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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方案(精选18篇)

时间:2023-06-24 策划方案 我要投稿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方案(精选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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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方案 篇1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较强、危害性大、扑救困难的自然灾害,属抢险救灾工作,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大力调动人民群众和各单位的防火、灭火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促进我镇的绿色产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条例》和《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的森林防火实际情况,制定森林火灾扑救预案。 公文汇 www.gongwenhui.com

  一、加强火情监测 稿子汇,范文学习文库

  搞好森林火险预测是“早发现、早准备、早出动、早扑灭”的前提条件。镇护林防火指挥所要及时掌握森林的气象情况;加强全天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护林员要对重点林区进行巡山守护,严密监视火情,以便抓住有利条件,尽快将林火打早、打小、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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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火灾处置报告 稿子汇 www.gaozihui.com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时,立即向镇人民郑虎或护林防火指挥所报告。镇政府或护林防火指挥所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就近各单位和群众扑救。同时,将火情和扑救情况立即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对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下传的卫星热点,镇护林防火指挥所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派出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并将重点查处情况立即反馈县防火办。

  三、组织领导机构

  勐仑镇人民郑虎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所一个,由镇主要领导任防火指挥长,村委会设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4个,人员由村委会主任、支书、副主任、护林员等人组成。要在镇政府驻地就近建立一支由民兵组成的应急扑火小分队,人员40人。义务扑火队伍由村委会各村民小组组成,每个村委会不少于150人。森林火灾扑救,由镇人民郑虎统一协调组织指挥。

  四、火灾现场指挥及后勤物资供运

  发生森林火灾时,由镇政府协同森林防火部门组织自救,并立即组成由一名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为首的扑火前线指挥部。

  现场指挥员到火场后,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了解火场情况,制定扑火行动方案;

  (二)组织调动扑火队伍,落实扑火任务,明确划分扑火责任区;

  (三)扑火前线指挥部的位置,尽量选择靠近火场,交通、通讯方便,便于直接观察和掌握火场情况及指挥的位置;

  (四)勾通各扑火队伍与现场指挥部的通讯,确保高度自知;

  (五)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必须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调动。各级领导参加时,必须明确统一指挥的指挥员,以防多头指挥,形成混乱现象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

  (六)森林火灾在短期内难以扑灭时,必须要有足够的预备扑火队,并做好必要的后勤保障准备工作;

  (七)有降雨条件时,要及时与气象部门联系,实施人工降雨灭火。

  (八)扑灭火灾后立即组织人员清理余火,防止死灰复燃,并经前线指挥员检查验收,确认无余火后,扑火人员和指挥部才能撤出;

  (九)在扑灭森林火灾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强调和坚持安全第一。

  发生重大、特大火灾时,镇政府必须有一名政府领导为首,财政所和政府人员参加的后勤保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后勤物资保障工作。所需物资由后勤保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调度,既要做到保障有力,又要避免浪费,有关单位必须大力支持。

  五、扑火队伍的组织和调动

  扑救森林火灾时,必须有组织、有纪律地进行,切忌无组织、无纪律的散兵作战,扑火队伍的组织和调动,一般分三个梯队进行。

  第一梯队:火灾发生时,首先就近组织当地村民和民兵组成的义务扑火队。

  第二梯队:就近农场的职工,各单位职工和民兵应急分队。

  第三梯队:调动驻军、武警。

  现场指挥部根据火场情况,有计划地调动扑火队伍,既要防止盲目上人,打人海战术,人员拥挤民不开,导致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费和伤亡事故,以不能因扑火力量不足而导致小火酿成大火,造成更大的损失。

  六、火灾查处

  森林火灾发生后,林业公安部门要立即组成火灾侦破组赶赴火场进行调查取证,尽快侦破火灾案件,视情况进行依法处理。凡属故意纵火烧山或因火灾造成重、特大损失的必须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方案 篇2

  每年冬春之际,是火灾的多发季节,因此,每年九月十五日至次年四月三十日属于重点森林防火期。防火期间,天干物燥,林内可燃物多、野外用火多、烧荒烧田埂多、上坟烧香烧纸多,是山林火灾事故多发期,尤其是清明、冬至、元旦、春节、元宵等节日,更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为认真落实市、县森林防火会议精神,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保护好我们良好的生态环境,建设绿色家园,特致信全镇农民朋友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要求切实做到:

  一、提高防火意识,认清火灾危害。

  发生森林火灾,会造成烧毁林木、破坏生态环境、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仅会给国家和集体带来损失,而且会对家庭和个人造成巨大损失。我镇森林覆盖率高,山高林密,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火势难以控制,扑救相对困难,所以全镇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防火意识,以防为主,要有“宁可千日不失火、不可一日不防火”的理念。特别是在劳作期间,对森林防火绝不能掉以轻心,不要图一时耕作方便,随意野外点火烧山,更不要因吸一支烟等行为烧了一片森林,毁了一个家庭。

  二、严格控制火源,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不得在山边烧田埂草,杜绝在林区带火种、吸烟、烤火、毁林烧木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特别是全体家长要管好子女不要野外用火、玩火和燃放鞭炮等。要按照村规民约,搞好护林联防,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得防火体系,确保全镇无一失。

  三、及早报告,特殊人员(痴、傻、疯、聋哑、孤寡人员)的监护人务必监管到位。

  一旦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山边烧田埂草等,要及时制止和教育,如果制止不了,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镇人民政府,以便及时组织扑灭森林火灾,同时在森林火灾扑救中,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科学扑救。

  四、森林火灾危害大,害人害己害国家。

  故意纵火是犯罪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惩,发现有人故意纵火,要及时向镇政府或森林派出所举报。

  树养人丁水养财,让我们齐心协力,防火护林,共同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祝全镇人民群众幸福安康!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方案 篇3

  按照《xx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我市将于xx年开展第一次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为推进我市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意义方针

  我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组织开展我市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摸清我市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建立xx市森林火灾危险性调查与评估数据库、承灾体数据库和历史灾害数据库,客观认识全市和各县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我市和各县区林业部门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森林火灾风险信息及科学决策依据。

  二、主要任务

  (一)工作方针

  通过开展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全面获取我市森林火灾可燃物、野外火源、气象条件等致灾信息,森林资源、生态环境、林区产业、林区居民人口及房屋建筑、基础设施等重要承灾体信息,历史森林火灾信息,掌握重点隐患情况,分析评估区域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应急等综合能力。以调查为基础、评估为支撑,客观认识当前我市森林火灾致灾风险水平、承灾体脆弱性水平、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科学预判今后一段时期灾害风险变化趋势和特点,形成我市森林火灾防治区划和防治建议。

  (二)主要普查内容

  1、森林火灾危险性调查与评估

  开展我市森林可燃物调查、野外火源调查和气象条件调查,建设森林火灾危险性调查与评估数据库。综合森林可燃物、燃烧性因子、立地类型、野外火源以及气象条件等情况,结合已有资源数据、调查数据、多源遥感数据及共享的历史火灾数据成果,对森林火灾危险性进行综合研判与分析评估,编制市县级的森林火灾危险性等级分布图。

  2、森林火灾重要承灾体调查与评估

  通过信息共享和数据整合方式,获取我市森林火灾影响范围内的森林资源、生态环境、林区产业、林区居民人口及房屋建筑、基础设施等承灾体分布及灾害属性特征;建立森林重要承灾体信息数据库。

  3、森林历史火灾调查与评估

  通过信息共享和数据整合方式,获取我市森林火灾历史数据,包括年度森林火灾统计数据、森林火灾档案及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案例数据。建立要素完整、内容详实、数据规范的长时间序列历史灾害数据集。

  4、森林火灾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

  通过信息共享和数据整合方式,获取市、县各级行政单元政府、林业相关部门和森林经营主体用于森林火灾防灾减灾救灾的各种资源,并评估区域综合减灾能力,形成市县级森林火灾综合减灾资源数据库和综合减灾能力评估系列图件。

  5、森林火灾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

  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重点隐患评价指标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开展森林火灾重点隐患调查评估工作,全面掌握我市森林火灾隐患分布、分级情况。最终形成覆盖市、县二级的森林火灾重点隐患调查成果数据库、隐患分布图、隐患等级分布图、隐患调查报告等系列成果。

  6、森林火灾风险评估与区划

  建立森林火灾风险评估体系和标准,评估森林火灾影响人口、直接经济损失、自然资源与环境损失的风险。建立森林火险区划指标体系,编制森林火险区划方案。综合分析我市森林火灾隐患分布情况,融合承灾体空间分布特征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确定森林火灾防治区划等级标准,完成不同单元的森林火灾防治区划。

  三、组织实施

  (一)市、县职责与分工

  1、市级负责的工作:市林业局设立相应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国家和x省森林火灾风险普查要求,编制市级森林火灾普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我市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宣传和培训工作;指导各县区编制工作方案和相关细则并备案;抽查、反馈普查工作底图问题;组织协调各县区开展普查数据清查和调查工作。审核汇集各县数据,形成市级普查数据库,完成市级森林火灾防治区划,并按规定完成汇交工作;市级普查成果总结;组织开展普查成果应用研究,形成相应成果。

  2、县级负责的工作:各县区林业局设立相应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市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组织编制县级普查工作方案并报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构建森林火灾风险评估与区划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县区普查宣传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本辖区森林火灾致灾、隐患调查;检查、反馈普查工作底图问题;负责开展县区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数据清查和调查工作,组织对相关行业领域风险调查评估相关已有的成果、基础数据库与图件进行清查与整理利用;形成县级普查数据库,完成县级森林火灾评估与区划,并按规定完成汇交工作;县级普查成果总结;组织开展普查成果应用研究,形成相应成果。

  四、技术培训和质量管理

  (一)技术培训

  由局防灾科组织,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具体负责开展技术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培训主要内容包括:《x省第一次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操作细则》、《x省第一次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质量管理办法》,具体培训安排:

  1、培训人员:所有参加本次普查的技术人员和质量检查人员。

  2、培训目的:熟悉技术标准,掌握普查方法和各种调查表格的填写以及质量要求。

  3、培训方式:采取课堂讲授与现场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x天,其中野外实习不少于x天。培训结束时,要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为考核合格人员颁发普查资格证,考核不合格的,不能承担普查工作。

  (二)质量管理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是确保普查工作质量和进度,圆满完成普查工作的重要保障。

  1、实行定期汇报和情况通报制度:普查工作启动后,各县区每月定期向市林业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一次普查工作进展情况,以确保工作进度和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市林业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立定期情况通报制度。

  2、实行检查验收制度:设立专职质量检查组,负责本次普查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检查数量按国家标准执行,同时接受国家层面的质量检查。

  五、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xx年xx月至xx年xx月xx日)。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编制第一次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学习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操作细则(试行)。

  2.调查阶段(xx年xx月至xx年上半年)。主要任务是完善操作细则和普查软件系统;召开普查工作全面推进会;各县区全面完成森林火灾危险性调查、重点隐患调查工作,完成全市森林火灾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内业数据整理、统计汇总和成果编制;省、市、县三级质量检查验收,以及成果材料审定等工作。

  3.评估与验收阶段(xx年下半年)。完成全市森林火灾风险评估与森林火灾防治区划图编制工作,完成验收,建立灾害风险普查与常态化灾害风险调查业务工作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工作制度。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强化领导。市林业局已成立由xx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副局长、党委委员任副组长,造林科、资源科、湿地科、保护地科、产业科、规财科、防灾科、市产业局、市林检局、市监测中心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林业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防灾科。各县区分别成立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风险普查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

  (二)统一部署,周密安排。我市第一次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由市林业局组织,局防灾科具体实施,xx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为技术支撑单位,各县区林业(分)局参加。各县区林业部门要切实将本次普查工作作为x年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

  (三)组建普查队伍,搞好业务培训。各县区应选择一批具有调查员资格或林业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敬业精神,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参加过相关森林资源调查的技术人员参与本次普查工作。

  按照“统一组织,全员培训,理论与实践结合,严格考核”的要求,采取集中培训的办法对参与调查人员进行全面培训,统一普查标准和方法,规范调查程序和要求,确保每位普查员准确掌握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四)加强技术指导,强化质量监管。各县区质量检查人员要切实加强对普查工组的技术指导,严格按照技术规定和操作细则要求,做好样地调查和内业测定工作。建立普查质量责任制,完善质量奖惩机制,严把普查质量关。对普查质量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安全防范。加强野外生产和内业样品测定的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同时,要有效做好调查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调查记录资料的完整、真实和准确。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方案 篇4

  一、扑救原则

  (一)基本原则:及时发现,迅速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二)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就近及时组织力量扑救,以本乡镇、村、社或驻林区单位自救为主,外乡镇、村、社和外地支援为辅;村自为战,社自为战,及时扑救,不酿成灾。

  (三)扑救森林火灾要抓住早晚风小、火弱、湿度大等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迅速控制火势蔓延,彻底消灭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四)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和指挥。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赴指定地点参与扑救,不得拒绝和拖延。

  (五)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和儿童参加。

  (六)根据火场情况,注意应付各种突发事件,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二、火情监测和火情报告

  (一)火情监测类型

  1.各乡镇、国有风景林区建立火情嘹望台、哨、卡监测。

  2.各乡镇、村、社和国有风景林区护林巡逻队、森林管护员、巡山护林员监测。

  3.当地干部和林区群众监测。

  4.毗邻地区监测。

  (二)火情报告接受单位为各乡镇人民政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火情,应及时将火情发生地点和有关情况报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边组织力量扑救,边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扑救情况等。

  三、重点防范区域、单位

  (一)国有林区;

  (二)森林公园;

  (三)集体林区;

  (四)各乡镇成片集体林区。

  四、重点防范时期

  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和12月1日至31日,是全县的森林防火重点期;2月1日至4月30日为全县森林防火戒严期。森林防火重点期内,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每年的元旦、春节、清明节和庙会等重点节假日期间,为全县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必须对林区的重点部位实行专人守护、严防死守。

  五、扑火力量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在重点防范区域、单位组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实行队长负责制。

  (二)村、社以民兵、青壮年为骨干力量组建义务森林消防队。

  (三)公安消防部门和驻射预备役、武警部队。

  (四)在本地扑救力量不能有效控制火情时,请求上级、毗邻地区援助。

  六、物资准备

  (一)通讯工具

  充实和加强通讯力量,健全通讯网络。全县配备的短波电台、超短波对讲机和固定、移动电话要保持完好状态,一有森林火情发生,保持24小时联系,确保信息畅通无阻。

  (二)运输工具

  各地、各单位的森林消防指挥车、森林公安警用车保持车况良好,平时用于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检查,一旦发生火情,及时投入指挥、运输,并由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调度。发生森林火灾,交通部门应主动承担扑火人员、扑火物资的运输任务。

  (三)扑火工具

  各级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重点森林防火单位必须根据需要购置配备相应的扑火专用工具,并建立扑火工具贮备库,随时做好所有扑火工具的维护、保养,以备使用。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方案 篇5

  我的启蒙老师是曹武老师,他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的前途是不可预测的,只要努力了就会有收获。

  曹老师很幽默,天天带着开心的表情来上课,可有时他也会发大火,他发火的时候我们看都不敢看他一眼,只看着黑板一动不动。

  以前我的数学成绩一直不怎么样,自从曹师来带我们数学后,我的数学成绩立即直线上升。陈老师上课的时候如果看到哪个同学做错题目了,他肯定就会去鼓励那个同学:有一次我们在做老师布置给我们的练习题,曹老师忽然走到我旁边来看我做出来的答案。我心想:“我肯定错了许多题。我估计老师看见我错了那么多题肯定会说我几句的。”可我却全部想错了,老师对我说:“刘士维,这次练习做的不错嘛,不象以前那样老是错了,有很大的进步嘛!不要骄傲自满啊,继续努力啊!”曹老师还让全班为我进步而鼓掌,我听到后,整个人傻了,真没有想到老师会这样做!整一节数学课我都沉浸在愉快当中。

  下课后,老师又叫我去他的办公室,我心想:“难道我昨天的作业做错了?还是我犯了什么错误啊?”。进了办公室,来到老师身边,曹老师对我说:“你最近学习进步很大,要继续努力,你是个聪明的孩子,但是你不肯努力,要记住:人的前途是不可预测的,只要你努力了,就肯定会有收获。你虽然以前的成绩不是那么好,但却不能说你长大后没有出息!听见了吗?”我又一次被老师给震惊了,,连忙说:“听见了!”我现在的心情实在是太兴奋,太激动了!

  听了这番话,我信心大倍增长,因为老师对我的期望很高,我不能辜负老师的期望,我已经决定了,高中考华师附中!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方案 篇6

  1、总则

  编制目的:在于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确保本镇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得当。把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损失降到最低,有效地保护我镇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清溪行政区域内发生重、特大森林防火应急事件处理。

  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以人为本,依靠科技;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预案启动条件:

  (1)在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划内森林火灾.

  (2)燃烧时间在一小时以上,尚未扑灭森林火灾。

  (3)森林过火面积已达30亩,尚未控制森林火灾。

  (4)天气干燥,风大,林内可燃物多,火势难于控制森林火灾。

  (5)对工厂、仓库等重要建筑和民居安全造成重大威胁森林火灾。

  (6)火场跨越本镇与其它市、镇行政界线森林火灾。

  (7)需请求市或其它联防单位支持森林火灾。

  2、组织体系及职责:

  我镇已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408室,即清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内。本预案启动后,清溪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着本镇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指挥部人员组成:

  指挥长:主管副镇长

  副指挥:农办主任林业站长

  成员单位:公安分局、武装部、消防大队、交警大队、财政分局、电信分局、社会事务办、清溪医院、各村委会。

  办公室主任:林业站站长

  组织指挥体系:在镇委、镇政府统一指挥下,扑救工作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组织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必须快速响应,努力完成所承担各项任务。

  职责:

  (1)指挥长:在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后,根据前线火情信息反馈,决定启动相应等级森林防火预案,统观全局,调配打火力量,指挥、协调前线与后勤力量,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

  (2)副指挥:接报后,马上赶赴现场,对火场地形地势进行充分了解,制定打火预案。指挥打火队进攻方向,对火势突发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充分与指挥长进行信息沟通,指挥好后勤人员工作安排。组织第二、第三梯队及扑火设备,完成扑火后组织人员整理设备及清理火场。

  (3)成员单位:

  公安分局:应急预案启动后,迅速组织公安民警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查明火灾原因。

  消防大队:迅速反应,派出消防车、消防人员配备必要消防设备参加扑火。

  交警大队:维持到达火场道路交通秩序,保证人员、物资运送及时到位。

  武装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利用运兵车运送人员、物资到火场。

  财政分局:负责将本镇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协调解决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做好应急款项准备工作。

  电信分局:负责保障森林防火指挥部与扑火现场通讯联络畅通。

  医院:负责调动药品、器材、组织医疗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及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受伤人员抢救工作。

  各村委会:协调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后,按森林防火指挥部调度,组织本村“三防”人员迅速进入火场扑救。

  3、运行机制:

  预防预警机制:

  森林防火预防: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森林防火意识;狠抓森林防火措施落实,签订防火责任书;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规定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天气和危险区域巡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抓好全镇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提高防火能力。加强我镇护林扑火队伍建设和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预防森林火灾综合能力。

  火险预测预报:根据东莞市气象部门在森林防火期内对我市气候预报,分析各重点防火期森林火险形势预测报告,利用电视台向全镇发布。森林火险等级为三级:

  (1)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火灾较易发生。

  防御指引: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强巡山护林和野外用火监管工作;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工作,进入林区注意防火;在林区或林缘用火要做好防范措施,勿留火种,乱丢烟头。

  (2)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四级):高度危险。林区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

  防御指引: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管制野外火源;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进入防火临戒状态;在重点火险区要设卡布点,禁止带火种进山;停止一切炼山作业。

  (3)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森林火灾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方案 篇7

  1、总则

  1.1目的

  为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处置体系,切实提高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2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法律和政策,制定本预案。

  1.3遵循原则

  1.3.1以人为本。坚持以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区居民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及时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总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前线指挥部可以指定指挥员负责具体指挥扑救工作。

  1.3.3分级管理。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抬升"的处置模式,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森林火灾管理组织体系。

  1.3.4科学扑救。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扑救森林火灾的主要力量。组织群众扑救森林火灾时,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和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分区前线指挥部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1.3.5驻深独立指挥。根据武警具有规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驻深武警设立相应的前线指挥部,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依照《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

  1.4现状

  随着我市森林资源保护政策的完善,生态公益林和各类公园的建设加快,林区内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秋冬季雨水较少,风干物燥,是引发森林火灾的恶劣气象条件。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激发了人们向往大自然、亲近大自然的热情,参与登山和野外活动的人员大幅度增加,人为森林火灾隐患增大。

  1.5适用范围

  1.5.1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深圳市的以下森林火灾: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较大森林火灾;造成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巨大的森林火灾;

  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

  或经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授权,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指挥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1.5.2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以及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区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街道办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1.5.3下列森林火灾事故,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连续燃烧超过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

  有可能向周边城市蔓延的森林火灾;

  属于区与区交界地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需要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是负责处置和管理我市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市应急管理办是其日常办事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是森林防火专业应急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实施;

  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掌握火情动态,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

  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是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城管局。

  2.2组织体系框架

  2.2.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成员单位

  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常务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

  副总指挥: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深圳警备区副司令员,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城管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城管局、市应急办、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和渔业局、市人居环境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委、市电信局、市森林防火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无线电管理局、深圳警备区、武警六支队、武警七支队。

  2.2.2市属相关部门职责

  市城管局:执行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工作部署;

  提出并研究审定森林火灾事件的紧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救灾队伍做好处置工作;

  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查处火灾起因,协助维护火场治安秩序;

  评估灾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拟定事件调查报告并报相关单位。

  市应急办:汇总分析信息,提供应急决策服务,统筹森林火灾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和指挥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公安局: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负责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制等应急保障措施。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队(现役支队)要积极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

  在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时,通过移动监测系统提供火灾现场附近的气象要素实况和未来气象条件预测,在有作业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同时在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负责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市财政委:及时拨付发生森林火灾所需的应急资金。

  市交通运输委:及时组织落实扑火物资、扑救人员及灾民疏散的运力保障。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制定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确定医疗救护定点医院,组织实施森林火灾等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指挥、协调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急救、伤员转运和院内救治,根据需要组织卫生防疫机构开展疾病防控工作。

  市民政局: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救助时,民政部门应当协助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向受灾群众提供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救助。

  市无线电管理局:加强对森林防火通信和火场应急通信频率的无线电监测,及时查处相关无线电干扰,为应急通信提供无线电频率资源。

  市外事办:当山火扑救需要境外增援时,及时组织好外事联络工作。

  其他有关单位: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2.2.3区扑火指挥机构职责

  根据火灾发展情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积极组织开展扑救工作,并在扑火现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掌握火情,分析火势,制定和实施扑救方案,组织扑火人员,用最小的代价尽快扑灭山火,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3、预测和预警

  3.1信息监测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利用卫星监测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火场火情监视,及时发现火点。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评估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火情信息,并利用各种通讯手段,尽快报告前线指挥部,必要时,派员赴前线指挥部进行现场服务。

  3.2火情报告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火场综合情况,即火灾的位置、过火面积、采取措施、发生时间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火灾情况,由市城管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签后,分别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

  3.3预警级别

  按照影响森林火灾的因素,如温度、湿度、降水量、风力等气象因子和林下可燃物载量、树种类别、树龄等森林因子等,森林防火部门和气象部门根据上述情况将森林火险等级划为5级,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1级,低火险,难燃烧,危险程度低;

  2级,较低火险,较难燃烧,危险程度较低;

  3级,较高火险,较易燃烧,危险程度较高,限制火种进入林区,禁止野外用火;

  4级,高火险,易燃烧,发生火情蔓延快,容易成灾,要求禁止火种进入林区,加强巡山检查,做好防火准备;

  5级,极高火险,极易燃烧,发生火灾不易控制,可能引发重大火灾,严禁一切火种进入林区,加强巡山检查,做好充分防火准备,扑火队伍处于战备状态。依次用绿色(1级)、蓝色(2级)、黄色(3级)、橙色(4级)和红色(5级)表示。森林火险等级达到3级以上,应通过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预案适用范围内森林火灾的处置。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以及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区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街道办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4.2基本响应程序

  4.2.1扑火注意事项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情发展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地形、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现场指挥员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并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

  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公安消防队、武警、民兵应急分队为主。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可以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必要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请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及其他扑火力量增援。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

  4.2.2基本程序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接到森林火灾事件的报告后,应启动以事发地街道办、公安及区事件主管单位为主体的先期处置机制,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及时调动市森林消防支队专业大队赶赴火场,了解火灾发展情况,及时向市防火办领导报告,并积极投入火灾扑救工作。市森林防火办应综合起火地点、时间、原因、天气形势以及火场范围、蔓延趋势和扑救组织等情况,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应急办提出启动本应急预案的建议。应急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森林火灾连续燃烧2小时以上或者森林受害面积超过5公顷,相关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森林火灾连续燃烧达到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或者森林受害面积达到10公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市委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

  4.2.3扩大应急

  根据火场态势,需要增加扑火力量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其他区的扑火队伍和物资实施跨区增援。原则上以各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驻深武警、为辅;

  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

  低火险区增援为主,高火险区增援为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当时各地火险程度和火灾发生情况,调整增援梯队顺序。各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调动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调动命令,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当需要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增援或跨区调动森林消防队伍增援时,由发生火灾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实施。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接到命令后按照有关规定下达作战任务。

  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运输。跨区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3指挥与协调

  因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处置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启动《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的12个基本应急组中的若干组,及时参与火灾扑救工作。需要省、国家森林扑火队伍增援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提出,由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协调。

  4.4新闻报道

  4.4.1深圳市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的较大森林火灾新闻报道原则上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核实后方可报道。有关新闻单位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必须征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现场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

  4.4.2对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的现场采访,由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局统一组织。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新闻稿件(包括电视新闻)要经过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组的核实,由省林业局签署意见后报国家林业局再统一发布消息。

  4.5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明火扑灭后,火灾扑救队伍应当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由所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安排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市森林防火办利用林火监测系统等技术初步评估火场面积。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成林蓄积量、幼林株数、物资消耗、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情况。

  对灾民的疏散、抢救、安置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按部门按行业归口处理;

  对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难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由市和区民政部门负责。

  5.2社会救济

  市民政局和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组织好红十字会、义工联等社会团体和国际性慈善组织的社会救助工作,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有病能得到及时有效医治。

  5.3保险

  建立扑火人员的人身保险制度。根据各保险机构开设的适合深圳突发公共事件特点的险种,确定合理保险费率,并依据合同及时理赔。

  5.4火案查处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并指导、督促龙岗、宝安两区森林派出所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并将调查报告提交给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

  5.5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狠抓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上报森林火灾情况报告。

  5.6表彰奖励和惩处

  根据调查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各区委、区政府对在处置森林火灾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市、区纪委和监察部门对处置森林火灾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

  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保障措施

  6.1通讯与信息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部门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有力的通信与信息保障。

  6.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及供电、供气等有关部门应及时运送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

  6.3应急队伍保障

  扑火力量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由市、区、街道办森林消防队伍和市森林消防专业大队为第一梯队;

  驻深武警、为第二梯队;

  经过训练的扑火力量为第三梯队。各级政府要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坚持重点武装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也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扑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6.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保证供应足够数量、功能齐全的交通运输工具,并建立健全有关交通运输单位相应的应急机制及保障措施。

  6.5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明确承担医疗卫生保障的单位,储备足够的技术力量和医药物资,保证在扑救森林火灾时受伤的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治。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要制定发生森林火灾时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同时配备足够的后备力量,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时能随时增加警力,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6.7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都要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并按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扑救森林火灾时的扑火物资供应。

  6.8经费保障

  6.8.1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专项资金拨付渠道予以解决。

  6.8.2各级政府要将森林防火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机具、设备的更新换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加快建设步伐;

  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森林防火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切实保障。

  6.9社会动员保障

  在全社会范围内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宣传和动员,使"保护森林、注意防火"成为全社会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做到群防群治。

  6.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在紧急情况下,市、区民政部门要开放救助管理站提供紧急避难场所。

  6.11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气象部门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增雨等技术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林业院校和森林防火科研机构的森林防火专家咨询灭火技术或请求现场指导。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领域能够为森林防火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学者的全面信息,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公众宣传教育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向社会公布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大力宣传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用山火典型案例引导和教育群众;

  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和以森林景观为主的风景旅游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

  在高森林火险期内,要在火灾多发区设置高森林火险区警示牌,加强对入山人员的防火宣传;

  加强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深入基层种养户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真正使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自觉遵守。

  7.2培训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开展一到两次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演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普及人民群众避火安全常识。同时,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武警要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力量。

  7.3演习

  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进行演习。各区及森林防火任务较重的街道办事处也要按各自的预案和办法进行演习,提高各级森林消防队伍的实战技能,掌握一整套适合本地区扑救山火的方法,增强扑火救灾能力。

  8、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指导各区森林防火部门制定当地扑火预案的基本框架。在实施过程中,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8.2解释

  本预案具体条款内容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方案 篇8

  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有效消灾”的森林消防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确保应急处置准备充分、反应快速、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依据《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浙江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衢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衢江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衢州市衢江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举村乡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一、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乡村联动。在乡党委、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本预案。加强乡村协调联动,共同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2)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与森林消防工作相关的各行政村及各单位,根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确定的职责,尽职尽责、积极配合、密切协作,确保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快速响应、保障有力。

  (3)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应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科学指挥、合理用兵、确保重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公共设施和森林资源安全。

  (4)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行政村和森林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森林火灾预防措施,切实加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思想、物资和工作准备,确保反应快速、处置得当。

  二、组织指挥体系

  1、森林防火指挥部

  总指挥:

  常务副指挥:

  副指挥:

  2、森林扑火组

  组长:

  成员:

  3、后勤保障组

  组长:曾伟

  成员:郑世龙、杨立新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乡指挥部负责指挥。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扑火前指),负责森林火灾的指挥扑救工作。扑火前指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构,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指的统一指挥。

  三、信息报告

  森林火灾实行有火必报制度。各行政村,乡属各单位要第一时间准确、规范地将森林火灾信息上报至乡指挥部,并及时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村。出现重要火情时,乡指挥部应立即报告区森林消防指挥部和区政府。

  四、应急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指挥机构和力量。森林火灾发生后,乡指挥部要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由乡指挥部负责指挥;初判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由乡指挥部上报区指挥部,听从区指挥部统一指挥;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报告衢州市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行政村和各单位要根据火情情况组织力量全力扑救,扑救森林火灾应以森林消防队伍为主,必要时动员经过扑火培训的乡干部、当地群众等非专业力量参与扑救工作。

  不得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与扑火工作,上述人员自发参加的,各行政村和有关单位应当加以劝阻。

  扑火前指要尽快了解掌握火场情况,全面、准确地对火场各要素进行分析,迅速形成火灾扑救方案,果断向各扑火队伍下达命令。在火灾现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灾现场划分若干战区,分别任命战区指挥员,按照扑火前指的统一部署,全权负责本战区扑火的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的规范化要求具体按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印发的《扑救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工作规范》执行。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依照预定的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安全撤离路线,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的医疗保障。

  维护交通秩序,加强火灾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经检查验收合格,扑火人员方可撤离。同时,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

  扑火工作结束后,森林火灾发生地、乡指挥部及时进行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按规定时限上报区指挥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扑火工作中牺牲或受伤的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由火灾发生所在行政村和乡调查处置组联合依法查处;对在火灾事故中失职渎职人员,依据《浙江省森林消防工作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方案 篇9

  随着清明节的临近,新一轮野外用火高峰就要到来,加上近几年山上植被丰富,累积的枯草树枝较多,极易引起森林火灾。各村、场和相关部门要采取非常手段和非常措施,突出“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根据省森林防火条例,省、市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以省、市文件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提出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我镇清明节期间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及任务(分两阶段)

  一是村、场要在3月28日前召开森林防火动员大会,参加人员要涉及到村书记、主任及村小组长,贯彻落实省、市、区领导对森林防火作出的严格而具体的工作要求,并结合当地实际对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周密部署。

  二是村、场要求必须在3月30日前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共产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将《致全区人民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公开信》、“五个禁止”等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每个村在主要进山路口,人员密集区,和重点地段要悬挂两条以上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同是落实责任人做好在外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三是村、场要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4月1日至4月8日村、组两级要增派巡逻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

  四是村、场要求对辖区内的老、弱、痴、呆、傻等人员进行一次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将情况镇政府备案。

  五是镇、村两级每天要派出宣传车到对新“省森林防火条例”“五个禁止”等进行不间断宣传。

  六是镇委宣传部将森林防火工作要求、知识上电视,电视台要每天滚动播放森林防火有关规定,报纸上要大幅刊登森林防火工作方面内容。

  七是镇、教办组织好全镇中小学3月30日前全面开展森林防火专题课,通过小手牵大手,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八是镇民政所安排人员到村、场采取各种方式,利用各种渠道,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祖。

  第二阶段(4月1日至4月8日)

  一是镇挂点领导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下到各自片区督促、检查森林防护工作。

  二是镇半专业扑火队要在镇政府所在地或指定地点待命。

  三是加强值班调度,村场主要领导不得外出,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问题的发生。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切实做到“四清”,即:清楚掌握森林火险形势、清楚掌握分布和社情民情、清楚掌握防火队伍情况、一旦发生火灾要清楚掌握火灾发生和发展情况,为领导提供准确科学的指挥依据。

  四是按照分片包干方案,村干部“三员”要到岗到位,认真履责,在主要进山路口要设卡,对进山人员、车辆进行登记,通过发传单口、口头告知对方不能野外用火,并收缴火种。在重点部位、重要地段要加派人员,严防死守。村书记、主任原则上不得离开本村,并要组织15至30人的义务扑火队对辖区内进行巡查,发现火情及时处置,本镇成立了督查组队对人员到岗情况进行督查,发现脱岗、漏岗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五是村、场要派出森林防火宣传车全天候对森林防火宣传。

  六是由镇纪委监察所、镇委督查室、镇政府督查室、镇林管站组成联合督察组到各村、场督查,发现隐患要求及时整改,并全镇通报。

  七是一旦发生火情,一定要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查清起火原因,对火灾肇事者严惩,绝不姑息。

  三、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地森林防火工作由党委书记、镇长负总责,村里由各村书记、主任负总责。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方案 篇10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规范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扑救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实行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市人民政府设立武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市委联系农业的副书记任政委,市人民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林业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市武装部部长、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市委市政府联系农业农村工作的副调研员或副县级干部、市云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处长、市公安局政委任副指挥长;市委办副主任、市政府办副主任、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应急办、市监察局、市农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消防大队、市森林公安局、电信、移动、共青团武冈市委、国有武冈公益林场等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林业局。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长职责:

  指挥长职责:负责全市森林防火指挥工作。

  常务副指挥长职责:

  协助指挥长指挥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协调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工作部门关系,分管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

  组织指挥特殊、紧急情况下的森林防火前线指挥部工作;

  负责全市各级森林扑火应急队伍和预备队伍建设;

  分管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副指挥长职责:协助指挥长领导、督促、检查全市森林防火指挥工作。

  2.2.2 办公室职责

  ①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②督促检查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协调各部门森林防火工作。对指挥部各项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工作情况。

  ③加强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工作,及时准确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全市火情信息,准确无误地传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项调度信息。

  ④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委托,发布森林防火、森林扑火紧急通知,并直接组织、指挥扑火工作。

  ⑤负责森林防火器材机具管理。

  ⑥负责森林防火专业队的培训管理。

  ⑦组织全市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考核和森林防火会议。

  ⑧调查重要火灾扑救情况,总结通报防火、扑火工作经验。

  ⑨整理保管全市森林防火档案。

  ⑩负责全市村级护林员的指导培训。

  2.2.3 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林业局:归口组织、管理、指导全市森林防火工作。

  市人民武装部:负责会同林业部门搞好民兵应急分队的建设、训练工作,根据森林火灾、扑火工作的需要,协同地方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独立行使指挥权。

  市人民检察院:主动提前介入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对侦查终结需要起诉的案件,要优先安排,快速提起公诉,并督促法院快审快判。

  市人民法院: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优先审理,快审快判,并做好判决的执行工作。

  市云山森林公园管理处:组织、指导云山森林公园的森林防火工作。

  市发改局:负责指导全市森林防火规划制定,协调安排应对森林火灾的基本项目建设,并监督执行。

  市财政局:根据森林防火形势和有关财政政策,负责将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扑救重大森林火灾储备金,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森林防火资金的监督管理。按照市政府领导的批示,及时安排、调拨扑火资金,保证森林防火救灾需要。

  市公安局:组织调派公安民警参加森林火灾扑救;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工作;按照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示,组织实施火场交通管制。

  市民政局:负责并指导重特大森林火灾灾民的生活救济工作;对扑救森林火灾牺牲、致残的人员,按照职责权限承办追认烈士的申请、审批和伤残等级评定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落实有关森林防火专用车辆的优惠政策;在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交通运输工具,保障扑火救灾运输畅通,做好高速公路边缘的火源管理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做好灾区的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设在林区或林区毗邻的牧场、园艺场的森林防火工作;协调指导加强林区农村生产用火和管理;当牧场、园艺场发生森林火灾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并负责组织灾后生产自救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知识纳入全市中小学校的教育计划,使森林防火宣传在学校制度化,当森林火灾直接威胁中小学校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依法加强对本预案执行情况的行政监察,督促同级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并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指导建立健全森林火灾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市气象局:做好森林火险天气监测预警预报,特别是高火险天气预警预报工作。发生重特大火灾时,负责及时提供火场气象预报和相关气象服务。

  市广播电视局:组织、指导电台、电视台开展森林防火报导,及时播报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报和森林防火预警预报;组织播报森林防火公益广告;负责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和火灾案例宣传报道把关工作。

  市森林公安局:指导、监督林业经营单位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参与森林火灾扑救,侦破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市消防大队:组织指挥消防官兵参加当地森林扑火救灾,当森林火灾直接威胁重要设施、居民住房时,及时启动城市消防应急预案,与森林扑火救灾联动。

  团市委:积极宣传森林防火,动员、号召青年团员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和抢险救灾,协助各地建立义务兼职扑火队伍。

  市移动、电信部门:负责调配森林防火无线电通讯频率,配合森林扑火现场指挥部建立火场应急无线通讯系统;协调排除防火无线电通讯干扰,保障森林火灾扑救指挥现场的无线电畅通。

  国有武冈公益林场:切实做好本单位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及时整改火灾隐患,负责本单位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3. 应急响应

  3.1 响应级别

  根据森林火灾的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3.1.1 Ⅰ级森林火灾

  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为Ⅰ级森林火灾:

  ①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②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

  ③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

  ④24小时未扑灭的。

  ⑤发生在市际行政边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

  3.1.2 Ⅱ级森林火灾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森林火灾:

  ①受害森林面积在50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

  ②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③与相邻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

  ④威胁云山国家森林公园的;

  ⑤市内林区发生危害较大的、12小时未扑灭的。

  3.1.3 Ⅲ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不足50公顷的、6小时未扑灭的。

  3.1.4 Ⅳ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的、2小时未扑灭的。

  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2 分级响应、分级处置

  3.2.1 Ⅰ级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主持召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会议,会商火情,部署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长带领现场督导组、技术咨询组赴火灾现场设立市扑火前线指挥部,协调指挥扑救火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每1小时向市人民政府和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一次情况。根据火灾发展态势,及时请求上级支援。

  3.2.2 Ⅱ级森林火灾:启动应急预案,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坐镇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调度指挥,成员单位领导和专家组有关成员在3小时内到达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会商火情,组建火灾现场督导组、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和技术咨询组等专门工作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带领现场督导组深入火灾现场一线,检查监督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或人民政府对扑救火灾指示精神的有关情况;在火灾现场协调设立市扑火前线指挥部,拟订扑救方案,调动扑火力量,下达扑救任务;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协调解决扑救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市林业局、市武装部、市消防大队、市武警中队、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市移动公司、市广电局、市电信局等部门联合组成综合调度组,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动态、火灾现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落实扑火力量、通信联系、火灾现场监测及部门间配合等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组成后勤保障组,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协调维持灾区社会治安秩序;协调伤员救治、灾民安全转移、救援物资筹措等后勤保障工作,同时组织力量开展火灾案件侦破。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扑火进展情况、火场地形和森林资源情况、火灾现场气象趋势等,对火灾现场态势及火情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判断、评估,为扑火战略和阶段性扑火战术提供技术咨询。

  3.2.3 Ⅲ级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地先行启动应急预案,根据火灾发生地的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相应启动应急预案,在火灾现场设立市扑火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3.2.4 IV级森林火灾,由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3.3 火情报告

  森林火灾信息报告实行分级报告和有火必报制度。

  建立统一的森林火灾报警系统,任何公民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应通过电话等形式向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警。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警电话:。

  对卫星监测的林火热点,各乡镇、办事处、国有林场必须在接到核查通知后1小时内将核查结果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必须在接到核查通知后1.2小时内将核查结果在防火网上反馈并报告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森林防火期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每天向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森林火情。

  一般火情,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林火日报、林火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上报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出现下列森林火灾之一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核准情况报告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①市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②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③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④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⑤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⑥云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森林火灾;

  ⑦网络、电视等公众媒体已播发的森林火灾;

  ⑧需要邵阳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3.4 扑火指挥

  3.4.1 扑火前线指挥部

  市,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后,有关领导和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并根据扑火工作需要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主要职责是:

  ①组织火灾现场侦察,掌握火场及周围的具体情况(包括燃烧面积、森林可燃物类型,火灾现场地形、地势、风向、风速、气温、火势蔓延速度;火灾现场周围的居民、设施以及影响火灾扑救的有关条件);

  ②制定扑火作战计划(包括扑救森林火灾措施);

  ③计算所需扑救力量和具体,合理划分扑火战区,进行具体分工,组织指挥扑火战斗;

  ④掌握扑火进程,并根据火灾现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扑火力量;

  ⑤做好火灾现场后勤物资保障的分配和落实,确保扑火的基本需要;

  ⑥做好火灾现场扑救人员的安全避险工作,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⑦向本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随时报告火灾现场情况,及时传达、落实上级的命令、指示;

  ⑧火灾扑灭后,组织力量清除残火,并派人看守火灾现场,严防死灰复燃。

  3.4.2 指挥原则

  ①逐级指挥原则。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下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执行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命令。为避免指挥混乱,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无特殊情况不越级下达命令。

  ②统一指挥原则。扑火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构,所有参加扑火救灾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③分区指挥原则:在火灾现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灾现场划分若干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战区指挥部负责本战区扑火的组织指挥工作。

  ④独立指挥原则:根据具有规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执行森林扑火任务时,市武装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可单独设立指挥部,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组织指挥工作。

  3.4.3 扑救原则

  ①在扑火过程中,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重要设施和居民房屋的安全放在首位。

  ②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③在扑火战术上,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尽量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④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武装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当地干部职工、群众等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因地制宜,统一组织指挥。

  ⑤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严格实行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⑥禁止动员老、幼、病、残、孕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3.4.4 应急基本措施

  ①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抢救受伤人员和将被困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并组织对受伤者进行救治。

  ②采取开辟防火隔离带等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③对局部地区实施交通管制,切实维护火灾地区社会治安秩序。

  ④若需征用社会物资、设备、交通工具时,一般情况下先报批后实施,紧急情况下可先实施后报告。

  ⑤若需实施飞机灭火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由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按《湖南省航空护林飞机申请和使用管理规范》(湘森指办[20xx]39号)规定,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省防火办提出申请。

  3.4.5 扩大应急和应急联动

  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启动高级别预案时,低级别预案同时启动。应急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当森林火灾跨本市行政区域时,在市有关部门的统一协调下,由市人民政府与相关县人民政府联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4.6 信息发布

  森林火灾信息发布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森林火灾信息发布工作。

  3.4.7 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力量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安排足够人员看守现场6小时以上。经扑火前线指挥部全面验收,确认火灾已彻底扑灭后,撤出看守人员,由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宣布应急行动结束,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4. 火案查处

  ①2公顷以内的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由乡镇、街道办事处林业站组织力量,深入火场,查处火因及损失情况,对肇事者和责任者作出处理,写出材料存档。

  ②一般森林火灾,由森林公安负责调查处理。

  ③重特大森林火灾由市级以上林业、公安主管机关,成立火灾案件查处小组,进行调查处理。

  5. 善后工作

  5.1 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

  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组织制订人员救助、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森林火灾引起的矛盾和纠纷。组织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恢复、重建。对火烧迹地,做好植树造林规划并限期完成。对火灾损害的设施,及时组织修复,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5.2 火灾损失财产处理

  因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被征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完好无损的,应及时返还;已造成损害尚能修复的,负责修复或补偿修复款;无法修复的,按重置价补偿;造成其他物资消耗的,按实际消耗补偿。

  5.3 扑火费用支付

  干部、职工(含合同工和临时工,下同)参加扑火期间的工资、旅差费、生活补助费,由其所在单位支付;非干部、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误工补助、生活补助及其他费用,按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由发生火灾的单位支付;参加扑救外单位森林火灾的专业、半专业消防队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器材、装备等费用,按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由发生火灾的单位支付。上述应由发生火灾的单位支付而其确实无力支付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支付。

  5.4 分析评估

  森林火灾扑灭后,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起火时间、地点、原因、扑火物资消耗、因灾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造成的人员伤亡以及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及时进行总结,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制定和落实改进措施,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人民政府和邵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送有关重、特大森林火灾调查报告。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保障

  ①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长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在防火期应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②森林防火期间,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村干部和村级护林员三级防火电话全日开通,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③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要动用一切通信工具,完善火场应急通讯系统的建设,前线指挥部与火场应随时保持联系,市防火办和上级防火办与火灾现场直接保持联络。

  ④各单位防火组织在重点火险期实行24小时值班。

  ⑤瞭望台值班人员,要24小时坚守岗位准确瞭望观察,发现火情及时报告。

  ⑥景区、重点林区和国有林场除坚持24小时值班外,要组织防火人员、护林员进行巡查和火情监测,对重点部位和火灾多发区设点设卡派专人严防死守,禁止火源进山。

  6.2 队伍保障

  应急力量通过组建专业扑火队、市消防大队、民兵应急分队、义务扑火队与动员组织村民参与相结合的办法组织。

  ①市林业局成立一支30人的专业扑火队伍、市武装部成立一支3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伍,负责市内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扑救和支援,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调动。

  ②全市17个乡镇、四个街道办事处成立以本单位干部职工、林业站人员、护林员和民兵为主的应急义务扑火队,每队30人。全市483个行政村分别组建20人的义务应急扑火队,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火灾扑救和应急,由当地行政领导指挥。

  ③国有公益林场、银林公司各建立一支30人的应急扑火队伍,负责本场内的火灾扑救和毗邻乡镇的火灾救援,由场长指挥,并接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挥调动。

  ④配备好服装、火鞭、柴刀、水壶、毛巾、胶鞋、电筒和风力灭火机,各应急队应配备打火鞭、柴刀、水壶、毛巾、胶鞋和电筒等工具,开展好扑火知识的培训。

  6.3 医疗卫生保障

  市人民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储备必要药品、医疗器械,加强特殊医院、病房建设,确定参与森林火灾应急医疗卫生人员名单,制订医疗卫生队伍和物资调度等方案。

  6.4 物资保障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利用现有森林火灾应急物资、设备、设施的基础上,根据需要,要逐步配备和更新本部门森林火灾应急物资设备、装备。

  6.5 经费保障

  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机构工作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部门保障。

  6.6技术保障

  市气象局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卫星遥感监测、人工增雨等技术保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森林防火信息库,汇集森林防火信息,确保森林防火救灾决策的科学性。

  6.7 监督管理

  6.7.1 预案演练

  市人民政府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举行一次预案演练。

  6.7.2 宣传与培训

  市防火办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应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森林火灾预防和应对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增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提高支持、参与森林扑火的自觉性。

  6.7.3 奖励与责任

  对在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救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森林火灾信息或者因失职、渎职行为造成火灾损失的,将依据《武冈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武办发〔20xx〕9号)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7.4 监督检查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林业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对本预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7. 附 则

  7.1 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市林业局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提请市人民政府修订完善本预案。

  7.2 预案制定与实施

  本预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方案 篇11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提高政府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处置能力,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和制定科学的扑救措施、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和紧急事务处理办法,确保在发生森林火灾时能充分准备,扑救措施得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证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新政镇护林防火指挥部

  成立由党委书记李登明任指挥长,党委副书记、镇长罗雄林同志为副指挥长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工作由分管林业副镇长王俊统筹安排。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办公室,由林业站站长李卫国任办公室主任,林业站其余干部,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各村(社区)分别成立森林防火应急小组,落实具体名单,职责分工。

  二、护林防火指挥部职责任务

  贯彻执行上级政府的有关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安排部署我镇森林防火工作;检查、监督各村、社区贯彻执行有关森林防火方针、政策、法规和重、特大措施的实施情况;并负责全镇森林火灾处置应急工作的决策、指挥,在紧急情况下,全力组织群众扑火,并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决定森林防火其它重大问题。

  三、加强森林火灾的预防、预测、预报和监测工作

  1、对林业方针、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全镇大力宣传保护森林资源,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重大意义,全面提高群众和社会各界依法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的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监督检查、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全面提高森林防火的综合能力。

  2、在森林防火期及高火险天气时,作好森林火险预报和高火险警报。

  3、镇林业站工作人员要按分片要求对责任区域进行巡查;各村、组干部、巡山护林人员密切监视林区动态,形成立体型林业监测网络。尤其要在除夕全天,正月初一对灵官庙,小东山,亮垭公墓等重点区域进行重点防控。

  四、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人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全力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损失。

  4、在扑救力量上,全力组织当地青、壮年、老百姓和当地森警消防官兵。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分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责任制度。

  五、扑火安全和医疗救护

  1、扑火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势和火场势态,要观察风势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2、因扑火造成人员伤亡时,发生火灾的村,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必要时,根据伤势轻重情况,及时向上级医院转换,若有人员死亡、死难者由政府配合各村、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六、火案查处

  小面积的森林火警,由森林防火指挥部牵头,组织火灾的查处工作,大面积的森林火灾,由森林防火指挥部会同派出所、森林警察局及相关单位联合负责事件的查处工作。

  七、资金保障与扑火的准备

  处置突发森林火灾所需经费,由各村自行解决。党政办负责情况统计上报,车辆的安排;安办负责扑火现场安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员救治;林业站负责人员组织,扑火灯具、喊话器、扑火工作等的准备;其他人员听从指挥长统一调动。

  八、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救森林火灾工作中贡献突出的支部和个人的表彰奖励,依据《四川〈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中,由于不及时报告、虚报、瞒报、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导致森林资源受到重大损害,人民生命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是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应由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方案 篇12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案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现结合本园区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园区管委会的领导下,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园区制定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森林火灾处置责任制。

  2、专群结合,协调配合,快速反应。专业扑火队和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园区区域内发生的所有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本预案启动后,园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承担本园区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园区森林防火值班办公室设在园区管委会大楼(联系电话:),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监测、森林灾火扑救协调等工作,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单位在接到任务后应快速响应,按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二)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职责

  在园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讯畅通,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器具、装备及物资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

  园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由园区管委会书记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分包企业负责人为成员。

  (四)园区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制定和完善园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做好扑火准备,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和上报信息。

  三、森林火灾预防、监测、预报、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1、园区防火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常识扑火科学知识;要公布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值班电话,要在全园区企业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严禁在林区用火;各分包企业人员要坚持巡、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特别是对春耕生产季节烧灰积肥、清明节、冬至、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3、在林区有计划地开设巡护道路和防火隔离带,加强全园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园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管辖企业要立即向园区防火办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园区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报告,并及时组织扑救。

  2、出现重要火情时,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应在发现火情半小时内派人到达火灾发生地,并组织人员扑,现场指挥救火,控制火情,并根据灾情的严重性酌情上报。

  3、当发生外火烧入或园区内火烧出的情况时,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及时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四、森林火灾扑救

  (一)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分前线指挥组、扑救组、后勤保障组、医疗组及保卫组,其具体分工如下: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园区干部、饭煲企业人员。指挥现场扑救工作,合理安排扑火力量与重心、收集防火情况及灾情数据,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情。发生火灾时,协调发动园区民兵应急分队队员参加扑救,应急队员在副组长带领下,携带好救火物资,迅速赶赴火警地点,发挥扑救作用。做好车辆调度工作,发生重大火灾或火势猛烈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的扑火工作。保障扑救人员的各项后勤服务,做好送水、送食品及增补扑火设备支援到火灾现场,医疗救护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在明火扑灭后,看护火灾现场,清理迹地,并坚持留守观察2小时以上,防止暗火萌发,火星复燃。火灾扑救结束后,要迅速进行情况调查,查明起火原因对起火肇事者做好调查笔录,并进行必要的教育,损失严重的要进行依法惩戒。

  (二)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其它经常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三)扑火安全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四)群众安全防护、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园区委会应在林区居民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人员安全撤离。当企业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五、森林火案案件查处

  轻微违章用火及森林火警案件原则上由园区防火办处理,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案件由乡林业公安派出所立案查处。

  六、灾后处置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将情况汇总统计后,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相关责任。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方案 篇13

  今天上了小学最后的一堂评估课,教室了来了许多老师,还有校长。讲的<<难忘的启蒙>>。课到最后,老师问:谁是你最难忘的启蒙老师。有三个同学回答,都说的我们的语文老师。语文老师特别感动,当着许多老师说了许多她的心里话,让我们很感动,她还说其实这节课很失败,可能以前有许多事她做的不对,也许是她经验不够,她也害怕耽误我们。可大家不认为失败。

  下课,校长留下和我们说了会话,说:这节课并不失败,你们老师可能经验不够,有时候她也觉得她会耽误你们。我就喜欢这样,师生之间距离很近,可以说心里话。

  我想说:“孙老师,你就是我的‘难忘的启蒙’。”

  快毕业了,大家都很舍不得。所以明天全班大聚会,一起包饺子,哈。期待ing。今晚老师要忙了,准备面和肉馅。明天快来吧。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方案 篇14

  为实现我市无重大森林火灾工作目标,进一步提升全市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规范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程序,针对我市森林火灾的严峻形势,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条例》《回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办法》和《xx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求,切实做好扑大火,救大灾的应急准备工作,保证安全、快速、科学扑救森林火灾,市人民政府决定举行全市较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演练,为保证演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演练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重兵扑救”的森林火灾扑救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按照县级独立作战与市级联动作战相结合的工作思路,确保及时、快速、科学地处置森林火灾,实现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演练任务

  本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演练任务:一是对市、县级指挥员进行处置指挥较大森林火灾理论培训;二是启动《xx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面检验全市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在信息报送、值班调度、预警响应、队伍集结、扑火技能和协同作战的能力;三是检验xx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和六盘山林业局森林防火应急准备情况。

  三、演练时间及地点

  演练时间:xx年10月27日上午,为期半天,8:00参演扑火队伍进入演习场地,9:00—10:30现场演习(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演练地点:xx市xx区黄峁山林区与8672部队训练场接壤处。

  四、演练方式

  采取理论学习与实战演练相结合的方式,一是对市、县级指挥员扑火作战组织指挥培训;二是在xx市xx区黄茆山林区与8672部队训练场接壤处设置火场,开展火情报送、前指设置、预案启动、调度集结队伍、火灾处置等实战扑救演习;三是现场点评市指挥部处置较大森林火灾的成效。

  五、参演队伍及人员

  参演队伍:xx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六盘山林业局、群众义务扑火队各25人(其中:领队1人,扑火分队2支各12人)。

  参演人员:xx市及市辖区各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员。

  观摩人员: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主要成员,全区各市、县(市、区)、自然保护区指挥部总指挥、林业局(管理局)局长、防火办主任;xx市及各县(区)农牧局长、森林派出所所长、草原站站长,云雾山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要负责人。

  六、组织机构

  (一)成立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演练领导小组

  演练总指挥:由xx市委常委、副市长方彦担任。

  主要职责:统筹火场的组织扑救工作,组织制定扑救工作方案,调度指挥各方力量对火灾实施有效扑救,处置紧急情况。必要时,可以对不服从指挥、贻误战机、工作失职的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罚,后履行组织程序,或提出处罚意见。

  副总指挥:由xx市林业局局长赫程担任。

  主要职责:协助总指挥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总调度长:xx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森林防火办公室副主任何鹏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扑火前指的工作协调,督促落实扑火前的有关指令、各项工作工作方案和扑救措施,及时汇总火场综合情况并组织起草综合调度情况报告。

  新闻发言人:xx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佐担任。

  主要职责:组织有关媒体做好采访报道工作,适时发布官方信息,回答媒体提问,正确引导舆情。

  成员:分区、xx区政府、市委宣传部、林业局、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民政局、文广局、商务局、卫生局、交通局、气象局、xx日报社、武警支队、消防支队、西部机场集团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兰州铁路局铁路工务段等部门领导担任。

  (二)领导小组下设指挥组

  扑救指挥组:由总指挥、副总指挥、x  主要职责:负责调度火场情况,标绘火场态势,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扑救措施,检查验收火场。

  综合材料组:由森林防火办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扑火前指的文秘工作,起草有关文字材料和情况报告。

  力量调配组:由民政局、交通局、西部机场集团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兰州铁路局铁路工务段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民政局负责火场扑救人力物资的统计和调配,交通局、西部机场集团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兰州铁路局铁路工务段分别负责协调落实公路、航空、铁路运输等事宜。

  火情侦察组:由xx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

  主要职责:火场侦察,制作火场态势图,提出扑救建议。

  通讯信息组:由市森林防火办、中国电信分公司、移动通信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建立火场通信联络,统一协调、划分通讯频道和指定呼号,保持扑火前指联络畅通。

  宣传报道组:由新闻发言人、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xx日报社组成。

  主要职责:新闻发言人负责新闻发布工作;市宣传部、市广电局、xx日报社负责联系新闻记者,协调做好扑火宣传。

  后勤保障组:由市财政局、民政局、林业局、商务局组成。

  主要职责:财政局负责所需资金保障工作;民政局、商务局负责火灾扑救期间所需食品、被装、机具、油料等后勤物资的组织和配送;林业局负责防火专用物资组织和配送。

  火案调查组:由森林公安分局、xx区林政执法大队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火因调查、火案查处。

  秩序维护组:由市公安局负责。

  主要职责:公安局负责扑火前指安全保卫工作及火场周边道路的交通指挥和疏导,以及火场周边主要设施和居民居住区的消防安全工作。

  气象服务组:由市气象局负责。

  主要职责:协调气象部门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做好人工增雨工作。

  救护安置组:由市卫生局、民政局组成。

  主要职责:卫生局负责协调救护伤病员;民政局负责安置灾民工作。

  扑火督察组:由市监察局、市林业局负责。

  主要职责:负责督办各项扑火任务的落实情况,

  七、演练内容

  (一)火情信息报送;

  (二)启动市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三)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

  (四)队伍调度集结;

  (五)制定扑救工作方案;

  (六)协同扑救火灾;

  (七)扑救情况报告;

  (八)专家点评。

  八、演练筹备

  由市森林防火办具体负责演练协调、流程拟定等工作。

  九、演练经费预算

  本次演练预算费用总额为15万元,其中:扑火人员培训费(含食宿费)6万元,演练场地布置费9万元,除自治区防火办补助演练经费外,其余费用按实际开支由市财政承担。

  十、有关要求

  (一)各参演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规定时间准时到达演练现场。

  (二)各单位要按照《通知》的要求,结合森林扑火指挥员培训内容提前训练队伍,将这次演练当成实战任务完成。

  (三)现场指挥员、扑火队员统一着森林扑火服,指挥员按规定佩戴袖标。

  (四)火场前线指挥部要根据本火场可燃物情况,展示主攻战术和重点机具。

  (五)各单位要严密组织,确保行车途中或调度集结中人员及车辆、机具、设备安全。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方案 篇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森林资源,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以及上级有关会议、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镇境内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等工作都必须遵守《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防火实施办法》和本方案。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紧紧依靠群众,自防自救原则,实行综合合理管理。

  第二章、森林防火组织落实

  第四条、为了切实加强对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镇委、镇政府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由镇委书记兼镇长为总指挥,分管安全副镇长为副总指挥,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全面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

  第五条、为及时扑灭森林火灾,镇政府抽调人员成立了森林防火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副镇长为组长,镇全体机关干部为应急小分队,派出所,驻军部队组成的森林火灾扑救小组,全面负责扑灭全镇各方面引起的火灾。

  第六条、根据本镇岛屿分散的实际情况,各村、各单位必须以管辖地为单位,应相继成立至少在10人左右的森林火灾扑救小组,同时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负责管辖地扑救工作。

  第三章、森林火灾的预防措施

  第七条、根据上级要求和本镇实际,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的4月30日为本镇的森林防火期,在防火期内天气连晴三天以上,或火险预报四级以上,非防火期天气连晴七天以上为高火险天气,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第八条、在森林防火期内,各村负责人及护林员,必须亲自每天上山开展巡逻、检查、记录。如庙子湖达直、西直、羊角礁、炮台岗、放火山岗、头劲鸟咀、长咀、后岙、黄岩岙。青浜村西风湾、黄胖山、北田湾、南田湾、沙湾、沙浦、南岙、小岙墩、仰天埠。黄兴村南岙、海燕岗、上岗横路、磨里、芋艿地、西岙、普陀下、桃树坑、旱地、夏里弄、大岙村、西极岗墩、大马山、三山岭、雾露岗、大树湾、大蚂蚁。

  第九条、在防火期内,各村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严禁野外用火,吸烟、烤火、野炊、玩火、以及烧纸、焚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不准精神病人上山进行活动。

  (二)、各村负责人,护林员必须严格监视烧灰积肥,烧田埂草及其它小型农业生产用火。

  (三)、各村山间道路,小路沿山公路等人行道两边都必须开辟隔离带和防火牌。

  (四)、各村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宣传工具,经常性地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并设立固定宣传标牌,把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落实到实处,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提高村民的防火意识。

  第四章、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第十条、各村发现森林火灾隐患,如护林员发现,应及时向村委会报告,村委会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森林扑救队伍和群众进行全力扑救。

  第十一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森林火灾,村委在组织扑救火的同时,必须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组织镇应急小分队协助或统一指挥扑救工作。

  (一)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小时尚未扑灭的火灾。

  (二)造成人身伤亡的森林火灾。

  (三)需要上级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村庄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第十二条、在扑救森林火灾时,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切实注意扑救人员人身安全,严禁老、弱、病、残、孕、女、儿童、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第十三条、森林火灾扑灭后,村委会负责人及村级扑救小组成员必须马上组织人员全面检查火场,彻底消灭余火,并指派人员或转移人员(护林员),看守火场2小时以上,防止死灰复燃。

  第五章、森林火灾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森林火灾(包括:火灾、火警、流火)都必须查明起火情况,各村、各单位必须积极配合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火灾的起火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过火面积和受害森林面积,经济损失,人身负伤亡,以及扑救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写出书面情况报告,逐级上报。

  第十五条、要建立、健全镇、村两级森林防火机构挡案。

  第十六条、要建立镇、村两级灭火设备器材库,以防森林火灾发生。

  第十七条、各村要把公益生态林护养资金余额用于防火工作,不得另用。

  第六章、奖励和处罚

  第十八条、有下列事迹的单位和个人,由镇政府及村委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发现森林火灾后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扑救,未造成损失的或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村民。

  (二)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制止或举报的人员。

  (三)发现森林引起火灾,对森林有重大损失的人员举报者,都应该奖励。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一)森林防火期间内在林区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

  (二)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随意爆破采石的。

  (三)发现森林火灾扑救迟缓,甚至经动员拒不参加,见火不救的。

  (四)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事故的。

  第二十条、对于患有精神病,白痴人员管理不严,形成火灾隐患和造成损失的追查直接监护人的责任。

  对于为成年人引起的森林火灾,按上述规定直接追查监护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对破坏森林防火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除责令当事人赔偿损失外,并司处以经济罚款。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森林防火管理法规,无故玩火引起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应当处以拘留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决定,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方案由东极镇政府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方案自20__年4月1日起施行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方案 篇16

  为加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全乡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预案:

  一、森林防火工作

  实行各村党政领导负责制和包村工作组督导制。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的森林防火负总责,分包行政村的包村干部对所分包区域的森林防火负直接责任。

  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乡、村、组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按照“谁管辖、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划定防火责任区,对各自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

  三、加强防火队伍建设。

  乡建立一支不少于30人的扑火队,各村也要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火预备队伍,一旦发生突发山火,迅速组织扑救,并在15分钟内向上一级报告。

  四、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

  各村要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面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到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中小学校要重点抓好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根据各自实际制订一个切实可行的工作预案。

  五、加强值班制度。

  乡、村要在森林防火重点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确保政令畅通、通讯畅通,及时处置火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不得转接;村主要负责人、包村干部手机不得关闭。

  六、加强野外用火管理。

  严格落实“五个禁止”:即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禁止在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内吸烟、野炊和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放火拉荒,禁止在山上直接烧除断木和枯枝落叶,禁止在林缘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烧稻草。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立即坚决制止,并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凡未经批准放火拉荒的,一律以纵火情节进行处理。

  七、发生森林火灾。

  通过查明起火原因,事发后组织扑救等情况,区分人为还是不可抗拒原因,分清责任,如属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玩忽职守、处置指挥不当的`,由乡纪委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一)森林火灾发生后瞒报、谎报或迟报的,因未及时组织救火而延误扑炎时机的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二)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受害面积在100亩以下,村第一责任人向政府写出检查。

  (三)发生两起森林火灾或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5个小时未扑灭的,对村第一责任人参照有关规定处理,直接责任人建议辞职或依法罢免其职务。

  (四)发生森林火灾造成人员重大损失的的,查明原因,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五)发生森林火灾时,值班人员无故脱岗的,作待岗一年处理;接到森林火警无特殊原因未赶赴现场参与扑救的,作待岗一年处理。

  (六)因学生引发森林火灾、视情追究学校领导、学生所在班班主任的责任。未成年人、聋哑、痴呆、精神失常人员引发森林火灾,追究监护人员责任。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方案 篇17

  森林防火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为了确保xx镇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安排好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各方面工作,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使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森林防火预案: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警、火灾,必须立即向镇、村值班室或领导报告火灾发生的具体地点、时间、火灾情况。

  二、村森林防火扑救预案

  各村委会在防火期要坚持24小时值班,并要确保一名领导带班。各村护林员要到山上巡山,村干部要到林区守路口,查火种。遇到火情要及时报告,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村值班室或村干部在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向镇主要领导或值班室报告火灾区情况,同时向村主要领导报告火灾情况,村主要领导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村干部、森林防火突击队员、年轻体健的群众上山救火,扑火队员应穿好灭火服装,带好灭火工具、矿泉水等物品。扑火队员应有村干部带领,同时要有熟悉山场地形路况的带路,带队干部应即时将山场天气情况、地形、地貌、植被、火灾情况及火灾发展趋势及时向村主要领导和镇主要领导汇报,同时带队领导要根据风向、地形、植被、火灾发展趋势等情况,选择灭火时间、地点、注意灭火安全,灭火队员至少要三人一组,及时与村主要领导、镇干部或镇主领导保持通讯联系。村主要领导要有1人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及时沟通火灾情况,村里要留1-3位熟悉山场的村民在马路旁待命,以备镇灭火队员来时带队。村主干要根据火场情况,继续组织第二、第三梯队人员上山救火。

  三、镇森林火灾扑救预案

  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半小时内,镇带班领导或分管领导和村主要领导及镇林业站应前往现场指挥扑救。明火延烧1小时尚未扑灭时,镇主要领导应赶到现场指挥扑救。现场指挥由镇领导带领镇扑火应急队伍和村扑火突击队及群众在火场第一线指挥扑火。若火势较大无法扑灭时,应由镇主要领导向市政府报告请求驻军增援扑救,同时选好向导做好带路准备。

  1、值班员:镇值班员接到火灾报告后,应即时向值班领导或镇主要领导报告火灾情况,根据值班领导指示,先通知防火突击队组长,再通知各组队员(防火突击队员名单、电话号码贴在值班室墙上),并做好来电记录、通信联络,来、去电记录要完整清晰,及时反馈各种信息。

  2、防火突击队员:防火突击队员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镇党政办待命,穿好扑火服装,带上扑火工具,到火灾现场后,听从领导指挥,不得单独行动,扑火队员要三人以上一组。

  3、驾驶员:镇车辆驾驶员在接到通知后,应无条件地立即赶到镇参加扑火工作。

  4、党政办人员:协助镇领导协调各方面关系,在森林火灾有可能比较大的情况下,应组织镇妇女干部做好后勤保障或协调记者可能来的采访。

  5、镇领导:一位镇主要领导到现场第一线参加灭火指挥工作,另一位主要领导在交通便利、通讯联络通畅的地方指挥灭火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根据火场情况,是否增调第二批突击队员或部队增援。

  四、扑灭林火的战略战术

  灭火工作是一个整体,它需要做好各方面协调工作,特别是现场指挥人员,更要有全局观念指挥防火。

  1、力争“三早”,贯彻“三打”。扑救森林火灾,关键是突出一个“早”字,做到有火早发现,早出发,早扑灭,并且把小火当大火打,力争打早、打小、打了,把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以减少森林资源的损失。

  2、集中力量,阻截火头。火头是火场上火强度最大的部位,是影响火场全局的关键。在扑救森林火灾时,主攻方向是打火头,只有将火头扑灭,这场火灾才能得到控制。对于地表火和树冠火,因其火势十分凶猛,火头发展极快,扑火人员只能沿着火头两侧扑打,逐步缩小火头宽度,绝对不可迎着火头扑打,以免发生危险。

  扑火人员必须按照火势的变化,善于抓住有利时机,灵活运用打火方法,如夜间风小,火头弱,或逆风燃烧,向山下燃烧时,则可集中优势兵力,抓紧时间,快速扑打火头,千方百计将其扑灭。在集中力量扑打火头时,要兼顾全局,不要放弃对火翼和火尾的注意力,要部署一定力量进行控制,并且随时掌握风向的变化,以防止风向突然转变时措手不及,造成重大损失。

  3、抓住有利时机,迅速扑灭林火。一般在三级风力以下,火势不大,人员可以靠近的情况下,要把灭火人员部署在火头前进方向的两侧抓紧扑打。当火由山上坡向山下坡蔓延时,速度慢,火势弱,也易于扑灭。

  4、彻底清理火场,清除余火。明火未扑灭之前,扑火人员不准撤离火场。森林火灾扑灭后,应彻底清理火场,以防死灰复燃。火场清理的步骤是先从火场边缘开始,然后转向火场里面。对树根、伐火,都要采用水浇、土埋、扑打、伐倒等方法彻底扑灭,否则,遇到大风,就可能复燃,造成新的.火灾。火场清理后,经指挥员沿整个火场边界检查验收,证明无火,无烟后,灭火人员可以分批撤离火场,但是,要指定部分人员看守火场,继续巡逻检查,经过一定时间观察确定已经没有余火复燃危险时,方可全部撤离。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方案 篇18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xx县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政策法规,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应急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危害。

  (二)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以及镇政府组织指挥的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三)工作原则

  1、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3、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群众、义务扑火队伍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程序逐级上报,按程序处理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领导

  成立xx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由政府镇长任指挥长,分管森林防火的领导任副指挥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负责掌握火情发展,分析火势,制订和实施扑救工作方案,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防止人员伤亡。

  (二)相关部门职责

  党政办:负责宣传有关森林防火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扑火常识和应急措施,负责火情上报。

  安监办:负责受灾群众的安抚和救济工作,伤亡人员的抚恤工作,完成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派出所:负责火场的安全保卫和治安管理,维护火场秩序,配合案件的查处,完成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交警中队:负责通往火场的交通秩序的维护,保证车辆、人员、应急物资的畅通,完成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卫生院: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及时抢救火灾中的`受伤人员,同时做好灾区防疫工作。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各行政村、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村成立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全面配合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完成本村内森林火灾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三、启动条件

  凡属以下森林火情,均启动本应急预案。由镇政府负责指挥扑救,各村、各相关单位必须按照指令组织实施,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镇森林防火办公室要及时上报火灾扑救情况。

  1、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内的;

  2、大风天火势难以控制的;

  3、已有明火在林地内燃烧的;

  4、燃烧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的;

  5、简单人力扑救无效的;

  四、火灾报告

  1、火灾报告实行属地管理原则,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情时,必须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派人员赶赴火灾现场,提出处理工作方案,采取控制、扑救措施。

  2、报告火灾包括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到行政村、组、山梁、庄头) 、原因及已采取的控制措施,报告火警的单位和个人联系方式。

  3、各地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报告指挥部办公室或值班室,由指挥长作出初步决策,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同时上报上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应急管理部门。

  五、应急处置

  1、森林火灾发生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组织扑火人员赶赴现场,调查火灾情况,并按规定上报火灾情况。

  2、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召开会议组织部署扑救的有关工作,落实紧急扑救的经费、物资,启动应急预案。

  3、紧急调集扑火应急分队和扑救装备、物资赶赴火灾现场,投入扑救工作。

  4、扑救时采取小火扑灭、大火砍隔离带进行隔离的办法灭火。

  5、相关部门必须确保救火现场秩序稳定,交通通信畅通,物资供应和医疗救护及时等工作。

  6、森林火灾扑灭后,对火灾现场必须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留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7、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起火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扑救情况等进行调查处理,记入档案,并及时上报。

  六、责任追究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森林火灾信息或者因失职、渎职行为造成火灾损失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肇事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条例规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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