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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排查工作汇报范文

时间:2024-04-03 工作报告 我要投稿

【燃气排查工作汇报 第一篇】

燃气排查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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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亲爱的同事们: 公文汇,办公文档之家

大家好!我是燃气排查工作小组的负责人。今天,我非常高兴能够向大家汇报我们小组最近的工作进展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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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是一个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的重要领域,也是我们作为燃气行业工作者责无旁贷的使命。为了提高燃气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我们小组积极开展了以下工作。 公文汇 www.gongwenhui.com

首先,我们针对全市范围内的燃气管网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和评估。通过与相关部门合作,我们成功查找并整改了大量的燃气管道破损、泄漏等安全隐患,保障了居民和企业的安全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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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我们加强了对燃气设备的检查和维护。通过定期巡检和维修,我们发现并处理了许多潜在的燃气设备故障,并及时为用户提供了安全稳定的供气服务。

另外,我们还积极组织了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向社区居民和企业员工普及了燃气使用和安全常识。通过近期的宣传活动,我们的燃气安全意识较以往有了明显提升,居民对燃气安全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

此外,我们与相关研究机构合作,积极推进燃气安全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借助新技术,我们大大提高了燃气系统的管理和监控能力,可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更好地保障了用户的用气安全。

在未来,我们将继续加强对燃气系统的排查工作,并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推动燃气安全意识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居民和企业的安全用气意识。同时,我们将保持与各相关单位的密切合作,共同推进燃气安全技术的创新和应用,为人们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燃气供应。

最后,我代表燃气排查小组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领导对燃气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感谢全体同事的辛勤付出和团队合作。希望广大居民和企业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共同为建设安全、稳定的燃气系统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燃气排查工作汇报 第二篇】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镇收到文件后,迅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求本地两家燃气经营企业进行自查自纠,累计参加自查人员26人次。根据我镇工作部署要求,镇安监所会同有关部门又对上述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立情况等,总体来看,各家燃气经营企业重视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全镇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运行情况平稳可控。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各燃气经营企业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落地,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如舒城县向阳燃气经营有限责任建立了可追溯的气瓶信息机制,对钢瓶采用二维码进行身份标识,促进当地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安全有序发展。

(二)深入开展排查治理。各燃气经营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燃气经营企业扎实开展场站、管网巡查巡检,定期检测维护燃气设施设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村、社区结合中秋、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辖区燃气、液化气用户进行“地毯式”隐患排查,镇安监所结合专项治理行动,对当地燃气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

(三)积极开展安全宣传。

各燃气经营企业灵活采用宣传手册、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广泛开展燃气安全教育,增强用户安全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用户安全用气意识不强。用户隐患排查中发现存在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灶具和配件、私自改装用气设备、软管穿墙、使用温水直接对气瓶加热使用等安全隐患。个别燃气用户尤其是瓶装燃气用户安全意识薄弱,不清楚安全用气基本知识和应急处置办法。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抓好企业安全评价工作,通过安全评价督导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部门联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结合相关检查排查和打非治违行动,进一步压紧压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燃气设施设备巡检维护;组织企业相关从业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及时进行岗位考核,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提升企业安全运行管理水平。

(三)持续抓好排查整治工作。强化跟踪督办,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加快进行安全隐患整改,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对于整改期限较长的,企业要加大巡查监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要组织开展“回头看”行动,对已经整改完成的.各类隐患做好复查,防止“死灰复燃”。

(四)抓实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求燃气经营企业充分利用宣传册发放、电子屏播放等方式联合村、社区强化安全知识宣讲。普及推广安全使用常识,提高用户安全用气能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燃气排查工作汇报 第三篇】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电子屏宣传标语等途径,广泛宣传安全使用燃气注意事项。各村(社区)利用村广播以及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宣传燃气使用安全常识,提醒群众随手关闭阀门、开窗通风等。切实增强群众安全使用燃气意识。

二是多部门联合,做到排查无死角。镇应急办、市场所等部门对全镇范围内经营性行业开展全面排查,包括生产经营环境、消防安全措施、液化气罐使用等,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定整改时限,务必排除安全隐患。

三是建立台账,做好常态化工作。对排查的行业建立台账并及时对排查整改情况“回头看”,提高问题整改效率。镇分管领导牵头各村(社区)持续抓好排查治理工作,联合镇应急办等部门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切实做到“一案一研判、一案一会商”,持续筑牢安全防线,坚决遏制燃气安全事故。

【燃气排查工作汇报 第四篇】

自省、市、县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瓜州县高度重视,进一步靠实责任、强化举措,积极组织开展县域内餐饮行业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着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及时召开餐饮企业会议,迅速传达关于燃气安全隐患排查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将城区域划分为三个片区网格,统筹安排县商务、市场等部门领导干部分为三个组,充分运用网格员力量,结合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微信群等方式向城区群众宣传燃气安全知识,积极转发燃气安全相关教育,普及安全用气知识,提升公众安全用气意识,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至目前,开展培训讲座3场次,召开会议6场次,共悬挂横幅13条,发放燃气安全宣传单600余份,累计参与群众达800人次。

  二是靠实工作责任,积极展开入户摸底排查。

包抓小组紧盯瓜州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餐饮业,逐一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排查燃气表是否安全、胶管是否老化、室内燃气管线是否私拉乱接、气是否安装等用户端燃气安全情况。详细询问燃气罐的安检时间、合格标识、出产厂家,重点摸排未安装器、断气阀、熄火灶装置的餐饮企业户数。检查过程中与企业负责人签订承诺书389份,下发企业燃气安全使用应急预案389份。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下大力气整治安全隐患。

针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源头治理、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切实消除盲区漏洞,确保用气安全。对使用超期、违规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用户,要求立即进行现场整改,降低安全隐患,防止意外发生。重点对未安装器、断气阀、熄火灶装置、未配备灭火器的餐饮企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对不符合标准的灭火设备立即更换,对各餐饮企业的安全负责人进行燃气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强调燃气安全的重要性,要求必须全面落实燃气安全措施,克服思想和侥幸心理,达到“边检查边宣传”效果。

【燃气排查工作汇报 第五篇】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漏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工作,预防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事故,根据《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20xx]1号)、《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安委[20xx]2号)和《衡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一、治理范围和目标任务

(一)治理范围。

使用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的餐饮场所,包括各类酒店、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及其他餐饮场所等。

(二)主要任务。

依据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治理餐饮行业安全环境,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和餐饮行业落实安全供气和用气贵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凡存在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餐饮场所,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1.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建立的瓶组气化站,站点防火间距应当不小于18米。

2.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以上15千克气瓶)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存瓶总重量小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存瓶总重量大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应当为与其他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的建筑。

(2)气瓶间高度应当不低于2.2米,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浓度装置,且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外部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外。

(3)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必须专瓶专用,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当分开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

( 4)放置钢瓶、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明火。

(5)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带使用期限为3年,到期应当立即更换并记录。

(6)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到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3.瓶组气化站、燃气管道、用气设备、燃气监控设施及防雷防静电等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

4.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6.严禁在液化石油气气瓶中掺混二甲醚。

7.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燃气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8.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燃气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9.应当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保证从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内容。

10.应当与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三、领导机构和部门职责

为加强对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

有关部门的职责是:

(一)派出所: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xx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质监部门:邀请县质监部门对餐饮场所使用的判废、超期未检和标记不符合规定的钢瓶出具查验证明,将存在上述问题的钢瓶移送专业检验机构依法处理,并依法追究充装企业责任。

(三)镇安监站: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负责对经有关部门确定,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餐饮场所,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或者立即停止使用供用气设施、设备。

(四)工商所:负责对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

(五)餐饮食品部门:负责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至5月1 5日)。

有关部门要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广播、字报宣传燃气安全用气常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应急常识,加强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燃氕管理部门要组织燃气经营企业深入现场,大力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要对辖区内的餐饮场所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摸清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数量、种类、重大隐患等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帐,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理工作。餐饮场所要对液化气瓶组间、厨房用气设备、燃气管线、就餐场所的用气安全状况及员工用气安全知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违章操作行为要立即纠正,发现尚在使用的报废、超期未检或不合格气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强化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整改期间可能危及安全的,应当主动停业整改。未与供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协议的应当补签协议。餐饮场所要于5月15日前将执行燃气防爆有关规定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计划报当地燃气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二)督促整改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

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组织公安、质监、安监、工商、餐饮食品等部门,对餐饮场所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据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餐饮场所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整改以及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的,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责令限期消除安全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要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对非法餐饮扬所,申请县组织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对逾期未整改的,有关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拒不整改的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三)抽查和总结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

要通过抽查、互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开展专项治理情况的检查,并于6月底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餐饮场所量多面广,绝大多数规模小,安全生产条件差,容易发生燃气泄漏事故;且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巨大。因此,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坚决依法取缔淘汰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餐饮场所,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要深刻吸取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喜羊羊火锅店“11?23”重大液化气事故教训,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要认真分析本地餐饮场所实际情况,研究制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培训。在开展专项治理的同时,要结合实际,抓紧建立健全具有针对性的燃气防爆相关规定和标准,并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要如强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精心组织编写安全培训教材,充实师资力量,改进培训形式,确保培训工作的质量和覆盖面。

(三)加强协调配合,行政合力。要针对治理检查涉及面广、餐饮场所数量多的情况,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包村工作人员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及时发现和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违法餐饮场所。各有关部门要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的基础上,积极建立健全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及时信息沟通、情况通报,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的违法行为,要立即向有关部门移送。要大力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案件查办的部门联动机制,切实形成合力。

(四)坚持统筹兼顾,实施标本兼治。要把餐饮场所非法经营和违规违章行为作为“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建设,严格日常执法,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要以落实餐饮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针对小型餐饮场所的特点,从开展岗位达标入手,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五)加大查处力度,严格依法行政。要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的要求,坚决依法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餐饮场所。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推动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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