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市已完成七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发现问题的反馈工作。2022年8月中旬,第一轮被巡察党组织全部正式进入整改阶段。本轮巡察共发现35个基层党组织各类问题373个,受理巡察机构移交问题线索12件,涉及“一把手”问题3个。9月7日,启动了七届市委第二轮巡察进驻,共派出3个巡察组对4家市直单位进行常规巡察,对27个村级党组织开展提级巡察,预计12月底完成巡察二轮巡察发现问题的反馈工作。
二、日常工作情况
(一)强化制度保障。以**市委名义制定《**市委巡察整改评估实施办法 (试行)》,分别印发至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巡察整改日常监督部门。按照党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及工作措施,研究制定了本级《**市委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被巡察党组织、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中的责任分工。
(二)整合监督力量。组建了35个巡察整改工作日常联络微信群,将被巡察党组织分管整改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具体工作人员及相关的**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对口监督监督室、**市委巡察办、组织部门、宣传部门相关室(组)负责人纳入联络群,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和巡察机构的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作用,下发工作提示4期,明确了纪检监察部门整改监督时间任务流程表,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三)做实日常监督。第一轮巡察反馈结束后,市纪委监委相关室(组)开展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情况的日常监督。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口监督检查室累计参加市水务局党组、市总工会党组、**镇**党支部等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反馈会议35次,实地监督检查50余次,查阅整改方案、台账及相关佐证400余份,通过书面通知、口头交流等方式提出整改意见100余条。对***市提级巡察的***镇党委、**镇党委、开发区工委等单位的巡察整改报告和台账进行审阅,提出修改意见9条。
三、存在问题
一是集中整改与日常监督未能有效衔接。目前,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力度主要在巡察反馈后3个月内的集中整改期,导致对被巡察党组织集中整改期后的一些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没有监督整改到位,特别是一些历史遗留、复杂问题缺少长期监督整改的定力。二是日常监督的刚性约束不够。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措施是否对应反馈的问题,整改推进的实际成效等缺乏科学合理的判断依据,一些监督检查室和派驻机构工作人员对被巡察党组织业务知识了解不够,无法确定被巡察党组织提出的整改措施是否可行。三是由于日常业务工作比较繁重,对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投入精力较少,存在仅是“列席会议、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表面监督的现象,未能深入巡察反馈问题根源进行深层次监督。
四、 下步打算
(一)持续完善工作机制。结合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新情况,修订完善巡察整改监督工作日常流程和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并解决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谁来领导、谁来实施、监督什么、如何监督”的问题,细化纪检监察机关、市委巡察机构、组织部门、宣传部门等日常监督部门需要承担的日常监督任务,明确整改不同阶段、关键节点的日常监督时间表,清晰呈现巡察反馈、巡察移交、集中整改、监督检查、整改公开、持续整改、报告报备、成果运用等巡察整改阶段的日常监督步骤,规范工作流程,厘清环节流转,有效促进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开展。
(二)持续强化监督检查。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任务落实落靠,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加大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检查力度。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委巡察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开展集中督查工作,对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集中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主体责任。针对个别问题整改标准不高、整改举措不够严格、整改效果不够明显的问题,与被巡察党组织共同研究整改推进措施,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督促市委巡察办下达《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督办单》,明确整改时限,限期整改。
(三)持续做好分析研判。组织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口监督检查室针对被巡察党组织情况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设计调研提纲,综合分析研判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情况、“两个责任”监督检查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情况等内容。要求被巡察党组织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开展本单位巡察整改情况专题督导调研,同时将调研情况撰写成调研报告报送至市纪委监委办公室和市委巡察办,将调研情况作为评判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的重要依据之一。