小区、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利用户外视频、宣传栏、公示栏等传统宣传阵地,持续开展电瓶车安全停放、安全充电知识宣传。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堵塞消防通道危害性等与群众身边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消防安全宣传。特别是对发生典型火灾案例要及时加强警示教育,广泛发动居民群众,积极举报身边的电瓶车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宣传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电动自行车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建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健全完善的工作机制,高质量、高标准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协作配合。此次专项行动纳入街道年度消防工作考核,为此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切实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同配合,坚决克服推诿扯皮,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形成监管合力,务求治理实效。
(三)加强调度推进。各级要建立通报会商制度,总结分析工作推进的实际成效和鲜活案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形成特色亮点。
(四)加强督察督导。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随机抽取两个社区(村)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问题整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整治工作不力,敷衍塞责,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者履行职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及时启动问责程序,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学校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19
为认真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区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务院、省、市安委办统一部署,经区政府同意,区安委办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智能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不发生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治理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无证非法生产、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险装置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四)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充电,占用汽车停车库与汽车混合停放,与相邻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离。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标准规定。引导相关单位积极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xx),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落实国家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政策,督促共享单车企业限期清理回收共享电动自行车。
(二)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积极劝导群众不要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不“飞线”充电。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规范停放、充电,督促指导新建住宅小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型商场市场等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见附件1),同步建设具备过载保护、功率监测、充满自停、故障报警等功能的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系统,老旧住宅小区等要列出计划逐步增设,20xx年底前,全区推广建设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系统不少于70套、建设面积不少于0.7万平方米;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三)依法严格整治。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的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和宣传提示,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严肃处理,并督促建立严格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防整治过后出现反弹。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及时曝光违法生产企业和销售、改装单位,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引导群众购买、使用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广泛张贴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和我省《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和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通过制作动画、挂图、横幅、标语等方式宣传通告内容,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微信、微博、短信、“微警务”等平台向广大群众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教育,辖区内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及时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同时,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治理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15日之前)。各镇街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将治理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各社区、行政村和有关部门。要发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通告,发动社会广泛参与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15日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并积极进行整改。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职责分工
(一)各镇街安委会是组织实施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制定有关标准规定,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推动落实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二)各镇街具体负责使用管理方面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对辖区居民住宅小区和小单位小场所进行排查检查,开展经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现象。
(三)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负责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强化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准入,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违法行为,并向全社会公示曝光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严把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源头关。依法负责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维修经营者以及仓库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网络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监管。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和无厂名厂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险装置等关键性组件行为。
房产、规划部门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纳入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评比内容。
公安、消防、安监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指导公安派出所、安监办(站、所)等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督促业主签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承诺书,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做到不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没有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和组织业主明确安全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点民生工程,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有序组织开展。区安委会成立由区政府党组成员朱启军任组长,区公安、安监、经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由李栋梁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协调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2)。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对各镇街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和区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及综合督查检查内容。各镇街也要相应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定期分析研判,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二)强化部门协作。区经信、公安、房产、市场监管、安监、消防等部门,要切实强化“一盘棋”的治理理念,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协调行动,形成监管工作合力。要组织集中约谈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经销商和改装厂家,倒逼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区、镇街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要及时掌握并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对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在政策、组织、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推动问题及早解决。
(三)严格督导检查。各镇街安委会要加强本地区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地区,区安委会将派出督查组重点督办。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既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发生火灾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更前追一级,从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实施责任倒查,切实以强有力的问责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镇街、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属地政府、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要结合实际,从生产标准、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停放充电等方面入手,及时发现问题,鼓励技术创新,不断完善本地电动自行车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提升综合治理成效。
各镇街及区有关部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请于7月15日前报送区安委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办公室;从7月份起,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12月25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重大案件、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学校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20
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目标
坚持“抓源头、治违法、促规范”,集中排查整治学校内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问题,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校长郝某某,副组长为副校长许某某,副书记张某某,组员为校委会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三、治理时间
20xx年7月中旬至20xx年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25日前)。学校召开专门会议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细化工作标准,制定检查考核标准,广泛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26日至11月30日)。学校对校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整治,针对不同情况,逐一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切实解决在公共走道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学校于12月25日前完成校内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总结工作。
四、治理内容和措施
(一)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学校划定一个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满足教师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需求。
(二)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治理。学校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实名制管理,制定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规定,落实管理责任。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省公安厅《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要求开展自查自改。对存在违规行为拒不改正,以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引起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学校充分利用班会、家长会、校内广播、电子屏、宣传栏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典型火灾事故和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普及扑救火灾、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识;要广泛张贴《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等宣传挂图,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张贴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标识;组织开展师生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师生逃生自救能力。
学校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21
为加强我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依据《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保障工作有序开展,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文通任组长,由主任科员岳建廷、郭树深、耿淑刚,分管领导李永军、代树涛任副组长,质量发展股、质量监督股、知识产权股、标准计量股、消保股、综合执法局、基层分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质量发展股。
二、工作目标
自20xx年七月至年底,利用半年时间,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切实规范维修改装行为,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
三、治理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销售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以及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无3C以及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四)虚假宣传、虚假标注。
(五)不履行售后三包、缺陷产品召回义务。
四、责任分工
质量发展股:负责牵头治理工作的各项数据的统计汇总分析和上报,为领导小组研究和解决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提供参考基础数据。对分局查处无3C电动车销售行为进行指导。
质量监督股:对电池及电动自行车配件生产厂家进行监督检查,对分局电动自行车的抽检予以指导。
标准与计量股:查处销售无标或降低标准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对产品外观质量是否存在明显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
知识产权股:负责直接查处或指导分局对虚假宣传及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执法工作;
基层分局:全面排查本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底数。组织对流通环节电动车及配件的抽检,查处无合格证、假冒伪劣和无厂名厂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行为。
消保股: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政策的宣传解读,引导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电动自行车产品,购买时认真核对铭牌、CCC认证证书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资料,索要正规发票并妥善保存;同时引导消费者审慎网上购买电动自行车产品,不贪图便宜购买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督促商家落实三包责任。及时发布警示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结合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有序组织开展。
(二)包片管辖,落实层级责任管理铜度,股、分局上下联动,形成治理合力,积极构建“多元共治”新机制,齐抓共管、共同营造良好的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
(三)加强工作信息报送。
学校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22
为深刻吸取北京通州区“9·20”电动自行车充电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新江街道决定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以下简称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全力防范和化解电动车火灾风险。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职责任务,坚决防止电动车违规生产、违规流通、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造成的火灾事故,确保辖区电动车火灾得到有效控制。通过专项治理,实现“三个显著减少”和“一个不发生”的目标,即辖区电动车火灾事故显著减少,电动车火灾伤亡人数显著减少,较大以上电动车火灾事故显著减少,坚决不发生电动车重大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安监站统筹落实:
组长:梁东生,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曾海滢,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长塘派出所、新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队)、消防办公室和各社区居委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站。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部署街道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工作;定期研究、分析、通报辖区电动车火灾形势和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做好辖区整治情况的收集和统计工作;协调解决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组织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督导检查工作。
同时,设立工作专班,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专项治理相关工作。
三、治理重点
(一)产品质量方面。治理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未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行为。
(二)流通销售方面。治理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行为。
(三)维修改装方面。治理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行为。
(四)使用管理方面。治理电动车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或充电行为;治理电动车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行为;治理电动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治理实施工作,压紧压实工作任务,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未实行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区,电动车充电、停放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每月至少率队开展1次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治理,建立存在隐患和整改措施的“两个清单”。具体工作情况以工作简报、阶段性小结的形式报送至工作专班。
(二)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对居民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进行监管;强化电动车火灾防范知识宣传,提高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依法开展电动车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
(三)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曝光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典型火灾事故和电动自行车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四)辖区公安派出所对电动车(含蓄电池)回收、改装和维修场所进行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改装等现象。
(五)各社区、各有关部门督促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在有合适场地、满足消防安全等条件的情况下建设、改造电动车停车库(棚)和集中充电设施,将集中充电和停放纳入老旧小区升级改造范畴。同时,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管理区域电动车日常管理,推广安装“电动车禁入电梯管控系统”。
(六)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建立电动车及配件产品的生产、销售台账,开展电动车及配件在生产、流通领域开展质量专项抽查,坚决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建立电动车及配件产品“追根溯源”机制。
(七)综合行政执法办(队)坚决查处户外公共区域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治理时间和步骤
20xx年10月31日开始至20xx年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0月31日前)。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拿出具体可行、操作性强的硬措施,研究制定具体部署情况于20xx年10月31日前书面报送至工作专班。
(二)排查治理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逐个区域、逐个单位开展全面检查,对排查出的底数和隐患,要详细登记,建立台账,督促整改;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坚决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车及产品行为,坚决查处非法维修改装行为,规范电动车管理,集中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三)验收督导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街道组织相关行业部门组成工作组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整治不力的单位,在专项治理期间发生亡人或者有影响的电动车火灾的,进行约谈和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新江街道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加强工作研判。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每月至少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推进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三)强化部门协作。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电动车消防安全监管的具体职责,对于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要及时协调,落实工作责任,防止推诿扯皮;要及时通报专项治理工作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形成监管合力;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属地政府、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电动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五)严格督导检查。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电动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地区,将适时进行督查检查,通报批评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专项治理期间,因电动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六)强化信息报送。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每月月底前报送表格(附件1~6);各社区、各有关部门于20xx年9月30日前上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亮点工作可随阶段性工作小结及时报送。
学校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23
我村根据街道安办(泸纳安办〔20xx〕72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思想重视,加强领导。
为有效推进治理工作的开展,我村成立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村支书陈敏良任组长、村主任江关建副组长、其余村干部及社长为成员,对此项工作齐抓共管。
二、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一个多月来,我村采取悬挂横幅、开专题会议、张贴公告等形式,防范宣传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做到家喻户晓,自觉防范。
三、深入排查,加强治理。
治理过程中,我村组织村社干部、党员多次深入到电动自行车停放点、维修点和学校、认真巡查不合格产品。检查中,我村没有发现不合格的产品出现,但是,在对11个村民住宅的地毯式巡查中,发现普遍存在以下安全隐患:
(一)存在私拉乱接、拉线充电现象。
(二)没有专用公用充电桩,没有停车棚。
针对以上情况,我村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张贴综合治理公告20余份。
(二)清理私拉乱接、拉线充电5余处。
四、常抓不懈,落实责任。
我村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作为长期工程,紧抓在手,毫不懈怠。采取网格式管理,责任到人,明确职责,失职追责。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村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治理和防范,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学校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24
为有效遏制全市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xx】4号)要求,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市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临汾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市级教育、经信、民政、住建、交通、商务、文化、卫生计生、工商、质监、电力、水利、旅游、文物、宗教、民航、邮政、人社等部门的分管领导。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承担领导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王永国兼任,负责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各地区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研究协调综合治理有关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专门工作机构,明确各有关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实施本行政区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细化制定操作性强的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排查治理。要定期分析研判、督导检查、通报情况、集中调度、联合执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根据本级政府的治理方案,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本行业、本系统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
三、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
1、全面开展电器生产领域治理。质监部门要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电气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符合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依法公开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规范生产秩序。
2、全面开展电器产品流通领域治理。工商部门要督促电器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储存仓库以及销售门店等电器产品销售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加大对上述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对以x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器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全面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综合治理。
3、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住建部门要组织、督促各设计单位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同时,督促施工图审查机构加强对电气线路施工图的审查力度,确保建筑电气工程设计的质量。
4、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住建部门要组织施工单位开展电气产品选用、进场和施工期间电气设备安装环节的自查自纠,督促其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气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不按照技术标准进行电气隐蔽工程验收;严查质量不合格电气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公安部门要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5、督促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主体责任。住建部门要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建设单位指使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督促建设单位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三)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
6、加强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市、县(区)人民政府要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基层x格力量,发动工业企业生产场所、物流仓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小经营加工场所等社会单位开展电气火灾防范自查自纠,并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公安部门要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将电气安全作为日常巡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电气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测。要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社会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安监、教育、卫生计生、民政、文化、经信等部门要督促易燃易爆单位、工矿商贸企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娱乐场所、互联x上x服务营业场所、工业园区等开展电气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的社会单位做好电气火灾防范治理工作。
7、推动城乡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市、县(区)人民政府要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动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基层x格力量,开展辖区内居民住宅区域的检查工作,督促整改隐患问题,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家庭开展电气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有条件的市、县(区),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电工或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为居(村)民家庭提供电气防火检测服务。要督促居民住宅区(楼)的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管理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居民住宅区电气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特别是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问题的排查整改,合理利用维修基金对老旧居民住宅区(楼)的电气线路进行升级改造,建设电动自行车棚和集中充电设施,防范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结合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工程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电力主管部门要督促供电企业定期对农村、社区住户进行用电安全检查,排查城乡社区、乡镇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指导用户安全用电,防止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要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确保电工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
8、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人社、住建、安监、电力、公安等部门要建立消息互通机制,建立完善定期抽查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规范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考核机制,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加大对电力技术人员、配电房值班人员、电气检修作业人员、相关重点工种人员等专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核查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合法性、有效性,检查人员岗位电气安全知识掌握情况。
(四)突出抓好文物建筑重点风险领域电气火灾防范综合治理。文物、宗教、公安等部门要加大对文物建筑电气安全排查整治力度,密切合作,联合执法,积极指导文物建筑的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开展电气火灾风险评估工作,采取有效的电气火灾技术防护措施,切实增强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防控能力。要组织文物检查工作人员、消防监督检查人员以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电工等人员对《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进行宣贯培训,切实提高其发现电气安全隐患的能力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水平。
(五)加强电气火灾技防、物防措施。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工作调研,找
准当地突出的电气安全隐患问题,探索电气火灾防范的措施,制定地方管理规定或地方标准,规范日常管理,提高防范水平。建筑高度大于50米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宜按照有关国家技术标准对非消防用电负荷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鼓励居(村)民家庭、出租居住房屋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
(六)强化电气火灾防范宣传教育培训。电力、质监、工商、安监、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将电气火灾防范宣传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积极协调电台、电视台、报刊等主流媒体和主要门户x站,制作刊(播)电气火灾防范专题节目、栏目;利用楼宇电视、户外视频和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新媒体、自媒体,广泛播发电气火灾防范知识;将电气火灾防范纳入校园、企业单位、党政干部消防培训内容,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制定印发电气火灾防范宣传品、宣传挂图、实用手册,普及安全防火常识;组织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和消防志愿者,通过上门服务、组织居民集中普训等形式,发动社区家庭积极参与互动宣传活动。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
20xx年5月开始至20xx年4月结束,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印发自查自纠通告,全面动员部署,合理安排进度,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级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组织对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社会单位责任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8月)。组织发动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以及居民家庭,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20xx年7月底前,自查自纠率达到50%以上;20xx年8月底前,自查自纠率达到100%。
(三)排查试点阶段(20xx年9日至20xx年10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对辖区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建筑、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等各类社会单位以及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本地区各类单位(场所)、区域的底数以及电气线路消防安全现状、单位落实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电工持证上岗等基本情况,并建立电气火灾防范基础台账。随后在每个县(区)至少确定一个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或传统村落,作为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试点区域,集中开展整治试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对其电气线路进行升级改造,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形成可看、可学的经验。同时,在本方案第(五)项规定的场所类型中各选取一家作为电气火灾报警系统的试点单位。20xx年9日10日前各县市区报拟定的试点区域和单位情况。
(四)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4月)。要结合实际,吸收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电气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建立电气工程及电工登记备案制度,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建立村(居、社区)电气防火安全专管员和巡防队伍,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按规定将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器产品和开展电气设计施工的企业单位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定期公布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单位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五)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2月)。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各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集中排查整治电气安全隐患,遏制电气火灾多发势头。对查出的电气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可靠的措施,确保安全。要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在每年“3·15”和“安全生产月”期间,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认真落实临汾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气火灾治理加快推广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
务系统的通知》(临安办发[20xx]29号)文件要求,全力推广使用具备CCCF认证的智慧用电安全监管系统。20xx年6月底前,本方案第(五)项规定的场所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安装率达50%以上,居(村)民家庭、出租居住房屋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安装率达50%以上,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电气线路升级改造率50%以上;20xx年6底前,上述指标完成率达80%以上;20xx年2底前,力争全部完成。
(六)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2月至20xx年4月)。各级、各行业部门要对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电气火灾防范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市安委会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整治不彻底、问题突出的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要联合进行督办,依法严肃处理。
四、责任分工
在市安委会统一部署下,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由各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学校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25
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高发势头,维护各学校干部职工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宁德市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和《福鼎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教育局决定在本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严格落实《宁德市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和《福鼎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附件1、2),既着眼治标、也放眼治本,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伤亡火灾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局局长董贶永任组长,教育局副局长陈永雄任副组长,教育局各股室长、各校(园)长担任成员,负责部署、组织、协调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股,承担日常工作,教育局安全股负责人郑明发任办公室主任。
三、职责分工
(一)教育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明确分工。
(二)教育安全股。制定实施方案和电动自行车管理标准,并对各校的管理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三)教育局各股室、全市各学校。负责落实自查和整改,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和违规改装、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危险性、危害性,力争做到全面覆盖、入脑入心。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广大干部职工及师生反复播放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片,普及防火灭火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导发动干部职工及师生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自觉加强火灾防范。
四、整治重点
电动自行车存放及充电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不集中,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充电区域不按时巡视,无监控设施,室内存放场所无自动灭火设施。充电区域乱放、乱堆杂物等。
五、工作措施
(一)严格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学校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按规定标准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新建建筑要从源头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库,或在室外预留空间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集中充电设施应选用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与其他功能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鼓励配置简易喷淋、消防卷盘、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灭火器、可视监测系统等技防措施,做到规定停放充电场所以外无乱停及充电现象,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二)严格开展整治活动。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制,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LED、互联网等媒介,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教育;利用班(队)会课、国旗下讲话、学校宣传栏等平台,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提醒干部职工及师生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及师生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门厅、过道充电。发动校内各处室力量开展宣传引导,在各类建筑(场所)明显部位张贴《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及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六、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视,结合各节日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各学校要相应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教育局将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检查的内容。各学校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汇总,并定期分析研判。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学校在自查的基础上,加强与所属街道(镇)和消防部门的协调、沟通,并及时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要严格督导问责。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加强过程的检查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学校,将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要建立长效机制。各学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五)要加强情况报送。各学校要对照实施标准、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完善基础台账,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
七、实施标准
各学校在自查和整改过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统一管理,防范到位原则,统一思想、落实标准。
(一)电动自行车库(室内)
1.分类集中停放,并张贴区域标识。
2.安装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3.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
4.安装自动喷淋装置(有条件可增加烟感装置)。
5.功能空间内无易燃材料、无人员居住或办公。
6.组织人员定时巡视(频率不低于2小时/次)并做好相应记录。
(二)电动自行车棚(室外)
1.分类集中停放,并张贴区域标识。
2.安装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3.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
4.棚体为阻燃材料。
5.距车棚15米以内无易燃物。
6.组织人员定时巡视(频率不低于2小时/次)并做好相应记录。
八、时间和步骤
20xx年7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阶段(20xx年7月至8月下旬)。各学校根据市教育局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整治攻坚阶段(20xx年8月底至11月)。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学校先进行自查,并针对停放、充电的管理情况进行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20xx年12月份)。按照《宁德市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结合本校工作实际,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
请各学校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部署开展情况、工作联系人名单于8月27日前报送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12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从9月份起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进展及相关表格(附件4)。
联系电话:,传真:。
学校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26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区领导关于抓好电动自行车安全的批示要求,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集中整治我区电动自行车领域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平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责任。今年以来,我区累计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起,造成x人受伤,问题隐患集中体现在违规停放充电、违规改装改造、群众安全意识不高等方面,加上我区“城中村”区域较为广泛,电动自行车存量较大,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复杂。对此,各街道、各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紧压实责任,依法督促指导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全链条安全责任。
二、持续深化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街道、各部门要结合文明创建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在辖区范围内迅速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消防救援大队要牵头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各街道及相关部门要深入摸排各自行业领域电动自行车保有量、集中停放点、充电桩数量、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生产厂家、经营销售门店、电池储存、回收场所等情况,建立健全台账;各街道要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加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的排查、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严防“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和违规改装、停放、充电等问题;公安分局要督促各公安派出所结合日常警务工作,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区市场监管局要依法查处违规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私自改装等问题;区建设局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管理;消防救援大队、区城市管理局、各公安派出所等相关执法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电动自行车乱停放、“飞线充电”等问题进行联合整治;交警大队要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上路安全监管。
三、强化提升电动自行车消防物防技防工作措施。全面深化我区电动自行车充电点(桩)或集中充电柜建设、管理工作制度。居民住宅小区(包含老旧小区)、城中村居民自建房等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桩)或集中充电柜建设备案管理机制,拟新建点位由街道报区建设局备案审批,并联合相关部门对点位的安全条件进行把关后,按要求建设或增设;除居民住宅小区(包含老旧小区)、城中村居民自建房以外区域集中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桩)或集中充电柜建设,拟建设的点位由各街道办报区城管委办初核,区建设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对点位的安全条件进行把关后,按要求建设或增设。辖区内集中充电设施要落实企业安全管理责任,配备必要的防火、防漏电等消防设备,区城管委办要根据各街道报送合作企业进一步完善企业库,加强后续管理,同时,牵头组织制定出台我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桩)、充电柜等日常管理办法,对商业广告比例等相关配套措施进行明确。市资源规划直属分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在新建、改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项目选址、审批、行政执法等方面要依据实际提供支持和保障。各街道、各部门要鼓励推广在居民小区电梯或门厅楼梯内加装“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感应识别”系统,已建成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有条件的可增设简易喷淋、干粉灭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器。
四、加大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警示教育。消防救援大队要发挥专业优势,印制各类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品、制作宣传短片,指导各街道、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各街道和区建设局要督促指导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城市户外视频、楼宇视频系统、社区报栏等平台,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在每个小区、每栋居民楼、每个电梯、楼道张贴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挂图和警示标语。同时,要充分针对秋冬季节防火特点,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宣传或演练,切实提升群众对电动自行车消防隐患危害性的认识。
五、严格落实整治工作情况报送制度。各街道、各部门要对照《xx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项目清单》(附件x),强化措施要求,切实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区安委办、区消安委办要将各单位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对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产生较大影响的,将依程序启动“火灾事故延伸调查”。整治工作中,各单位要及时梳理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xx月xx日前报送基础摸排(附件x、x)和相关工作进展情况、xx月xx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以上材料统一报送至消防救援大队。
学校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27
20xx年我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__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上级院综治工作安排,结合我旗综合治理工作实际,进一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努力为我旗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现将我院20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加强对综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检察机关综治工作领导机构,建立由检察长负总责的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与全院各科室局订责任状,做好责任区内各项综治工作做到层层落实,对检察机关分片包联的苏木乡镇的综合治理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并按“责任状”的内容进行指导,力争所包联单位没有一票否决的情况。并加强内部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综治措施。
二、明确任务,提高认识,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在市院和当地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__大精神,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到实处。首先我们明确任务,要明确综合治理最根本的任务是为经济建设服务,因此我们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加强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市场经济序,来推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我们必须要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履行法律负于我们的监督职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注重监督实效。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成员单位,要结合检察业务,认识到预防工作本身就需社会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困此我们要立足检察职能,提高预防职务犯罪的水平,研究发案的新情况、新特点,提出预防建议,在侦查监督方面要针对该立案不立案,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的案件进行监督。加强控申检察工作的监督职能,要进一步落实首办责任制,力争把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的问题,坚持接待日制度,重点抓好检察长批办案件的催办和督办,加大各级领导批办、交办案的办案力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监督职能作用。
三、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深入持久地开展“严打”整治斗争
严打整治斗争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首要环节,还要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要突出重点,加大力度,继续严厉打击黑恶势利,要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重点打击杀人、抢劫、爆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诈骗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多发性的侵财犯罪,深入开展破大案,打现场,挖团伙、追逃犯、治暴缉枪等专项斗争,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专项斗争与严打整治斗争结合起来,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铲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加强面向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帮助其健康向上成长,参与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管理和安全文明小区创建活动,做好矛盾排查调解处理工作。
四、发挥理论指导作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作用
今年3月份是综合治理宣传月,我院认真组织开展好这次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两个《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大力宣传综治工作及严打整治斗争中的先进人物和先进典型事迹,指导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宣传检察机关在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能和作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理论研究工作,积极撰写理论调研文章,努力探索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的新规律,掌握新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改进和指导工作,不断探索和创新提供有力的理论法律依据,积极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形成维护社会治安人人有责的舆论氛围,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学校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28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镇“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成效,继续控新拆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维护国土空间管控和城乡建设秩序,根据省、市、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我镇20xx-20xx年“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部署和全省城市和农村建设会议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林业局联合印发的《关于福建省“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xx〕1号)和市、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以及建设高颜值厦门行动的相关要求,聚焦“两违”综合治理重点和难点问题,通过两年时间整治攻坚,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维护国土空间管控和城乡建设秩序,力争实现新增两违“零增长”、历史违建“负增长”,扎实推进整治工作。
二、总体目标
按照坚决遏制增量、逐步化存量、全力防变量的工作思路,自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通过两年时间整治攻坚,坚决遏制新增“两违”,健全“指挥-防控-执法”三大治违体系,完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推进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积极稳妥化解历史存量违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镇“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成效。
到20xx年底,依托科技手段,确保“两违”综合治理管理平台融合对接、有效运行,实现“发现、核查、处置、检查、考核”闭环管理,“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科技控违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的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全镇统一农村个人住宅数据库,农村宅基地、农村住宅建设审批和监管体系基本建立。
到20xx年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以及自然保护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非法侵占河湖“两违”整治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存量“两违”分类处置办法进一步完善,“两违”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
三、重点整治任务
(一)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攻坚战。根据中央、省、市、区相关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规定,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监管机制,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对顶风违法行为“零容忍”。对20xx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形成住宅类、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产业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依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层面制定的存量问题分类处置政策,结合我镇实际,分步分类妥善处置存量问题。
责任部门:农口牵头,各村(居)、村居建设办、综合执法办、集美第一自然资源所、城市管理局后溪中队、城市管理局北站中队。
(二)开展自然保护地“两违”整治攻坚战。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对辖区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包括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管理范围内的“两违”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两违”问题,依据环境保护法、森林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集中推进整治。对已完成整治的,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后续监管,严防问题反弹。
责任部门:林口牵头,环保站、集美第一自然资源所、城市管理局后溪中队、城市管理局北站中队、各村(居)。
(三)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两违”整治攻坚战。对全市已划定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建(构)筑物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核实是否存在“两违”问题。对排查出的“两违”问题,依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推进整治。同时,对属于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以及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依据水法、水污染防治法进行同步查处。健全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严防问题死灰复燃,切实提高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责任部门:环保站牵头,村居建设办、林口、集美第一自然资源所、城市管理局后溪中队、城市管理局北站中队、各村(居)。
(四)开展非法侵占河湖“两违”整治攻坚战。在巩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成效的基础上,加强河湖巡查,对发现的“两违”问题,依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水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分步分类妥善处置。
责任部门:河(湖)长办牵头,环保站、村居建设办、集美第一自然资源所、城市管理局后溪中队、城市管理局北站中队、各村(居)。
(五)开展新增两违整治攻坚战。持续治违控违“严”的主基调,结合开展“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科技控违攻坚战,充分运用科技控违、责任监督、联防联治等手段,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严防、严控新增违法建设,加大第五立面占用屋顶和公共空间违章搭盖的查处力度,健全新增两违核查处置机制,力争实现新增两违“零增长”的目标。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办牵头,集美第一自然资源所、城市管理局后溪中队、城市管理局北站中队、各村(居)。
(六)开展农村建房整治攻坚战。加强村庄规划管控,科学规划实施村庄建设,充分尊重村民合理的居住需求,把握新建、严控现状、疏堵结合,实现科学规划、有序建设。加强农房的审批建设管理,切实规范宅基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抓好用地供应、建房审批、建房安全、风貌管控、一户一宅、违法查处。加强存量农房管理,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开展“裸房”整治和风貌改造,积极探索农村老旧、闲置房屋使用权流转办法,分类分步、分期分片,积极稳妥处理好农村历史违建,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责任单位:村居建设办和农口牵头,集美第一自然资源所、城市管理局后溪中队、城市管理局北站中队、各村(居)。
(七)开展“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科技控违攻坚战。强化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卫星遥感+互联网”等科技手段,依托数据管理平台,建立全覆盖的线索发现机制、“短平快”的核查处置机制、“全程跟踪、实时督办”的监督管理机制,提升“两违”综合治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牵头,集美第一自然资源所、农口、村居建设办、环保站、城市管理局后溪中队、城市管理局北站中队、各村(居)。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阶段(20xx年3月中旬)。根据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印发实施方案给各村各部门实施。主动对接、上下结合,确保整治工作按时有序开展。
(二)整治攻坚(20xx年3月下旬-20xx年9月)。各责任部门自3月起全面启动开展各项整治攻坚战,按照省、市、区相关工作部署,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遏增量、化存量、防变量,形成部门牵头、协同治理、联动执法的治理格局,全面落实各项重点整治任务。
(三)总结评估(20xx年12月、20xx年10-12月)。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持续跟踪相关部门的治理工作进展,收集、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形成书面材料,做好迎接区治违办、市治违办、省治违办组织开展的各项评估考核工作,强化追责问效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推进综合治理常态化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制。各村(居)是“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巡查责任,做好巡查、劝阻、上报工作,以及组织或协同实施违法建筑拆除工作,做好违法建筑拆除善后等工作。
(二)健全防控机制,强化治理措施。一是强化巡查发现。各责任单位、各村(居)要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完善网格化、片区化、责任化无缝对接的“两违”巡查机制,结合航拍、卫星遥感影像、无人机、日常巡查、投诉举报等手段加强日常巡查,加大主动发现力度,及时组织实地核查。
(三)实行联防联治,强化部门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密切协作、相互配合、整合力量,实现部门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两违”综合治理工作。严格执行《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与资源规划、消防、市场监督、供水、供电等部门联动,运用停水停电、停止审批许可等联合惩戒措施,建立失信行为公示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加强“两违”利益链条的施工、设计、监理、供水、供电、建材等全过程监管,实施参与主体倒查追责。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良性互动机制,营造良好治违法治环境,保障“两违”综合治理行动正常开展。对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职责,及时出警处置,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四)坚持疏堵结合,强化批后监管。严格落实批后监管职责,把好新建农房的审批关、设计关、监管关。建立统一的农村住宅信息数据库、农村宅基地和农村住宅建设网上审批管理平台。加强服务延伸,在合理审批的基础上落实“四到场”、挂牌公示、明确责任人等监管措施,对在建项目按照规定逐一核对、逐一排查、及时跟踪,强化事中过程监督。加强对村民建房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保障建筑安全,施工安全。施工单位须严格按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由建设主管部门或属地政府监督指导,对发现的违法建设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要求整改,拒不整改的组织依法拆除,有效减少“裸房”,确保村庄风貌完整、美观。
(五)强化宣传引导,加强信息公开。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两违”综合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两违”综合治理对改善城乡面貌和人居环境的积极作用,严格落实《厦门市“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实施办法》,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违法性质恶劣的“两违”案件查处的曝光力度,推动形成违建可耻、违法必究、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舆论氛围。
(六)强化考核督办,完善奖惩机制。强化追责问效力度,上级将组织复核我镇对“两违”问题线索的核查、处置工作,对复核发现错报、漏报、瞒报、弄虚作假、虚假处置等问题,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严格落实《厦门市治理新增两违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两违”治理履职尽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对应的追责。
学校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29
根据中心校20xx年11月份工作安排及学校20xx年安全教育的安排,在第xx个消防日开展“认识火灾、学会逃生”消防主题教育活动。为确保“119”消防日活动有序开展,特制定如下:
一、组织
组 长:校长 组 员:全体教师
二、活动主题:
认识火灾、学会逃生
三、活动内容:
1、营造好宣传气氛,学校张贴消防宣传标语牌,利用板报、广播等宣传工具,丰富消防宣传形式和内容,增强宣传的针对性、知识性和趣味性。
2、召开一次全校师生消防安全教育大会、上一堂消防安全知识主题班会课、观看一次消防事故逃生自救宣传片、出一期消防安全宣传栏、进行一次紧急疏散演练活动。
四、活动要求
1、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组织,真正把开展消防日宣传活动纳入“安全文明校园”创建的重要内容,作为确保学校和广大师生安全的重要措施,抓实抓出成效。
2、查改到位,在安全检查时,要围绕灭火器等器材设施配备不足、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通畅、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合理、用电线路布线不规范、电线老化等问题进行重点查改,彻底消除校园内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3、宣传到位,发挥校会、班会、队会的作用,营造舆论氛围,增强师生消防意识。
学校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30
为加快推进黄河内蒙古段十大孔兑综合治理,深入推动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围绕十大孔兑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聚焦突出问题、目标要求、工程项目、统筹联动,紧紧抓住水沙关系调节的“牛鼻子”,落实“六大行动”,将十大孔兑打造成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样板区。
二、总体要求
(一)主要问题。总体看,十大孔兑流域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禀赋条件较差、水沙关系不协调,近年来虽然进行了大量治理工作,但成效依然不明显。特别是缺乏科技监测手段,入黄泥沙量没有科学统计数据。分区域看:上游水土流失严重,上游沟壑纵横,被有“地球癌症”之称的砒砂岩覆盖,土壤抗蚀能力弱,林草植被结构单一,夏季雨后会形成大量粗砂,随雨水裹挟下泄河道。同时,上游受立地条件限制,农牧业生产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特别是部分上游区域矿山较多,开采活动对生态的破坏更为突出。中游荒漠化严重,库布其沙漠横贯十大孔兑中游,有大面积的流动沙丘和半固定沙地,风力作用使流沙堆积在孔兑两岸,每遇暴雨,大量泥沙冲入河道。同时,沙漠旅游对河道的影响也不容忽视。下游泥沙淤积严重,下泄的洪水泥沙直接进入黄河,泥沙大量淤积在入黄口和黄河河槽内,使得黄河内蒙古段河槽萎缩、河床抬高、河水变稠,流速变缓,主流摆动频繁,形成“游荡性”河道,河岸冲淘冲刷严重,险工险段逐年增加,对河道两岸和下游平原区群众生活和工农业生产形成极大危害,导致每年的防洪防凌形势十分严峻。
(二)目标要求。
到20xx年底,十大孔兑入黄泥沙明显减少,水土流失治理度由32.79%提高到43.6%;泥沙监测能力大幅提升,入黄口泥(风)沙监测站全部建成,监测体系基本形成;重点小流域治理扎实推进,拦沙换水试点工程全面完成,淤地坝体系持续完善,主要河道安全畅通运行。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统筹谋划。加强党对十大孔兑综合治理的领导,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水利局牵头,整合多部门资金和力量,按照系统思维、统筹理念推进综合治理,着力提升十大孔兑治理质效。坚决杜绝多部门各自为政、分头治理,将各部门十大孔兑范围的工程项目真正统筹起来。
2.坚持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准确把握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坚决落实四水四定、节水优先,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现代化道路,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3.坚持科学施策、协同推进。优化流域治理空间布局,以小流域为治理单元,推进上游丘陵沟壑区、中游风沙区和下游平原区“三区”分类分区协同治理,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构建“上中下游联动、左右岸一体、干支流统筹”的治理新格局。
4.坚持人民至上、生态惠民。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全力保障黄河安全、能源安全、粮食安全、产业安全。坚持综合治理与农牧民生产生活、乡村建设、产业发展等有机结合,统筹落实惠农惠牧政策,认真实施生态惠民行动,促进农牧民富裕富足。
三、主要行动和重点工程
(一)流域治理和泥沙减量行动
1.淤地坝体系提升工程。推进淤地坝建设,实施除险加固工程,完善淤地坝“三大件”,提升防洪标准,有效减少入黄泥沙。新建淤地坝30座,除险加固19座。(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东胜区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水利局)
2.库布其沙漠锁边固沙工程。坚持乔、灌、草有机结合,推进库布其沙漠锁边林带建设,完善绿色防风固沙体系,形成生物阻隔带,阻止沙漠向北扩展。实施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央财政造林补贴和植被恢复项目,建设库布其沙漠重要节点锁边固沙工程,完成林业生态建设4万亩。(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
3.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推进生态恢复区封禁治理,加强综合治理区治理,有效提高区域林草植被覆盖度。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3条小流域综合治理任务101.1平方公里,晋陕蒙砒砂岩区十大孔兑沙棘生态减沙工程种植沙棘153.3平方公里,实施自治区和市级投资5条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100.1平方公里。(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东胜区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水利局)
4.拦沙换水试点工程。加快推进拦沙换水试点工程,有效缓解水资源短缺现状。相关旗区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征地工作,建设单位尽早完成剩余75座拦沙坝和1处引洪滞沙工程。项目建成投运后,通过拦减入黄泥沙,置换黄河水指标2800万立方米。(责任单位:市水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胜区人民政府、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5.入黄口改造提升工程。推进堤防工程建设,实施河道疏浚,提升两岸防洪标准,控制主槽摆动范围,对4条孔兑入黄口实施提升改造,清理入河口淤积泥沙,疏浚河道4公里,堤防加培0.8公里,迎水侧干砌石护坡3.5公里,种植护堤林4.35万株。(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水利局)
6.滩区居民迁建工程。持续推进黄河河道有关问题整治,加快滩区居民迁建进度,启动达拉特旗王爱召镇德胜泰村田家圪旦社674户1561人居民迁建项目。(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水利局)
7.沿黄生态屏障建设工程。以沿黄高速两侧为重点,推进实施人工造林种草、飞播造林,推进沿黄生态廊道建设。实施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央财政造林补贴低质低效林改造和植被恢复项目,完成林业生态建设6.55万亩,其中新造林5.25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1.3万亩,争取中央预算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19万亩。(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
(二)“四水四定”和节水推进行动
1.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程。加强达拉特旗超采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提升治理成效。推进达拉特旗3个地下水超采区25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减少地下水开采2500万立方米。加强超采区周边违规开垦草原、林地行为治理,压减违规灌溉面积5万亩,减少地下水开采1500万立方米。(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水利局)
2.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按照“应建尽建”“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地块纳入年度建设范围。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有效提高耕地地力和质量。20xx年十大孔兑流域范围内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5.8万亩。(责任单位:东胜区人民政府、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农牧局)
3.节水社会建设工程。按照“节水优先、量水而行”的原则,重点以滴管、喷灌、沿黄衬砌为主要措施,大力推进节水灌溉、优化调整作物种植结构、积极推广畜牧渔林业节水方式,实现农业用水量减少。20xx年实施糜子品种展示示范与推广科技项目4500亩、小杂粮品种展示示范推广项目100亩。持续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力争到20xx年,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非常规水利用占比进一步增大,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责任单位:东胜区人民政府、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农牧局、市水利局)
(三)国土绿化和荒漠化防治行动
1.重点区域绿化工程。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推进黄河流域、城镇村庄周边和重要交通干线两侧、重点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造林绿化,重点在罕台川流域、树林召镇、展旦召苏木等城镇周边、重要交通干线开展区域绿化2300亩。(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东胜区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
2.库布其沙漠治理工程。按照“先易后难、由近及远、锁边切割、分区治理、整体推进”的原则,采取“南围北堵中切割”的方式,持续推进库布其沙漠治理。实施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央财政造林补贴低质低效林改造、植被恢复项目,开展林草生态建设31.8万亩,其中新造林20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5万亩、森林抚育6万亩、退化沙化草原生态修复0.8万亩,争取中央预算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防沙治沙项目14万亩、欧洲投资银行贷款黄河流域沙化土地可持续治理项目18万亩。(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
3.中上游地质环境修复工程。全面完成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科学谋划和实施矿山修复工程,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纳入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提前编制治理方案,积极争取治理资金。(责任单位:东胜区人民政府、达拉特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四)污染防治和环境整治行动
1.绿色矿山建设工程。持续推进生态修复制度体系建设,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计提使用监督管理,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指导达拉特旗3家矿山企业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东胜区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2.流域排污口整治工程。推进十大孔兑入河排污口现场排查、监测溯源和治理整治工作,年内完成现场排查和监测溯源工作,推进哈什拉川北郊入河排污口和高头窑煤矿入河排污口水质提标改造和及回用工程,实现水资源高效节约利用。(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东胜区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3.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实施达拉特旗农膜回收区域补偿制度试点项目。推广全生物降解膜2.1万亩,完成残膜再利用2100吨。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示范推广5万亩。(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农牧局、市生态环境局)
4.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尊重农牧民意愿,坚持为民而建、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的原则,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妥善推进农村牧区厕所革命,梯次推进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持续健全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整治提升村容村貌。计划新建卫生户厕300个,公厕60个,支持配套5立方垃圾收储箱3000个,5立方清运车18辆,垃圾机扫车9辆,对达拉特旗白泥井镇、中和西镇2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实施农村环境整治嘎查村15个。(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东胜区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农牧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五)生态修复和惠民行动
1.自然生态修复工程。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修复,采取补植补造、封山育林、中幼林抚育、灌木平茬复壮、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草种繁育、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等多种措施,实施退化林分修复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在十大孔兑流域开展林草生态修复12.2万亩。(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东胜区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
2.林沙产业发展工程。推进林沙产业高质量发展,在十大孔兑流域建设沙棘、红枣、苹果等林沙特色经济林基地,发展沙柳刨花板和柠条、紫花苜蓿饲草料加工等林产品加工产业。支持发展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推广沙柳种苗基地,支持发展林下经济。(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东胜区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
3.特色产业培育工程。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原则,推动达拉特旗农牧业绿色化、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重点扶持建设现代农牧业产业园、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嘎查村,积极在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精深加工企业、产业化联合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方面加大对达拉特旗产业发展扶持力度。创建国家级产业强镇1个,实施奶牛饲草料收储补贴项目,扶持建设市级现代农牧业产业园、“一村一品”示范嘎查村等产业联动项目。(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东胜区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农牧局)
4.文旅融合发展工程。保护传承弘扬十大孔兑流域黄河文化,围绕十大孔兑综合治理等现实题材,推出一批文艺作品。加大十大孔兑流域文物保护力度,完善非遗传承体系建设。促进乡村振兴和旅游业融合发展,提升十大孔兑区域景区品质,打造沿黄沙漠旅游精品线路。推进恩格贝生态示范区内蒙古鄂尔多斯国家地质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责任单位:东胜区人民政府、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恩格贝生态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监督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5.光伏治沙修复工程。采取“光伏遮阴、板上发电、板下种植、板间养殖、光伏组件清洗与电站相结合”的模式,推进光伏治沙,通过实施国家大型基地项目、自治区保障性并网项目、新能源制氢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等方式,争取更多光伏治沙项目。年内重点实施光伏治沙项目5个,总装机规模310万千瓦。(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东胜区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能源局)
6.林草生态惠民工程。认真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将十大孔兑流域草原划定为禁牧区,实行全年禁牧,持续改善草原生态,增强农牧民草原保护意识,提升草原自我更新修复能力,稳步增强畜产品供给能力。年内争取落实中央财政禁牧补助资金1.36亿元,协调纳入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780万亩,争取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支持的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2亿元。(责任单位:东胜区人民政府、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
(六)科技创新和监管能力提升行动
1.入黄泥沙监测工程。按照全市入黄泥(风)沙规划设计,规划在十大孔兑每个入黄口建设1处泥沙监测站,沿黄建设11处入黄风沙监测站。聘请水利部泥沙研究培训中心和清华大学分析全市入黄泥沙量和输沙规律。(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2.科技创新支撑工程。以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为抓手,围绕水资源高效集约利用、现代农牧业发展,开展科技攻关和创新平台搭建。成立“鄂尔多斯乡村振兴研究院”(暂定名),持续推动已立项的十大孔兑综合治理、水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技术集成示范,现代农业节水和水肥精准调控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黄河南岸灌区高标准农田灌排协同调控和耕地质量提升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强化同科研院所开展合作,推进十大孔兑水沙机理研究、综合治理、河湖水综合治理研究示范等课题研究,提升科技创新支撑水平。(责任单位:东胜区人民政府、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科学技术局)
四、工程投资
20xx年,聚焦十大孔兑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全力落实“六大行动”,计划实施重点项目25项,总投资17.7亿(能源局光伏治沙富民工程投资未统计),按资金来源划分:中央5.78亿元、自治区2.26亿元、市本级4.92亿元、旗区1.17亿元、社会投资3.57亿元。按部门划分:水利8.91亿元、林草5.22亿元、农牧1.46亿元、自然资源0.16亿元、生态环境1.19亿元、科技0.3亿元、文旅0.13亿元、住建0.33亿元。按资金落实情况划分:已落实资金17亿元,缺口水利资金0.7亿元。拦沙换水试点工程总投资6.43亿元,其中通过水指标交易筹措4.2亿元,市财政配套解决2.23亿元,市财政已从市级水土保持补偿费中安排1.5亿元,20xx年安排的市级水土保持补偿资金1.6亿元全部用于十大孔兑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需市财政另外安排解决0.7亿元。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2月至20xx年4月)。完成实施方案编制、立项审批、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按照《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规定,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统称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同时,需办理土地、林草、环评、矿产压覆、社会稳定性分析等相关手续。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依法依规简化地方投资项目相关程序,参照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实施淤地坝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做法,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水利局联合印发,各旗区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实施范围、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投资标准等编制初步设计,由市水利局组织审查初步设计,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组建十大孔兑综合治理工作专班,以旗区为单位成立现场指挥部。召开十大孔兑综合治理工作动员会议,举行十大孔兑综合治理集中开工仪式。
(二)综合治理阶段(20xx年4月至20xx年11月)。广泛动员,聚焦重点,集中精力,全面启动十大孔兑综合治理项目。加强日常调度,不定期举办综合治理现场推进会,统筹研究解决治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认真总结综合治理情况,形成年度工作报告。同步推进项目阶段性审计验收,总结治理经验,积极推广治理模式。根据十大孔兑综合治理规划,科学制定下一年度工作实施计划和方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十大孔兑综合治理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长任组长、各相关市级孔兑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十大孔兑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统筹协调推进综合治理工作。
(二)狠抓责任落实。细化工作措施,压紧压实责任,各有关旗区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认真编制治理方案和实施计划,健全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全面加强要素保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同心协力、密切配合,合力推动各项任务扎实有效落实。
(三)拓宽资金渠道。坚持政府主导、多元投入,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强化项目包装储备,统筹整合涉农涉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水土保持补偿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资金等专项资金,积极争取信贷支持,全面保障资金需求,形成资金综合效益。
(四)创新工作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包联项目制度,组建专班集中办公推进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日常调度、部门协作、联动配合、信息通报等运行机制。充分利用高分卫星中心、信息监管平台等,努力提升监管监测能力和水平。
(五)强化考核问效。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目标导向,结合实际情况明确考核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将此项工作纳入各地、各有关部门“五位一体”实绩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指标,压实具体责任,定期公布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六)广泛宣传动员。广泛宣传禁牧休牧、滩区禁限种植等相关政策措施,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综合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关心、参与综合治理的浓厚氛围。
学校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31
近年来,我州电气火灾所占比重增大。20xx年,全州共发生电气火灾340起,直接财产损失220、94万元,分别占火灾总量、财产损失的39、72%、42、72%,较20xx年,起数增加151起,财产损失增长110、73万元。为进一步消除电气安全隐患,遏制电气火灾事故高发态势,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工作部署,州安委会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消除一批电气火灾隐患,普及安全用电常识,提高电气火灾预防意识,建立电气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州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
1、全面开展电器生产领域治理。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管理,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提高管理能力,规范生产秩序。
2、全面开展电器产品流通领域治理。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储存仓库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对以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器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全面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综合治理
3、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
4、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禁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5、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三)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
6、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社会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7、推动城乡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街道、乡镇为基本单元,排查城乡社区、乡镇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可结合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解决。
8、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规范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考核机制,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做到持证上岗。
三、组织领导
州安委会成立由分管副州长任组长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统筹推进综合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育、公安、经信、民政、住建、交通、商务、文化、卫计、工商、质监、安监、电力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公安消防支队。各地要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由县(市)级政府具体实施,各有关行业部门按职责抓落实。
四、职责任务
各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质监部门依法负责生产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器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电器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违法行为,严把电器产品质量源头关。
工商部门依法负责流通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和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商品违法行为。
住建、交通、水利、经信、电力等部门,依法负责督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电气设计和施工,对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电力部门依法负责对电力行业各企业的监管,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督促电网企业开展输配电线路和受(送)电设施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公安部门要与工商、质监等部门协作配合,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做好综合治理相关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因电气原因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
教育、公安、经信、民政、交通、商务、文化、卫计、安监、旅游、文体新广、民宗、民航、邮政等有关部门在县(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规定做好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五、工作步骤
整治时间从20xx年5月开始至20xx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底前)。各地、各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级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县(市)政府要组织对有关部门、社会单位责任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10月)。组织发动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4月)。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电气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按规定将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器产品和开展电气设计施工的企业单位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定期公布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单位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和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4月)。各地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清当前电气火灾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明确工作机构,量化工作任务,切实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落实责任。各地要建立健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落实到人。各社会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排查,积极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格依法处罚,督促抓好整改,最大限度消除电气火灾隐患。
(三)广泛宣传。各地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电气消防安全知识,及时通报整治工作成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强大的整治工作氛围。要加强单位员工安全教育,将电气安全知识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内容,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四)及时反馈。各地要对电气火灾专项治理实行分阶段考核考评,并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消防考核等有关安全考核评比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及工作部署情况于20xx年6月15日前报送州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10月15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xx年起,每年1月15日前报送上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7月15日前报送上半年工作小结;20xx年4月30日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学校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32
为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探索基层社会治理,弘扬“孝”文化,激发广大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山七镇试行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重点围绕村规民约落实、人居环境整治、文明创建、社会综治等几大类别建立积分体系,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乡村治理工作格局。
一、指导思想
以创新基层制度管理体系,以充分发挥模范带动作用为目标,通过实行农户积分制管理,实现农户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打造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构建和谐稳定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要求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基层队伍的社会治理能力,确保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积分制管理全过程,做到积分制管理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坚持正面引导,加强宣传,营造人人参加积分的浓厚氛围,凝聚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坚持公平公正,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积分制管理公平公正。
三、运行规则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成立由支部书记牵头、支委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做好积分管理的领导和宣传发动。成立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两委”成员、村民组长为成员的积分管理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村积分制实施细则,负责农户积分的审核认定,并结合工作实际,策划并组织各类积分分享实践活动。确定一名村干部负责农户积分的申报、记录、初审等具体工作。积分制管理工作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
(二)积分的主体和内容
以宅为单位,以家庭为积分主体。农户积分的内容分为四大类:村规民约落实、人居环境整治、文明创建、社会综治。
(三)积分流程
村里建立管理台账,有参与意愿的村民以户为单位建立积分手册。
1、一日一记录。积分申请可通过口头、电话、短信、QQ、微信等多种方式申报,也可由村民组长代为申报,其他村民也可向村反映加分。申报时要清楚告知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并提供相关证明。
2、一月一审核。积分管理工作小组每月对农户积分进行审核认定,认定结果在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进行公开。
3、一季一公示。每季度将农户的积分情况在村公开栏中进行公示,接受广大村民的查询、监督。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可进行反映,支部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
(四)积分结果运用
1、积分手册制作、发放、计分,以及物资兑换由积分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兑换物品参照附件2,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2、积分每年度兑换一次,下年度积分重新累积。
3、农户积分排名情况每季度通过适当方式公布,按照积分排名发布“红”“黑”榜。
4、可兑换的物品根据村集体收入情况,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和标准情况,并通过公告发布。
5、对各村年度积分排名前5的`农户家庭颁发“年度乡村治理示范户”门牌,并给予一定奖励。
6、对高积分户在项目建设、村级公益性岗位等方面优先安排;在“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美丽庭院等各类荣誉表彰中优先推荐。
7、对申请入党村民落实党员发展随访制度,在乡村治理过程中积极参与、成效显著的,优先推优入党;对消极应付、效果不佳甚至不达标的,酌情延期或不予发展。
(五)爱心超市
1、标准。
(1)各村建立“孝美积分兑换超市(专柜)”,能够容纳生活用品、粮油等物品即可。
(2)由各村负责超市管理和运营,负责对物品进行积分定价,自负盈亏。
2、物资筹集。
(1)各村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自行支配财政拨付的补贴资金,依法依规自行采购相关物资。
(2)动员各级组织、社会各界、社团组织自愿捐赠生活用品和钱物,帮助爱心超市补充货源。
(3)有条件的村可从村级集体经济、公益金中列支补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联动效应
各村是此次工作的实施责任主体,村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整体统筹、安排,切实扛起责任,抓好落实。要加强同群众、社会各界的协调联动,争取广泛参与,形成推进积分管理制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宣传引导,坚持公平公正
各村要将积分管理制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志愿者服务、“我为群众办实事”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各项活动之中,并利用微信群、电子屏、宣传资料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和满意度。以户为单位,实现积分管理全覆盖、积分兑现全参与、积分过程全记录、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制度推行公平公正。
(三)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考核督查
各村要以积分制管理为契机,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村级党组织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带头引领作用,加强村干部、村民组长、志愿者的培训,提高积分制度管理的技能和服务群众的水平。
学校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篇33
一、整治目标
以“除陋习、树新风,还我美好生活环境”为主题,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对场镇通过治理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垃圾乱扔、广告乱贴、工地乱象,使场镇环境面貌有明显改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二、整治内容
场镇区域内所有街道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挂、乱堆乱码等违法违章行为。
三、组织领导
成立场镇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环境卫生整治小组、宣传报道小组。
(一)镇容镇貌整治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街道“骑门”摊点、占道经营、以街代市、乱张、乱贴、乱挂等影响镇容镇貌的现象进行整治,负责对农贸市场的规范管理,做到行商归市、坐商归店。
(二)交通秩序整治小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街道车辆乱停乱放进行整治,场镇各种车辆必须停放在划定的停车区域,做到按规定停放,停放有序。
(三)堆码占道整治小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街道乱堆乱码进行清理,对施工场地进行规范管理,做到街道无堆码,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围挡规范,堆码有序。
(四)环境卫生整治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街道环境卫生的整治,垃圾清扫清运,全天保洁,彻底消灭卫生死角,保持街道和人行道的干净、清爽、整洁。
(五)宣传报道小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4月10日至4月20日)。遵循宣传在先、执法在后,劝告在先、处罚在后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为集中顺利推进营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和舆论环境。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4月21日至5月21日)。集中精力重点进行镇容镇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骑门摊点、占道经营、车辆停放和建筑工地的整治,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高阶段(长期)。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定人、定岗、定时、定责”措施。各单位、门市、住户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制,各单位实行镇容区域负责制(具体责任区域见附表),每周星期一下午4:00-6:00为义务劳动时间,组织干部职工对责任区域进行清扫保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场镇整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场镇整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把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实行“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居民参与、各方联动”的方法,城镇综合整治小组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各单位要按照划分的责任区域搞好整治工作,各单位、门市、住户要自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二)广泛宣传、全民动员。通过宣传车、标语横幅、车载广播,公开信及会议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场镇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和要求,“门前三包”的内容,开展集中整治的时间、内容,场镇综合治理的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夯实整治工作基础。在中小学开展爱国卫生教育和“小手牵大手”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居民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形成良好氛围。
(三)逗硬督导、确保效果。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由镇长陈尚文任组长、人大副主席杜孝斌、党委副书记杜浩为副组长,杜射、王亮、熊中利、陈力为成员的场镇综合整治督查督办领导小组,负责对“门前三包”及各单位责任区域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实行一周一评比,一周一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