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的拆除工作方案(精选3篇)
强制的拆除工作方案 篇1
一、强迁案情 稿子汇,范文学习文库
(一)基本情况 稿子汇,范文学习文库
1.房屋基本情况:被拆迁户为占地面积120平方米砖木结构人字顶楼房。该房屋后有天井,大门为铁门保安门。 稿子汇 www.gaozihui.com
2.屋内物品:屋内物品繁杂数量不明。其中,厨房在中,房间内有家俱。 公文汇 www.gongwenhui.com
3.家庭成员:共4人,其中,1名老人(女),3名成年人。 公文汇,办公文档之家
4.安置地点:——经济适用房。
(二)现场情况
1.屋外:房屋铁门紧闭,左侧有零星杂物,有一树。离巷口不远可封锁禁行。
2.屋内:情况不详,只见大门内有一老人坐视,门前挂有反对拆迁的横幅。
二、工作分工
(一)协调组负责情报收集,并及时向现场指挥汇报;负责把握现场执行情况,根据现场指挥命令,及时调剂各组工作。负责收集现场重要证据类照片。
(二)宣传组负责强迁现场屋内照明;负责强迁工作宣传方面摄像资料的收集。
(三)督查组监督各组人员到位、环节落实、强迁进程报告.
(四)思想组负责现场接访、劝导被拆迁人、同被拆迁人谈判。
(五)公证组协助公证员做强迁工作全程公证、物品易位、房屋封存公证;联络拆迁方,并办理腾空房的交接手续,和安置房房屋钥匙封存移交手续。
(六)劝离组负责向当事人宣读《强制拆迁通知书》、《强迁公告》等文书;负责指挥施工人员破门,负责对室内易燃易爆物进行检查,并及时转移;负责控制危险因素地段;负责屋内人员的劝离;负责对暴力抗法行为的摄像取证。
(七)财产登记组负责屋内物品清点及造册;房屋腾空封条张贴和证据资料的摄像。
(八)腾空押运组指挥搬家公司拆卸家电、搬运物品;保障搬家公司正常搬运,协助登记造册人员做好财产登记;保障押运过程中的安全;指挥搬运人员将物品搬运至预先准备好的安置房内;负责屋内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的摄像。
三、具体步骤
(一)人员、车辆到位:
1.等待指令。
2.协调情报员向现场指挥汇报现场情况;公证组、劝离组、腾空押运组分别同公证员、施工人员、搬家人员接头,并明确任务;劝离组联络拆迁方或直接指挥水电工断电断水;腾空押运组安排人员指挥搬家车辆停放。
3.从队伍集结开始,宣传组摄像员开始拍摄,集结完毕后,财产登记组摄像员开始拍摄被拆房屋状况等证据类资料,拍摄时要把强迁日期、被强迁户及其房屋等情况口述旁白一遍,具体如“今天是X年6月5日,星期三,我局根据杭[]号文件要求,对(地址)××户实施强制拆迁,被拆迁户房屋为占地面积120平方米的砖木结构人字顶房屋……”
4.协调组情报员发现被拆迁房屋门口有否障碍物,立即向指挥部报告,由现场指挥协调,交警在一旁待命,等强迁行动开始后将车辆拖离现场。
(二)设警戒圈,强迁开始:
1.劝离组喊话员准备好宣读;劝离组其他人员准备好劝离人员;公证组开始拍摄照片取证,公证人员做好进入房门的准备;财产登记组、腾空押运组做好配合劝离组的准备;协调组联络好街道和拆迁方,做好易地谈判的准备;协调联络组联络救护和消防人员做好抢救的准备。
2.宣传组摄像员继续摄像,主要拍摄被拆迁户的动向;财产登记组摄像员做好摄像准备,主要拍摄劝离组喊话员的宣读,拍摄前先拍摄一段房屋情况(最好有门牌号),并旁白“强制拆迁工作正式开始。”
3.劝离组喊话员开始喊话,宣读文书,最后要明确:“……对你户的强制拆迁工作正式开始”;协调组、财产登记组摄像员同时拍摄劝离组喊话员宣读文书场景,财产登记组摄像员要注意文书(文书必须拍摄清楚)和双方人员的拍摄;劝离组合理搭配男女队员,等到“开始”话音一落,立即对屋内人员采取劝导或强制的方法劝离,财产登记组摄像暂停拍摄,劝离组摄像机开始对暴力抗法行为进行拍摄;财产登记组、腾空押运组准备支援;劝离组安排执法人员跟随被劝离人员,做到盯防的作用;
(三)进入屋内,搬离物品
1.劝离组、财产登记组、腾空押运组执法人员合力劝离当事人后,财产登记组开始摄像,劝离组喊话员向屋内喊话:“强迁工作正式开始,屋内人员请打开房门,如不打开房门,我们将采取强制手段。”如房门仍未打开,劝离组向现场指挥请示要求破门;请示获准后,劝离组强调:“现在准备破门,破门后,公证员先进入屋内对物品进行拍照取证。”劝离组安排施工人员破门;如果房门未关,公证组长强调:“该户房门未关,先让公证员进入屋内对物品进行拍照取证。”如果房门打开,当事人要求谈判,由思想组联络街道、拆迁方,到预先准备好的地点谈判。
2.劝离组执法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进入屋内,先劝离屋内人员,特别是对该户其他家庭成员进行搜寻和劝离,被强迁户不配合时,由公安强制劝离,劝离屋内人员后,所有人员撤离,公证人员进屋内对物品进行拍照取证,公证人员取证完毕后,财产登记组摄像员入内拍摄取证;劝离组安排部分执法队员对被强迁户屋内危险物品和危险点进行控制,财产登记组在门外设点,做好物品登记造册的准备;腾空押运组指挥搬家人员做好搬运准备;协调组联络救护人员待命,特别要关注老年当事人的身体状况,必要时进行救治。
3.劝离组完成劝离人员任务后,安排部分人员控制屋内危险物品和危险地点外,他人全部采取盯防的方式紧跟当事人,并及时向协调组组长汇报当事人情况;公证组公证员完成屋内物品的拍照工作,财产登记组摄像员继续拍摄,公证组向腾空押运组明确“公证组对屋内物品取证完毕,可以进行清点登记”。
4.腾空押运组分成三组人员,指挥搬家人员,在公证组公证员的监督下,清理和搬运物品;财产登记组安排人员贴标簦,物品可贴长1-002、1-002、1-003……的标签,财产登记组安排人员登记造册;摄像员负责拍摄清点过程;公证组对贵重物品进行整理,腾空押运组摄像员负责协助拍摄,清点后装盒并张贴封条或标注易碎记号。
(四)丈量评估,封存房屋
1.协调组联络评估人员进入屋内,评估人员开始评估;公证组公证员对评估过程和大件物品搬离进行拍照取证;财产登记组负责摄像;
物品清空后,所有人员撤出屋外,公证组公证员拍摄清空后照片,公证组组长强调:“屋内物品已全部搬离,现在对该腾空房进行封存。”
2.公证组安排人员对腾空房大门和窗户张贴封条;公证组安排人员同拆迁方办理腾空房交接手续;腾空押运组安排跟车员上车(搬家车辆)做好物品押运的准备工作;财产登记组同拆迁方联络,准备好安置点有引路工作;劝离组安排人员拍摄房屋腾空和拆除后的结案照片。
(五)押运物品,移交钥匙
1.公证组、财产登记组引路,财产登记组负责拍摄,腾空押运组指挥车辆出发;到达安置地点后,财产登记组先下车,拍摄屋内情况及物品搬入情况;公证组领取钥匙后打开房门,腾空押运组指挥搬家人员将物品搬入安置点。
2物品全部搬入屋内;公证组将房门关闭,并张贴封条;若当事人要领取安置点钥匙和屋内物品,当事人要现场办理相应签收手续,若无人领取,公证组负责将安置点钥匙装入信封,用封条封存后,移交给拆迁方。
(六)完成强迁,一同撤离
1.各组人员(除劝离组盯防人员外)全部回到强迁现场待命。
2.现场指挥宣布撤离,各组人员按规定次序撤离。
四、突发事件
(一)一般事件
1.阻挠围攻
表现形式:被拆迁户的家人及亲朋好友,甚到邻居和周边群众可能聚集起来,阻挠强制拆迁行动;
应对措施:全体执法队员要高度戒备,其中协调组要及时向现场指挥汇报情况,劝离组、财产登记组、腾空押运组在现场协助公安、街道等部门做好教育、疏导、解释、劝离等工作,必要时,请求公安采取强制措施。
2.拒不开门
表现形式:被拆迁人锁上房门离开或在室内拒不开门。
应对措施:劝离组组长向现场指挥请示,经批准后,劝离组在公证人员和街道人员见证人的见证下,由现场指挥部指挥下命令,实施强制破门;公证组和公证员准备第一进入屋内拍照取证;劝离组安排好队员,准备控制危险物品和危险点;财产登记组、腾空押运组做好支援准备。
3.要求自迁
表现形式:被拆迁人提出要自行搬迁或自行搬运物品。
应对措施:搬迁行动不停止;思想组及时向现场指挥汇报;劝离组喊话员对被拆迁人应明确:“可让你(被拆迁人)一起参与搬运、清点物品,但强迁行动不停止。”必要时,由思想组协调街道、拆迁人同被拆迁人易地谈判。
4.要求谈判
表现形式:被拆人要求谈判或要求签订协议。
应对措施:协调组及时向现场指挥汇报;思想组及时同街道、拆迁方协调同被拆迁人到预先安排好的会议室进行谈判;劝离组安排队员盯防。
5.拍摄摄像
表现形式:被拆迁人恶意拍摄摄像,并扰乱强迁秩序。
应对措施:全体执法队员注意形象和言辞;可由施工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将摄像器材取下,交由公证员公证,财产登记组负责造册,同被拆迁人的物品一起运往安置点。
强制的拆除工作方案 篇2
为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维护良好城建秩序,确保“拆违”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实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此次“拆违”工作,成立“拆违”工作现场指挥部,由副县长赵淑忠任指挥,县府办公室主任牛世亮任副指挥,平阴县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现场指挥、调度“拆违”工作。
二、拆除范围
自X年3月4日《平阴县政府关于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的意见》发布后,属于下列几种情况的,实施强制的拆除。
1、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未经规划许可拆除原有平房进行违法建设的,经规划局认定“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新开工建筑工程。
2、无土地使用权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规划局认定“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正在建设施工尚未竣工的平房或者楼房。
3、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原有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规划局认定“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主体正在建设施工中的建筑工程。
4、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未经规划许可正在违法建设施工中、经规划局认定“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建筑工程。
三、实施步骤
这次“拆违”工作分为宣传教育、公示告知、主动拆除、强制的拆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等5个阶段进行。
1、宣传教育阶段(X年3月25日至X年4月5日)
核实违法当事人有关情况,通过设置宣传专栏、发布通告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拆除违法建筑、打击非法房地产开发的目的和意义,揭示违法占地和非法房地产开发的危害性,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大力宣传“拆违”工作的法律、规划依据及政策要求,使绝大部分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拆违”工作。
2、公示告知阶段(X年4月6日至4月15日)
县建设局(规划局)、国土局、综合执法局等有关单位联合行动,依法对违法建筑进行认定,提出拆除或者整改意见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拆除违法建筑处罚决定的,由相关执法部门书面通知违法当事人。
3、自行拆除阶段(X年4月16日至4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县国土局、执法局等有关单位依照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督促违法建设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
4、强制的拆除阶段(X年4月26日至5月5日)
县政府依法责成县建设局、国土局、房管局、执法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和平阴镇、工业园区办事处及相关村居,抽调专人组成专业队伍,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自行拆除的违法建筑,依法予以强制的拆除。
5、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阶段(X年5月6日以后)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严格职责、加强执法”原则,建立和完善遏制违法占地违法建筑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严格审批程序,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严防死控,坚决防止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死灰复燃。由县政府与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制,将整治或者控制违法建设工作,作为县全方位工作目标考核的一项内容,没发生一处违法建设,扣责任单位1分。
四、责任分工
“拆违”现场指挥部下设现场拆除、安全保卫、宣传报道、现场救护、后勤保障和善后工作等6个工作组。
1、现场拆除组。由县建设局牵头,县国土局、房管局、执法局、卫生局、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等部门参加,在“拆违”工作现场指挥部的指挥调度下,负责具体组织开展拆除违法建筑工作。
2、安全保卫组。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参加,负责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强制的拆除违法建筑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秩序和安全。
3、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广播电视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开展“拆违”宣传工作,对强制的拆除违法建筑工作实行全程跟踪报道,并组装宣传车在县城区开展轮回宣传,搞好舆论监督。
4、现场救护组。由县卫生局牵头,组织医护人员,负责强制的拆除现场的医疗救护工作。
5、后勤保障组。由县政府办牵头,负责做好强制的拆除的后勤保障工作。
6、善后工作组。由平阴镇政府、工业园区办事处牵头,信访局等部门参加,负责做好群众工作。
各工作组牵头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有关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确保完成“拆违”工作任务目标。
五、工作要求
1、依法行政,维护稳定。参与“拆违”工作的有关单位既要坚持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又要注意工作方法,做到疏堵结合,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防止工作简单粗暴,激化矛盾。县监察局要进一步加大对干部职工参与违法占地违法建筑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对有关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实施监督。对滥用职物权利、参与或者报批违法建设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于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健全机制,加强管理。“拆除违法建设专项活动”结束后,各有关主管部门和平阴镇政府、园区办事处等责任单位,要建立和完善违法建设巡查整治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拆除,切实巩固“拆违”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我县城镇建设和管理秩序,促进城镇建设有序发展。
强制的拆除工作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方案》,保障各级工会工作的正常经费,依法规范工会经费的征收工作,经研究决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南京市企业、事业单位应缴工会经费由南京市地方税务局代征。
一、代征工会经费意义
工会经费由地税机关代征,一是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强化全社会依法缴纳工会经费的意识,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维权工作;二是有利于工会经费征收的规范运作,提高工会经费征缴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方便各缴费单位在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税款的同时一并缴纳工会经费,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四是通过地税部门征收工会经费,有利于各级工会组织活动的开展,从而较好地发挥工会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二、代征工会经费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方案》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凡在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且已建立工会组织,应按规定缴纳工会经费的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的合资,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和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单位除外);开业或设立已满一年仍未依法建立工会组织,但应上交工会筹备金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应上缴市总工会(包括按规定比例上解省总工会、全国总工会的部分)的工会经费由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负责代征。
三、征缴经费缴纳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五章第四十二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
(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方案》第二十八条:“建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于每月十五日前,按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开业或者设立之日起一年内仍未依法建立工会的,从期满后的第一个月起,应当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筹备金。上级工会应当督促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依法建立工会,工会建立后,按照规定比例将筹备金返还该单位工会。”
(三)江苏省财政厅〔苏财厅(79)10号〕和江苏省总工会〔苏工发(79)3号〕文件规定:“行政拨缴的工会经费的分成比例,基层工会留用百分之六十;省、市、县总工会百分之三十五;全总百分之五。”
四、征缴工会经费方案
(一)征缴基数。企业、事业单位应拨缴工会的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按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征缴基数。根据全国总工会工财字(95)11号文件和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精神,职工范围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长期临时工、临时工、季节性用工等;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二)征缴比例。缴费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的工资总额的2%比例提取工会经费,并将其中的百分之四十部分上缴上级工会,地税部门征缴数额为缴费单位应上缴的工会经费部分,即指按征缴基数的百分之二提取工会经费总额的百分之四十部分;不按上述比例上交的部分金融、全国垂直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由市总工会审核认定,并凭市总工会出具的证明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应缴纳的工会筹备金,按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计算,暂按其百分之四十的比例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
(三)征缴方式。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市地税部门每年分两次征缴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征缴期为每年的六月份和十二月份。工会经费月上缴额=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40%。各单位按半年应上缴的工会经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申报缴纳手续,由地税部门从缴费单位的涉税账户扣缴款项。少数工会经费数额较大的企业,可向市总工会申请核准后,按季度申报缴纳。
(四)征缴票据和财务处理地税部门代征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统一使用由省财政部门监制的专用票据,行政拨给基层工会的百分之六十部分,由工会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工会经费凭上述票据在税前扣除。
(五)处罚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企业、事业单位少拨缴或者拖延拨缴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的,由地税部门和工会负责催报、催缴。经催缴无效,地税机关按《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方案》第二十九条规定:“从欠缴之日起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对拒不拨缴工会经费的,工会可以依据人民法院法释[20xx]11号司法解释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代征工会经费的划解以及拨缴
地税部门在每个征收期结束后的次月,将各单位征收情况报市总工会,并同时将代征的款项划解至市总工会的经费专户。基层工会留用百分之六十部分,仍由企业、事业行政直接拨款至本单位工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